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眼底快速的闪过一丝诧异,欧阳没跟吴叔叔说过,叶霄也曾大梦一生吗?
“嗯,他信。”
“那就好,将来你们成亲以后,就要一条心的过日子,只有这样,才能披荆斩棘,越过越好,真是可惜啊,可惜你是女儿身,否则,这诺大的天下,必有你一名之位。”于他来说,最大的成就感,那就是看着一个人,越飞越高。
刘宝天资聪颖,但如今跟玲子相比,就差了一大截,机缘造化这东西,玄妙的很,他居然没有推算到,玲子会有这样的大机缘,也是神奇了。
刘玲听完,只是笑了笑,一名之位么?
那只是早晚的事,她会以一人之力,撑起五位名家,等《致远斋》开张,再等将来时机成熟,她会让吴叔叔惊喜的,只是现在,她还不能说。
送走吴道生,刘玲将没走的郑时叫到了地窖。
“郑叔,你帮我查探一下,看顾家小姐,是什么时候跟阿宝这样熟的。”
刘玲坐在桌前,低着头一边写字一边道。
郑时思索了一下:“夫人,我已查过了,顾家是新城县茶商大户,身家干净,没什么异样,至于顾小姐和宝少爷,最近几天常见面,那顾家小姐来跟宝少爷学下棋,吵着要让宝少爷当她的老师,还邀请宝少爷去兰亭轩挂名。”
“就这样?”刘玲还是没有抬头,认真的在写字。
“是,据我所查,宝少爷和顾小姐缘起,还是在上元节,那天,宝少爷好像是摆棋摊了吧,呵呵呵,虽然,我还没来得急见识宝少爷的棋艺,但想来也不差,据宝少爷说,那天晚上,可是赚了三百两银子。”郑时笑了,上元节时,他确实没来。
这些信息,是他一到新城县后,就立马查清的,做为管家,他必须要耳听八方,消息灵通,有必要的时候,他要提醒主家,那些人,是有异心,那些人,没有异心。
眼下,有异心的李家,只怕是,没空跟大人和夫人纠缠了,大人那边,自然会让他们忙得焦头烂额。
“三百两么?那确实不少了。”刘玲嘴角飞扬了起来,心里十分高兴,她家阿宝的悟性,岂是普通人能比的?
那就是个状元之材呢。
可惜,那段时间,她因受伤,一直没敢回家,后来又开始忙《致远斋》的事情,平时都没时间见阿宝了,怪不得他没亲口告诉她。
要做的事情,真的是太多了,就比如现在。
“做为摆棋局来说,第一次就能赚三百两银子,宝少爷天质聪颖啊。”郑时平时也喜欢下棋,等他忙完大人和夫人的婚事,他是一定要去跟宝少爷对奕一回的。
刘玲笑而不语,过了一会,搁了毛笔,将手里的纸张交给郑时。
郑时快速的扫了一眼,有些不明所以的道:“夫人这是?”
“这种橡胶树,在涪州往南的曲州很常见,郑叔,我想让你派人去打听一下,然后想办法,照我写的法子,收集橡胶。”
“夫人,你要橡胶有何用?”郑时,还有些不太明白,这橡胶树,他是知道的,除了分泌出来的一种白色的桨液,能用来制漆和粘木器之外,别无他用。
“做鞋!”刘玲从容的一笑。
刘宝没来之前,她快速的扫了一下,叶霄有五十一间商铺目前都是空着的,所处的地段都不错,她准备挑选其中十家,留着生金,其余的,叶霄要急用时,转手就转手吧,他的资产入不敷出,那她就想办法,替他赚钱。
“做鞋?这橡胶能做鞋?”郑时诧异的很,他的意识中,只有布鞋、草鞋、还有木鞋,唯独没听过橡胶鞋。
“当然,这橡胶做的鞋,既耐穿又轻巧舒适,更适合男女老幼,尤其是女鞋这一块,我有十成把握,能风靡天下。”刘玲站了起来,脸上划着自信从容的笑意。
如何让女子显的婀娜多姿,娉婷袅袅,丰容盛鬋,最好的辅助物,那就是高跟鞋。
虽然,她不懂如何染皮革,还有抛光处理,但她完全可以用布面来代替。
木质花盆底那样的鞋,她不做考虑,所以,她打算用橡胶打底,至于鞋面的绣花,她的脑海里,有无数的样子参照,当然,也有无数的款式让她参照。
女人爱美,那是天性,所以她肯定,若是东西做出来,定然能风靡天下,就算,别人想模仿,也跟不上她脑海中的设计。
郑时猜不到刘玲心中所想,但看到她脸上露出,和当年叶霄一样,自信满满的神情时,心头便惊艳的跳了跳,下意识的在脑海中想到一句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那我这就去飞鸽传书,此事,可以委托齐洛河派人去打探,若是夫人要橡胶,到时也要从水路运过来的。”
刘玲蠕了蠕唇,终是将之前的满腹疑问咽回了肚子。
叶霄养私兵,一定有他的理由,这一世,她既然认定了他,那不论他在前面做什么,她都会无条件的在后面支援,那怕,他想夺天下,她也会助他。
至于,那些真要动刀动枪的事情,她还是不打听了,他若愿意告诉自己,那她就听,他若不说,那她就不问。
她会,相信当前之相信,执着当前之执着,眷念当前之眷念,不悲、不喜、不嗔、不怨,随遇而安!
