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她非常爱他。
北风在这时候拍手大笑。「那问题就解决了。」
福气好笑地说:「好精采的演说。四哥,你果然是宣讲女箴最合适的人选。可惜你们是白忙一场——」听到这里,所有人的表情都垮了下来。
福气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先前……呃,我昏睡几天了?不管,总之,先前我一听见他死了——这一定不是真的——可当下我还是明白,我没办法继续若无其事地留在后宫里。我得去找他,亲眼看见他活得好端端的才行。」她抬起一只手臂伸向她的父亲。「爹……」
福临门上前抱住女儿。「傻孩子,爹知道。」
福气认真地道:「我从来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我不能放弃他。」
见此情景,男人们纷纷松了一口气。北风笑道:「那么接下来,就是安排出宫和一趟北境之行了。小妹,我自愿当妳的车夫,这种深厚的手足之情,真教人感动吧。」
相貌几乎一模一样的东风西风不约而同道:「你少耍点嘴皮子,会让人更感动一点。」
福气破愁为笑。
而楼然,站在角落的楼然看着这一幕,也不禁欣羡起来。
南风不知何时来到她的身边。「羡慕吗?」
楼然瞅他一眼。「我不回答这种私人的问题。」这句话使南风也随之微笑。
终章苍雪卷
九月,天雪山夏季牧场已开始降霜,今年霜期稍晚,牧人们正准备迁徙牛羊群到山下过冬,羊儿马儿牛儿纷纷对这块土地上的草根报以留恋的嘶鸣。
谷口,一匹快马飞驰而至,报信的牧人远远便高呼起来:「阿思朗!你有访客!」
正躺在结霜的草原上看着羊群的年轻男人一跃而起,顺手拍去身上的草屑,回应道:「就来。」随即往报信人的方向走去,发现是沃萨克家的人,他的一位表兄。「咦?罕木夏,你不是在冬季牧场那里修补栅栏?怎么上山来了?」
罕木夏道:「山下来了一个客人,说是来找你的。」
「找我?」年轻男人笑道:「该不会又是其他部族的女财主吧。」
这半年来,又有不少人去向穆伦提亲。笑话!穆伦哪里能代他决定终身大事。天雪山上的人们可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大事绝不能儿戏,要慎重考量才行。
「想得美。真搞不懂那些姑娘是看上你哪一点?要胸没胸,要膀没膀的。」罕木夏摇头。「不过这回不是那些水姑娘,是个干巴巴的小丫头,说是从山那边过来的,走了一千多里才到咱高原这边。」
山那边?年轻男人瞬间瞇起了眼。这是北夷人对天朝所在之地的称呼。两国以天雪山为界,而北夷疆界大部分都位在高原中。
一个干巴巴的小丫头?走了一千多里?有可能吗?
穆伦日前才启程到盛京去传达天朝珐玉皇子的「死讯」,他人也才刚刚回来而已,有可能那么快……是她吗?
罕木夏没留意到阿思朗脸上微妙的表情变化,他开拉大嗓门说:「呼伦要我来催你下山,他说你可能会想看看那个小姑娘。」
那么,应该就是她了。阿思朗眼中有一闪而逝的激动,他将马鞭收进腰带里,回头看向羊群。「我再个把月就会回去了,你其实不用特地跑这一趟。」
高原地形崎岖,光是单马来回夏季与冬季牧场两地,就要花上半个月的时间,更不用说要赶着羊群下山时,时间得花上双倍。呼伦让罕木夏特地上来这一趟,有点太过焦急了。
罕木夏终于发现阿思朗似乎没有很高兴的样子。他皱着眉问:「你不打算先下山吗?呼伦特别要我好好看一看你听到这消息时的表情,他说你会开心到在地上打滚。呃,可是我还没看到……」
阿思朗闻言,忍不住哈哈大笑。「呼伦年纪大了,他喜欢开玩笑。」
「我怀疑。」穆伦不知何时来到他们身边,双手插在挺拔的腰后,带着笑意的碧眼闪烁好奇的光芒,直勾勾地看着身穿北夷皮毛服装的阿思朗。「如果来的人就是『那位姑娘』,照理来说,你现在应该已经抢上了马背,冲下山去才对。」
一定是因为血缘关系作祟,不然穆伦不会这么清楚他的想法。「听罕木夏的形容,我想是她没错。」
话才说完,他就发现罕木夏和穆伦纷纷期待地看着他,似乎真的很想看他在地上打滚。可惜他们要失望了。
「我不能现在就下山去。」不待询问,他自己招了。「万一她只是来看我死了没有,那看到我以后,她就会走了。」他不能让她走。
罕木夏完全不了解这是哪一国的想法。他搔搔头,偏着脸道:「可是你不去见她的话,万一她等得不耐烦想走了,可来不及留住她。」
