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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锦年 (梅青)


  叶锦辉困极,洗完自己爬到床上,钻到了被子里。
  也不知睡了多久,只听唐婆子的声音由里面传了过来,“您现在身体也不好,再照顾大姑娘,只怕吃不消呢。”
  却听老太太叹了口气道:“那有什么办法。成亲三年了,也就这个丫头片子,我这心里急啊。”
  唐婆子忙道:“大姑娘自摔了头之后,倒是和您亲近起来了呢,行事也越来越有章法了。”
  老太太:“她娘自打钱家出事,人就像变了个样一般,整天失魂落魄的,若不是我说今天是孩子的生辰,只怕连鸡蛋羮也舍不得给她做。我倒愿意她伶俐些,毕竟是老太爷的第一个孙女,总看得重一些。听说楚家有人过来了。”
  唐婆子谄媚地笑道:“再笨的人,让老太太调理一阵子,也成大家闺秀了。”
  半晌,那边响起了老太太叹气的声音:“我再会调理人也没用,钱家如何,单看楚家能不能扭转乾坤了。”
  楚家和钱家也关系?
  叶锦辉想了许久仍想不明白,浓浓的倦意袭了上来,又睡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外面一片鸟鸣。
  叶锦辉一时间有种不知今昔何夕的错觉。
  这种感觉在看到自己那小胳膊小腿的时候,愈加明显。
  不,这绝对不是呆在楚瑭的院子濒临绝望的叶锦辉,那个叶锦辉深被祖母嫌弃,根本不可能和她老人家同居一室,更不可能盖她老人家亲手做的被子。
  雪白细腻的松江细棉布做被里,大红的锦缎被面,平平整整的被角,娴熟均匀的针线。不得不说,祖母对她相当用心,叶锦辉的手轻轻地抚在了被面上半晌,又将手指伸到嘴里狠狠地咬了一下,吸了口气,脸上露出不可信置的神情。
  我重生了!
  叶锦辉的惊讶,也只是一瞬,她很快地穿好了衣裳、鞋子,到了院子里。
  老太太正拿了一把剪子在修一盆粉色的蔷薇。
  此时的老太太,看起来根本不像快六十的妇人,她梳着圆髻,别着盘花镶珠的金簪,带着累丝耳环,穿着西瓜红缠枝葡萄纹的缎面圆领偏襟长褙子,象牙白的刺绣长裙,宝相花纹的云头鞋。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
  不得不说,有了这身行头,老太太看起来神采奕奕,容光焕发。叶锦辉忙上前行礼,由衷地赞道:“祖母今天好漂亮。”
  老太太但笑不语。
  沈氏也是一身新衣从西厢房里走了出来,捧了件藕荷色的短襦,鹅黄色的罗裙,淡紫色的夹袄,“真真儿,今个儿家里要来客人,等下吃完饭,把新衣裳换上。”
  老太太淡淡地看了沈氏一眼,“你把真真的衣裳收拾了,送到我屋里去吧。先一天晚上就把衣裳找好,第二天才不至于手忙脚乱。”
  沈氏肃着手应了,老太太便吩咐罢饭。
  早餐是白粥配韭菜鸡蛋馅的包子,一碟凉拌的海蜇头,一碟咸鸭蛋,一碟腌萝卜,一碟炸好又煎的小鱼。
  老太太挟了块咸鸭蛋,将蛋黄剔给叶锦辉,自己吃蛋白配白粥。
  叶锦辉颇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不声不响地夹了个白胖胖的小包子起来,老太太忙将自己面前的碟子端了起来,去接那包子。
  叶锦辉这才想起来,她现在只有四岁,祖母估计是怕她把包子给夹掉了吧,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了头喝粥。
  “真真,吃包子,用手拿。”老太太估计是忍无可忍了。
  叶锦辉乖巧地拿了个包子,小小地咬了一口。
  老太太轻笑起来,“没有外人在,你不用如此拘束。”
  叶锦辉朝她笑笑:“先学好规矩,免得客人来了,丢了祖母的脸。”
  家里这么严阵以待,想必今天要来的人十分不同凡响,叶锦辉自然不愿意在祖母心中留一个坏印象。
  老太太脸上现出一丝满意,马上却又想起什么似的开口道:“千万别学你娘,怎么说也是书香门第出来的闺秀,却天天收拾的像个破落户一般。”
  叶锦辉的外祖父也不过是个秀才罢了,早已经去世多年,唯一的一个舅舅吃喝嫖赌无一不精,不然阿娘的亲事也不会由钱家做主嫁得离外祖母那般远,祖母和母亲关系这般差,是怕钱家情形已经不容乐观。
  叶锦辉心里警觉,面上却若无其事地喝粥。
  老太太已经放下碗筷,吩咐叶锦辉道:“好了,你赶快吃饭罢,不然等下客人来了,桌子还没捡。”
  叶锦辉不慌不忙地放下筷子:“我吃好了。”
  别说是贵客,就是普通客人也没有赶着食时上门的道理。
  老太太会这般和她说话,只说明她对这客人很看重。
  叶锦辉十分好奇,也不知是哪家的贵客,让老太太如此上心。