☆、282.第282章 三哥来了
郑时走后,天,也就快黑了。
想着还要亲手做些清淡的菜色,让张严给他送来小阁楼,便出了地窖,准备回清波巷。
这时沈沅吆喝的着人,将定做好的红楠木空白屏风抬了进来。
五米开外的屏风,看起来,气势很磅礴!
“东家小姐,屏风已经做好了,放在哪里?”
“放地窖吧。”刘玲围着屏风走了一圈,就见红楠木的屏架,雕的是她叮嘱的春花冬雪,总体来说,雕工还算不错,比不上叶霄那双手,但能做成她要的这样,已经很满意了。
看来,明天又要忙了。
“沈叔叔早些回家吧,本以为下午会有雨,可没下,看这天色,只怕晚上会来的很凶猛,若是明天有雨,您就在家休息一天。”
沈沅看了眼黑压压的天色,喜上眉梢的道:“春雨贵如油啊,二月二那天没下,今天下了,也是好的,那东家小姐也早点回家。”
刘玲跟沈沅告辞后,顶着春雨快来的寒风回了清波巷,一路上,她都在构思,明天要在屏风上画什么。
此时跟在后面的张严,突然一个箭步的走到她前面,小声的道:“夫人,有人在跟踪我们。”
刘玲猛的抬头,正要四处看,张严便道:“夫人不必惊慌,继续往前走,我到要看看,跟踪的人想做什么。”
“好。”猛不丁的,刘玲心跳加速。
深冲岭的人都死了,姓连的也应该落网了,那么是谁在跟踪她?
张严原本是跟在后面的,现在几乎和刘玲并肩,堪堪只距离一步左右,随行在侧,刘玲边走,边紧张的在想,要不要绕个圈,又或者,今天先不回清波巷,而是去小阁楼,省得,将未知的危险带给刘宝。
就在她心神紧窒时,一道身影从前面的街口站了出来。
看到来人抱胸,双眼带着玩味的看向她时,刘玲差一点没脱口而出的喊一声:三哥!
而同时,张严警惕的拦在她的前面,头快速的又转向后面,这样敏锐的动作,不由自主的就带动了她,她也侧身转头看向后面时,就看到常爷,完好如初的提着刀站在哪。
常在看到刘玲,紧绷着脸道:“叶夫人,好久不见!”
刘玲复杂的又将视线调了回来,再次看向白浩!
三哥来了,那大哥呢?
这是把常爷送回来,还是想对她做什么?
三个哥哥里,三哥的性格是最冲动不羁的,他做事,往往就像,你能猜到开头,但猜不到结局那种,锋回路转的让人讶异。
往白里说,三哥其实,就是一个,很情绪的人,理智在他身上,从来都是出现在事后。
百转千回里,也就是一瞬之间,刘玲屏住气息,镇定的先冲白浩福了福。
“刘玲见过三哥。”
“三哥?呵!”白浩很玩味的重复了一遍她的称呼,下一秒,白浩便冷笑一声接道:“三哥也是你能叫的吗?”
刘玲咬了咬唇,心里划过一丝委屈,她真想说,三哥确实是我该叫的,因为我是纤儿,曾是你爱护有佳的妹妹。
当那丝落寞下了心头,下一秒刘玲便扬起轻柔的笑意,目光空明而真诚的道。
“是我应该叫的,因为,我认识纤儿姐姐,我答应过她,若是将来有机会相见,她的哥哥们,便是我的哥哥。”
对上刘玲,空明而澄清的双眼,白浩冷酷的眯起眼,语速极快的道:“你怎么知道纤儿要入宫?”
“我当然知道,因为我和纤儿姐姐,一直有书信来往,我们谈天说地,天上地下,无所不谈,交心数年,岂能不知以纤儿姐姐的美貌和才情,定然会入选宫中?”刘玲尽量让自己完全代入到,真到只是至交好友的那一面。
可谁又知道,她是多想说,三哥,我是纤儿啊!
只是,这话有多难以启齿?
如果,她是假设,这一世,她没有重生在刘玲身上,而是继续重生的白纤身上,那纤儿不会怕,说不定会按一世的轨迹,继续入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