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爆发出激烈兴奋的吼叫呐喊声,听得人血脉偾张,就像这不是血祭,而是一场无比美妙盛大的宴会。
无忧摇摇头,巧妙地挤开喧闹的人群,退到较为空旷的街道上,负着手慢慢地散起步来。
一来就遇到美少年被判死刑,她的心里虽不见得有多么的怜悯,可惜倒还是有那么一点儿的。毕竟人类的长相能入她眼的并不多,这样的好皮囊就这样消失掉挺可惜的。
最让她在意的还是少年的死法,太诡异了。
死得诡异,消失得更加诡异,如此手笔,根本就不像是人类可以做到的。
看来这古城里,倒还真有些有意思的东西呢。
摸摸衣服,发现袖袋里居然放着好几锭沉甸甸的银两,并着几块散碎的金子,亮闪闪的。无忧心情大好,真没想到大人居然这么细心,竟还帮她准备了银子,这可是她从前当他属下时想都不敢想的待遇啊。
无忧随意挑了家客栈进去,底气十足地定了间上房,嘱咐掌柜的没她允许不要轻易打扰她,便径自上楼去休息。推开房门,没什么意外地看见整个房间里,花瓶里插的是鸡冠花,桌上摆的是鸡冠花,紫檀木大理石彩屏上绣的是鸡冠花,连床上的雕花都是鸡冠花。
是可忍,孰不可忍。
无忧果断地关了房门,下楼,再掏出一锭银子放到掌柜的面前,温和道:“我虽仰慕圣花已久,奈何我实在和圣花不相匹配,实怕玷污圣花,不忍至极,只好麻烦掌柜的帮忙将房间摆设改换一下。”
信仰不可污,所谓人在屋檐下,低头也是需要技巧的。现在她人生地不熟,在这种被结界封印的古城,又无仙法自保,矛盾冲突当然是能免则免,不能免则尽量最小化,犯不着为这点小事儿伤了和气。
掌柜的长得倒是一脸周正,正气凛然的,看样子应该也是鸡冠花的狂热拥护者。当听到无忧提出要把雕有圣花的家具等物全部换掉时,脸都黑了一半,然后听着无忧的理由,越听脸色越缓和,越听笑意越明显,越听心里越舒服。再看看无忧的长相,沉思片刻,叹气道:“你也算是个有心的。不过也是,在咱城里谁敢对圣花不敬?既然你如此心诚,我也不好横加阻拦。”说着便唤来伙计去办理此事,另外还称供敬圣花是应该的,执意不肯再加收银子。
无忧对钱的事情无所谓,只要鸡冠花的事情解决好了就行。不然半夜三更醒来,发现自己被一屋子鲜艳血红的鸡冠花包围着,在夜色里花影摇曳得像恶鬼似的,简直就是地府的升级版。
翌日睡到日上三竿,无忧才睁开眼睛,打着哈欠,洗漱过后下楼吃饭。倒不是她勤快,喜欢到客栈大堂去吃饭,主要是因为在这座古城里,每个人都如此的诡异古怪,若能收两个灵魂,想必饕餮也是满意的。
位处市中心黄金地段的客栈果然极其热闹,客人来了一拨又一拨,男女衣着悉不似昨日,无一人着红色。
据无忧的初步观察发现,人越丑,穿的衣服就越华丽,脸上的神情就越得意,然后衬得那张脸就更丑。同理,长得越漂亮,穿的衣服就越旧,脸上的神情就越畏惧,但偏偏衬出一种病态的美。
这个城里的人类,真是一种让人无法理解的存在啊。
无忧用手撑着头,懒洋洋地对一旁等待的小二报菜名:“一碟龙井虾仁,再来一份锅塌茄子,嗯……蜜汁藕,还有一瓶花雕。”
“好嘞,客官请稍等!”小二一甩毛巾,麻利地上了茶水,唱戏似的报了一遍菜名,便径自离去。
无忧一边喝茶,一边漫不经意地打量着四周的客人。
其他人基本上都面目粗糙,乏善可陈,但坐在无忧左手边的一个小孩子却是非常非常的……嗯,有特色。
容貌没什么可说的,非常普通,但打扮却非同寻常。本来这里的居民喜欢鸡冠花,尊其为圣花膜拜一下无可厚非,但这孩子除了华服上插满鸡冠花外,头上簪了一朵硕大的,腰带上插了一圈鲜艳的,就连鞋面儿上都用红色的丝线绣了两朵惟妙惟肖的。
整个人几乎都陷在鸡冠花的包围里。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打扮,不仅没有引得别人对他投去异样的眼光,反而让所有人都赞赏有加。
这事件从侧面证明,鸡冠花,不可污!
