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
“鞋印。”沈情说,“死者流了那么多血,凶犯只要走动,地上必然会出现血脚印,但李甲家中却无明显的鞋印,现场地面比其他凶案现场都要干净些。这就说明两点。”
沈情站起来,围着桌案转圈,掰着手指道:“一来,是说凶手和死者并没有发生长时间的厮打,不然地上一定会有凌乱的血脚印,不仅会有凶犯的,还会有死者的。案发现场没有这些脚印,就证明死者应该死在某一处,而凶犯也没有过多走动。我观死者家中地面上墙上的血迹,床尾的地面是干净的,所以我猜,当时凶犯应该是站在床尾,将死者砍杀。”
“二来,鞋印少也再次说明了,李复不是凶手。疯子杀人,站在一处乖乖无声无息砍杀死者的可能性太小了,他必然不会像正常人那样,还留意地上会不会留下脚印。”沈情说,“而且……李复发现死者去世应该是在凶手杀完人很久之后才知道的。因为只有血迹已经干涸,李复走动甚至挪动死者时,才不会留下过多脚印。”
“赵大人,沈大人。”刘桐带着牢狱司的押送官员们来了,沈情见他把李复带到,眼前一亮,走过去,请两位押送官去了李复外面的囚衣。
她蹲下来,把腰带握在手中,仔细查看,果然,在衣带结的不远处,看到了淡淡的血指印。
“沈大人在找什么?”
“找这个。”沈情指着衣带,说道,“你看,衣带,衣领,下身裤子系带的边缘,都有血印。”
刘桐沉吟许久,问道:“你是说,这衣服,是行凶人给他换上的?”
“正是!”没想到刘桐这么快推出了这一点,沈情对他刮目相看。
刘桐解释道:“死者溅起的血,再多也不会沾染到下身裤带边上,这里有血迹,再加之胸前这个位置的衣领两边,衣带两端都有血印……没跑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也能解释清那个首饰匣。”沈情说道,“之前我们做过推论,无论怎么推,都觉得李复前额被首饰匣砸伤无法解释。”
沈情站起来,慢慢整理着自己的思路,说道:“若是死者与李复争执,李复持刀砍杀死者,死者拿匣子砸李复,首先解释不通的是前后顺序,其次解释不通的是邻居并没有听到叔嫂有长时间争执的声音,再次解释不通的就是现场的混乱程度,血多但脚印很少,要是起了争执,带伤举起首饰匣砸人,那地上应该有死者脚印才对……这三点都说不通,那就是不存在这种可能。”
沈情指着李复身上的衣服,说道:“我们再来试试这个说法。行凶之人夜里潜入死者家中行凶,几刀下去,死者去世。之后行凶之人用首饰匣砸昏李复,把血衣换给李复,凶器放在李复手中,逃离现场。”
“那么我们唯一需要解释的,就是,死者如何把李复叫到现场……如果李复之前在现场,见有人杀嫂,他会安安静静站在旁边看,不喊不叫不阻止吗?”
“不阻止有可能,毕竟是疯子……但不喊不叫。”刘桐摇头,“没可能,不管是兴奋也好,害怕也罢,一定会出点声吧,一言不发的看人把嫂子砍死……”
想想就觉诡异。
“那就是说,最大的可能是,李复在死者被砍杀之后,才到的主屋。”沈情回忆着李甲家的院子,跟刘桐说,“死者家的院子很小,死者睡在主屋,李复睡在东屋,挨得很近。主屋有点动静,东屋是能听到的,我们可以推测,凶手杀了人之后,没有离开,而是把李复引到了主屋,正面砸昏了他,与他换了衣服,之后才逃离现场……”
刘桐歪戴帽子,哎了一声,说沈情:“你这个猜测,是真的认定凶手就是李甲了。可李甲,有证人证明他案发时不在小林村。”
“我要再去问。”
“什么?”
沈情说道:“我想到小林村再问问,然后到薛家院子看一看,多问些人。”
“沈情。”刘桐道,“查案不是这么查的,你不能凭空怀疑一个人就是凶手。”
沈情说:“刘桐,你觉得李复身上这件衣裳,合身吗?”
“合身啊!”刘桐看向李复,回答完之后,愣住。
“鞋子呢?”
“……”刘桐看向李复脚上穿的鞋。
“衣服是旧衣,合身合体,看得出是李复常穿的,鞋子也是。”沈情说,“你觉得我还能怀疑谁?”
刘桐一时无言。
如果衣服鞋子都是李复平时穿的,李甲是凶手的可能性的确不低。
刘桐问李复:“疯子,你身上的衣服,是你自个儿的吗?”
