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绝尘哪里敢凑合,只觉得白蒹葭眉间眼梢没有一处不温柔不体贴的,那白米红薯落近眼里,也正好觉得肚子咕咕作响,不由下意识的就想伸手抓饭。
白蒹葭秀眉一挑,一筷子敲在他手上,道;“没规矩的,哪里有用手抓的。”
将筷子塞进他手里,才去看杏娘处理那豹子。
杏娘果然是个极为爽利又能干的人,内脏放在一旁井井有条,又将肉切成一条一条的,准备一部分拿去熏制,一部分拿去风干。
白蒹葭帮了一会忙,等到天色渐黑的时候,总算把豹子处理好了,白蒹葭才对杏娘道;“你……要回去么。”
一天时间,张诚善还没有来……
杏娘杏眼一冷,脸色微沉,道;“我……回去做什么,我总要好好想想。”又对白蒹葭一笑道;“只怕要耽搁你一晚上了。”
凌绝尘捏住野鸡的手一抖,狠狠的将最光鲜最长的一根翎毛扯了下来。
☆、121.第121章 悲
白蒹葭将凌绝尘上襦被撕裂的地方补好了,然后绣了一支桃花掩盖住了,只是鲜血污了石榴裙,那裙子上的血也不知道是豹子的还是凌绝尘的,看上去很是显眼。
白蒹葭洗了半天,总算将裙子上的血色洗的差不多了,就看见凌绝尘溜了过来,将一把野鸡翎羽塞进她手里,然后又睁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白蒹葭。
白蒹葭看着手里的翎毛,不由微微一顿,想起一件事来。
野鸡其实跟豹子一样,浑身都是宝,这翎毛是显然被挑选过的,野鸡肉质细嫩鲜美,待客是珍惜野味,而且能补脾益气,润燥止渴,它身上的翎毛光鲜艳丽,既能直接插在头上做装饰表示英勇,同时也有能工巧匠将其羽毛捻成线,与各色彩丝混用,能够织出蔚若云霞灿如朝华的锦缎罗纱,以金线制成的织金锦本就价值不菲,如果一旦加入孔雀、雉、翠鸟等珍禽的羽毛更是光彩华艳,金翠绚丽无比,只是这技艺极为巧妙,将羽毛捻成线之后织入织金锦,显露花纹,遇到最最巧手的,这花纹甚至就如羽毛一半。
因为禽类的羽毛在不同的光线下变幻出不同的色彩,用百鸟翎羽制造出来的百鸟羽裙正看、旁看、太阳当中的时候、站在影子之中等不同情况下,颜色都不相同,更巧妙的,因为以翎羽为饰,反复行走间甚至可见编织这裙子的百鸟形态,十分珍奇,往往举国之力也就那么几件。
八年后顾家进贡的翠云裘正是其中的佼佼者。
说道翠云裘,白蒹葭也不由心中一紧。
这翠云裘乃是顾娘子技艺大成之后,呕心沥血而成,天子着其接近各国使臣,连高傲自负的西洋人都惊叹这巧妙的工艺,天子龙心大悦,封顾娘子妙手织女,顾家为天下第一织造,顾家风头一时无二,织金锦千金难求,便是一件最普通的衣衫,价格也暴涨了两倍不止,还供不应求。
只是可怜顾娘子年纪轻轻,风华正茂,做了这翠云裘伤了身子,做到一半已经伤了身子,只是强撑着,翠云裘一出便吐血昏迷了,然后不出三个月就病逝了,可见这百鸟羽毛裙多伤心力。
不过眼前的野鸡还是太少了一些,翎毛要织一方织金锦别说够不够——光是那金线就是不容易收拾的,织金锦这种东西,白蒹葭也只是想想罢了,顾娘子虽然曾经跟她说过法门,但是同时也警告过她,她身体太弱,织金锦这种东西太过伤身费神,如果不想死的话最好少沾染找些东西。
白蒹葭摆弄了半天野鸡翎毛,想了想寻了个瓶子,顺手将那羽毛插在瓶子里放在屋里,倒也是一瓶光鲜艳丽,放在柜子上面登时为房屋增加了一抹风景,眼看凌绝尘还跟个小狗一样眼巴巴的跟在她背后绕来绕去,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不由踮起脚摸了摸他的头,柔声道;“多谢你啦。”
凌绝尘眼睛一亮,笑的见牙不见眼的,天真可爱的样子落在一旁的杏娘眼里,想到那被他一枪扎死的豹子,不由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这一个大肚子的,能有个人照顾也是好的,只是这孩子痴痴傻傻的,总让人有些不放心。
杏娘道;“这兽皮要处理还需要些东西,不过我觉得送去让专门的店子帮忙收拾下也好,这地方冬天也有些冷,有了这豹皮,你冬天也好过一些,这豹肉一半风干成肉干,一半做熏肉,我琢磨着也够你们吃到过年了。”
白蒹葭道;“不是还在战乱么?”说道战乱,不由心中一跳,下意识的看了凌绝尘一眼,只见他正跟在白蒹葭背后,感觉到白蒹葭的视线,顿时灿然一笑。
杏娘抿了抿唇,道;“听说已经暂时停战了。”她想了想,道;“我家里的米和盐都快没了……。”她本来想说家里的米盐都吃的差不多了,结果想到张大田,顿时脸色难看的闭嘴了。
她和张诚善虽然准备了不少米面盐巴,算起来也够吃上几个月了,但是那是以她和张诚善两个人来计算的,甚至为了谨慎起见,杏娘还多准备了一些米面。
只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随着战乱,张大田一家在城里做不下去了,又不知道从哪里听说儿子长大了娶了媳妇在秋水村日子过的还算不错,就立即拖家带口的回来了——一般来说,农家最愁的事情,就是怎么养大孩子和给儿子娶媳妇了,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种事情可不是说说的。
然后就是娶媳妇了,每次为了彩礼跟嫁妆反目成仇撕破脸的人也不少,想要娶一个可心的媳妇儿对于某些家庭来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眼看张诚善这长大跟成婚最大的两件事情都已经完成了,张大田脑筋一转,立即打上了张诚善主意。
自己是你的老子,你能不孝顺?
