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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楚双钗 (潇潇湘水)


郎中道:“你面色苍白,唇无血色,体量纤纤,莫不是有血亏之症?”
“确如郎中所言,平日里也曾食用过阿胶,然而并无多大起色,总是觉得虚浮无力。”
“以后多吃点猪血,跟厨房说,杀了鸡鸭之后,把鸡血鸭血给你留着。”
葇兮有些疑惑不解,“平日里大夫都说让我吃阿胶,郎中给我开的这药方,倒是新奇。”
“贫血之症虽是小病,但自古以来,并无根治良方。吃猪血是以形补形,你身子弱,即便吃了猪血,也未必能吸收猪血中的物质来生成自身血液。不过,倒是可以一试。”
“郎中这番言论,听起来确实很有道理。”
“平日里多走走,不要总是待在屋里,学学蹴鞠、骑马,对身体大有裨益。”
忽然,巧樨尖叫一声,原来是有只青蛙跳到了她的裙子上。她吓得连拍胸口,惊魂甫定之余,问道,“郎中,你说这园子里的青蛙,为何大多都是土黄色的?而荷塘里,稻田里的青蛙却多为绿色?”
“这是因为,园子里绿色的青蛙太过于鲜艳,被其他动物吃掉了,而荷塘和稻田里,土黄色的青蛙比较惹眼,也被天敌吃掉了。”
葇兮道:“郎中,前不久,外边有人送了一只孔雀入府,后来孔雀死了,厨房便拿去炖了,吃起来口感粗糙,还不如鸡肉。孔雀怎么说也是山珍海味,怎么味道反而不如鸡肉?”
“在万万年之前,我们的老祖先也不知道哪个更好吃,于是,他们同时吃了孔雀肉和鸡肉,发现鸡肉的味道更胜一筹,于是祖先们开始驯养山鸡,肉味差的山鸡全部都被淘汰了,而肉味好的则被保留下来继续繁殖,正所谓龙生龙,凤生凤,好吃的山鸡,其后代大多也是美味的,然后他们又从中挑选肉味更好的山鸡继续驯养,万万年之后,你所吃到的肉便是老祖宗们当年给你选出来的最美味的肉。”
葇兮道:“原来如此,这么说来,如果当年老祖宗选择驯养孔雀下蛋吃肉,那么今天的孔雀肉一定比鸡肉更好吃?”
何樰道:“我想是这样的,清漪聪慧过人,触类旁通,举一隅,反三隅。”
葇兮道:“人们圈养孔雀,更多只是为了欣赏孔雀的美貌,按郎中的说法,万万年前,人们发现孔雀比山鸡好看,故而一代代挑选出更好看的孔雀进行圈养,到了今日,我们看到的孔雀,便是老祖宗们给我们选出来的最好看的鸟。”
何樰道:“的确如此!”
清漪道:“那只能说明造物主是公平的,物华而不实,物实而不华。”
葇兮问道:“那会不会出现既好看、又美味的?”
何樰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总有些个例不遵循自然规律。虽然有这个可能,但肯定非常罕见。”
“为什么很罕见呢?”
“正如你所说,造物主是公平的,或者说,如果把精力投入在美貌上,那么就没有多余的精力投入到美味上。”
葇兮道过谢,抬头发现郎中正盯着清漪,清漪则兴致欠佳地听着,一点也没有插话的样子。
郎中笑问清漪道:“清娘,我说的这些,你认为可有道理?”
葇兮心想,郎中待清漪果真有些不同,明明自己与他谈得更为投机,清漪爱答不理的样子,可郎中却主动用热脸贴冷屁股。
清漪懒懒地回道:“郎中说的,自然是有道理的,不然怎么唬住葇兮这等才女!”言辞之间,颇有些促狭之意。
“你觉得哪里不对,大可提出来。”
清漪看了看四周,见并无人来,便面露狡黠,“那日初次谋面,郎中便答应帮我重审家翁旧案,我心里十分感激。然而,我与云府遗孤同住多年,她为了弄清楚家人的死因,翻遍医书之余,每日所吃的食物,都是那日宴会的菜式。你既然说蚕豆病是遗传病,为何云家二娘吃了这么多年的蚕豆,毫发无损?”
“蚕豆病的确有父传子子传孙的现象,然而不是绝对能传下去。比如,父母都是双眼皮,生下来的孩子多为双眼皮,但也会有单眼皮的孩子。反过来,父母若是单眼皮,那么孩子就不太可能是双眼皮。因此,双眼皮也是可传下去的特征,但是并非完全能传下去。再比如说,消渴症常见于暴饮暴食的朱门大户,但还有一部分食不果腹的穷人也会患消渴症,且这些人的后代当中,也有一部分人会患上消渴症,由此可见,遗传病也未必能尽数遗传。人的身体还隐藏着很多奥秘,目前所流传下来的医术,不过是管中窥豹,一知半解,还有很多未知之谜等着我们去探索。”
单双眼皮?清漪可没这样好的观察力,至于消渴症,这种疑难杂症的患者还真没见过几个,她问向葇兮,“是这样吗?”
“消渴症不知道,但是眼皮的说法的确如郎中所说。”
清漪沉思片刻,躬身行礼道:“是我的错,我误会郎中了。”
“你生性直爽,不懂就问,是个难得的好孩子。”

