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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颜风华录 番外完结 (华飞白)


  这厢祖孙二人正替李遐玉担忧,另一厢李遐玉回到自己的院子“木兰阁”中,贴身侍婢思娘、念娘都难掩喜色地迎了过来。她离开之时,尚是初春时分,院子里白雪皑皑,一片萧瑟。如今却是姹紫嫣红,芬芳开遍。若不是院墙附近设了数个扎满箭的箭靶,角落里还立着刀枪剑戟,这个院落看上去便与寻常小娘子的闺阁毫无二致。
  “元娘,热水已经备下了,可要洗浴?”
  “元娘身上可曾受过伤?水中能不能放些舒筋通络的药草?”
  “元娘饿是不饿?可需先用些什么吃食垫一垫?否则被热水熏蒸,很容易头昏。”
  听着一连串的询问,李遐玉浅浅弯起嘴角:“几个月不见,怎么连思娘也絮叨起来了?”思娘闻言,脸微微一红,念娘则抿嘴笑了起来:“奴们是元娘的贴身侍婢,本就应该事事都为元娘考虑周全。若是元娘觉得无妨,奴这便去安排了。”
  “去罢。”
  此时,院落外响起一阵脚步声。李遐玉回过首,就见孙秋娘正带着侍婢抱着一堆衣物快步走来。
  “我给阿姊新做了好几件夏衫,正等着阿姊回来穿呢!”小家伙双目亮晶晶的,“祖母说,咱们马上便要除服了,给了我好些颜色鲜艳的衣料。说起来,我还不知道阿姊喜欢什么颜色呢,所以挑了几种不同的花色,搭配着做了些裙衫。”
  “除服……”李遐玉恍然回过神:原来阿爷阿娘、外祖一家去世,已经足足过了二十七个月?不,如今已经是四月了,她早已出了三年孝期。想到此,看着孙秋娘满脸期待地望过来的模样,她笑道:“好些日子不曾穿过这般花色鲜艳的衣衫,我都有些忘了自己的喜好。我瞧瞧,这些衣衫做得真不错,不愧是秋娘的手艺。不过,你也别光顾着只给我做,自己也很该多穿些漂亮新衣了。”
  “阿姊放心,我给家里人都做了新衫,自然也不会落下自个儿。”
  “说起来,这回在灵州,石娘子给了我好些绣花样子,托我带给你呢。她还画了些长安时兴的衣衫式样,你也可照着做。”
  “是么?那可真是太好了,多谢阿姊!”
  “应该谢谢石娘子才是。别忘了给她去封信。”
  “石娘子自然该谢,阿姊也该谢!阿姊帮我捎回这些,也费了一番工夫呢!”
作者有话要说:  玉郎是个好孩子,但他确实生性就不喜欢打打杀杀~~~
  话说,唐朝确实比较强悍,武将出身也能做宰相当清贵文臣——比如李靖、李绩等;文臣出身照样领兵打战,还战无不胜——比如裴行俭、王玄策等等……总而言之,上马可拿刀砍人,下马就能拿笔写诗,文武皆风流,才是大唐本色。



