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冯爷客套了,一家人,应该的。”
“就是啊,老冯爷这么说,大伙心里可提着呢,是不是有什么事啊?有事您老人家就说,大伙听着就是了。”
台阶下的村人纷纷应和,一个比一个实在。
“是啊,是啊,家里锅上还炖着骨汤,等着下面条呢。”不知道哪个泼辣的妇人也跟着添了一句,惹得众人都是笑起来。
老冯爷也缓了脸色,慢慢把背在身后的手拿了出来,一把褐红色的长鞭就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不等众人问,他就说道,“先前寿宴过后,很多人有意同咱们村里的姑娘后生们结亲。按理说,这是好事,一家女百家求,一家子千家选。但大伙儿也知道,咱们老熊岭就是猎户出身,如今日子好过了,但依旧是猎户!
家里粮食是自己种的,菜是自己种的,衣衫是自己缝的,心眼少,行事也憨直,做不来那些勾心斗角的事。若不是小米带着大伙发家致富,又进宫做了娘娘,给大伙撑腰,那些所谓的大户人家都不会多看咱们老熊岭一眼。
如今,求上门要娶咱们的姑娘,或者嫁咱们的后生,他们多半也是瞧着咱们背后的国公府和小米。不定存了什么主意,想要给陆先生和小米添什么麻烦呢。若是咱们嫁了闺女到人家,或者娶了人家的闺女,人家求到头上,咱们还不好推脱。到时候说不得,里外不是人。
我同几位老兄弟商量了一下,定了几条族规,其中第一条就是老熊岭结亲,不结官家!我怕我们几个岁数大了,考虑不周,特意给小米送了信。小米聪慧,回信添了一句,家中有中举做官的,可以结官亲,其余就安分守己同富户或者良善之家嫁娶!”
说着话,他又抖开手里的鞭子,明黄色的鞭穗在阳光下越发显眼,说道,“虽说如今老熊岭,不是谁都敢欺负上门的,但小米依旧惦记大伙。这鞭子是她特意赏赐下来的,以后供在宗祠,外人进犯就打外人,族人犯错就打族人,半点儿不容情!”
老爷子话说的很长,却是中气十足,传出多远。男女老少听了,一时都有些反应不过来。
好半晌,人群里的刘婶子才说道,“老爷子们考量的对,前些时日我家小刀的岳丈就逼着小刀给他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外甥谋外放的缺儿呢。你们说小刀一个管事,能有这本事,还不是冲着陆先生和小米来的。指望咱们好说话,逼着小米办事呢!那当官的,可是管着一方百姓的生计呢,是谁想当就当的?再说一个秀才,还大言不惭,最少要个县令,做梦吧,他怎么不想着登天呢!”
“哈哈,婶子这是气到了。怪不得前几日听你家鸡飞狗跳的,原来为这事生气呢!”
“可不是,我娘家人也是,只要我回去就问起,小米给了什么赏赐。还说我家铁蛋有个做皇后的姑姑在,将来一定会做官什么的。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啊。铁蛋除了数钱,别的都做不好,写字就头疼,将来做个管事,我就谢天谢地了。让他去当官,我都怕把老百姓祸害死了。”
这些妇人平日多半要回娘家走动,城里采买也去的勤,接触的外人多,自然感触更深一些。
这会儿这么七嘴八舌一说,男人们才知道,原来他们还有这么多不知道的事。本来家里孩子的亲事,他们就不怎么参合,这会儿更是不开口了。
老冯爷见大伙都没有异议,就示意站在人群外侧的小王先生上前,“小王先生,请您亲自执笔把这些族规写下来,同样供在宗祠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以后族人们行事也有个条条框框,省得犯错拖累整个村子。”
王敏前些时日帮忙下田秋收,晒得脸色有些黑,但瞧着却更健壮了。
这会儿,他拱拱手也没推拒,直接坐在准备好的桌案后。每当老冯爷读出一条族规,众人讨论问询,没有异议,他就记下来。
如此这般,日上三竿时候,一本族规也就完成了。
宗祠的大门“吱呀呀”,全部打开了。
村里的男女老少,有一个算一个,都鱼贯走了进去,跪倒在院子中间。
男人们还没觉得如何,妇人们却是神色里多了几分骄傲。毕竟在别的村落,女人们是不允许进宗祠的,即便是逢年过节祭祀,也只有男人能进。
但老熊岭不同,老熊岭的女人能顶半边天,老熊岭的姑娘做了皇后,老熊岭的事,女人们能决定一半。
这可是无上的尊重和荣耀,如何能让她们不骄傲。
长鞭和族规都供了上去,老冯爷亲自点了三炷香,带头跪了下来。
众人尽皆跟同,这一刻没人有人说话,只有烟火袅袅,只有明黄色的鞭穗在风里飘荡,只有崭新的族规在沐浴阳光。
一个家族,知本分,明事理,懂规矩,就能长长久久,安安稳稳的传承下去。
老冯爷起身,回身扭头望向所有村人,望向门外隐约可见的山林,望向头顶的蓝天白云。
知足常乐,这样的安宁日子,已经是最好!
