阮筝的肚子适时的发出一阵响声,她有些不好意思:“还没有。正准备吃就接到你的电话了。”事实上她出门的时候正好徐天颂的车开了进来,两人擦肩而过,连招呼都没来得及打。
顾知桐一脸抱歉:“不好意思,是我太心急了,想着把你找来或许能提供点什么线索。其实想想也知道你不可能认识那个人,他抢你的包只是一时起意。唉,怎么说都是我的错,我请你吃饭吧,就当赔礼道歉了。”
如果换做别人的话,阮筝一定觉得对方是故意把她找来,好找个请她吃饭的借口。但顾知桐一脸的真诚,怎么看也不像是在做戏。更何况他刚进警队没多久,急于表现立功也很正常。
阮筝并没有怪他,听到他的提议后也没反对。她确实饿了,这会儿再往家赶也不知道几时才能吃上饭。于是她没有拒绝顾知桐的邀请,爽快地答应了。事实上她还有另外的想法,这个叫霍明远的前几天刚抢了她的包,这两天居然就让人杀了,说不好奇是假的。
带着打听消息的心思,阮筝跟着顾知桐去了警局附近的一家苏式小饭馆,点了四菜一汤吃了起来。吃饭的途中,阮筝不可避免地问到了霍明远的情况:“那个人是不是被谋杀的,所以你们这么紧张?”
如果只是吸毒过量而死的话,大概也不会大晚上的把她叫来警局问话了。
顾知桐替阮筝盛了碗汤,将碗搁下后咬唇道:“确实有证据表明存在他杀的可能。但具体是什么我目前不能透露太多,不好意思。”
“没关系,我知道你们的规矩,我虽然不是嫌疑人,知道得太多也不好。”
“警局的规矩是比较多。不过有时候也是出于破案的需要。而且有些事情你们普通市民知道的太多对自身安全也不利。还是知道得越少越好。”
阮筝明白他的意思,有时候确实是这样,知道越多死得越快,倒不如什么都不知道的好。不过有件事情她还是有些好奇:“那个霍明远我虽然没有起诉他,但他应该被拘留了几天吧。”
“一天。”顾知桐回答得很快,说这话的时候脸色有些凝重,“事实上他才来我们这里毒瘾就犯了,所以问完话第二天我们就把他送戒毒所的。但不知怎么回事儿,押送他去戒毒所的路上警车出故障了,居然让他给跑了。其实这几天我们一直在找他,没想到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让人杀了。”
虽然之前顾知桐说得比较隐晦,只说存在他杀的可能。但听他现在这么说,阮筝已经敢肯定,这个霍明远绝对是让人谋杀了,而且谋杀的证据相当充足。
阮筝不无惋惜地叹道:“如果他不跑多好,在戒毒所老实待着也许就不会死了。不过这或许就是命中注定吧,劫数来的时候逃也逃不掉。”
顾知桐:“想不到你还信这个。”
“我也就这么一说罢了。有时候吧人还真不能不信命,你觉得自己能斗得过天,可世事总是无情地打击着你,必定要你沿着既定的轨迹走下去。”
顾知桐仔细地盯着阮筝的脸,沉默片刻后道:“那你觉得我们两个认识是不是也是天注定的?”
“不是。”阮筝摇头,“是霍明远牵线。”说完她自己也笑了,转移了话题道,“那辆警车为什么会突然坏掉,有没有调查过?你那天有负责押送吗?”
“没有,那天我没去,跟我没有关系。警车的故障正在调查,可能是零部件老化造成的。你知道我们警局的车,平时不怎么保养,开得又凶猛,出故障也是常有的事儿。只是摊上这件事的两个同事有点麻烦,如果只是跑了一个吸毒者问题还不大,可现在他死了,这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顾知桐说到最后长长地叹了口气,脸上露出郁闷的表情来。他发愁的时候更显得稚嫩,真像个没长大的孩子。阮筝看着看着,脱口而出道:“你今年多大了?我怎么觉得你还像个高中生。”
“高中生?我都警校毕业了。不过我年纪确实不大,今年二十岁。我念书比较早,我爸妈都是老师,他们希望我早点念书。而且我小学的时候还跳过一级,所以二十岁就毕业工作了。”
居然跟徐启琛一个年纪。阮筝不由佩服自己眼睛毒辣。难怪他们两人给她的感觉如此相似,都有一种弟弟般的亲切感。二十岁,正是阮笙活着该有的年纪,阮筝发现自己对这个年纪的青涩小男生简直没有抵抗力,每每见到他们,身体里那股子长姐对幼弟的感情就会不由自主地泛滥。
或许就是因为这样,她虽恨徐天颂,却从未恨过徐启琛。
顾知桐见阮筝沉默着不说话,便问道:“怎么了,突然不说话了?你也不怎么吃菜,是饭菜不合胃口吗?我刚才忘了问你,听你的口音不像本地人,是不是吃不惯甜腻腻的苏州菜?”
