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天灾逃荒!携金手指找到失散家人 (水月聆风)
金毓摇头:“不能,喜欢就得说出来,你三十八,我三十五,都是当爷爷奶奶的年纪了,这辈子一晃就过去了,咱们到死又是老单身。”
梁元:“……你说的真对。”原来我已经是个糟老头子。
“所以呀!你以后要不要娶我?婚约还算不算数?要不要对我负责?你把我看光光了,也知道了我的所有秘密,敢说不你就死定了。”金毓忽然一脸凶巴巴的,还磨着牙齿。
梁元顿觉好笑:“要娶,算数,必须负责,不敢说不。”
金毓心中窃喜:“不后悔?”
梁元很认真的说:“不后悔。”
“那你喜欢我吗?”
“喜欢。”
“不嫌弃我丑我瘦了?”
“我嫌弃的一直不是你,是原先的那个金毓。”
“这还差不多,你是从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不知道,反正就是喜欢了。”
“真不觉得我丑?”
“你一点都不丑,只是有点瘦,养一养就有肉了。”
“所以你还是觉得我浑身骨头,是个骷髅,硌人得很?”
梁元捂脸:“……你可真记仇。”
“没办法呀!以前我胖如猪,现在瘦如骷髅,我想忘记都难哦。你看看我的鸡爪子,美不美?这骨节又细又长……”
“鸡爪子?”梁元笑得浑身抖啊抖:“你怎么能这么形容自己的手,你的手比鸡爪子好看,额,指甲有些长了,我帮你修修。”
金毓从空间里拿出剪刀:“你帮我修手指甲,我帮你修脚指甲。”
“额……大可不必,我怕我的脚臭晕你。”
“……”
两人彼此帮对方修完了指甲,就越坐越近,越坐越近,然后金毓就坐到了梁元的怀里,靠在他的胸膛上,一脸享受。
“真暖和。”
梁元把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这两日我一直在想,把你们带去日月部落这个决定到底对不对,一开始因为有上辈子的记忆,所以我能提前预判出很多事情,可现在呢,所有的一切都有了变化,很多危险都提前发生了。若没有你,我想带着我爹和妹妹去日月部落会难上加难,若是你和你爹娘他们没有跟着我一起走,或许就不会受伤了……”
“梁元,你想什么呢?”金毓拍了下他的手:“什么叫做对不对,不管对不对,那也是我和我爹娘他们自己做出的决定,你没有逼迫我们,我们是自愿来这里的。边关乱成了这个样子,朝廷管都不管,可想而知,京城已经乱成了一锅粥,不去日月部落,我们能去哪儿?去京城?算了吧!那还不如躲进深山里头呢!”
“你别自责了,我们受伤与你的决定无关,相信我,我们以后一定会很好的。”
她抬起头,鼓起勇气亲了下他的下巴:“别瞎想了,好好守夜,我睡觉去了。”
她说着就站起身,拍拍屁股走了,留下梁元一个人坐在树下,摸着下巴陷入沉思。
“居然让她先主动了,不行,下次我必须抢在她前头。”
与梁元互诉了心意,金毓心情美滋滋的,睡觉的时候一直在笑,还做了个大美梦,梦里她和梁元成亲入洞房,被梁元一脚踹下了床,从瘦子变回了大胖子。
金毓吓得猛的睁开眼,然后就发现自己被金娇抱在怀里,金娇正在用手轻拍她的背,边睡边唱着歌儿:“大姐,乖乖睡,娇娇陪着你,到海枯石烂……”
金毓:“……”
第97章 救了左七郎一命
用过早饭,梁元先去大路上打探了一番,确定没有敌人,再转回来告诉大家,才开始赶路。
出了山林,金毓等人就骑着马儿走,因为伤还未全好,所以走得很慢。
福来大草原是赤云国唯一一个靠海的大草原,是游牧族的天堂,距离杨柳河有三百多里路,路上会经过两个小镇和四个穷苦村庄。
金毓等人赶了两天路,看到了第一个村庄,进去之后才发现,里面尸骨成堆,没有一个活着的村民,这里早就已经被曼人血洗了。
看到村里一片荒芜,四周冷风习习,金毓等人纷纷打了个寒颤,心中恨极了曼人。
在这个村庄休息了一个晚上,金毓等人又继续赶路,三天后,进入了一个小镇,镇子里空无一人,百姓逃的逃死的死,吃的穿的都被曼人洗劫一空。
金毓等人在镇里走了一圈,找到了两个破烂的已经没有了顶盖的大轱辘车,将车辆做了个简单的维修,把车套在野牛王和疾风的身上,年幼重伤腿残的全坐在车上,其余的人继续骑马而行。
尽管车子很破,但有了这两辆大轱辘车,金毓等人赶路轻松了很多。
天气越来越冷了,因为之前的被子衣物都在躲避曼人的时候丢弃了,如今金毓等人没有被子用,他们就边赶路边买布料棉花做被褥冬衣鞋子和双肩布包。
走走停停又是三天过去,金毓等人依旧没有看到一个活人,路过的村子都是死人村。
他们身上的伤疤都已经在慢慢脱落,要不了多久,伤就能全好,伤好了赶路的速度就可以加快了。
两日后,金毓等人经过一个四岔路口时,看到了血迹,血迹已经干了,右边的路和中间的路上都有血,昨晚下了毛毛雨,泥土路面是湿的,踩上去会留下脚印,按照脚印的方向来看,是有人从右边的路逃出来,进了中间这条路,而且只有一个人。
梁元看了右边的路一眼,中间的这条路是通往福来大草原的,而右边这条路则是通往平城,是谁从平城逃过来了?