穆伦赞许地瞥了罕木夏一眼。说得好。
阿思朗沉声道:「那我就更不需要提早下山了。」他早已说过,这一次,如果她要他,那么她得自己来找他。给出全部,他才会接受,否则他宁可思念至死。
穆伦若有领悟地告诉罕木夏说:「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高原上的姑娘都爱他了。」
罕木夏非常有求知意愿。「为什么?」也教教他吧,他到现在还娶不到老婆呢。
穆伦咧嘴道:「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罕木夏可不欣赏这种方式。「可是我想被人得到。」
阿思朗爆出一声笑声。那不再怀有幽愤的清朗笑声在秋季雪原上,响彻天地。
那拜访沃萨克家冬季牧场的姑娘,确实是福气。
北风将她送到临穹后,历经多方的打听,才找到沃萨克家的营区。
时值深秋,她单薄的身子骨很难适应这极北的高原气候,更不用说那较平地稀薄的空气使她无法上山寻找隐秀,只好与北风暂居好客的沃萨克家族的冬季牧场,等待隐秀归来。
起初,当她表明她要寻找的人是隐秀时,所有人都一致咬定那位天朝皇子已经死亡。然而北风早已得到消息,在这高原上,有个人的形貌和特色恰如隐秀,他们猜测那就是他,一个叫做阿思朗沃萨克的年轻男人。
北风闲不住,早早启程拜访沃萨克家族和其他雪原上的部族,做起了边境史料的搜集工作。
福气苦于身体不够强健,坐困冰天雪地。当她听说那个阿思朗不打算提早下山时,她立即明白,她不能坐在这里光是等待。她得找些事情来做。
比方说,她不会骑马,于是她开始学、努力地学。[奇书手机电子书网 Http://Www.w]
又比方说,她不会在天寒地冻的高原上生火煮饭,于是她虚心求教,努力把食物炊熟。她不能去想,万一阿思朗沃萨克不是隐秀,她下一步该怎么办?
一个月后,她终于稍稍适应了高原的生活。北风则到了另一个部族去,仿佛非常放心她一个人待在这里,接受呼伦的指导。
「妳得多摆几块石头在锅子里,肉才煮得熟。」呼伦是上一代的族长兼首领,虽然年事已高,须发尽白,但是身体仍然十分强健。
福气照着他的话在大锅子里放下洗净的圆卵石,再赶紧把锅盖盖好。这里虽是地势较低的天雪山下,但还是位在高原区,食物不容易煮熟。
「把柴火再烧旺些,就这么丁点火,东西只会煮烂,可熟不了。」
呼伦边说,福气边添火,直到双颊被柴火给烘热,水滚了,她捞出肉块。「这样可以了吗?」
呼伦拧着眉头看着那半生不熟的肉。「姑娘,妳以前没煮过饭吗?」
福气倏地胀红了脸。「当然煮过啊,我当过三年的宫女耶。」呼伦的表情使她惭愧地低下头。「是说……也没有煮得很好啦。」
「这样下去可不行喔,姑娘。」呼伦很实际地说:「沃萨克家的阿思朗在高原上很有名气,每个女人都想要他,如果妳不加把劲,恐怕只好将他拱手让人。」
那怎么可以!绝对不行。福气坚定地说:「如果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我不会把他让给别人的。」
呼伦正想开口说些什么,忽地,他远远地看见一群肥壮的牛羊从山上的坡道往牧场的栅栏奔去,后头有一群驱赶着牛羊的牧人。
「啊,羊儿都回来了。」他转过头,咧嘴笑道:「姑娘啊,快去把脸上的煤灰洗掉,沃萨克家的阿思朗回来了,妳可以去看看他是不是——」
福气早已拔腿狂奔,但不是跑去洗脸,而是奔向羊群所在的地方。
当男人们正协力将牛羊分别赶到不同栅栏里时,福气就在远远的一旁看着。
等到所有的牛羊都安顿好了,马儿也喂饱了,男人们都跑进主屋里洗脸吃饭了,福气才真正走向他们。
她没有在第一时间见到隐秀。
因为所有的男人都穿着类似的衣着——毛皮衣领、窄袖紧腰的皮制上衣、长裤、长靴以及腰间赶牛用的马鞭,头发则隐藏在毛帽底下,看不清楚谁是谁。
直到那群男人注意到她的存在。想必经过罕木夏的大肆宣扬,她千里寻人的事情已经传扬开来,不然这群牧人们不会用那种「原来就是妳」的眼光放肆地打量起她来。
「你们看,我就说这姑娘干巴巴的。」瘦小得不象话。山那边的姑娘如果每个都这么娇小,那还是高原上的姑娘们比较高挑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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