阮筝摇头笑道:“我是香港人,不过你点的菜很好吃,我很喜欢。”
“香港人?难怪我一见你就觉得投缘。我父母年轻的时候在香港待过一段时间,我妈做得一手好吃的港式甜点,我从小吃着那些东西,真觉得比本地菜还要对胃口。你身上有香港的味道,大概就是这一点吸引了我。”
顾知桐只顾这么说着,完全没品出自己话里其他的味道。阮筝却从他飞扬的神色间读出了点什么,默默把头低了下去,盯着面前的那碗腌笃鲜出神。
顾知桐还在那里介绍他母亲的拿手菜,说到兴起时直接向阮筝发出了邀请:“这样吧,改天有空你去我家里,让我妈做点心给你吃,也请你这位正宗的香港人评价一番。”
阮筝一时无语,他们这才见第二回,这么快就要登门见家长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什么情况,我昨天刚说要日更,今天JJ居然就抽了。刚刚一下子不能发文了,吓得我小心脏都停止跳动了好几秒。
☆、流血
阮筝回到徐家时已经快十一点了。
顾知桐是个很随兴的人,听说她是香港人之后非要请她吃粤菜。阮筝以菜已经点了不能退为由硬是把他拉住了。可吃过饭后他依旧不肯放过自己,非说请她来警局很不好意思,硬拖着她去吃了港式甜点。
阮筝并不排斥那种味道,事实上她也很久没吃过了。在美国的时候很多店里的东西味道做得不正宗,为了迎合老外的口味多少经过了改良。回了国后她又没时间去吃,上次去香港也只是短暂停留,喝了杯丝袜奶茶就匆匆回了S市。
顾知桐挑的这家港式甜品店味道很不错,听说老板是正宗的香港人,每天亲自下厨做甜点,确保店里的味道是正宗的香港味儿。
阮筝和他边吃边聊,一时聊得兴起就忘了时间,等到想起来时已经晚了。顾知桐叫了的士送她回家,坚持要陪她到家门口。
他是这么劝阮筝的:“你一个女孩子半夜三更坐车回家不安全,我是警察,要是有坏人我可以保护你。”
他一面说一面硬挤上了车,前头的司机师傅听得满头黑线,赶紧解释道:“警察同志,我是好人,我不干违法的事情。”
他的语气很有意思,阮筝跟顾知桐都笑了。到了徐家门口,顾知桐让的士司机等他一下,转身下车替阮筝摁门铃。阮筝没他手快,想拦没拦住,小声说了一句:“家里人都睡了,我本来不想吵醒他们的。”
顾知桐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是我没考虑周到,下次我注意。”
还想有下次?阮筝看他那样子,多少也猜出了他的心思。说实话,她并不讨厌顾知桐,相反还挺喜欢他的。但这种喜欢跟爱情不一样,是一种姐姐对弟弟的喜欢,不是女人对男人的那种爱情。
阮筝想跟顾知桐把话说清楚,但人家既没有明确的表示,她也不好意思直接拒绝。万一对方只是热情过度并没那方面的想法,她这么说了反倒显得很失礼。
想想他们两个以后也未必再有见面的机会,阮筝没说什么,只是冲他摆了摆手,转身推门进去了。
顾知桐站在徐家大宅前凝视了片刻,暗夜里虽然看不清楚,看这座宅子的基本轮廓他还是看得出来的。这一片小区是高档住宅区,刚才进来的时候警卫还出来核对过身份,阮筝住在这种地方家境一定相当优越。看刚才来给她开门的显然是个佣人,这年头住这么大的豪宅,家里还养着佣人的人家已经不多见了。
顾知桐下意识地又做了个老动作,听到身后的士司机在叫他,赶紧上车离开。车开出小区后司机跟他没话找话说:“年轻人,你这朋友家境不错嘛。这可是咱们S市最高级的小区了,听说里面一套房子至少九位数,十几亿的也不少呢。啧啧这年头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哪。年轻人你可抓紧了,别把到嘴的肥肉给弄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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