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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迟钟鼓 (沉闇)


以往觉得琉璃的很多事情她也能做,直到现在梧桐才发现,其实琉璃要是还在,一定比现在好许多。
这天,迟迟搬了躺椅在花园里坐着整理沈清扬的手稿。她眼睛被哭坏了,晚上看不清多少东西,也只有趁着白天在太阳底下才能勉强看得见。她坐的地方身后就是几大棵粗壮的石榴树,是她怀孕之后李湛专门让人送过来的,说是讨个好彩头。如今正是榴花盛开的时节,她身后火红一片,开得热闹。独独她一人,穿着一身素白的衣裳,乌黑的鬓间带了一朵白色的绒花,好像梨花一样素净。坐在那堆榴花前面,越发显得凄清。
梧桐走过去给她把头顶的伞弄好,又给她续上茶水,正巧迟迟写得累了,放下笔来揉自己的眼睛。梧桐便说道,“殿下,我想了想,还是想等你把小公子生下来了再走。”
她的嫁衣和嫁妆已经在准备了,公主府虽然经历了大变,但迟迟答应过她的事情还是没有忘。因为她是姜素素的侍女,李湛还给她出了一份儿嫁妆。做丫鬟做倒她这份儿上,古往今来也算少的了。
“为什么?”迟迟不解,这眼看着就要到她出阁的日子了,“可是害怕?”
梧桐低下头来笑了笑,笑容中有那么一丝苦涩,“自然不是。”
“到了我这个年纪,早已经不看中什么男女之爱了,只想找个可靠的人相伴相守。”梧桐声音带着几分落寞,她才二十出头,也还是年轻,但心里仿佛已经经历了千山万水、看过了世间繁华。迟迟心有戚戚,她也知道,梧桐心思不在这上面,但到底她不能一辈子没有自己的生活,如今能有个伴儿陪着她,也是件好事。
梧桐低头看着迟迟,笑了笑,说道,“殿下,让我陪着你把小公子生下来再走吧。”迟迟身边再没有其他人了,她第一次生产,自然害怕。这段时间夜夜噩梦,梧桐简直不敢想象,倘若连她都不在迟迟身边了,她这一关该如何过去。况且,女人生产本就凶险,要是迟迟出了什么事情,她恐怕这辈子都见不到她了。
只是这样的事情到底不能说出口,迟迟若是知道了,一定不会允许的。梧桐续道,“一旦我成亲走了,虽然一样在京城,只怕到时候相见的日子不会太多,总要让我看看小公子,抱抱他再走吧?”
迟迟笑了笑,也点了点头,“也好。”她拿起梧桐的手,那里也是一片微凉,“有你陪着我也不至于太孤单了。”身边有着熟悉的人陪着她,也是件好事。况且,梧桐说得对,将来她嫁了人,想要再见,就难了。
用过午膳之后,迟迟将整理出来的书稿放好,打算拿去京城中最有名的的文苑斋去印刷成册。她之前校对了一部分沈清扬的书稿,校好的都先拿去了,她怕一起拿过去不放方便,都是校对部分拿去部分。
梧桐见她大着肚子,眼下又是大太阳的时候,便忍不住劝道,“殿下,让我代替你去吧,这天气这么热,你怀着孩子也不方便。”
迟迟摇了摇头。她能为沈清扬做的不多,他的书稿又是他最在意的东西,迟迟不想假手于人。况且,“上次拿去的应该已经印出来了,我也想第一时间看到。”
梧桐一边帮她提起裙角,一边说道,“让文苑斋派人过来好了,还劳烦殿下亲自去一趟。”
迟迟低头笑了笑,说道,“他们的老板是难得认清沈郎文稿价值的人,倘若沈郎还在,必然要引他作为知己。不说别的,就为了感谢他的这份情谊,也值得我亲自走一趟的。”梧桐还想说什么,迟迟又说道,“正好我也想出去走走,太阳虽大,但这个孩子还没那么娇弱。”眼下他们皇室中的孩子无不娇惯,她可不想她的孩子也跟那些皇子凤孙一样,小小年纪就是个药罐子。
他已经失去了父亲,这世上能为他遮风挡雨的人又少了一个,如果自己再不自立,将来有一天倘若她也不在了,那他一个人在这个世上要如何自处?
迟迟和梧桐一起出了门,到文苑斋送了书稿又拿回了已经装订成册的新书,路上还买了酥瑾园的糕点,快傍晚的时候迟迟才和梧桐一起回了府。
马车的帘子被拉开了,迟迟将头靠在窗棂上,晚风吹来,车中的炎热减去不少。迟迟的手轻轻拂过新书的封面,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跟梧桐说话,“他还在的时候便有这样的一个心愿,只是又碍于面子和他父亲的大名不肯让人说他是被人荫蔽的,如今总算能如愿以偿,也是一件好事。”
梧桐看着迟迟纤白的素手缓缓抚过那片藏蓝色的封面,心中一阵凄然。她服侍过的两个人,一个姜素素一个迟迟,哪个不是世人艳羡的人?可哪个又不是连最起码的快乐都没有?
