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天灾逃荒!携金手指找到失散家人 (水月聆风)
金毓哦了声:“不吃就好,我还以为它是被你抓来吃的呢!”
梁元:“是它自己跑来的。”
一边的丁达这时候压着声音附和了句:“是的,小毓,这狐狸是自己跑来的,它刚才想靠近你,被梁元及时发现抓住了。”
“原来如此。”金毓盯着白狐看,凑近了它两分:“你靠近我想做什么?”
她一靠近,白狐就露出了很享受的表情,四肢白白的小短腿蹬来蹬去的,想从梁元的手里下来。
金毓让梁元放开它,梁元松开手,白狐一得到释放,立马一跃跳进了金毓的怀里,贪婪的闻着她身上的气息。
金毓将它稳稳抱住,柔软的白毛摸着特别舒服,她心中一动,想到了一种可能,转了个身,背对着丁达喂了白狐一口灵泉水,白狐立刻露出了餍足的表情,脑袋不断的往金毓怀里蹭,蹭到了金毓平平的胸口。
梁元的眸子瞬间危险眯起,将白狐提过来,仔细辨认它的性别,见它是只公狐狸,脸就黑了:“这小家伙刚才在占你便宜,是只色狐狸,留不得。”
金毓把白狐抢过来,护在怀里:“你想什么呢!色什么狐,它就是个小动物。”这小家伙是被灵泉水吸引来的。
见金毓护着自己,白狐找到了大腿,心底欢喜无比,又冲着金毓拱了拱脑袋,一副讨好的表情。
这个甜人喜欢本狐,太好了!
她跟本狐一样,都是最美的。
见白狐这番模样,金毓更喜欢了,小家伙很聪明,还知道讨好她。
她抬头看着梁元:“我们养他好不好。”
梁元还未说话呢,丁达就点头了:“好,小毓喜欢就养。”
小毓是法器选的有缘人,深受动物们喜欢,那就好好珍惜这个缘分,说不定会是个善缘,一般人想要还一定能得到呢!
听说有钱人家的小姐,就喜欢白狐这种可爱的小东西,会花大价钱让人去寻白狐,寻到之后再驯化,前后所花的银子,那是他们这种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
可见白狐之珍贵!
现在有免费得白狐送上门,不养白不养。
“嗯嗯嗯,多谢姑父成全。”金毓感激道,然后双眼亮晶晶的看着梁元。
梁元无奈点头:“随你。”
“怎么了?”金父几人被他们说话的声音吵醒了,一脸疑惑。
丁达让他们看看金毓怀里的白狐,把事儿解释了一遍,闻言,金父几人都不反对金毓养狐狸。
金父还双眼发亮的看着白狐:“小毓,咱们好好养,我听说这小东西可珍贵了,以后要是缺钱了,咱们可以把它卖给有钱人换银子。”
金毓:“......爹,我不会拿雪团换银子的。”
“雪团?这么快就取好名字了,别说,还挺好听的,比大白小白这些要好。”
几个大人说了几句之后,就没再多管白狐了,打着哈欠又睡下了。
梁元与丁达换班守夜,等丁达睡着了,梁元盯着金毓那边看了许久,见她抱着白狐睡在金娇和梁月的中间,心底不知为何,竟有些烦闷。
“脑子有病啊!那白狐占她便宜就占便宜,关我什么事?”梁元拍了自己的脑袋一下,最近他总会胡思乱想一些东西,还会做一些不知羞耻的梦,梦里,他和金毓成亲了......
他居然对她有非分之想?
梁元给了自己一耳刮子:“呸!重生了一次,我居然变成了色胚子,这种情况下也能想那些,对象还是......”
他又看了金毓一眼:“还是个要身材没身材要脸蛋没脸蛋的瘦丑丫头!”
他是中邪了吗?
野牛王是翌日天刚亮的时候回来的,一回来看到金毓的身边多了只狡猾的白狐狸,老牛急眼了,冲着白狐就走了过去,凶哒哒的要把它赶走。
白狐立马委屈的钻进金毓的怀里,眼里闪着泪光。
呦!
小家伙还会装可怜,像极了我见犹怜的娇美人儿。
金毓把白狐护在了怀里,耐着性子与野牛王交流。
金毓:“雪团是我的宠物,你不能赶它走。”
野牛王:不,它必须走,否则它会把你抢走,我不能失去你。
金毓:“雪团很乖,会把你当大哥看待,它以后可以当你的小弟。”
野牛王:我不需要如此弱不禁风的狡猾小弟。
“......”
