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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太子妃咸鱼了 完结+番外 (写离声)


  尉迟越在她腰眼上不轻不重地掐了一把:“敢笑话孤,来日要你好看。”
  沈宜秋被他掐了痒处,不敢再笑话他,认真看着戏台上的表演。
  接着是踏摇娘、寻橦、舞马之类寻常戏码,都是沈宜秋上辈子看过的,不多时便没了兴致。
  尉迟越见她掩着嘴打呵欠,便道:“咱们去河市逛逛,看看有什么好吃的。”
  沈宜秋道:“五弟找不见我们怎么……”
  话未说完,尉迟越已揽着她往人群外钻:“趁着人多赶紧走,再晚又甩不脱他。”
  顿了顿道:“有侍卫跟着他,不用担心。”
  两人挤出人群,携手沿着河边缓缓而行。
  今日三月三,这河市的热闹比之长安市坊有过之而无不及,又因地处西北边陲,有许多胡人,不时有拉着客人和货物的骆驼打他们身边经过。
  店肆主人都卯足了劲,有的用彩缯、绢花将自家的铺子装点得五彩斑斓,有的奏起龟兹、焉耆等地的音乐招徕客人。
  沈宜秋两世为人,连长安的东西两市都不曾逛过,对市集的印象还来自年幼时随父母一起逛河市的久远记忆。
  此时走马观花地看过去,只觉琳琅满目、目不暇给,恨不能生出八双眼睛。
  尉迟越一见她脚步慢下来,也不用等她开口,顺着她目光看过去,见她正盯着什么出神,便即低头打开钱袋子,乖乖往外掏银子和金子。
  不一会儿,两人手中各捧了菓子糕饼盒,里头装着花截肚、木蜜金毛面、樱桃煎之类的小吃。
  也有不少是西域才有的特产,伊吾的香枣,高昌的刺蜜,还有用石蜜和牛乳做成的乳糖,压成小狮子、小老虎和小象的形状。
  两人一边走一边吃,渴了累了就随便找家茶肆或酒肆,要一碗油茶或是酸甜的葡萄浆。
  尉迟越很快便看出来,太子妃对那些奇奇怪怪的舶来品特别感兴趣,什么水獭毛织成的獭褐、拂林的绣氍毯、康国的毛锦、大食的宝装玉瓶子、安国的鸵鸟卵杯、于阗的瑟瑟珠、拔汗那的琉璃手镯……拉拉杂杂一大堆,大部分都是替宋六娘、王十娘和邵芸等人买的。
  她喜读书作画,书画铺子更是不得不逛的地方,上好的猩猩血、昆仑黄和紫胶买了一堆,还有一堆看不懂的西域书。
  跟在后头的贾七和贾八两兄弟手提肩挑,俨然成了两个货挑子,最后实在拿不下,索性赁了头骆驼,将货物挂在骆驼背上。
  两人一路且吃且逛,不知不觉日头偏西,两人的钱袋子都已经底朝天。
  沈宜秋在太阳底下走了这么久,亦走得乏了,有些意兴阑珊,正想打道回府,忽见前方有一爿卖胡刀胡甲和弓矢的铺子,醒目处挂着十几把金装胡刀,她的目光落在一把错金小胡刀上。
  尉迟越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只见那柄小刀六寸来长,玳瑁刀柄,刀鞘上錾刻着萨珊样式的立鸟和缠枝花纹,上面嵌着红宝石、祖母绿和瑟瑟,乍一看与他幼时钟爱的那柄小胡刀倒有七八成相似。
  嫡母说他年幼时曾执意要将自己珍爱的金刀赠给沈宜秋,可来龙去脉他却记不太清楚了。
  太子心中一动,走过去,从挂扣上摘下刀,一摸那刀鞘,便知远不如自己那柄精巧,薄薄一层鎏金下面,黄铜从刻花里露了出来。镶嵌在上面的红宝石和祖母绿也不过是琉璃珠。
  他抽出刀,试了试刀锋,倒是十分锐利。
  想了想问道:“什么价?”
  那店主是个粟特大汉,一双浅栗色的眼睛闪着精明的光,转瞬之间便将来人的衣着、相貌、谈吐、气度一通合计,折算出这柄刀的价格,冲着他们伸出两根肥短手指。
  尉迟越转头对贾七道:“借我二两银。”
  那店主瞪大了眼睛,随即大笑起来,连连摇头,将刀夺回去,作势要收起来。
  尉迟越道:“如何?”
