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朗就笑:“不害怕,那会是谁使劲儿往我怀里钻啊?护士同志,过河拆桥可是不对的。”说完了很得瑟地一扬眉毛,自恋地问:“哎,刚才我帅不帅?”
人都说,男人最帅的时候有两种,一种是掏钱的时候,另一种就是打架的时候。女人都有英雄主义情节,对于强者有种不自觉的崇拜,小倩也不例外。而男人的性感在于力量,平心而论,刚才中校同志大展拳脚的样子实在是帅得一塌糊涂。尤其是他教训歹徒的同时,还用身体把她护得牢牢的。这让她在一片混乱中觉得很窝心、很温暖。那种温暖,几乎就是感动了。
明明就动心了,可小倩还是死鸭子嘴硬:“帅什么呀?不过是那几个劫匪太逊,让你瞎猫撞上死耗子了。”
小倩的语气很不屑,脸蛋却不受大脑指挥,很没出息地红了。这让中校同志心情大好,放肆地捏捏她的鼻尖,憋着笑逗她:“说谎话鼻子要长长的,小心一会变大象。”
小倩猛地一躲,使劲儿把他作恶的大手拍下来:“讨不讨厌啊你!车上还有外人呢就动手动脚!”
“外人?”一直专心开车的纪敏行突然转过头来,似笑非笑地问小倩:“我是外人,那你是什么人啊?”
小倩还没说话呢,轩辕朗忙着占便宜:“你是外人,你嫂子当然是我‘内人’了。”
“谁是他嫂子,谁是你内人啊?!”两顶大帽子压下来,小倩炸毛了。她狠狠踢了轩辕朗一脚,鼓着腮帮子说:“你俩就是狼狈为奸,两个大男人欺负我一个弱女子,真不要脸!”
轩辕朗揉着被踢疼的腿,嘴里抽着凉气苦笑:“你要是弱女子,那孙二娘得改名叫林黛玉。”
他说完了,车上俩男人又是一阵大笑。小倩冷着脸不搭理他们,在心里把这俩挨千刀的家伙从头到脚诅咒了一个遍。
小倩的咒语念完的时候,他们终于到了目的地。天果然快亮了,因为昨晚赶了一宿夜路,他们决定今儿白天找个农家院休息。再到晚上的时候,在一块到山坡草地上去野营,吃烧烤,看星星,睡帐篷。
他们仨人在农家院里开了三个房间,不过休息的人只有小倩一个。轩辕朗和纪敏行受过猛虎大队的特训,精力好得跟非人类似的。昨晚一下没合眼,今早照样生龙活虎,安置好了小倩就出去考察地形了。
要是只有他俩,随便找个土坡幕天席地就成。可现在带着小倩,自然不能让女同志受委屈。他们方圆几里都勘测了一个遍,终于找到一个视野开阔、地形平整、暖和背风的好地方。
傍晚的时候,轩辕朗开车把小倩接过来。俩人一下车,小倩就感觉一阵清新的气息扑面而来。四下里天高地阔的,放眼一看,山坡下面红顶白墙的小房子们组成一座座村落。余晖未尽,炊烟四起,这让北京城里闷久了的小倩顿时心情大好。她也不顾风大,把脖子里的围巾一把扯下来拿在手里,跟个小野兔子一样,到处蹦跶着撒欢。
轩辕朗看着孩子气的小女朋友,一时怔立在原地,不动也不说话,插着裤兜笑得一脸宠溺。
他们在路上的时候,纪敏行就把帐篷搭好了,这会正把烧烤用的炭炉架子支起来。十月的天气,已经很冷了,纪董事长还是忙活得热汗直流。他撸起袖子擦了擦脸,冲着轩辕朗和小倩大喊:“别玩了你俩,过来搭把手啊!”
昨晚在车上和轩辕朗一块欺负她,这会还想让她帮忙,她才不干呢!小倩出了京城,整个人放得更开了。她肆无忌惮朝纪某人做了个大鬼脸:“等会吃的时候我一定帮忙,这会先辛苦你了啊,老纪!”
轩辕朗走过来拍了拍他肩膀,同情地说:“辛苦了啊哥们,不过我也不能帮你了。你知道的,我得陪着你嫂子。”
纪敏行眉心皱得能夹死苍蝇,摊上这么个兄弟,这兄弟又找了这么个媳妇,他除了无奈,还能怎么办?
