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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妻
作者:姚十三蝶
文案:
这一世,崔小眠的身份可谓金光灿烂,帝师府嫡小姐+钦点王妃,可是这一切来得有些早,她只有三岁!
所以逃跑才是正道!
我不嫁你,你也别娶我,我们从此相忘于江湖可好?
不好,当然不好,你不让我吃饱,我怎有力气与你相忘,既不相忘,那便相望吧。
十三新书《娇妻难养》为本书姐妹篇
小说类别:种田经商
楔子: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更新时间2014-5-29 17:05:32 字数:2248
有这么一种小孩,表面上是个小孩,可实际上并不是小孩,他们聪明伶俐、人见人爱,偶尔淘气一下,只会让人觉得他更可爱,照样会有人被他们耍得团团转,连裤子都骗了去也不在话下,那么这货十有八九是穿越来的,崔小眠就是这样一个穿越的假小孩。
此时正是暮秋时分,天高云淡,满目的红衰翠减,偶尔传来秋蝉的一两声凄切哀鸣,似乎在恐惧着那即将到来的严冬。
崔小眠的心情也和这深秋的蝉一样不安,她必须要在立冬之前,给自己找到一处安身立命之所。
只有五岁的身体还太过嫩弱,从路边捡来的一身破衣裳是无法让她渡过寒冬的。四岁那年的冬天她住在人牙子租来的房子里,虽是四处透风,但十几个小伙伴挤在一起倒也挺到了开春;三岁那年的冬天她还算舒服,那对准备把她养大嫁给自家傻儿子的夫妇,让她住在一间小得不能再小的厢房里。
这是一座巴掌大的小镇,名字便叫巴掌镇,崔小眠已经在这里游荡了两年。
两年的光阴,让她从恶狗争抢的小嫩肉,变成了就连拍花的也懒得拍的坏小孩。其实她也没干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只不过耍了几户想把她养大后,做瘦马做傻瓜媳妇的“好心人家”,又坑了几次人牙子而已。
虽说每日都能在各个茶楼酒肆混个两餐三顿,但崔小眠早就想换个地方落脚了。可是凭她那两条小短腿儿,想要离开这里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既然本地人对她已经没有了兴趣,那她就需要找一个外乡人,一只肥羊。
现在崔小眠眼前就有这么一只肥羊,而且还是一只小肥羊。
那少年顶多十七八岁年纪,又黑又亮的头发上缀着一颗硕大的明珠,挺直的鼻梁,略显细长的眼睛黑幽幽的,光洁的脸蛋上没有胡子没有皱纹,连青春痘也没有一颗。总体来说,这是一只很好看很鲜嫩的小肥羊。
现在这只小肥羊就坐在茶楼里靠窗的位置,一壶冻顶乌龙,配着四色点心,水晶烧卖,豆沙春卷儿、马蹄糕,还有一碟桂花糯米莲藕。
肥羊果然是讲究,在这样的小地方喝口茶也要叫上这么多点心,,崔小眠对自己的眼光很满意。
她迈着两条肥肥短短的小腿儿,摇摇晃晃地走到小肥羊身边,踮起脚尖儿,两只小黑爪子一把抓住小肥羊那干净柔软的衣袖,软软甜甜的声音却清脆得足能令整个茶楼的人听得清清楚楚。
“阿爹啊,您别不要我娘,也别不要我啊,求求您啦!”
那少年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呆了,怔了足足三秒钟,他才回过神儿,不耐烦地说道:“哪儿来的小叫花子,滚一边去,我不是你爹!”
原本甚是喧闹的茶楼里顿时鸦雀无声,掉一根针也能听到。
崔小眠已经带着哭腔了:“阿爹,您不能不认我啊,您十三岁那年同我娘偷|情生下我,您忘了吗?”
少年霍的一声站起身来,抓着他衣袖的崔小眠一个没站稳便摔倒在地,她挣扎着挪动了一下小小的身子,小胳膊一伸,便紧紧的抱住了少年的腿。
“阿爹啊,就算您喜新厌旧嫌弃我阿娘,也不能不认我啊,我可是您的亲骨肉啊。”
其实大半个茶楼的人都认识崔小眠,也都知道她同这个少年没有任何关系,可是人们却都在跟着起哄,一个是和他们斗智斗勇两年的小魔怪,而另一个却是不知从哪里来的外乡人,要帮哪个,谁都清楚,更何况大家都想看看那个小魔怪又想怎么坑人。
“看这小郎君长得人模狗样,想不到却是抛妻弃女的卑鄙小人。”
“真是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相。”
少年的脸上有些浮燥,那原本如细瓷白玉雕琢而成的漂亮脸蛋,这时已经罩上一层寒霜。
他双拳一抱,对众人道:“诸位,在下年方十七,又怎会有这么大的孩儿呢,这小鬼头显然是想讹诈在下,还请诸位做个公道。”
人群里已经有人叫嚣了:“要公道,那就去衙门吧,我们大家都能去给做个旁证。”
一听说要去衙门,少年那俊朗的眉头皱了起来,紧抱着他大腿的崔小眠看得清楚,生不入官门,死不下地狱,况且一个官字两个口,又是在这外地他乡,想来这人定是不想惹上官非。
崔小眠的心里乐开了花,索性大声哭喊:“衙门的官老爷啊,快点来给我做主吧,阿爹不要我啦!”