  店主操着一口蹩脚的大燕话:“客人,老汉,作弄。”
  拿过一张牛皮,用刀轻轻一划:“宝刀。”
  又指那刀鞘:“纹样,不同,每一把。”
  那对山猫似的眼睛微微眯起,再次伸出两根手指,扭了扭:“二两金,不是银。”
  沈宜秋难以置信,指着刀鞘上一处道:“这只立鸟哪里像鸟,活似一只肥鸡,翅膀还一长一短。这瑟瑟上还有裂痕。”
  便即去拉尉迟越:“这是坑人呢,刘兄我们走。”经过一天的历练,她已经对货物的价格有了大概了解,这柄胡刀要价二两银已算得黑心,二两金就和抢差不多。
  不成太子却岿然不动,从腰间解下一块白玉摩羯佩:“这块玉值二十两金,与你换。”
  那店主双眼一亮,随即犹豫起来,他做了三十年买卖,不曾遇到过这样的冤大头,反而疑心其中有诈。
  尉迟越懒得与他周旋,扔下玉佩,拿起金刀,往沈宜秋手里一塞:“先拿着玩,回去给你换把好的。”
  店主在后头一叠声道:“客人,好眼光,宝刀,英雄……”
  沈宜秋握着那把不菲的胡刀,十分意难平,嘟嘟囔囔道:“那粟特人好生刁滑,这么大一块上好的于阗羊脂玉换这把刀,倒不如去抢……”
  尉迟越在她气得鼓鼓的腮帮子上捏了一把:“不过一块玉,有什么稀罕的。笑一笑。”
  沈宜秋笑得比哭还难看。
  尉迟越在她发顶上嗅了嗅,蹙眉道:“这是什么味儿?”
  沈宜秋莫名其妙。
  尉迟越道:“哦,原来是铜臭味儿,这集市果真是逛不得的,我的金小丸玉小丸,逛完成了铜小丸。”
  沈宜秋转过头去不再搭理他。
  说话间,日头渐渐往下沉,已接近波光粼粼的水面,染得宁河宛若熔金,人马渐渐稀了,有些商贩急着归家,已开始收摊,一场繁华行将落幕。
  沈宜秋想到明日便要离开故乡,心中满是眷恋。
  就在这时,尉迟越忽然握住她的手:“听你乳母说,下个月初六是沈夫人忌日,你难得回一次灵州,当去祭扫一番。”
  沈宜秋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尉迟越接着道:“我同谢刺史说一声,你还是住在原来的院子,我留一千禁卫在灵州。”
  沈宜秋道:“这些精骑是护送殿下去凉州的,妾不可……”
  太子转过头乜她一眼,笑道:“怎么,舍不得为夫?”
  沈宜秋垂下头:“多谢殿下体恤妾,但是真的不用留那么多人。”
  尉迟越斩钉截铁道:“再少孤不放心。”
  他将沈宜秋留在灵州,全她的孝心只是其一,此外,凉州去灵州千里,一路都是沙碛,艰苦自不必说,且此行虽是议和,但难保吐蕃人不会有什么不轨之心。
  将她留在灵州,他才能高枕无忧。


第108章 分别
  翌日,太子一行整装待发。
  尉迟越要先去朔方军营地检阅和劳军,接着前往凉州。
  他执意留了一千精骑在灵州府,一众亲卫中弓马、刀剑最娴熟的贾氏兄弟也受命护卫太子妃。
  邵泽作为太子妃的表兄,自然也要留下。
  此外,牛二郎和五十多名随他投军的“山匪”也留在灵州,编入禁军中。
  临行前,尉迟越将贾氏兄弟、邵泽、牛二郎以及这一千精锐的将领,羽林中郎将周洵叫到跟前,看了眼沈宜秋,对众人道:“尔等须不遗余力护卫太子妃无虞,孤不在时,听候太子妃差遣。”
  贾七贾八知道太子妃在太子心中的分量,又在曹彬案中见识过太子妃的能为,当下郑重其事地行礼:“仆等谨遵殿下之命。”
  牛二郎昨夜才得知太子的“男宠”原来是当朝太子妃,心中仅剩的一点芥蒂也烟消云散,当即抱拳道;“仆就是不要命也一定护得娘娘周全。”
  尉迟越微微颔首,又看了一眼中郎将周洵,淡淡道:“周将军还不曾见过太子妃吧?”
  周洵微微扯了扯嘴角,向沈宜秋行了一礼:“末将拜见太子妃娘娘。”
  态度颇为敷衍,虽称不上倨傲,却也绝不算恭谨。
  沈宜秋打量了他一眼,只见这年轻的武将肤色黝黑,直鼻深目,剑眉飞入鬓角,十分英朗。
  只不过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看着她的目光冷冰冰的,就像看一件脆弱又无用的珍贵瓷器。
  周洵的确对太子的决定颇有微词,他并不知晓太子妃在曹彬一案中的作为,在他看来,太子打一开始就不该带个妇人上路,非但无用,还徒增麻烦。
  万一吐蕃人使诈,凉州生变,太子的安危怎么办?
  偏偏太子一意孤行,留下的一千人是精锐中的精锐,连他这个统帅也一起留了下来。
  他身为羽林中郎将,又是此次的行军子总管,不能一路护送太子,却要在此听一个妇人差遣,同袍的心里不知怎么笑话他。
  莫说是他,麾下的兵士也不免憋闷。
  但是军令难违,便是心中再不甘愿,太子已经发了话,他也只好领命,向沈宜秋行了一礼:“末将拜见太子妃娘娘。”
  尉迟越见他这模样,便知他有怨气,南北衙禁卫军官多为勋贵子弟,周洵亦不例外,此人骁勇善战,有勇有谋,又忠诚不二,只可惜一身傲骨,气性大了点,大体上瑕不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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