张素华是你的妹妹,你能不为她的嫁妆打算?
甚至张健也是你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俗话说长兄如父,你这个做大哥的,能不为他将来娶媳妇出力?
甚至张康虽然还小,但是毕竟是你亲弟弟,你拉扯他也是应该的。
张大田这么一盘算,只觉得认回张诚善这个儿子是再划算不过的事情,于是趁着这次战乱,果断就厚着脸皮带着老婆儿子回来饿了——他本来就是个厚脸皮的人,否则当初也干不出来抛弃妻子跟个有夫之妇私奔的事情来了。
那米面,固然是够张诚善和杏娘吃,但是加上张大田那一家四口就有些不够看了,更何况崔氏生了张康是不喂奶的,只有拿精米煮成米汤来喂。
精米又贵,杏娘家里也只有上次杏娘生病的时候张诚善买来给杏娘做米汤剩下的一些,一直舍不得吃,这阵子下来也是让崔氏跟张康吃没了,上次杏娘跑出来就是因为没了精米,崔氏发了好大一通脾气,杏娘当时虽然忍耐了下来,但是心头总觉得有一口气。
☆、122.第122章 怨
杏娘心里也是有怨气的,她对张大田崔氏四个人并无感情,眼看我们家里过的好好的,舍不得吃的也给你们了,你刚生了孩子身子不好些,大屋也给你们住了,什么事情都是我们做了,你们好吃好闲的,倒是有力气来指责我们了。
上次将那兔子全部给了白蒹葭,固然是杏娘想着白蒹葭需要野味来补补身子,也抱有着一种与其拿回家便宜了那群白眼狼,还不如全给了白蒹葭。
只是未免有些心疼自家当家的。
眼看家里的米面一日少过一日,杏娘心中暗自焦急,她和张诚善都是一个比较伶俐的性子,家里的田并不像其他农家大部分是种米的,反而大部分都种了各种蔬菜瓜果,每过几日便和自己采集到的野味山珍一起背到通县上去卖,虽然辛苦了许多,但是每亩地却比种水稻小麦之类的划算多了——卖菜的银钱买了米,反而还可以多剩下一些,除了能干肯干外,杏娘脑子灵活,待人接物都很爽利,这也是张诚善和杏娘日子越过越好的关键,只是秋水村里的人大多都因为张大田的缘故看不惯他们夫妻罢了,眼看着小两口过的勤奋努力,见面也笑嘻嘻的,总是维持着表面身上的一点关系,日子也还算过的下去。
只是张大田回来之后,杏娘是怎么敏感的性子,自然感觉到了秋水村众人因为张大田的缘故,将这几年来自己好不容易处理下来的关系又迅速的冷淡了下去。
只是如今战乱没去通县,日子就有些吃紧了,虽然将收回来的蔬菜大部分做成了泡菜,剩下的也风干了保存好了,只是一时家里没有进账,张大田和崔氏看张诚善夫妻的脸就有些不好看了,张素华姐弟更是挑三拣四明朝暗讽的。
本来张大田对自己做的这些丑事按理是不该说的,但是杏娘想了又想,觉得自己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毕竟自己是个做媳妇的,说张大田调戏自己,只怕别人只会说自己先勾引了张大田……
想来想去,结果就是要么自己一条绳子吊死了还被人戳脊梁骨,要么就是自己一刀砍死了张大田同归于尽,她倒是不怕死的,只是舍不得张诚善。
张诚善是个老实的性子,又是个哑巴,如果真的自己死了,留下张诚善和张大田一家四口,杏娘是怎么都不放心的,但是她若是拖着张大田一起死了,就算自己不要命,能将那四个人里面拖几个下去,除非全部拖下去,否则剩下的人总会好像水蛭一样吸着张诚善的血,自己死了,张诚善背负着妻子杀父的名头,想要娶个续弦就更难了,她不怕死,只是怕自己死了之后,张诚善孤苦终生无人照顾,那是她连想都不敢想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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