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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街行 (休屠城)



已是魔障。

她年岁已到,就要嫁了。

我再也放不下。

此生再无所恋,就把她舍与我,做一场囫囵大梦可好。

我无法放手,无法看见别的男人于她鸳鸯偕飞。

终于与她,融为一体。

原谅我这卑鄙的哄骗。

再不放手。

无忧。

李暮.薛从雪

我给阿椮束腰带的时候,靛儿满面通红的冲进屋子,见满屋的人,偷偷的蛰进帷幔后头。

我瞥她一眼,近来这丫头常不见人影,唤人的时候都是苏吉守在旁边。

阿椮随着我的目光扭头看了她一眼,笑道:“好久不见这丫头了。”

靛儿听见阿椮的笑,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抹着眼泪道:“靛儿该死。”

我替阿椮束好腰带,打发他出门去,才唤靛儿起来:“出什么事了?”

她揉着膝盖,抽抽搭搭的用袖口抹着眼泪:“没...没什么..”

月青的衫子被她这么胡乱一抹沾了胭脂水粉,白糟蹋了这么件心爱的衣裳,看来是件极严重的事情。

她扭头去为我斟茶,梨花带雨似得,鼻头哭的红通通的,羽睫沾了泪,沉甸甸的压在一双水眸上。

陪嫁的宫人那么多,星河苑我独带了她一个,小兔儿似得,若是在异国他乡受了什么委屈,可不得我帮着出头么。

她不肯说,这么憋了几天后,李暮倒托人来向我告辞了。

来人是前院的仆童,挠挠头:“公子也不曾说什么,只说叨扰了,想回额勒苏芒哈地去,求公主肯允。”

竟然连告辞也是不肯亲自来的,身边的靛儿听到如此说法,摔了研磨的墨斗,捧着自己的袖子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这倒是有了前因后果。

怀春的少女喜欢上了忧郁的吹笛公子,一直殷勤照顾,谁曾料想,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我难能止住靛儿的哭,她俯在桌上抽泣:“公主,他为什么就不能喜欢我?”

“那你问过他为什么不喜欢么?”

“难道他嫌弃我是个婢女?”

“就算你是个婢女,也是镇国公主的婢女,五品品秩,比他一个白身强。”

“难道他嫌弃我长得丑?”

“你...长得比他好看...”

“难道他嫌我身材没有北宛女子的好?”

“我...觉得...不错了。”

“难道他有喜欢的人?”

“那...你得问他了...”

“他为什么不喜欢我?”

“.....”

我把帕子摔靛儿脸上,怒道:“传李暮。”

李暮一身青衣,木头似得站在外头作揖,靛儿咬着唇在我身边抽泣,扭着身子不看他。

我装模作样喝茶申他:“李暮,住的好好的,你缘何要走?”

李暮低着头:“若是王爷已查明我的清白,李暮也已毋须在王府驻留,何况玉场事务繁重,出来这些日子,小人须回了。”

我只得叹一口气:“李暮,你这样一双手,这样一支笛,就甘愿深埋在荒渺戈壁穷其一生?梦里千里江南,却把他乡认故土?”

他不语。

我望着他道:“你可有婚配之妻,可曾有婚约,可有意中人?”

李暮沉默半响,摇摇头:“不曾。”

“那今日我替你选个,可好?”我把靛儿往前推,“青青子衿,何处蒹葭,和不做个一双两好的美事。”

李暮艰难作揖:“小人一贯散漫,这些年四处为家,早已无心家室,只求一人放诞,况家徒四壁不名一文,亦非成家之人,亦不敢有那不情之想。”

我待要再说,靛儿抹着泪在我身边跪下:“公主,求你别再说了,他若不愿意,奴婢也...”

李暮也在外间下跪,无限艰涩:“小人,对不住了。”

李暮要走,我却是不肯,一个能入太学的学子,缘何要在北宛的戈壁里采玉琢石为生,平白折我大宋之栋梁。

阿椮也听说此事,笑我:“你是想让李暮回宋?”