她尚且还没有来得及说话,马车就突然一震,迟迟和她对视了一眼,梧桐连忙转过身去向外面问道,“怎么回事?”
外面传来车夫的声音,“无事,是有人突然撞上来了。”
“没撞到人吧?”迟迟连忙问道。外面的车夫连忙回答道,“没有没有。”
那就好。迟迟微微放心下来,马车又开始朝前面走去,她的眼睛无意中扫过街边站着的人,突然在人群中,看到了一张相当熟悉的脸。
迟迟浑身一震,连忙叫住车夫,“停车,赶紧停车。”
车夫勒马,迟迟一把掀开车帘,顾不上旁边有人围观,就想跳下马车。梧桐连忙扶住她,跟着她一起下了车。
迟迟转身朝刚才的人群中走去,寻找着那张熟悉的脸,梧桐不知道她要干什么,连忙低声说道,“殿下,你要找什么?告诉我我帮你找啊。”
迟迟却理也不理她,径自朝前面走去。终于,在人群中找到了她要找的那个人,梧桐一看那人的脸,也吓了一跳,忍不住脱口而出,“怎么会这么像?”
迟迟也觉得像,对那位女子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女子不知道迟迟是什么人,但看她衣饰华贵,站在人群中央,好像神仙妃子一般,也知道她非富即贵,当下行了个礼,说道,“我姓姚,名字叫做流月。”
梧桐在旁边轻咳了一声,说道,“站在你面前的这位,是荥阳长公主,当朝陛下的亲妹妹。你跟殿下回话,记得规矩。”
流月没有想到居然是荥阳长公主,吓了一跳,连忙跪了下来,“民女不知殿下驾临,还请殿下恕罪。”
她应变还算快,不像有些人听到长公主来了,立刻就吓得一句话都不敢说。迟迟心中满意,又仔细打量了一下她,问道,“我听你说话不像京城人士,你是外地人?”
“回殿下,民女是江南人士,进京原是为了找人。”想到那个人的脸,流月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一丝红晕,迟迟见她如此,心中明白了几分,知道她进京多半是为了找心上人的,便问道,“那你找到了没有?”
流月摇了摇头,眼中露出一丝失望的神情。她的这份心思原本就不曾对人言说过,身边更是没有一个朋友。她一个女孩子,没有亲戚朋友,一个人从江南到了京城,就为了寻找纪大人,想问他一句,为什么那天晚上留下了阿星没有留下她。她自认自己容貌不输阿星,更有阿星没有的知书达理,解语温柔,为什么他连问都不问一句就让自己离开了。
她也不知道她这种执念从何而来。不过是萍水相逢的两个人,那位纪大人说不定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见了她也不知道还能不能认出来,但她就是想跟他说说话。这个世上她早已经是孤身一人,也没有什么去处。那天那位大人派人送过来的银两这段时间上京来已经花得一干二净,她要是再找不到人,恐怕除了重走老路,再也找不到其他生路了。
如今有幸,能碰到长公主殿下,流月知道,这样的贵女一般都要在外人面前表现出一副善良心慈的样子,若是她能让长公主把她带回府中……别的不说,起码不用再把自己卖到妓院,也有了一个安身立命之所。
她朝迟迟磕了一个头,说道,“民女与他原本就是萍水相逢,只因当时他救过民女一命,民女却来不及跟他说一声‘谢谢’,便向上京来找他,亲自谢谢他。”她脸上出现了一丝恰到好处的红晕,又垂眸说道,“民女父亲尚在时,时常教导民女,要知恩图报,虽然知道恩公定然不需要民女这个小小女子帮他什么,但若是能跟在他身边,替他端茶倒水,已经是民女之幸了。”
她眼含春水,娇羞中露出一丝若有若无的媚态,竟将她之前在妓院学过的东西不知不觉地用上了。她原本就聪明,媚术虽然青涩,但由她做出来却并不显得刻意,反倒有种她这个年纪才有的娇羞。
年轻女子被人所救,千里进京就为了说一句“谢谢”,这其中的旖旎不言而喻。尤其是像迟迟这样从未出过深宅大门的年轻女子,只能从话本子里想一想外面的光景。她的故事,想必一定能够引来荥阳长公主的共鸣吧?一旦她心有所感,把自己留下来想必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果然,她感到前面有个身影慢慢压了下来,流月抬起头看向迟迟,就看她低头看着自己,一张雪白的面容在夕阳下显得晶莹剔透,“你若是没有找到住处,不如先暂时进到本宫府上,本宫帮你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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