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初,只因一时之气,她不惜以生命和眼睛的代价来向那个负心男人置气——他喜欢他的妹妹吗?他最先的抱的是另一个女人吗?好!那么我明珠就是死也要死在那场大火里,就算死不成,那么我烧得残了废了,也要让你们痛苦内疚一辈子……
明珠闭着眼,深吸了口气。
——这天,真是个特别的日子。
从学馆回到明府,明珠便把自己关起来。
那个叫久美的小女孩,也是个盲人,可她会编很多蝈蝈笼子拿到市集去卖。断了双臂的小男孩据说会用脚趾弹出令人震撼的曲子,而那一支支曲子,如清泉濯石,如雨滴竹梢……还有,那个没有听觉的十三岁姑娘金玲,她虽是个聋子,却不断告诉明珠说,自己从来没把自己当作是个特殊之人……她们都活得那样简单、快乐,而自信,充满了对生活的热情与希望,她们都活在阳光里,那么,为什么自己就不能和她们一样呢?
明珠就这么静想了一会儿,然后,让拾香拿出了一把好久没有碰过的螺钿红漆双排箜篌,放在地上。
这个共有十六根琴弦的箜篌,在曾经,她对它们的理解是,这些不过是一个贵族小姐用来装点门面的“狗屁”玩意儿。她学它,先是为了逢迎那个男人,后来,又逐渐地演变成对那个男人的报复与手段。她就是如此逼迫自己去学去认识,可是她却从未想过,这些东西,真正带给自己的是什么……
※※※※
“大嫂,大嫂——”
齐家大宅里,一个穿着家常水红衫裙的女人正抱着个小孩站在门廊外轻声喊叫。不是别人,正是又跑回娘家惹事生非的四小姐齐恵。齐恵抱着个小奶娃子,眉梢高挑,笑得有些乐不吃吃。
都道是“三个女人一台戏”,自从四小姐和明珠的梁子在那次鹦鹉事件越结越大后,这女人,便幺蛾子不断,整日里想着为儿子“报仇雪痕”之事。说来也巧,明珠曾经暗地里把个齐家后宅搞得鸡飞狗跳,纵有几个志同道合的婆娘“强强联手”,然而,她的仇敌自然也竖了不少。这不,首当其冲地,就是她的大嫂——柳素素。在曾经,这柳素素和四小姐齐恵也是丁是丁,卯是卯,不想,自明珠嫁来后,原先的死对头,居然变成同仇敌忾的知己朋友了!
现在,因想快点得到齐老太君允诺那份“别墅家产”,柳素素终日牛鞭马鞭地不停给自家相公滋补,这不,他相公正火力十足,两人正大白天地躲在房间干那“传宗接代”之事,不想,正自酣畅之处,突然,只听“啪”地一声闷雷,齐恵那尖声怪气的嗓音差点没将两人的天灵盖劈成几块。
“你们都是些死人吗!没见咱们家四小姐来了!没眼色的小蹄子!还不把你们这位四姑奶奶请到外厅去喝茶,告诉她,我这马、上、就、出、来!”
柳素素胡乱穿戴整齐,也不理相公那不得兴的苦瓜脸,赶紧走至梳妆台匆忙拾掇拾掇,然后,这才脸色酡红地,整整鬓角,清清嗓子,笑盈盈推门出去。
“哟,这不是四妹妹吗?四妹妹啊,今儿怎么起得这么早,看你笑成这样,是你相公中状元了?还是你公公又升官啦?”
这姑奶奶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虽然柳素素打心底看这齐恵不顺眼,但面子上的功夫,还是很会做的。
“大嫂,咱们这府里要出大事儿了你知道吗?”
齐恵抱着个儿子神秘兮兮坐下来,一边笑,一边凑近柳素素耳畔低声道。柳素素蹙了蹙眉,正要问什么大事儿,忽然,齐恵左右看看窗外,顿时伸出三根指头一比,然后,朝门外努努嘴,脸上挤出一抹阴阳怪气的笑:“和离!那两口子要和离!”
“什么?和离?!……”柳素素顿时嘴巴张得老大。
“我跟你说啊大嫂,为这事儿我还专门去打听了又打听,生怕自己一时耳背听错了!哼,我就说嘛,好端端地回娘家干嘛?还说什么狗屁‘岳母抱恙、媳妇要尽守孝道’,我呸!原来啊,其中藏有咱们不知情的内鬼哩!”
柳素素立即清清爽爽抽了口大气,然后,忽然把眼一斜,睨着齐恵:“我说四妹妹,这可是天大的事儿啊,您可别信口胡来啊?搞错了,那可是要闹笑话的。”柳素素像是有意进一步试探,故意泼她冷水。
“我信口胡来?”齐恵将儿子举起来摇了摇,亲了亲,这才放下来,冷笑道:“大嫂,还有件儿事我还没说呢!这人都说,会咬的狗不露牙齿,咱们这位三少奶奶,才当真是一条不露牙齿的西洋点子哈巴狗呢!这不,前脚才踏出我们齐家,后脚就要给那我三哥头上戴顶大大的绿帽子了!哼,这也难怪,这狐狸走到哪儿就骚到哪儿,呵,哪像我们这些老实人,见了男人就躲得远远地!”
