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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天灾逃荒!携金手指找到失散家人 (水月聆风)


  左七郎双手环胸:“因为金姑娘美如天仙,还是壮壮的救命恩人,所以壮壮只喝她喂的水,其余人喂的它都不喝,也不让别人碰,连梁公子他们都轻易碰不得,所以你们千万别去找死,乱摸壮壮,听到了吗?”
  大旺等人好奇:“摸了会怎么样?”
  “它会把你们撞飞。至于怎么撞,我也不知道,因为我没有见过,是金姑娘他们说的,不过……”左七郎指了指疾风那五匹马:“这几匹马儿都是壮壮的小弟,只要有壮壮在,赶路的时候它们就不敢走在前面,全走在壮壮的后面,可见壮壮不是好惹的。”
  大旺等人齐齐哦了声,朝壮壮竖起大拇指:“不愧是神牛!”
  左七郎把大旺等人拉到一边去说悄悄话:“我跟你们说,金姑娘他们的队伍里不仅壮壮厉害,那只白狐狸也是个厉害的,还有梁公子,你们看我身上的伤。”
  他说着解开衣带,露出胸前已经结疤的伤口给大旺等人看:“看到了没有,我这个伤才几天就结疤了,是梁公子给我治好的,他是个神医啊!”
  大旺等人惊讶的瞪大双眼。
  梁公子居然是神医,这么年轻的神医,即将去他们日月部落,娘呀!神呀!捡到宝了呀!
  他们日月部落里总共只有三个医者,属大巫师最为厉害,可与各国的医者相比,大巫师就是个吊车尾,像左七郎胸口上的这种刀伤,大巫师要治很久很久,而且患者还很痛苦,伤好之后留下的疤痕丑又大,比原来的伤口还大。
  这样的大巫师在日月部落就属于很厉害的级别了,梁公子明显比大巫师要厉害,而且比大巫师还年轻,这要是去了日月部落,哎呦喂!光是想想就很激动啊!
  他们一定要保护好梁公子这个尊贵大人物!
  看到大旺等人激动得流口水,左七郎嘿嘿笑了笑,又压低声音说:“除了梁公子和壮壮,金姑娘也很厉害,她会女红,能缝制各种各样的衣服被子鞋子,你们看我身上的这件衣服,刀口这里,这别致的竹子图,这是金姑娘缝的,好看不?好看不?”
  大旺等人齐齐点头:“好看,好看。”
  左七郎:“还有金姑娘的母亲,她是个很厉害的大厨子,做的饭菜可好吃了,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金姑娘的父亲也很了不得,他很会做生意……”
  “那个脸上有刀疤叫做丁流的少年,你们可不能小瞧了,他是个读书人,什么是读书人?那就是教书先生呀!识千字,读百书,教大学问。咱们部落识字最多的是两位族长,他们认识多少个字,才七十二个字,人家丁流公子会多少字,无数个字……”
  “你们知道丁流公子的爹和大哥是做什么的吗?他们一个是木匠,一个是瓦匠,两个人合在一起能做什么,盖房子呀!青砖大瓦房……”


第101章 金毓一脚踹飞了小白鲨
  左七郎越说越激动,说到金虎这几个孩子的时候,唾沫横飞:“你们别看金虎他们小,他们可是种地高手,金姑娘说了,以前在家里的时候,金虎挖土比谁都卖力,跟着大人们种出的水稻粒粒饱满,蒸出来的米饭可香了。”
  这可把大旺等人都给激动坏了,做梦都想不到金姑娘他们居然全都是了不得的大能人啊!
  赚大发了!
  大旺高兴得双手颤抖:“咱们一定要对金姑娘他们好,不能强迫他们做不想做的事情,传道授业这种事儿得他们自愿才行。”
  他们日月部落之所以渴望接纳各国的人,不仅是为了友好并存,更多是想和他们交流,从他们身上学到本事,让日月部落摆脱野人生活,让诸国都看得起日月人。
  当然,如果进来日月部落的人不愿意传授本事,他们也不会强求。
  左七郎等人说得太沉迷,以至于没有发现,梁元一直在看着他们这边,隐约能听到他们的说话声。
  看到左七郎等人眉飞色舞的样子,梁元不自觉的笑了笑。
  虽说这辈子很多事儿跟上辈子有些不一样,但日月部落的这些却还都是老样子,朴实,坦率,善良。
  真好!
  因日月人的船太破旧,避免半路出事故,丁达带着大家围着大船仔仔细细里里外外都检查了两遍,把需要修补的地方整修一番,弄完之后,一行人这才扬帆起航。
  左七郎等人都会掌舵,所以这次坐船,梁元等人落了个清闲,船只起航后,他们就进船房里休息去了,野牛王这几只兽兽也各自找了地方休息。
  一觉睡醒,已经天黑,气温急速下降了很多,海上冷风呼呼吹,金毓等人待在船房里,都不想出去,太冷了!
