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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不到天亮等时光(出书版)》
作者:投我木瓜
【小说简介】
青春永不天亮,命运铭刻时光。
单亲家庭的常晓春在学校备受欺凌,偶然被夺目闪耀的少年时光解救,两个人开始了懵懂的友情,也注定了一生的悲剧。晓春的姑姑和时光的爸爸抛弃一切私奔,让两个家庭同时陷入崩塌的境地。时光因此当众羞辱她,让她的青春期开始得苦涩又绝望,而后他去往了别的城市。两人天各一方。
时钟滴答,命运轮盘重合。晓春升入中学,时光又神秘地回来了。时光痛恨常晓春的身份,更痛恨自己对她念念不忘的情感。晓春则依旧爱慕这个俊美冷漠的少年,心里依然期望他会喜欢自己。好友、同学都提醒她时光有可怕的心理疾病;她仍旧一意孤行,追随时光。直到时光以钱债要挟晓春的妈妈,疯狂地将晓春囚禁在身边时,晓春才发现时光淡漠忧郁外表下那可怕不安又惶恐的内心……
他们是无父无母,无依无靠的孩子,爱是他们唯一的燃料,粉身碎骨亦在所不惜……
楔子。沙漏
喂——
你有这么爱过一个人吗?
你跟在他身后,永远准备在他转身的一刻给他笑容。
在他转身的一刻,却总慌到不能呼吸,原本准备好的淡淡微笑变成了小丑怪异弯曲的嘴角。
如果我说我爱你,你能不能也同样爱上我呢?
转眼间,时令已交初春,天气仍是寒冷。
常晓春从昏昏沉沉的梦里醒来,眼前一片漆黑,恍惚了很久才想起自己在哪里。
半小时,或者说四十分钟前,洞口坍塌,她就压在矿井下。
原本是来救援的,听到矿井里有声音,就一个人冲了进来,没想到遇到余震,什么东西砸在她身上,她就一下晕了。
腿不能动,只有撕裂般的疼痛。她知道自己在流血,她的手指甚至触碰到了温热的液体,拿在鼻尖闻一闻,一股腥味。
远远地地方有隐约的挖凿声,可是太慢了,太慢了。
都说人在将死的一刻,往日的种种会在眼前重现。若真能重现,也应该是此生最重要或者挂念的人吧。
脑子越来越轻,她打了个寒战,提醒自己不能睡着。为了给自己打气,她开始唱歌,她唱:“山清水秀太阳高,好呀嘛好风飘,以免打扰到我们的时光,因为注定那么少……”
她好像唱岔了。
叹了口气,她喃喃的念歌词:“以免打扰到。我们的时光,时光……”
不,她不能死,她还有好多好多话,没对他说。
这么想着的时候,手指已经在地上四处摸索,有血有泥,有血混着泥,最终,在靠近耳朵的地方摸到了手机,原来离她那么近。
手机打开了,电池量不足,信号微弱。
不能等了。她马上拨通他的电话。这个严肃的家伙,没设彩铃,单调的嘟声,一声接一声的为她的生命倒数,真是多管闲事。
第十声之后,电话接通了。
他说:“喂。”
“时……”
“喂?”
她的喉咙被堵住,声音像是一团被打碎的气体。接着,她的手机仿若一瞬间被抽去了灵魂,灭了。
她想他一定以为她又在无聊的恶作剧吧。
没有生命的手机,沉甸甸压在她的掌心。她无力抬手去擦拭眼角的泪水。
意识渐渐模糊。
冰冷的地面变成了汪洋,她躺在漆黑的天空下,喃喃的祈祷,祈祷上帝给她魔法。
给她魔法吧,让那些再也压不住的记忆变成萤火,照亮洞穴,飞出地面,跃过云层,在茫茫人海中找到那个她深爱却无法靠近的人。
也许他会感应到什么,蓦然转身。
请帮我亲亲他的脸,告诉他,我爱你,此生,永远。
一.春
她很小的时候做过一个梦,梦到自己穿着无袖的白色连衣裙,光脚走在一片荒原之上。
风有些冷。头顶是万籁俱寂的星空,远远地追到旷野的边际,似把大地割出一条沉黑的伤痕。
那深重的黑暗中,一颗星星在地平线上闪着璀璨的光芒。
她惧怕黑暗,但仍要一直往前走,去摘下那颗星。然而天际逐渐发亮,太阳如同巨大粉刷,擦去了黑暗也擦去了星光。
光明终于来临。
天地之间,只剩下她两手空空,站在金色盛开的晨光中哭泣。
她叫常晓春,家在溯州宁江,一个很普通的南方小城,那里有河流有田野有季风,自古以来就住着很多人。
南方的春天永远盛装出席,毫不敷衍。爸爸总是说,因为晓春笑了,春天才来了。