第13章 永州土产

这日清早,清漪来到佩兰院,将院子里里外外打扫了一个遍。院子里的犄角旮旯里常年积满了灰尘,难以被清除,被清漪仔仔细细地擦干净了。巧樟怎么都劝阻不住。
“清娘,这些脏活,何必亲自动手呢?”
“雁翁回来了,我心里高兴,也不知道做些什么好,就想着打扫下院子,让他们住得干净些,你看,我清扫初来好多灰尘。”说罢,扬了扬手中的白抹布。自从惊寒让清漪跟谭氏和罗氏多加亲近之后,清漪便屡献殷勤于佩兰院和颐年苑。
巧荇路过见了,用手摸了摸窗栏,“清娘,你属狗吗?”
清漪在心里算了一下,属狗的话,今年就是十二周岁,可自己今年几岁呢?如果回答说不知道,不免又被笑话一番。想到葇兮今年十一岁,与自己身量相当,于是朝巧荇笑道,“不,我属羊。”
“我见这院子被你这么一打扫,跟狗舔过似的,还以为你属狗!”
“多谢夸奖。”清漪伸手用袖子擦了擦汗。
巧荇冷哼了一声,觉得无趣,正欲走开,不料却被谭氏叫住。“跟谁学的规矩,这般没大没小,目无尊卑,这个月的月钱你就别要了,收拾一下滚出府去!”
巧樟夺了清漪手中的抹布,“清娘,难为你一片孝心了,快些回去梳洗一番,该去给老太太请安了。”
众人来到颐年苑,老太太仍然给足了清漪脸色。
“娘,这次三郎平安归来,多亏了清漪向何郎中求助。”谭氏纵然觉得清漪有诸多不是,但也不能因此无视清漪的功劳。”
“我就没见过这么傻的孩子,在生人面前开这么大的口,白白丢了我们雁府的脸面。”
“祖母,何郎中既然答应帮忙,又怎会记着清漪的失礼之处?爹爹人回来了,可比面子重要!”自从清漪出现了,不仅解了惊寒多年的郁结,还让父亲沉冤得雪,而且,还从此跟门生遍布的楚国旧相攀上了关系,在惊寒的心目中,清漪如一颗福星。
这次翻案,雁州府尹批了一千两银子给雁府作为补偿,谭氏提议将这些银子尽数记在清漪名下。雁府不缺这些钱,罗老太太也就没有反对。
经此事后,谭氏对清漪的态度转变了一些。这个孩子既然是自己儿子喜欢的,将来定是要与自己朝夕相对,既然如此,何不多加教导。看得出来,她饱读诗书,脑袋定然也不会太笨。本想让她与伶牙俐齿的笑敏多相处一下,不过这孩子却不太喜欢去找笑敏,反而三番四次去找葇兮谈诗论道,看来文静的人多半也喜欢与同样文静的人相处。葇兮虽也是个聪明的孩子,身上多多少少有些贫民的劣根性,自己与她非亲非故的,不宜多加教导,只管好吃好喝地待着,也不负当年她姨母对惊寒的恩情。对了,大嫂家的祁绿也是个知书达理的孩子,人也喜静,想来会与清漪投缘,她比葇兮和清漪要大上两岁,让清漪多与她亲近,也好跟着学点为人处世的道理。
谭氏领着清漪来到大嫂阳氏居住的芷兰院,阳氏的侄子阳桓和侄孙女阳琇莹也在。
阳桓约莫二十八九岁,生得面庞白净,俨然一副俊俏书生的模样。他是个饱读诗书的秀才,在州衙里任文职。他上次见过清漪,见她小小年纪,下笔却有名家的风范,于是与她相谈甚久。她对某些诗词的见解,甚至超过了自己,他曾对谭氏道,这个女孩将来定是个了不起的。
“小清漪,雁家的女状元,我们又见面了。”
清漪正愁眼前这两个陌生的面孔怎么称呼,忽听见那男子唤自己小状元,已然想起上次与他探讨诗词的场景,于是上前盈盈一礼,“阳三叔万福。”
谭氏和阳氏脸色俱是一变,十岁出头的阳琇莹秀眉一挑,上前翻了个白眼,也行了一礼,朗声道:“见过二婶子!”
清漪再怎么和惊寒两厢情悦,到底是还没过门的,怎么能叫人家二婶子。阳氏心想,这个侄孙女也太记仇了。
这下轮到清漪脸色大变了,原来自己竟然叫错了辈分,当下正想着怎么圆回来,阳桓已经岔过去了,“闻得雁三叔从潭州回来,小侄正要前去拜访。听说这次多亏了清漪,这个妹妹真是了不起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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