  大旺等人煮好了米粥,给他们端了过来。
  金毓等人怪不好意思的,忙感谢的接过来。
  金毓提过背包,拿出一个陶罐子,打开,取过筷子夹了两大碗麻辣萝卜干给大旺等人:“这是我娘做的萝卜干,你们拿去尝尝,配着米粥吃特别香。”
  萝卜干不是稀罕货,也不是金母做的,是金毓等人趁着左七郎睡着的时候,用手机买来,撕掉包装装进陶罐里的。
  大旺等人吃过萝卜,却没有吃过这种萝卜干,顿时觉得异常珍贵,不好意思接过来。
  金毓:“大旺哥,你们不能不接,如今我们共在一条船上,这日后还有很多事情得劳烦你们,一点萝卜干而已,你们若是不接,我们又怎么能好意思喝你们的粥,麻烦你们呢,快收下吧!”
  大米这等东西对于金毓等人来说很普通,可对于日月人来说,却是十分珍贵的美食,他们这次来赤云国,共卖了千斤山货和千斤海鲜,赚了三百两银子,这些银子全被他们拿去买了粮食。
  左七郎花五十两银子买到的粮食和特产,在逃亡时已经全部遗落,而因为战争,大旺等人所买的粮食价格贼高,七文钱一斤的大米被卖到了六十文钱一斤,六文钱的面粉也被卖到了六十文钱一斤,大旺等人花干净了身上的银子,只买到了两千斤的大米和两千斤的面粉,这些粮食带回去之后,是要分给月族的所有人的,毕竟他们卖的山货和海鲜并不是他们一人的,是族里凑集起来给他们拿来卖的。
  月族里共有两万三千多人,原本计划的是,卖了东西后,应该能买两万斤的大米和两万斤的面粉,可到头来,却只买到了这么一点东西,这怎么够分?
  明明粮食就少,可大旺等人却还舍得熬粥给金毓等人喝。
  见金毓等人坚持,大旺等人也不再推辞,含泪接过了萝卜干,转身正要离开,梁元道:“大旺兄,我们没有怎么吃过海鲜,难得来到了海上,想好好尝尝海鲜的美味,这米粥以后就不用给我们煮了。”
  金母附和道:“对对对,听说海鲜这等美食可精贵了,我老早就想好好尝尝了。”
  大旺等人哦哦哦了几声,大旺说:“好,那明早我们就给你们抓海鲜。”
  他说着一拍脑袋恍然大悟道:“我都忘了,你们的老家没有海,是吃不到海鲜的,海鲜干货又很贵,你们是农民,肯定舍不得买。”
  他们日月人会用最尊贵的美食来招待客人,对他们来说,米面就是最尊贵的,所以他们才会煮了米粥,完全没有考虑到,客人们天天吃米面,早已经吃腻了,最想吃的是海鲜这等新鲜美食。
  想明白了这点儿,大旺等人都开心的笑了,直说明儿一早就给金毓等人抓海鲜吃。
  端着萝卜干去了灶房,大旺等人尝了一小口,赞不绝口的同时舍不得吃了,他们找出小陶罐将萝卜干倒进里面小心翼翼的存放着,想留着带回去给亲人们品尝。
  翌日卯时,下起了小雪。
  大旺带上三个人,站在桅栏边找准位置,撒渔网,没一会儿拉上来一看,全都是鱼。
  金母、金兰、金毓三人早早起来,正准备去灶房做早点,一出来就看到了密密麻麻的鱼儿在船板上活蹦乱跳的。
  金母和金兰看呆了:“好多鱼啊!这都是什么鱼啊?长得我们都不认识。”
  海鱼和河里的鱼区别好大呀!
  金母好奇的走过去,看到一条活蹦乱跳的大鱼,她惊呼:“这大鱼好精神,我要拿它煮面条。”
  金毓看清了那条鱼的模样,吓得赶忙将金母拉过来:“娘,那小白鲨,你别伸手去抓,会咬人的。”
  金母不解:“啥是小白鲨?还会咬人?”
  二祥笑着道:“金姑娘居然认识鲨鱼?”
  金毓道:“听别人说过。”
  金母看了她一眼,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问:“鲨鱼不能吃吗?”
  二祥道:“能吃,但是不好吃,因为鲨鱼吃人,所以肉是臭的。”
  在他们日月人的眼里,鲨鱼肉就是臭的,吃不得,他们有那么多海鲜可以选择,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吃这种臭东西。
  “真晦气,捞上这么一条害人的东西。”
  二祥拿过一根长棍,想要插死小白鲨,把它丢海里的。
  金毓见了忙阻止:“不要伤害它,鲨鱼虽然会咬人,但你只要不伤害它,不闯入它的领域,它不会害人的。”
  鲨鱼在现代是二级保护动物,金毓实在不忍心让眼前的这条小白鲨就这么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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