小倩四处乱窜了一会就累了,出了一身汗,再被风一吹,觉得浑身冷飕飕的。她又把围巾戴上,站在小山坡上往下望。天色已经有些暗了,他们找的地方没什么别人,四下里静悄悄的。轩辕朗就站在她身边,朦胧的暮色里他的脸有点模糊。原本刀刻一样带着锐气的五官,却因为这种模糊更显出几分柔和。
这一刻,天大地大,世界上却仿佛只有他们两个人。轩辕朗高大的身体为她挡住了呼啸的山风,小倩心里莫名地一动,鬼使神差地喊了他一声,低着头说:“我冷。”
小倩这一句声音很小,可因为顺风的关系,还是被纪敏行听得一清二楚。作为“情场老手”的他,一耳朵就从这句话里听出了撒娇的意味。他心里美滋滋的,心想这次他的光棍老哥终于能抱得美人归了。正替他高兴呢,突然想起前几天从网上看到的“普文二”的定义。
当女朋友说冷的时候,普通青年会脱下衣服给姑娘披上,文艺青年会把姑娘直接抱在怀里取暖,而犯二青年会让人家姑娘自己跳跳,告诉人家蹦蹦就不冷了……
想到这里,纪敏行眼皮直跳,心里祈祷着他的朗哥千万别让人姑娘自己蹦跶。他把眼睛往俩人那边一瞟,还好,轩辕朗没让姑娘自己蹦,正解衣服扣子呢。看来属于普通青年,没到犯二的地步。
可他还是高估了囧死人不偿命的中校同志。轩辕朗把大衣脱下来,并没有披在小倩身上,而是很潇洒地把衣服一甩,随手往地上一扔,无比帅气地说:“走,我带着你跑几圈,跑完就不冷了。”
纪敏行听完,立马就破功了,作为当事人的小倩更是差点吐血。她眼巴巴看着被扔在地上的可怜的大衣,结结巴巴地问:“你脱衣服,是为了带我跑圈?”
“是啊,穿着大衣跑步多不利索呀。”他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拉小倩,却被小倩一把甩开。
小倩甩开了他的手,气呼呼地就往烤架那边走。她真是昏了头了,竟然对这个猪头存着浪漫的幻想!
轩辕朗不明所以地挠了挠头发:“怎么了这是,好好的怎么又不高兴了?”他追在小倩身后不解地问:“你不是冷吗?我陪你跑步去,赶紧的啊。”结果招来小倩咬牙切齿的一句:“冷死我愿意!”
因为中校同志某种不自觉的犯二举动,本来应该温情脉脉的篝火晚宴再次变得剑拔弩张。任劳任怨鞍前马后的纪董事长也受到了牵连,他烤出来的香喷喷的肉串被小倩无情地打击了N次。她每吃一串都要抱怨一声“真难吃”,虽然她吃得比俩大老爷们还多……
本来吃完了晚饭,他们还打算好好看看星星的。结果天公不作美,本来好好的晴天突然就乌云罩顶了,别说星星了,连个萤火虫都看不见。小倩自然而然把这笔账也记在轩辕朗头上,他不是衰人,分明就是衰神,连星星月亮都躲着。
既然看不成星星,那大冷天的,也就只能睡觉了。轩辕朗带了两顶帐篷出来,行军用的那种,宽敞又保暖。
轩辕朗和纪敏行各自钻进一顶帐篷里去收拾,小倩在外面等着,突然就有点后悔了。当初她非要让轩辕朗找个“第三者”来,本意是找个电灯泡,如果某人兽性大发,还有个顾忌。现在可好,他找来的是他的死党,万一他想干什么坏事,反而多了个放风的。
小倩正胡思乱想着,轩辕朗已经爬出来了。他拉着小倩钻进帐篷里,一边给她把被窝铺平,一边指着里面的东西跟她一一交代:“这是手电筒,这有热水杯,我还给你预备了一个暖手袋。”说完了又想起什么,把身上大衣脱下来:“被子有点薄了,把我的衣服也给你,要是觉得冷就裹着点。”
轩辕朗说着,已经把被窝铺好了。让一个没有实质关系的大男人给她做这种事,小倩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更何况现在俩人挤在一个狭小的帐篷里,孤男寡女,暧昧丛生,更让她浑身不自在。她接过轩辕朗的大衣,刚才让她跑圈的仇也忘了,吸了吸鼻子说:“谢谢啊。”
轩辕朗笑得温和而坦然:“行了,赶紧睡觉吧,明天还要爬山去呢。我和老纪的帐篷就在旁边,有事就喊一声就行。”
“嗯。”小倩点了点头,看着他出了帐篷才把拉链拉好。
这个男人不懂浪漫,甚至有点木讷的傻气。可是他却能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让她觉得安心,也会放低了身段为她做一切男人不屑的小事。和他在一起,总是会生气,可生完气又觉得很好笑。从第一次和他见面,她对他就没有陌生感,随意地打打闹闹,好像认识了几百年。
小倩忽然想起他那句抽风的告白:五百年前咱们就是一家,五百年后,还凑合成一家,一块过得了。也许,五百年前,他们真的是一家?如果真是这样,那五百年后的今天,她到底要不要和他凑合呢?
帐篷顶上挂着一盏小灯,因为她翻身的动作不停地晃啊晃,像她的心一样,怎么也静不下来。她辗转反侧躺在被子里,贴身裹着的是他的外套,上面还有他的气息。那种气息并不浓烈,没有烟味,没有酒味,也没有所谓的古龙水味。说不上来的一种味道,很淡,可是很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