☆、第四章 惹祸

  第四章闯祸
  早餐桌子才收拾干净,二婶林氏穿着崭新的衣裳,由乳母们抱着才刚刚儿子叶继祖、叶继宗,牵着女儿叶锦月,来给老太太请安了。
  林氏给老太太见过礼,则漫不经心地问沈氏,“大嫂,菜可买好了?中午的席面谁负责?姚家今天来不来?”
  二叔叶思德二十岁娶的二婶林氏,林氏一进门一年生了长女叶锦月,第二年生了对双胞胎的儿子,三年抱两已足够让人羡慕,何况林氏这种两年生三个的,是以外人常戏言,“叶家的孩子就像屎瓜蛋子一样,一溜串儿的来。”
  老太太听了这话,不仅不生气,还十分高兴。“说这话的人都是嫉妒,咱们这样的人家又不是养不活。”不仅把旁边的院子买下来给二叔一家人住,还常常给大家说,“老二媳妇,是咱们家的功臣。”
  娶个儿媳妇回来,最要紧的可不就是传宗接代吗?
  林氏不仅会生孩子,更是叶家的大财主,据说嫁过来的时候,单嫁妆就有一百零八抬,可谓十里红妆,风光至极。
  林氏嫁进叶家第二年,二叔叶思德就中了秀才,就算林氏是商户出身,认识的当面谁不恭敬的称一声“秀才娘子”。
  老太太自此逢人就讲,“老二家的,旺夫。”
  自此,老太太给林氏单分了院子,只让林氏每月初一十五前来请安。
  货比货该扔,人比人该死。
  如此这么一对比,老太太这个做婆婆的若不喜欢林氏去喜欢沈氏那才叫说不通。
  如今她这般问沈氏,沈氏非但不敢有意见,反而讨好地笑道:“唐婆婆和她媳妇已经去买菜了,估计就快回来了。至于……席面,二弟妹还带着几个孩子,就让我来吧。”
  林氏见沈氏绝口不提姚家,笑得越发畅快:“大姑娘长大总要嫁过去的,不来往怎么行?”
  沈氏这才强笑道:“贴子前天就送过去了,姚太太说了,有时间就过来。”
  “那些大葱、蒜苗、青菜要先择了洗好,干菜要先发泡……”说着又一脸担心的样子,“我跟大嫂一起去看看吧,免得你精神不济,又给忘记过去看了。”
  唐婆子听得连连撇嘴,厨房有自己的儿媳在那里,怎么会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二太太天生就是爱表现的人。
  偏老太太最满意林氏的就是这地方。看着两个儿媳妇去了厨房,牵了叶锦月的手道:“你娘啊,天生就是个爱操心的命。”
  厨房只有唐家媳妇一个厨娘,有了贵客自是应付不过来,必须要请帮手才行。叶家如今虽然在走下坡路,但还不致于穷到连这点小钱都要节俭,林氏这般不过是借机踩阿娘罢了,就算不让阿娘亲自下厨,也要将她使到厨房里去,只因那里更容易做手脚。当然,还有一个好处,这样林氏就可以专门陪贵客了。至于这贵客的身份也呼之欲出。若叶锦辉所料不差,应该就是给她相看的三婶了。
  记忆中,前世三叔的婚事是大姑母叶思晴做的大媒,娶的胡氏。叶氏非常热衷这门亲事,但第一次相看的时候,闹了些不愉快出来,亲事差点黄了。三叔叶思齐后来又自己见到了胡氏一面,回来就嚷着非她不娶,自那以后老太太看沈氏和叶锦辉就更不顺眼了。
  难道是阿娘负责的席面出了问题?
  叶锦辉想到这儿,心中一动,站到了老太太身边,“阿娘做的菜不好吃,冯六家做得才好吃。”
  冯六,附近一带有名的厨子,不过他自家有几十亩良田,偶尔接一些席面,按席面的桌数算钱,附近庄子上有红白喜事的时候都乐意找他。
  是以叶锦辉提出冯六做的席面好吃,老太太并不意外,只是戏谑地笑道:“难怪你娘说你是馋猫,这么小就知道品味了。”
  老太太话声刚落,只听唐婆子道:“今个儿运气好,买了鳜鱼、琵琶虾、蛏子、海参、羊肉、牛肉……二太太又有三公子要照顾,只怕贵客来了,忙不过来呢。”
  唐婆子买菜之前就盘算好了,叶锦辉昨天害她挨了罚,今个儿这等好事必定不能让沈氏露脸。反正老太太是大家闺秀,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采买的事全交给她在办,像今天这么大的场面,自然是可是银子往外使。可沈家祖籍洛阳,如何会做海鲜?
  “你去看看,冯六在不在。”老太太吩咐道:“若是在让他来帮咱们做中午的席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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