金毓等人只是稍作停顿,就踏上了中间的那条路,快天黑的时候,他们看到了一个小镇。
正准备要进镇的时候,赶着牛车走在最前面的金毓看到一旁的草堆后面露出了一只脚,那只脚还动了下,有虚弱的求救声传来。
“前面有个活人!”金毓让野牛王停下,对身后的梁元等人说了声。
梁元闻言将马车停下,跳下马车前去查看,看到草堆后面的人,他眼底露出惊喜之色,忙蹲下来给此人检查,见他失血过多,还剩一口气,便取下水囊,给此人喝了一口水。
左七郎以为自己死定了,迷迷糊糊中忽的看到有人拿了水囊递过来,他想伸手拿过来,却没有一点力气,只能颤抖着双唇张了张嘴,等那人把水倒进他的嘴里,他再一点点的吞下去。
咦?
这水怎么这么好喝?
左七郎惊讶极了,吞得急了些,把自己呛得直咳嗽。
“慢点,没人跟你抢。”梁元道。
左七郎没有听清楚他的声音,也没有看清楚他的模样,咳了几下子,就猛地一翻白眼,晕了过去。
梁元吓了一跳,忙给他把脉,确定他只是晕过去了,人没死,这才放了心,将水囊收好,抱起左七郎走出草堆。
看到梁元抱着一个满身是血的白衣人走过来,金毓等人忙下了车问情况。
梁元道:“他晕过去了,从他身上所穿的服饰来看,他应该是赤云的百姓,遇上他也是有缘,我们不能见死不救。”
他知道左七郎的身份,但他不能直接告诉大家,等左七郎醒来自个说吧。
“救,当然要救。”金毓使劲点头,让梁元把人抱进了马车里,帮着梁元给左七郎治伤。
见车厢里除了伤者,就只有自己和梁元,其他人都在外面,金毓一边把药和白布递过去,一边压低声音问:“你是不是认识这个人?”
梁元点头:“嗯,认识,他就是左七郎。”
金毓闻言惊喜万分:“居然是他,太好了,我们一定要把他救活了。”
救活了左七郎,就能跟他一起去日月部落了。
刚包扎好伤口,左七郎就醒了,梁元恰巧这个时候转过了身,以至于左七郎一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是金毓。
见金毓虽然瘦了点,却长得又白又嫩的,五官也极为好看,左七郎惊呼:“仙女,是你救了我?”
他的口音有些奇怪,与YGC的方言极为相似。
忽然被人喊仙女,金毓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她扭头看了看四周,这里除了梁元就只有她,她疑惑的指着自己问左七郎:“你是在喊我?”
“是的,仙女。”
“哦吼吼吼!”金毓瞬间乐得跟个二百五似的:“头一次有人喊我仙女,小伙子,你可真有眼光,懂得欣赏我的美。”
左七郎点头:“我的眼光一向很好,仙女,是你救了我吗?”
梁元黑着脸转过身来:“救了你的是我。”
一醒来眼里只有女人,左七郎,你跟上辈子还是一样的呀!
看着憨厚老实,实际是个花心风流的。
梁元一出声,左七郎这才注意到了他的存在,扭头一看到他的脸,左七郎就夸张的叫起来:“哇哦,好个英俊的赤云公子哥呀!”
“我们听到声音了,那个人醒了吗?”丁达和金父掀开车帘子探进头来。
一看到左七郎,金父就乐了:“果真醒了,小伙子,你是谁?从哪来?怎么会受伤晕倒在这?你知道吗,要不是我女儿发现了你,你就失血过多没命了。”
见这里还有其他人,左七郎笑了笑说:“叔,我叫左七郎,是日月部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