我道:“他本该回去,既然心有栈恋,为何背道而行。”

“那你也不能把李暮关在府里。”

我仰起脖子:“本宫的话都不听,还欺负本宫的侍女,我这是给靛儿出口气。”

阿椮极快的在我唇上映下一个吻:“是是是,公主所行所言,甚有道理。”

我何曾把李暮关起来,只不过吩咐府中人禁了他的进出,我实不忍一双修长执笛的手,再去严寒凛冽的戈壁受苦。

几日后,管家向我秉,前厅有个近南之地的行商,说要向府里卖货品。因是宋人,卖的东西又奇特,管家才特来后院向我拿主意。

“卖的是什么?”我问道。

“是一支青黄破旧的竹笛。”

我脑海里飘忽过什么:“让那人进来。”

薛从雪其人,清俊的书生样貌,一身锦绣华服纨绔公子的装扮,何曾有一丝的铜锈气,谁也不曾料想,他就是北宛近南之地最大的宋商,边境互市,不少买卖在他麾帐下。我后来才知,我日常用的全部衣食器具,都是阿椮通过他的商行买来的。

他从袖间一个锦袋里掏出一支笛,递于我面前。

那是一直经年累月被人握在手中,已经褪去了竹子的青,换上了枯涩的黄,粗糙的切断面已经被抚摸的光滑无比,只是岁月仍在笛身上留下了无数的划痕。

“本宫不吹笛。”我抚摸着笛子,心里泛起怪异的感觉。

“那就卖与府里吹笛的人罢。”

“你为谁而来?”我问。

“小人为故人故事而来。”

他来找一个吹笛吹的很好的男人,而那人在府里。

这或许就是李暮的故事。

李暮。薛从雪

我把李暮请来。

薛从雪听见脚步声,眼里一瞬迸出惊人的光彩,握住笛子的手轻轻的颤抖。

只隔丈许的相见却极为平静,既不是兄弟的激动重逢,也不是知交的感慨万千,没有热络的寒暄,没有嘘唏感叹,李暮眼神不知望着何处,脸上平静的近乎麻木,薛从雪交握住手,极静的注视着他。

我和靛儿在一旁屏住呼吸,目不转睛的盯着两人。

李暮扭头要走,薛从雪取出竹笛,在他身后轻声道:“朝夕,你的笛子我找到。”

“多谢,但不必了。”李暮平静的道:“我用惯了别的笛,阁下手中这支,还请扔了罢。”

薛从雪眼里一抹暗淡:“朝夕,我找你很多年...别逃了...好么?”

纵使我平日是端庄娴淑的公主,此刻也憋不住一肚的疑问。

李暮木然拂衣而去,薛从雪大步追上他,一把扣住李暮的手:“朝夕,十年过去了。别折磨自己了,行么?”

我愕然。

我以为李暮念的故人是女子,却未曾想到,是个男子。

一室剑拔弩张的气氛,我和靛儿悄悄退下,把单独空间留给两人。成婚后我难得有不端庄举止,此时和靛儿趴在廊下,面面相觑的无语而望。

靛儿捂住脸,在我身边呐呐自语:“我没想到...我会被一个男人抢了男人..”

我拍着她的背:“.....”

屋里半响无声,而后传来两人低声争执,李暮夺门而出,看我在门外守着,匆匆作揖拂袖而去。

眼里分明是泪,唇色发红有咬痕。

薛从雪追出来,望着李暮匆匆背影,几许失落和颓然。

薛从雪的讲的故事很简单,薛家是青州的世代行商的富豪,因不曾在朝中有什么基业,家里千方百计的把他送入了太学。

李暮不叫李暮,他是钱塘府有名的才子朝夕,家贫如洗,州府大人爱才举荐入太学后,和薛从雪做了同窗。

本是不相干的两人,一个是鲜衣怒马的纨绔子弟,一个是谨小慎微的贫寒学子,在三六九等拉帮结派的太学,薛从雪却动了别样心思。

他学术不精,平日里只知斗鸡走狗脂粉堆里做图画,也亏得有一张好面皮和大把的银子,才能在太学混日子,而朝夕才名在外甚得先生喜欢,只待科考之日,若是能拉拢这未来登科的同窗,也不辜负家里的一番盘算。

看朝夕租在太平巷的屋子又小又破,不免打起了送人宅院的主意,谁知朝夕不领情,他只得屈尊纡贵天天跟在朝夕身后打转。

不过是十五六岁的少年子弟,意气相投,相熟后薛从雪也跟着同进同出,朝夕见女子异常羞涩,薛从雪也不敢带他去烟花之地。

租屋的屋主家有个待字闺中的女儿,也爱些文墨,跟朝夕相熟后也常在身边学些笔墨,朝夕教的也甚是上心,屋主见朝夕和小女在一处相处融洽,又觉朝夕为人端正自持,居然动了招婿的心思。

薛从雪不乐意了,两人因此生了龃龉生分了一段时日,又被朝夕撞见进出妓馆,对他越发的冷淡起来。

情之一事,有时你不知它由何起,等到惊觉,才知情根深种,欲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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