少年低头看着她,那本就细长的眼睛眯成月牙儿。他弯下腰,与崔小眠脸对着脸,眼神里透着几分揶谕,声音压得很低。
“小骗子,你究竟想要做什么?”
崔小眠的腮边还挂着泪珠,泪水把又黑又脏的小脸蛋冲出两道白白的痕迹。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够听到。
“第一步,先带我离开巴掌镇,阿爹。”
“那第二步呢?”
“第一步做到了,再说第二步。”
“那如果我不做呢?”
“亲爱的阿爹,那我肯定会一直闹下去啊,你肯定就有麻烦啦,很大的麻烦呢。”
崔小眠的稚嫩童音比棉花糖还要甜还要软,可是在少年的耳中,这简直就是小狐狸啃鸡骨头的声音啊,而且还是连皮带骨一起啃。
“成交!”
这两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时,崔小眠也听到了一点声音,咬牙切齿的声音。
少年并非是走路或坐轿来到这里的,他有一匹马,一匹皮毛黑亮得像缎子一样的马。
这是崔小眠生平第一次骑马,少年一甩手便将她扔到了马背上,她努力让自己不要发抖,几乎是趴在上面,一双小手却死死揪住少年后背的衣裳。
她听到少年唤那马儿叫做“乌金”,真是个名符其实的好名字,换做是她,八成会给取出个小黑小亮之类的名字。
她感觉到有很多人从窗户里探出头来看向他们,那是一双双满怀惊讶的眼睛,这个两年前的某一天忽然出现在镇上的小魔怪,这一次真的是要走了吗?
少年一抖缰绳,乌金便如离弦的箭向前奔骋,策马追风啊!
风驰电掣间,崔小眠不忘回头再看一眼待了两年的小镇。
巴掌镇,这一次我是真的走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崔小眠挥挥衣袖,没有带走一丝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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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更新时间2014-5-30 11:13:50 字数:2310
崔小眠穿越而来,却并非一来就是小流浪,说起来这个骠悍的身份还是拜当今圣上所赐,这事还要从两年前说起,且听细说从头:
大成王朝天庆二十五年八月初五,宜纳采。
天庆帝英宗在太监张德海的陪同下,走在御花园的小径上。
“皇上,您瞅瞅,那是云林刚给您送来的菊花,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呢,就叫点绛唇。”
英宗的心思并没在这片姹紫嫣红上,他看到了不远处坐在太湖石上读书的孩童。
“那个是谁啊?”看着少年身上的穿着,应是位皇子,可英宗一时又叫不上名字来。
“哎哟,皇上您这两日太过劳心国事,那位是十九殿下啊。”
英宗摸摸胡子,点点头:“原来是老十九啊,朕记得端午节时见过他,一转眼长这么高了。”
“可不是嘛,皇上您整日想的都是江山社稷,十九殿下今年已经八岁了。”
“八岁,记得第一次见到崔恩师时,朕也是八岁啊,转眼竟已过了三十多个春秋了,崔恩师可还在京城吗?”
张德海连忙陪笑:“皇上您可真是尊师重教的楷模,崔老夫子还在京里住着,子孙满堂,享福着呢。”
英宗的眼睛又落到面前这片花海:“对了,张德海,你刚才说这花叫什么点绛唇?”
“可不是嘛,您听听,这花名也透着个雅致。”
“点绛唇,白雪凝琼貌,明珠点绛唇。”
英宗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个肤凝如雪,唇若樱红的倩影,顿觉不论是这满园的五光十色,还是后|宫三千佳丽,除了记忆深处的这一位,竟再无一人一花配得上这“点绛唇”三个字。
“改了改了,如此俗物,怎配称做点绛唇,改叫......”英宗的文采从来就没有出色过,既是一时想不出,索性挥挥手,让别人去想。
看到张德海指挥着小太监七手八脚将那几盆可怜的红菊花搬到一边,英宗又道:“宣崔恩师进宫,陪朕赏菊观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