她很崇拜的爸爸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做知青时认识了妈妈并结了婚。返城后,回到家乡成了一家企业的工程师。
妈妈是山里村庄长大的姑娘,她经常唱:“山清水秀太阳高,好呀嘛好风飘……”这两句为常晓春构筑了那个遥远山村的最美丽的幻想。
山里的姑娘单纯而倔强。可是,就算玫瑰有一天也会变成蚊子血或者饭粘子,久而久之,妈妈的单纯在爸爸眼中变成了愚蠢,倔强变成了乖张。也许这就是爸爸最终选择离开妈妈的原因。
在她7岁生日那天,爸爸出去给她买蛋糕,就再也没回来。妈妈说爸爸跟别的女人走了。她问妈妈,爸爸为什么要跟别的女人走。妈妈说,因为他不要我们了。她死活不信,哭到快断气。可是无论她信不信,从那之后爸爸就杳无音信了。
妈妈没文化也没工作,家里的一切开销全由爸爸负责。爸爸走了以后,她们母女的生活顿时艰难。小小年纪,她已经明白了生活的不易。为了减轻妈妈的负担,她经常放学后到亲戚家的饭店洗盘子,或者帮邻居小卖部的爷爷送货,力量虽小,总有点收获。
小时候的日子过的还算平静,最惊心动魄的不过是如何躲开饭店后面的大狗,以及,妈妈忽然生气后的拳打脚踢。
妈妈脾气很暴躁,一不合心意就开打。以前有爸爸护着,爸爸走了以后,常晓春只能学习当一只待宰的小鸡在家里扑腾来扑腾去,鸡毛漫天飞舞。
大概很多人年幼的时候都是这样,很容易忘却父母给自己带来的伤害。昨天哭着喊着说再也不要妈妈了,隔天醒来又笑嘻嘻地问妈妈吃什么早饭。最终,就这么稀里糊涂地长大了。
妈妈发起脾气来,下手很重,这时只有两个方法能够救她:
第一个方法是祈祷温柔的姑姑能从天而降把她救走。不过姑姑几年前考上了离家很远的大学,为了付学费,寒暑假都要留在学校打工。期盼姑姑突然回来,那是奢望。
第二个方法就很容易做到了。只要舔一口手心,然后攥紧拳头念咒语:不疼不疼,我不疼。这个方法开始效果并不好。但是认识时光之后,念着咒语的同时,脑海里会自动浮现时光的笑容,她惊奇地发现咒语的威力好像升级了,她真不是很疼了。
那时在她心里,时光简直就是天使。她特后悔没有早点认识他。
早在一年级她就听过时光的名字。
他是她同年级不同班的同学,不仅成绩优异,还有一张让人忍不住想多看两眼的漂亮的脸,衣着永远整洁带着香气。因为爸爸是画家所以从小就很会画画。也是受爸爸家族的影响,他信奉基督。城里小教堂办公室的墙上,有他朗诵圣诗的照片。
这一切让他不管到哪儿,都像胸前的纯银十字架一样静静地散发着光芒。
她第一次见他,是他在庆六一晚会上弹钢琴。那时他8岁,穿着小西装,戴着小领结,嘴唇涂得红红的,聪明又可爱。
她很羡慕他,但很快就忘了他。
妈妈出去工作以后,跟社会上的朋友,每天只顾和朋友玩。吃饭洗衣服打扫房间,很多生活上的小事都要她自己解决。对像她这么忙碌的小孩来说,学校里那些耀眼的同学,就是她每天经过的商店橱窗里挂的风铃。偶尔听到几声响,但从不驻足观望。
这样过了三年五年,六年级的一天,她撞上了她的风铃。
那天她穿着难得的新衣服上学。是一件很普通的粉红圆领毛衣。第二天,第三天,她仍穿着它。一个月之后,身上还是同一件。
她的书桌被人写上“拉它鬼”。丑丑的错别字,猜也猜到是那几个讨厌的男生干的。她已经不止一次被他们恶作剧。那些男生都是老师的关系户,没人敢惹,她自然也不敢,只能选择忍耐。不管怎么样,在学校受欺负也比呆在家里开心。
忍耐了一个星期,一天放学,她回去拿忘记的课本,见那几个男生用小刀在她课本上刻字。看到她来,不仅不逃走,还幸灾乐祸地等着看她反应。她忍无可忍,咬了其中一个人的手臂。
心里知道闯祸了,咬完就跑。
追逐女同学是男生们的一大乐子。他们当然不肯放过她。
放学后的走廊,零星走着几个低年级的学生。
她蒙着头喊:“走开!”
小孩子们像看到怪兽,尖叫着地闪到墙边。
偏偏还是有个倒霉鬼被她撞倒。她自己也飞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