李复没答话,他眼神涣散,低头蔫蔫地看了自己身上的衣服,小声说:“嫂嫂,我饿……”
刘桐:“是你自己不吃饭,还喊什么饿!”
“嫂嫂……饿……”
沈情问:“他不吃牢饭?”
“搁鼻子底下闻一闻就不吃了,非要吃嫂子做的饭。”
“哦,可能是嫌弃牢饭不好吃。”沈情说,“邻居说,他嫂子喂猪都是拌了菜油的,喂小叔子肯定不会比猪差吧。吃惯了好饭,谁愿意吃牢饭。”
刘桐又沉默了。
沈情知道刘桐在想什么,她趁机说道:“所以,并非我凭空猜测。这一天来,我一遍遍想这些从只言片语中传达出来的细节,才有此怀疑。虽然目前都是猜测和推断,但我认为,此案必和李甲有关。”
刘桐想反驳,但又找不到理由,只得无奈道:“你还要去问什么?”
沈情说:“问那天与李复一起玩耍的孩童。”
她指着李复现在穿在身上的血衣:“能看出这件衣裳是什么颜色什么样式吧?”
“能。”刘桐点头,“所以?”
“所以我要去问问小林村的孩子,案发当日,他们见到的李复,身上穿的衣服是什么颜色,什么样式的。”
☆、青天大老爷
刘桐沈情以及大理寺主薄到小林村再次录了口供,结论是,六个孩子当中,有四个孩子记得李复最后一次跟他们玩耍时穿的绿色衣服,而所有的孩子都提到了一个线索:“李傻子穿的鞋是锦大娘那天刚做的!”
主薄根据孩子们的话,将衣服和鞋大概画了出来,豆青色的夹棉春衫,黑色锦缎鞋,鞋面上绣着福字。
沈情将两张纸拿在手中,说道:“不短他吃不短他穿,嫂子叫了快十年,一朝发疯,乱刀把人砍死……你信?李复这疯傻,就跟家里的猪差不多,只是失了人智,却不是不记吃的人。饭是悉心做的,你看着衣服,也是悉心做的,没了她,谁还会如此照顾他这个疯子?”
刘桐紧锁着眉,道:“会不会是村里的熟人作案?我让人问问死者平时,有没有得罪过谁。”
沈情站在原地,低头思索了好久,忽然问刘桐:“刘大人,当初你们刑部录薛家的三位护院口供时,是在哪里?”
“就在薛家前院。怎么?”
“只问了这三个护院吗?”
“……”刘桐,“这已是很多了。当时所有人都说他不在现场,我也没特地再去问谁,只录了证词。”
“巡院的话,他们是分开巡,还是一起巡?”
“什么?”刘桐不明白她又在想什么。
“我是说。”沈情蹲在地上,拿起一旁的树枝,画了个方框:“两位护院,从当值开始,每一个时辰从前院沿着院墙走上一遍。那这两个护院,是一起走,还是左右两边分开走,你巡这边,我巡那边,走上一圈,回到前院碰面?”
刘桐:“你这人……我知道你在怀疑什么,但你的猜想不可能成立的。我问过他们,巡一圈只需一刻钟时间。虽然小林村离薛家不远,但一来一回,再加上杀人换衣起码要一个时辰。即便他们二人巡院是分开走的,那点时间也不够李甲犯案。”
“不,我提出这种问题,是想说……你录的这个证词,不严谨。”沈情道,“从戌时到寅时这期间,那个于长生,不一定如他所说,一直有见李甲和他在一起。并且……”
沈情像个有经验的老江湖,背着手道:“并且,录了三份证词,却都是护院所说。刘大人,不严谨啊!怎么也得再问问其他人吧,院里的小厮,后院守夜的丫鬟侍从……”
“不过是小生意人,能有多大排场,还守夜的丫鬟侍从……沈大人很懂这些啊!听吏部说,你出身寒门,我以为你……”
“我在州牧府长大。”沈情答。
“哪个州牧府?”
“崖州州牧府。”沈情说,“沈府。”
刘桐:“……沈?崖州州牧不是姓姚吗?等等……沈、沈相的老宅子?”
“嗯。”沈情说。
“你是沈非的学生?”
“算是吧。”沈情说,“但我从没见过沈相。”
此言一出,刘桐脸色变了。他不似程启,一个籍贯加一个名字,就能想到当年崖州水患有幸被救的孩子身上。他想的是,原来沈情竟然是攀附权贵的人!
从萧成后期开始,朝野上下就有了这种风气,一些寒门子弟,为了自己今后的仕途,带‘拜师礼’投入权贵门下,当权贵的学生,或者索性弃了姓,做权贵的好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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