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呐,皇朝居然没有亡 (十月瘦瘦子)
- 类型:古代言情
- 作者:十月瘦瘦子
- 入库:04.11
也许因为那天在豆记门口,被林乐乐祝福过“要在一起”,这几天嬴静都有点不好意思,没有出宫和窦原玩了。
窦原等了差不多一旬,都没有见到公主纤细的身影。他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辗转反侧,心里想得跟被猫爪挠似的,“公主现在在做什么?有没有在想我呢?我好想她啊,我都好多天没有吃过公主做的点心了。”
又等了三天,窦原还是没有等到公主。他决定不能再坐以待毙了,公主不来找他,他去找公主便是。公主爱好美食,他便打算带着最好的食材,进宫去寻找公主。
“你这头猪多少钱?是真的吃豆渣长大的吗?”窦原看着眼前弓着身的中年汉子,对猪圈里面的大胖猪很感兴趣。
他听闻城南有一家卖豆腐的富户,豆腐的买卖做得大,每日剩余的数担豆渣,人吃不完,便拿来养猪。每逢这家的大猪出栏,不到一上午就被一抢而空。大概是因为猪吃得好,它的肉质软嫩无膻味,隐隐还带着一股豆香甜味,远胜于普通猪肉。
汉子见自家猪肉的名气那么大,笑得露出一口黄牙,十分得意,“那是,我家的猪都是从小吃豆渣拌猪草长大的,这是我们家的秘方。别人家也有学着喂豆渣的,但猪吃了容易腹胀拉稀。我们家的可不一样,我特意加工过豆渣,才喂给猪吃的,瞧瞧这母猪,屁股厚实啊,都是肉!”
怕窦原不相信,汉子一巴掌糊到了母猪的屁股,肥肥的猪肉在他的手下,颤了两颤。母猪不满地“哼哼”叫了两声,见是熟悉的主人,就没有生气。它直接翻了个身,扇了扇一对招风耳,换了个姿势,又继续睡觉了。
窦原看着草堆里面呼呼大睡的母猪,确实浑身都是肥膘。他对别人的母猪护理不感兴趣,只希望能买到好吃的猪肉,让公主能够美餐一顿。
“那行,你这头猪我要了,今天就杀了吧。”窦原想象着公主在厨房里做出一道道美味佳肴,笑着对母猪宣布了它的噩耗。
不知道自己被扼住了命运的咽喉,母猪被叫了起来,高高兴兴地地随着汉子走出了猪圈。它真开心啊,主人这是要放它出去溜达了吗?
“嗷嗷嗷!”
一阵阵嘶声裂肺的嚎叫声响起,两个时辰后,窦原推着一辆装满猪肉的木车,冒着刺骨的寒风,走在秦宫的青石路上。
因为天气寒冷,木车上的猪肉被冻得变硬,如果掀开猪肉上盖着的褐布,你就会看到鲜肉有着如大理石一般的纹理。红如玛瑙,白如美玉。尤其是肥美的五花肉,上面的脂肪分布如雪花一样美丽,像窦原这样的烹饪手残人士,也能预知到它甘香多汁的口感。
“公主一定会喜欢这样的好肉!咳咳咳……”窦原低声说着,喉咙不小心被呛进去一股冷空气,涨得他脸都红了。
他看着不远处的明华宫,心情激动,脚步也加快了很多。公主就在里面,她肯定在等着他。
明华宫
侍女翠儿向小季氏躬身行礼,抬头请示:“回禀夫人,博文侯世子到了宫门外,亲自推着木车,说要求见夫人和公主。”
哦?博文侯世子,那就是窦原?
小季氏对于儿子的伴读一向是以礼相待,走亲切路线,也不爱摆架子。她坐直了身子,理了理衣服和首饰,吩咐道:“快快请他进来,上些好茶和点心,要伺候周到些。”
“诺。”
一旁捂着手炉看书的嬴静,没想到窦原会找上门来,回忆起好多天之前的情景,心里怦怦直跳。
她知道,在这个三妻四妾的年代,她想要过上“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生活,那就是极难的。她不可否认,除了哥哥嬴荣,她最了解的男孩子,就是窦原了。窦原大方有钱家世好,要是放在种花国那会儿,是全国首富的独生子啊。
以她在现代的那张脸,还有那么平庸的身份,估计她只能去窦原的公司应聘个小文员,完全够不到窦·总裁的身边。
嬴静无奈地承认,这辈子她全靠投了个好胎,外加美人娘亲给的优秀基因,她才可以成为窦原的好朋友。如果,等到十年以后,窦原还是那么好,那她和窦原的友谊升华一下……
好像也挺不错的!