☆、番外初一之一诺终生
草原之所以叫做草原,不是因为草多,是因为放眼望去,全是…草。
格尔木出生的时候,作为整个部落族长的父亲已经有了八个女儿,所以对于他这个迟来的儿子,简直是欢喜欲狂。
他自小虽然也要学放牧,弓箭,骑马,但当真是同王子一般被宠爱长大。
十二岁的时候,父亲在全部族为他选武士,马术最好,功夫最好,身体最健壮,总共十八人成了他的亲卫武士。
出入跟随,快马如风,何等的肆意快活。
那时候,天是蓝的,草原是绿的,牛羊是成群的。
但突然一夜之间,父亲的结义兄弟不知为何同父亲争吵起来,而且还引了敌对的部族来偷袭。
父亲虽然老迈,但依旧上马举刀,砍死了那个背信弃义的叛徒。
但依旧阻拦不了部族被毁的命运,也阻拦不了他去往极乐天的结果。
格尔木忘不了那一夜,所有的帐篷都被烧了,平日照料他吃喝穿戴的妇人们被绑上了马车,勇士们被杀死,孩子们被拴在马后。
他曾以为会永远幸福下去的家园,毁了个干干净净。
达库是他的勇士头领,眼见来敌比整个部族人数还多,就直接把他敲晕了。
等他醒来,已经在晃晃悠悠的马车上,马车通往大元,一个在族人嘴里很是复杂的地方。
据说大元有最美味的食物,有最美丽的姑娘,有最繁华的城池,当然也有最奸诈狠毒的商贾。
他在马车上晃悠了不知道多久,每次想要跳下去,都被全身无力恼得恨不得直接死掉。
达库在他耳边一遍遍劝着,他听不进去,他只想回去,回去报仇血痕,回去找回他的家园。
终于,马车停了下来,他也发起了高烧。这里没有人会像部族里照料他的阿妈一样给他煮马奶,没人管他死活。
一次次烧晕又醒来,恍惚间好似看见达库他们被拖走了,好似又看见什么人恶狠狠地挥着鞭子。
他慢慢连这些都感受不到了,他许是要去极乐天见父亲了…
偶尔有那么一瞬,冥冥中有什么好似在拉扯他的灵魂,他下意识用尽所有力气抓住了什么。温热的触感,直接从手掌传到了他的心里…
待得再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在一个农家院子里了。这里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好像不是一家人,又好像相处特别亲近。
那个据说被他抓住了脚腕子,所以把他带回来的姑娘,对他真的很好。
她亲手给他做吃的,托付别人给他做衣衫,熬药给他治病,还给他梳理头发…
对,梳理头发。
若是在部族里,怕是父亲看到要发很大脾气。
草原男人的头,女人是碰不得的,当然除了有养育之恩的女人。他娘在他出生后不久就病死了,族里只有一个专门照料他的妇人有这个资格。为此父亲还赏了她一只金戒指呢。
但是,如今这个大元的姑娘,居然就那么自然的,一点也不避讳的打开了他的辫子,给他洗头发,给他梳辫子…
他想拒绝,想喝骂,但话到了嘴边就是说不出去。
不是因为别的,只是贪恋她神色里的那抹温柔。
是的,温柔。她是个温柔又和气的,说话的时候笑的很好看,手巧又善良,就是那个叫“高人”的小矮子很是惹人烦,她也不曾恼怒过一次。
还有那个穿了长衫,眼睛冷得厉害的男子,总是在她身边,碍眼的厉害。
好在他很快就走了,也更快的回来了…
偶尔他也会想念,想念广阔的草原,成群的牛羊,慈爱的父亲,还有他的族人。
但这样的想念越来越少,他的眼里心里,越来越被这个山村,这个陆家院子,这个姑娘占据…
若是没有仇恨需要血洗,若是他的根不在草原,他更想要留在这里,留在这个安静又温暖的地方,守着这个姑娘。
可惜…
那个叫做高人的矮子,很是惹人厌烦。吃东西要同他抢,干活儿要同他抢,新衣服也要抢。
抢的他恼火,就忍不住会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