柳素素越听越迷糊,细思半晌,忽然,她笑了:“我说四妹妹,你今儿是怎么了?又是和离?又是绿帽子的?这些话当心传到太太和老太太那里,问起来,咱们到时候不好说嘴呢!”
齐恵大概知道这柳素素在套她的话,把眉毛一挑,像是有意卖她关子,抿了嘴儿,也不回答,也不解释,只逗了儿子好半天,才慢悠悠站起身,笑道:“哟,我儿子哭了哩,我得抱去给奶娘喂喂奶了——走了,我的乖儿子,来,给你大舅母道个辞,咱们这就回家去咯!”说着,把腰肢一扭,摇摇摆摆地,走了。
柳素素气得,恨不得把刚喝进去的茶给一口喷出来,不过,回头一想,这齐恵卖关子归关子,但不管怎么样,她定要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头!——呵,绿帽子?和离?真是越想越有意思。于是,舒舒服服地重又坐下来喝了口茶,在掏出袖中的丝绢把鼻子轻轻一压,嘴里啧啧挤出一丝半丝冷笑:
“明珠啊明珠,我倒要看看这齐恵说的是不是真的?啧啧,绿帽子……别是你在外面真的有了什么野男人才要跟老三和离的吧?呵,要真是,要真是——那我柳素素可就有好戏看咯!”
其实,这柳素素的确有好戏看了,因为齐恵说得没错,明珠真的在外有了一个“野男人”。
至于那个野男人是谁?姓甚名谁?什么身份,又是做甚么的?这话说来,似乎就很长很长了。
仍旧从明珠随那个叫沈丹书的女夫子去学馆的那天下午开始——
☆、24第三章
“沈姑娘,我……能不能留下来?”
“……”
“哦,是这样的,在下虽不才,但因眼盲之后无事可做,两三样乐器和几个盲文还是识得的,所以,我这意思是,既然这些孩子有所需要,那我能不能留下来做些什么?呵,当然,若是沈姑娘觉得不妥,那……就当我没说吧。 ”
从私塾学馆回府之后,明珠一直在想个问题,难道,自己一生真的只是行尸走肉赖在娘家老死终身吗?既然这位姓沈的姑娘都能外出谋求生计,为什么她明珠就不可以?
“你说你想留下来?”沈丹书先是一愣,最后,笑了:“能!怎么不能?您若愿来,这真是太好不过了!”
于是,尽管母亲陈氏觉得女儿出来做事会辱家风,然而,到底拗不过女儿性子,就这样,明珠开始了新一轮生活。
学馆里氛围很融洽,环境很清新,空气很美好,那些孩子们也的确很可爱很可爱。明珠在这里体验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安稳和充实,而柳素素她们口中所说的“野男人”——正是她到塾馆做事的第七个下午。
那日,秋雨濛濛,满庭的夕颜花在微风吹打中纷纷飘落整个台阶。明珠像往常一样,右手拄着一根盲拐,左手拿一叠盲纸,步履缓慢地,正从院中一个八字砖头雕花影壁走向另一个青石甬道。因是雨天,地上很滑,明珠走得很慢,步子也很小心。学馆内有朗朗读书之声传来,空气里落花微雨,气氛极为安静。——其实,通常像明珠这样的千金大小姐、且又是个瞎子,一般都会左婢右仆来搀扶她的,然而,自从到了这学馆,明珠便时时告诉自己,其实她也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自理的,因此,能不使唤婢女就不使唤。
她就这么吃力走着,正好,透过开满常青藤和夕颜花的胡同巷口,一顶湖水绿的华盖轿子正自雨帘中朝这边缓慢行来。那轿子行得一派从容悠闲,被四个人抬着,它的左侧,一个小厮打扮模样的少年正撑着把山水油伞笑嘻嘻说着什么。而这时,明珠刚要摸索着走上台阶,忽然,那小厮看了她一愣,先是招呼轿夫落轿,尔后,伸手轻撩轿帘,凑近轿中之人说了些什么。
明珠耳力极好,听见身后有人立即愣在那里转过身去。与此间,那轿中之人好似听了少年的话,略微朝他摆了手,接着,帘子掀开,一双干净得不染丝毫泥尘的云头足靴轻轻触及地面。
那靴子缎面应该极其昂贵,上面绣有两朵银色锦花,再往上看,那靴子的主人居然有着同样明洁的气质和容貌。
——是一个很美很俊的年轻公子。
二十出头形貌,穿着件月华色淡淡青衣,腰际束一条浅黄玉带,眸如点漆,眉目温润,虽无过多言语,但微微含笑间,却是清风入竹,朗月入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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