无忧耐心地等到菜肴上桌,自顾自地倒了一杯酒,细品了一口,感觉还不错,又举筷夹了龙井虾仁送入口中,清淡爽口,亦是美味。无忧满意地点头,这城里也就这点比较得她的心了,其他的委实不敢恭维。
吃了没几口,忽然听到门口传来一阵骚动,小二不耐烦的鄙夷声清晰可闻。还有一个颤巍巍的声音在卑微地乞求着,虽然微弱,却依然穿透嘈杂声,精准无误地钻进无忧的耳朵里。
无忧停下筷子,抬眸向门口望去。她初来乍到,在这里根本就没有认识的人,为何这声音却听着如此耳熟?
在一群容貌粗糙的人中,少年清秀的容颜显得格外夺人眼球,虽无华服加身,一身破旧青衣也非常耀眼。
电光火石间,岑寂的记忆猛然惊醒,清晰地勾勒出那个少年的模样。
无忧手抖了一下,筷子虽然没掉,但看向少年的目光已慢慢转深,面色依然镇定自若,叫人瞧不出半分端倪来。
大人说过无忧体质废、天赋低,但从未批判过她眼神不行、记性坏。作为一个五千余岁的神仙少女,即便仙力被封,不能勘破幻术了,视力和一般的凡人比起来也是不遑多让的。
无忧敛回目光,低垂眼睫,暗暗吐出一口气,抑制住心中起伏不平的情绪。一只手习惯性地转起筷子来,然而筷身过于光滑修长,不大好转,筷子尖儿便一点一点地打在桌面上,发出极有节奏的啪啪声,好在声音细微,倒也不是那么引人注目。
喧闹声愈来愈烈,无忧皱眉,抬手唤来伙计,道:“何事如此吵闹?”
满头大汗的小二朝门口看了一眼,不满道:“那个丑八怪又来闹事了,真是讨厌得很!”
无忧“哦”了一声,若有所思道:“他常常来?”
“可不是嘛!”他抹了把额头上的汗珠,口气不见怎么好,“客官很少来咱们这儿吧?今儿还好就他一个,平日还有好几个呢!天天围着咱们客栈,就指着客栈管他们吃喝呢!也不想想他们是个什么东西,还蹬鼻子上脸来了!”
“是吗?”
“那当然。”
不远处的一桌客人又在叫小二,小二冲那边答应了一声,又回头赔笑道:“客官若没有其他吩咐,我就先过去了。”无忧点头,任他自去。一转头,恰好碰上一道视线,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只觉得奇怪。
无忧真诚地笑回去,露出一脸的诚挚:“有事?”
隔壁桌子的鸡冠花公子愣了一下,无意识地摇头,旋即又点头:“有事。”
居然被人搭讪!无忧此刻内心很是复杂。
按人间界的道理来说,既然她已经答应大人和他在一起了,无忧就应该恪守妇道,不该和别的登徒子说话。然而在无忧五千余岁的生涯中,除了大人以外就压根儿没有碰到过一朵桃花,在这方面实在是毫无经验。如今竟然有人和她搭讪,虽然对方是个人类,虽然长得不怎么样,虽然他的审美品味异常奇特,但这件事着实还是让她……有些感动。
无忧心算了一下,这样看来,她出生的时候,他祖宗的祖宗的祖宗的……的祖宗估计都还在娘胎里吧。
无忧放下筷子,笑了笑:“什么事?”
鸡冠花公子认真地想了想:“敝姓宏,姑娘如何称呼?”
“孟……”无忧脱口而出后意识到不太妥,顿时停住了。
宏公子笑道:“不知可否邀孟姑娘一起吃饭?”
无忧斟酌着:“这样不太好吧。”
“如何不好?”
如何都不会好啊少年!根据她平日没事时博览群书读到的《七出》和《女诫》可知,这人间界到底还处在女人以男人为天的封建落后时代,她还未婚就和男人勾搭上就已经很离经叛道了,还一起吃饭的话,这种行径被人知道的话是会被浸猪笼的吧。
天界和魔界虽无这些个规矩,但入乡随俗,最好还是遵守,以免给自己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无忧现在这张大妈脸笑得那叫一个慈祥和蔼:“小妇已有夫君,恐怕公子的好意小妇不能接受啊。”
宏公子眼睛一瞪:“他是谁啊?”
挑衅大人吗?这可是很多年都没有再遇到过的热血场面了,真是令人期待啊,无忧慨叹。
最后一个挑衅大人的是妖界的一个恐怖存在,那时候恐怖存在大约有好几万年都没有现身过了,估计是隐居在哪座灵山中修行去了。可他修行还不安生,非要和大人比个高下,让世人都知道他才是当世第一的人物。
那老妖怪怀着一腔尚未冷却的老血来找大人,不久后又带着遍体鳞伤黯然回到妖界,从那之后就再也没踏出过妖界一步,也不知被大人教训过的他有没有那个运气把自己的命留下来。
无忧耐心地引导宏公子:“我家夫君……他脾气不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