  ☆、第三十一章 换上红妆

  
  数日之后,谢琰与孙夏亦顺利返回家中。李遐龄依旧前往城门处相迎,远远见或风姿挺拔、或魁梧结实的两位兄长策马而至,心里不免升起些许羡慕来:何时他才能如兄长们这般,能独自外出,种种行事亦皆由自己决定呢?
  “玉郎等得久了罢。”谢琰微微一笑,从怀中取出一把缀满各色宝石的匕首,朝他抛了过去,“接着!这匕首看着花里胡哨,却很是锋利,十分适合防身之用。你平素将它放在袖子里便是。”
  “多谢阿兄!”李遐龄接过来,只觉得这刀鞘上各类宝石璀璨的光芒,无不散发着“我是暴发户”的气息,有些不忍直视。但他信任谢琰的审美——看起来毫不挑剔其实骨子里自有章法的阿兄都能无视这把刀鞘,可见里头的匕首确实是难得一见之物。
  谢琰何等敏锐,自是发现他那一瞬间的呆怔,笑道:“刀鞘倒是随时都能换。换个不打眼的,也免得惹来旁人注意。至于这刀鞘上的宝石,正好可拿给祖母与秋娘,教她们打首饰用。”他不曾提起李遐玉,却是已经习惯了她作男儿打扮,一时并未想起来。
  李遐龄倒是不曾注意到这种细节,遂欢喜地应道:“阿兄先前不是做了几个刀鞘么?随意看着给我一个就是!”
  “那些粗糙的物件,你居然还惦记着呢。”谢琰失笑,“待会儿你去我院子里拿便是了。”
  孙夏见谢琰出手便是这般重礼,搔了搔脑袋。以他粗豪的性情,当然不可能想到归家时要给家人们准备礼物。但谢琰的举动倒也提醒了他,他便大大咧咧地道:“阿琰若是不送这匕首,我倒是忘了礼物之事。咱们这回缴获的玩意儿都还在,里头应当有我的份,玉郎到时候尽管去挑!剩下的都给祖母,看她老人家有没有什么喜欢的。”
  谢琰笑道:“这匕首也是缴获之物,偶然得之罢了。至于其他,此行紧急,来不及置办什么,也只能依阿夏所言,让大家从这次带回的物件中看着挑。”其实,他在胜州、夏州都挑了不少礼物,只是先让李遐玉带回来了而已。
  兄弟三个说说笑笑地策马往回走,不多时便回到家中,前往正院内堂去拜见柴氏与李和。李和前些时日都住在军营里,似乎有什么紧急军情需要忙活,直到听说孙儿孙女们都回来了,又要举办除服礼,这才抽了空回了一趟家。
  “孙儿拜见祖父祖母!”
  “起来!”李和坐在长榻上,抚着长须,满意地哈哈大笑,“你们先前的战绩,元娘皆与我说了!这一回可顺利?听说也是一伙将近百人的马贼?居然敢往贺兰山跑,若教我手底下的军汉们遇见,也定不会轻饶了他们!”
  “连续追击几日,从怀远县之北掠了过去,没教他们渡过黄河。”谢琰轻描淡写地道,“军中所用弩箭毕竟射程远,只当是追着活靶练习罢了。”他虽说得极为简单,但李和、柴氏甚至于李遐龄都能听出其中蕴含的几分惊心动魄之意。且许是性情气度的缘故,同样提起这般血腥的杀戮,他却是气息分毫不乱,一如往常般俊雅含笑,令人如沐春风。
  孙夏在一旁哼道:“阿琰痛快了,我却很不痛快!那群马贼只知道奔逃,不敢下马一战。我扛着斧头追了一路,居然愣是没有见过血!最后没有法子,只能拿了弩箭胡乱射,也没射中什么。早知如此,倒不如和阿玉一同回来呢,白白浪费了几日!!”不能真刀实枪地打,他简直憋屈坏了。而且,他射箭的准头素来一般,临来射这种“活靶”,更是十中一二都困难得很。
  闻言,李和再次仰首大笑,亲昵地骂道:“两个臭小子!不过是杀了些马贼,胜了几场,可别得意起来了!武艺高强当然重要,但若是真上了战场,千军万马之中,你们带的这一点人又算什么?”
  “祖父祖母此番不正是想考验我们的武艺么?”谢琰笑道,“与马贼对战,五分勇武、三分急智、二分计谋,便足矣。祖父这两年多也没教过其他,孙儿们便只能将往日学过的那些纸上谈兵之计,挑着拣着用了。”
  李和指着他,佯怒道:“还敢怨我教得少不成?!”
  “孙儿不敢。”谢琰笑着垂首“认罪”,唇角轻轻地勾了勾。孙夏圆睁着眼,瞧瞧他,又看看上头“须发皆张”的祖父,低声问李遐龄:“说得好好的,怎么祖父又生气了?——我没看错罢?”
  李遐龄悄声回道:“祖父高兴得很,不过是耍些小脾气而已,咱们不必管。”他自然很清楚,李和有多喜爱谢琰,简直将他视为了自己的衣钵传人。偶有些时候,连他这个正经的孙儿也难免有些失落。但转念想到一家人之间如此和乐融融,也便释然了。
  “头一回实打实地上阵杀敌,能有这般成就已经很是惊人了。”柴氏接道,“我知道,你们心中定是热血沸腾着呢,还想前往河西罢?”
  谢琰回道:“依胡商们所言,河西的马贼其实更为猖獗。更有西突厥人、吐谷浑人、铁勒诸部等假扮马贼,劫掠商队货物充作军资之用。孙儿们觉得,与他们周旋,必定更能获益良多。而且,河西地带位置紧要,其附近大漠的舆图也颇为稀少,我们想绘制出来。”
  柴氏略作思索:“河西迟早都必须去,但并非眼下之事。”
  李和颔首:“你们祖母说得是。此番磨练已经足够,接下来是时候让你们学战阵了。千人万人之战,只有结阵方可集全军之力御敌。若学了战阵,说不得河西那些假作马贼的胡人便正好给你们好生磨合磨合。”
  听了他的话,孙夏尚且懵懂不知,谢琰却是惊喜得很:“祖父——”
  “祖父所提的战阵,可是卫公(李靖)的征战行兵之法?”原来却是有人比他更为急切,匆匆地自外而入,打断了他的话。
  “阿玉……”谢琰循声望去,微微一怔。
  在他记忆中,李遐玉仍是那位英姿勃发的俊秀少年郎,言语行为之间坦然大方——或许更早之前的她,亦是当初风雪之中偶遇的模样,年纪幼小却性情坚韧。只是,无论哪一种形象,都与寻常那些小娘子大相径庭。
  然而,眼前出现的,却是一位姿容精致、身量高挑的小少女。只见她梳着双环髻,插戴着白玉兰花步摇、金珠攒红宝石钗朵,鬓角附近簪了一朵单瓣火红芍药,衬得她的脸庞越发娇美。一身六幅及胸石榴裙、樱草色夹缬花鸟穿枝纹半臂,穿在寻常人身上或许只是色泽艳丽越显娇媚,她却将这身衣衫穿出了火一般的鲜艳夺目之感,更有种凛然之气蕴含其中——足以令人见之忘俗,无法移开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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