想通了的嬴静,不再逃避,她跑到明华宫的门口,看到了穿着青色羊皮袍子的少年。少年的衣服上绣着青竹,乌发间系着青玉发带,身上挂着白玉莲花佩环。他举手投足之间,玉石撞击,发出清脆的声音,衬得人如玉一样俊朗。
他朝她挥手,眉目间的充满了暖,他一笑,嬴静就觉得院子里变亮了许多,北风刮来的寒意也减少了。
嬴静想起《诗经》上的文字,轻声念了出来:“彼其之子,美如玉。美如玉,殊异乎公族。”
瞧瞧我的心上人啊,仪表出众美如玉,美如玉,比皇族公子还要好看呢。
且见前方的如玉公子,伸出洁白的双手,把木车推到了嬴静跟前,“公主,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呢,你看看喜欢不?”
闻言,嬴静以为是什么珍贵的宝石摆件,让窦原如此费心,亲自给她送来。她一脸期待,屏住呼吸,用力掀开木车上的褐布,只见:
一个狰狞的猪头,正死不瞑目地瞪着她!
嬴静:“……”
浪漫温馨的气氛,顿时消散无踪。什么公子人如玉?骗鬼的吧。原本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大秦宫廷剧,瞬间变成了送人就送大肥肉的乡村爱情故事。
打算把悲愤化作食欲,嬴静指挥着窦原打下手,要做道好菜,吃个满嘴流油。要论猪肉的吃法,在种花国的大江南北,最受大众喜爱的菜式,红烧肉自称第二,没有菜敢称第一!
炒出糖色的红烧肉,香甜软糯,肥瘦相间,唇齿留香。还有红烧肉的汤汁,那也是精华。汤汁上层浮着油脂,沉淀着浓郁的肉香,往白米饭里面一拌,能使每一粒米饭都裹上晶莹的光泽。这碗喷香喷香的热饭,看着不起眼,但嬴静能吃三碗。
嬴静把一大条五花肉洗干净,看着在一旁手足无措的窦原,喊道:“窦原,你找来小葱、八角、桂叶、红糖、姜,还有料酒,待会儿要用。”
“收到!”窦原大声回应,在小厨房里面翻找出一大堆调料坛子,细细的地分辨。他开了豆记酒楼那么久,并非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公子,各式调料的样子,他还是认得的。
嬴静把锅里的清水烧开,整块五花肉放进去焯水,去除血沫。半刻钟后,她把肉切成三四厘米见方的块状,改小火煎肉定型,锁住肉汁。
透明的肉皮变成了金黄色,有点香,但距离红烧肉还早着呢。嬴静转头,看着窦原递过来的调料,“要红糖,该是炒糖色的了。”
“哦哦,这是红糖。炒糖色?糖还能炒着吃吗?”窦原好奇地伸长了脖子,靠在嬴静身边,想看看炒糖的步骤。
其实炒糖色该用冰糖的,但这会儿没有冰糖,嬴静就用红糖代替。红糖炒糖色容易糊锅,会发苦,嬴静就放多了水,准备把红糖熬成浓糖浆,挂在五花肉上。
她起锅烧油,放入香料爆香,直到高温把八角姜片的辛香味逼出来,才接着倒入五花肉翻炒。五花肉在加热下变得半熟,嬴静倒入浓糖浆,让每一块五花肉都裹上糖色。
“公主,我帮你吧。”瞧见嬴静的手都炒酸了,提不起精神,窦原接过来心上人的锅铲,站在灶前挥动着右臂。
这一顿红烧肉,窦原算是花了大力气。因为想要好好表现,他在后半程都握着锅铲,按照嬴静的指导烹饪。直到嬴静拿起水瓢,往锅里面加水炖肉,他才有机会坐下来,歇上一会儿。
“君子之於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按照孟子的理论,窦原今天这种杀猪做肉的行为,算不上是君子。
但窦原闻着铜釜里面传出来的香味,觉得今天进宫找公主这一趟,真是值了!
公主会做好吃的肉,长得又好看,这样的美人去哪里找啊?
他想把公主娶回家,然后天天吃好吃的肉,炸的、炖的、焖的、烤的!他打算赚钱买好多肉,把公主养得肤白腰粗,珠圆玉润……
幸亏嬴静没有听到窦原的心声,不然她肯定会让宫人把窦原扔出去,再也不让他进来。锅里的肉已经炖了一个时辰,嬴静掀开锅盖,一股带着诱人的肉香扑鼻而来。
“好香啊,我好饿。”窦原抽了抽鼻子,好像一只馋嘴的小狗一样,尾巴一甩一甩,就等着主人赏他肉吃。
“我做的菜嘛,肯定是好吃的!”嬴静大火收汁,取了一双碗筷,把一块最大的红烧肉夹出来,再浇上一勺浓稠的汤汁,“窦原,尝尝,这是你今天的劳动成果呢。”
窦原喜笑颜开地接过,公主这是让他第一个试吃呢。刚出锅的红烧肉好烫,他吹了吹,一口咬下去,软糯香甜的口感瞬间征服了他。
这红烧肉有点像豆记的卤五花肉,但比卤肉还好吃!
因为材料好,火候足,这块红烧肉的味道十分令人陶醉,入口即化,却不见肥腻。鲜嫩多汁的红烧肉非常酥软,好像奶油布丁一样,颤颤巍巍,只用筷子轻轻一戳,就能陷进去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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