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是在城门上,有时是在迎接巡逻归来的军队的人群中,有时则是在他最爱去的那间小酒馆……
卫长庚实在不懂,到底有什么好笑的?她怎么就无时无刻都能满面春风,不知忧愁为何物。
委实可恶!
他厌烦至极,每次大老远听见她的声音,就直接绕道躲开,眼不见为净。
然隔着茫茫人海的惊鸿一眼,他还是记在了心上。
虽然看得很模糊,但也不得不承认,她的确生得很漂亮,担得起京中那些人冠给她的所有美名。
甚至再夸狠一些,也不为过。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那乍暖还寒的春日里头,冰雪都尚未消融,城里的杏花却开了。
绯红妖娆,好不明艳。
而她就踮足站在杏花树下,仰头轻嗅花香。
风卷起漫天落英,吹得她裾带翻飞,云鬓凌乱,她也不见恼,还享受地闭上眼,迎着那股风翩翩起舞。
舞技算不上有多好,可他就是莫名其妙,在旁边站了许久。
风雪满袖,也不觉得冷。
指腹为婚……好像也突然没那么难以接受。
自那以后,他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竟不自觉开始跟着她的步调走,吃她吃过的饭馆,点她点过的菜,去她夸赞过的酒楼,品最新的佳酿。
他虽瞧不上那丫头的做派,但也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比自己更懂得生活。
也是第一次,他发现自己的人生,还可以这样有滋有味。
后来,她也不知是每天吃吃喝喝,玩腻了,还是突然有了别的奔头,居然开始卖花。每日挎着一个小篮,站在杏花树下,见人就问要不要杏花,风吹雪落也不见走。
明明踮脚就能摘到的东西,谁会愿意花钱去买?傻不傻?
卫长庚嗤之以鼻。
也是后来,他打听才知道,她是在帮一个残疾老兵的女儿卖花。本想直接给人钱,人家不肯收,她只好用这种方法,拐着弯儿帮忙。
可诚如他取笑的那样,没有哪个冤大头愿意花这冤枉钱。
他就看着她每天早起,挎着满满一篮杏花,斗志高昂地出门;到了晚上,又挎着满满一篮杏花,失魂落魄地回来。
十根手指头冻得发红发痒,也不见她放弃。
愚蠢。
他在心里鄙夷地暗骂。
然后他就成了那个冤大头,买走了她所有杏花……
整整半个月,她每一篮杏花,他都一枝不落全收了。害怕被她认出来,他还让手底下人乔装打扮,每天分批分次地出去买。回京之前,那些杏花都塞了快满满一屋子。
他自己看了,都觉得自己有病。
可是没办法,谁让她冲自己笑了呢?还笑得那样好看,眼睛同远处的灯火重叠,仿佛夕阳余晖里飞舞着的萤火虫,美丽而耀眼。
而那时,他也仅是被那一瞬的光辉捕获,鬼使神差地上前,问:“这枝杏花多少钱?”
出口的声音都是抖的。眼神左躲右闪,竟是到最后,都没敢看她。
天晓得,他当时鼓起了多大的勇气,当初决定来卢龙赌一把,都不见得有这般英勇。得亏那时候旁边没有河,否则他真不知道自己倒影在水面的表情,该有多么狼狈。
说来也是可笑,刀口舔血这么多年,他竟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吓成这样。
也是直到很后来,卫长庚才明白,原来那种想触碰又收回手的感觉,就叫喜欢。
至于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
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只是听到她的声音,他就会不自觉转头。她结交了新的好友,他会格外在意。尤其当那人还是个郎子,品貌双全,家世也不错,他能烦躁好几天。能看到她的日子,总是开心的;倘若见不着,他做自己的事,明明与她无关,也会拐弯抹角地想到她。
于旁人眼中,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瓜葛。
可在那些不为人知的沉默中,他的目光早已拥抱她的背影千千万万遍。
而等他意识到这些的时候,他已经舍不得、放不下。她的鲜活,她的灵动,都是他心甘情愿用一辈子去守护的至宝。
哪怕她已经是别人的妻。
风从窗外吹来,案上的烛火摇了摇,发出细碎的“哔啵”声。
小姑娘似是被光影晃到,紧了紧眼皮,睡得不甚踏实。
卫长庚侧过身,拿后背帮她挡住光源,抬起一只手,指背缓缓流连过她脸颊,却始终保持着那一点距离,不敢真正触碰。
“阿芜?”他轻轻唤了声。
小姑娘似听见了,嘴巴砸吧着扬了起来,手臂本能地顺着声音的方向,攀上他脖颈。脑袋蹭着他颈窝,依赖又满足,像奶猫找着了窝。
卫长庚笑了笑,眉眼柔软下来,学着她的动作,也蹭了蹭她面额。唇瓣翕动,声音忐忑又期待:“倘若我告诉你,我到底是谁,你可不可以不要生我的气?更不要怕我?”
