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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锦 (伏弓)


  后来,我被一个云游的道士救了,他没有问我原因,只给我包扎了伤口,然后又送了一瓶药给我。
  据说,是治疗刀伤最好的东西。
  后来,我一直在长安城外的山林里藏匿,等待着,事情水落石出的一天。
  我不能再这样糊里糊涂的卷进权力争斗的漩涡里。
  每天,我都被噩梦和病痛折磨着,渐渐的,变成了一个跛足的拐子。
  但我必须回去看看我的父母,或者,我可以将他们带走。
  然而城里到处都是我的画像,我该怎么样才能重新回去。
  后来我想到了一个主意。
  又一次带着毁掉自己的悲壮,我举起了那把匕首,朝自己脸上划去。
  此时此刻,长烟已经成了我遥不可及的梦,索性,让它破灭吧。
  从刘弗陵抱着她几乎疯掉的神情上,我知道,我的长烟,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咕嘟咕嘟喝下血菊花的女孩,已经不再是那个握着我的手说,你可怎么办啊,的可怜女子。她已经找到了更为理想的栖息地。我怎么能那么傻,竟然以为自己能给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理想的怀抱。其实,我什么都不是。我只是个游走于长剑与匕首间的,不断自我毁灭的男子。
  要怪也许只能怪命运,是他让长烟太早的离开了我。
  我的,无法自圆其说的命运,却在此时,遇见了一线转机。
  大概几个月以后。
  我的伤口基本上痊愈了,留下了一条惨无人道的疤痕。
  我走下山来,路人们将我当成了乞丐。
  他们纷纷议论着刘贺。
  我不知道谁是刘贺,但渐渐的似乎也听了个大概。刘弗陵死了,而刘贺只做了二十七天的皇帝,就被上官燕废掉,现在未央宫里的人,是刘徇。
  谁又是刘徇?
  我仍旧不知道。
  人们说,他的本名是刘病已,后来为了避讳所以改名刘徇。
  我埋着头。
  慢慢的走着。
  是啊,病已这名字实在常见,长安城里就能找到几百个名字里带着这两个字的人,要让全天下为此避讳怕是太霸道了些,到还是他改了干净。
  刘病已我是认识的。我微微点了点头。
  心里燃起了一道希望,他是经历过牢狱之苦的,应该愿意听听我的故事。
  于是,我更加坚定了回到长安的决心。
  然而,就在我鼓起勇气,向城门的卫兵们亮出手里的玺绶时,一个人阻止了我。
  他就是正准备回去袭位的鲁王,刘晙。
  他似乎是认出了我。
  然后告诫我,宫里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如今的刘徇与往日的刘弗陵有些相似,刚刚登基,只有十九岁的年纪,必然是霍光把持朝政,而霍光本人因为那场事变也受了伤,以他的性格未必替我这样的小人物着想,很可能我会成为又一次的牺牲品,除非我能说出玄墨的下落,且能证明当时是我救了陛下。
  是啊,我拿什么证明。
  别说我不知道玄墨在哪里,就算我知道。那么对峙的时候,他会承认真正刺杀陛下的人是他吗,他会不会一口咬定那人是我。从外形上看,我们极为相似。又都带着面具穿着同样的衣服。
  我有些失落,难道,我的人生要注定这么到处躲避,永远不能见到家人吗。
  后来,他委婉的告诉我,我的父母早就自杀身亡,现在,我根本没有任何亲人。于是,在一阵痛哭后,我跟刘晙去了鲁国。
  在那里,我等来了她,我的,日思夜想的唯一的亲人,长烟。
  是的,我说的是,亲人,而不是恋人。
  对于长烟,我是在后来才真正明白了她的。
  一直以来,我都陷入在自己自顾自的思恋中,以为可以保护她,让她快乐。然而,她用两次舍身为人的决然撞击了我,令我看清她强大坚韧的内心。
  那博爱的胸怀,根本就不是我们所能企及的高度。
  也许,只有刘弗陵才能理解吧。
  有人说,是我改变了历史。我不知道,也许是这样吧。然而,我曾经,是希望亲手结束它的呀。也许人这一辈子真的很难说,我们颠簸在命运的大潮里,就好像无能为力的石子,说不好什么时候会沉下去,也说不好在哪个时刻会浮起来。
  一切,都是煌煌然的,却又难免显得有些诡异。
  哼。
  也许我失去了很多,家庭,爱人,英俊,甚至是名节。
  这一切遭遇,让我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空无的人。