“我会待你很好很好,比世间任何人都好。你想做什么,便做什么;想去哪里,我都带你去,天涯海角都没关系。哪怕你把天捅个窟窿,我也能帮你顶着,所以……”
他鸦睫搭落下来,遮掩满目落寞,声音也泛起几分委屈:“所以,你不要怕我,好不好?”
作者有话说:
今天曝光某人的暗恋史!谁也逃不开真香定律~
无良作者:你打算什么时候掉马?大家想看你谈恋爱。
星星哥抱紧马甲瑟瑟发抖:我不掉马也能谈恋爱的。
这章依旧全员红包呀,星星哥之所以叫星星哥,是因为“长庚”是一颗星星的名字。
由于12号要上千字收益榜,所以下章更新时间是9.12晚上23:00,我会尽量多更补偿的。
第25章 叫嫂嫂
宿醉总是格外煎熬的。
翌日, 慕云月在晌午一片金灿灿的阳光中醒来,脑袋昏昏沉沉,像兜头挨了一闷棍。
采葭给她煮了碗醒酒汤, 侍奉她喝下, 嘴里一叠声抱怨:“姑娘您也真是的,明知道自己酒量不行, 怎的还把自个儿灌成这样?得亏遇上的是林家世子,否则还真不知要出多大的事儿!而今侯爷和郡主都不在家, 您真要有个好歹, 咱们几个做奴婢的, 该怎么办?”
“我也不是故意的……”慕云月轻揉额角的困倦之意,委屈巴巴, “谁知道那一盏果酒,劲头居然这么足,都把我断片了。”
“就姑娘您这酒量,白水到您手里头,都能叫您喝成老白干。”
采葭毫不留情地拆穿她,可到底不忍心看她难受, 将喝空的瓷碗放回桌上, 便绕到慕云月后面,抬手帮她揉额角。
所谓“久病成良医”,慕云月不甚酒力, 又分外贪酒,总也改不了。
她身边的丫鬟都拿她没办法, 只好从自个儿身上想辙儿。是以照水院里能近身伺候的, 一个个都练就了极好的按摩手艺, 消肿止疼, 手到擒来,专供这种时候给慕云月舒缓。
“这样可舒服些?”采葭问。
慕云月猫儿似的眯起眼,点点头。
颅内的沉坠感缓缓疏散,关于昨夜的零星记忆,也重新涌入她脑海。
虽然还是没办法串联成完整的事件,但一些要紧的对话,慕云月都还记得清楚,譬如他赠给自己的那张珍贵名琴,又譬如请她教导林嫣然抚琴,还有他弹奏的那首《汉广》。
隐约似还有一抹柔软,栖息在她唇间,缠绵又炽热,依稀还带着淡淡冷梅香。
那是什么?
慕云月抿了抿唇,百思不得其解,且越琢磨,脑壳还越疼。她索性也不费这力气,扯了扯采葭的衣袖,问:“林世子呢?”
“天不亮就走了。”采葭道,“人家还赶着上早朝,可不像姑娘您,能一觉睡到这时候。”
慕云月这才反应过来,她们现在还留在昨夜那艘画舫上。
眼下,画舫已经在渡口边停稳。
江风徐徐,夹岸垂柳在窗口款摆,枝叶刮蹭着舫顶木柞的檐角,“噼啪”作响。有几条稍长的枝绦,则越过窗棂,宛如美人柔腻的指尖,轻轻抚过窗前那张名琴。
琴旁边置有一只细颈梅瓶。
一枝红杏自瓶口斜斜逸出,深褐色的枝干,灰红色的萼,花朵密密匝匝攒在一块,瓣间还凝了水露,瞧着娇艳欲滴。
-“这枝杏花多少钱?”
-“十文钱。”
像是多年前就已经演绎过的戏码,按着一个她陌生又熟悉的套路走下去。而对话的最后,也果真出现了一只手,将那枝花接走。
五指修长如玉,衣袖玄底锁金边,而那人的脸,则笼在一片迷雾深处,她看不真切。
慕云月不禁有些恍惚。
那应是自己当年在卢龙城,帮别人卖花时候的事。
卢龙城并不算富裕,没有人愿意为一枝随手就能摘到的花掏钱,她的生意可谓惨淡至极。直到一个黑衣少年出现,事情才有了转机。
起初,慕云月只当是自己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老天爷感动于她的执着,才会派这么个财神爷来,助她时来运转。
也是直到后来,一个来她这里买花的男人,不小心说漏嘴,慕云月才知道,哪有什么“时来运转”,不过是有人在她不知道的地方,一直默默付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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