  所以,在后来,我和长烟到了滇南以后。
  我时常将自己隐没在凤凰树下。
  我喜欢那种树,有着硕大的树冠和浓密的叶子。它的阴影将我包裹,我知道自己的残缺,知道这残缺让我没有机会再去和长烟谈情说爱。
  命运注定将我们捆绑在亲人的链条上。然而,岁月风干不了我的爱情,虽然不再说起,却如开在枝头,灿若红霞的凤凰花,高唱着铿锵的超越生死的悲情恋歌。
  是的,不必要为我惋惜。
  我,是个只懂得付出却不知道如何索取的男人。


  翠烟笼 顾长烟(一)
  苍茫的雪,一望无际。
  我站在雪地里,前后左右的望着,却没有一个人。
  空落的街巷,在纷飞的雪花里越来越淡。
  雪地上,咯吱咯吱的响着,却看不见行走的人。
  我循声望去,那里有深深浅浅的脚印,沿着它们,我的目光竟然落在自己的脚旁。一瞬间,就在一瞬间,那些脚印里似乎涌出了鲜红的液体,那是鲜血。
  仿佛从地底下升腾起来,很快的,弥漫在每一个脚印里面,使它看起来像个盛满了葡萄酒的夜光杯子。
  我怎么时常会做这样的梦。
  苍白和血红交替着出现在眼前。更可恶的是,我是个孤儿,被父亲捡来的孤儿,怎么可能知道夜光杯的样子。
  可是,我却真真实实的感觉我知道。
  我是个很复杂的人。随着岁月的加深,我更加觉得自己是个很诡异的角色。虽然,我从没对旁人说过。
  三岁前的所有记忆基本是空白,我没有任何的回忆。
  似乎总是一片雪白,那不断出现在我梦境里的底色。
  之后的岁月,也就是我被商同带回织社的日子。那雪白开始隐退到梦里,我的世界被五彩缤纷的绚丽填满了。
  我开始快乐起来。
  莫名其妙的,我很喜欢看母亲织锦,当然,她并不是我的亲娘。
  她是我的养母,大家都不知道她的名字,人们只是叫她李氏。带着漠不关心,和不得不的应承。
  我却是很喜欢她的。
  她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
  她只是偶尔会和别人不一样。可说的话,总让人觉的有些渊源。只是大家都从印象里将她归为疯妇,所以没人愿意坐下来和她聊天。
  但是我愿意。
  她时常对我说,等我长大了,知道了很多事情的时候,就会发现,其实,还是什么也不知道的童年最好。
  我眨着眼睛,却牢牢的记住了。
  是啊,我的童年真是很好。
  有父亲和母亲的疼爱,更有誉哥哥的爱护。
  我最喜欢的人,就是誉哥哥。
  他长的那么英俊,好像画里的人物。
  从小,他就是那样。我时常听见邻居的小姐姐们议论他。誉哥哥一直都是我的骄傲。
  后来,我织出了绵锦和蝉披。
  进而又为陛下织了春魂。
  从那一刻起,刘弗陵走进了我的生活。
  可起初,他不过只是个高高在上的帝王,仿佛一团金光,我从没有过翘首以盼。
  更加没有想过,多年后的一天,我会为他而赴死。
  我是个感性的人,对生活里的每一处美好,每一处罪恶都非常敏感的女子。
  我会对他人的疾苦感同身受,甚至放弃自我而去成就别人。
  母亲说,这就是织女的品格。
  永远也不能自私,永远都要将奉献作为最高的守则。
  小时候,我并不懂得。
  可长大后,我才发现,不自私是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然而,渐渐的,我体会到,这个世界上没有衣着光鲜的织女,没有能医自症的大夫,连建筑工匠们都不可能住进自己建造的宫殿里。这世界上,有些职业注定要奉献,要无私,要忘我,要超越。
  织女,只是其中的一个罢了。
  因此,我从不会执着。
  我听凭着命运的安排,走进一扇又一扇门里,推开门,看见的,都是一些与我有着某种缘分的景色。
  第一件事情,就是我十五岁时得的一次怪病。
  后来,被证实为受过严重刺激才会促成的“黄蝶眼”。
  我只觉得,眼前好像有无数的黄色光斑在飞舞,看起来像是蝴蝶,又好像是飞蛾。
  其实,我总感觉那和我梦里的血色脚印有关,那种在雪白的地面上,出现的诡异的脚印,那一直延伸到我脚下的却脚尖向前的脚印,那里面窝着一团血肉的脚印,好像渐渐变成飞舞飘摇的蝴蝶,影影绰绰的在我眼前挥之不去,而且越来越浓,越来越多。
  这是我有记忆以来的生活中从没有见过的场景,它怎么会如此深刻的落在了我的意识深处,且如此深远的影响到了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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