交流不成,金毓就把牛儿叫到一边,给它喝了三瓶灵泉水。
野牛王:行,臭小弟可以留下,甜人,再来十瓶甜水。
看到牛儿又张开了嘴巴,金毓:“......”
幸好这水是用普通水稀释过的,要不然哪够你喝哦!
第33章 日月部落也被称为野人部落
白狐能够留在金毓身边,令山里的一些具有灵性的动物很是羡慕。
它们也想留在那个香甜的人身边。
于是乎,接下来在赶路的时候,金毓总能看到许多野兽在眼前闪过,梅花鹿、大白兔、黑豹、野狼......
令她头皮发麻,这些动物都是趁着金父等人不注意的时候出现在她面前的,那意思表达得很明显了。
求收养!
养不起呀!
她总不能把所有动物都养了吧!
她的灵泉有限呀!还得留着以后种地呢!
是的,种地。
灵泉水有促进植物生长的功效,种出的粮食定是不一般的,她的手机里种子果苗齐全,只要努力耕种,应该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所以灵泉水不能全用来养动物。
养一两只可以,养多了就不行,至少现在不行,她现在还在逃荒中,居无定所的,哪能养这么多动物,也不能一直住在深山里,毕竟她是因为有灵泉才能吸引动物,得到它们的喜欢的,若是灵泉被喝完了呢?
灵泉不是取之不尽的,野兽多了肯定会有喝完的时候,没了灵泉,野兽还会亲近她吗?
赌不起!
还是得尽早出山,别想着把野兽都圈养了,没那么大的能耐。
金毓无视了那些动物,看到可爱的小兔子,也不敢说养它的话,吃却是可以的。
小白兔:“......”我不跟着你了还来得及不?
我这么可爱,你怎么舍得吃。
夜,下起了大雨,雷声震耳欲聋,山里雨水哗啦啦响,四处一片潮湿,泥地又烂又滑,一脚下去,全是泥,鞋子都重了。
宽敞的山洞里,野牛王睡在最里头躲雨,白狐趴在它的背上,一牛一狐相处和谐,睡得香甜。
石头堆积的临时小火灶上,煮着一锅炖兔肉,肉香四溢,围坐成一圈的金毓等人吃得满嘴香。
“太好吃了,这两只兔兔太好吃了!”
“咱们的日子过得越发好了,我都舍不得出山。”
“不出山可不行,总不能一直在山里当野人。”
“山里总归不安全,容易出事儿,咱们还是得出去,找个地方定居下来。”
梁元吐出一块骨头:“按照我们现在的速度,再走十二天左右,应该就能出山了,到时候,大家都得做好准备,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藏好了。”
“嗯嗯,这是一定的。”众人附和着点头。
吃完东西,大家闲聊了一会儿,就去睡下了。
前半夜又是梁元守夜。
金毓等大家都睡下后,就悄悄起身,来到梁元面前坐下,压低声音问他:“山外是不是发生了什么?”
梁元看了她一眼,才说:“是的,诸王起兵造反,已经打起来了,虽说还未影响到南方,但南方边境紧挨着曼国,曼国见赤云国不仅发生了天灾,还发生了内战,便趁机攻打南方边境,他们杀人不眨眼,抢粮食,抢女人,无恶不作。诸王忙着内战,无人管南方边境,无数百姓死在曼人手中,待诸王反应过来的时候,南方的城池已经被曼国夺走了一半。”
这片大陆诸国林立,赤云国乃第一大国,一直备受诸国瞩目,一发生灾难,就引起了附近诸国的窥视。
除了曼国,还有其他几个胆大的国家也跟着对赤云国出手,趁机占了东西北几个方向的重要城池,虽然上辈子这些城池都被抢了回来,但也是元气大伤。
金毓皱紧眉头:“也就是说,我们出了羊驼山之后,很有可能会遇上曼人?”
“嗯!”梁元道:“不仅如此,还会遇上很多流寇和往京城逃难的百姓。赤云国近八年都不得安宁,除了百兽山,没有更安稳的地方。”
金毓很好奇:“那里不会受到战乱的影响吗?”
梁元摇头,用双手比划出百兽山的地形:“不会。百兽山比羊驼山更大更危险,山的北面有一片海洋,海上有迷雾,此迷雾也叫鬼雾,它会让船只迷失方向,唯有日月部落的人才知如何走出鬼雾,在海上航行。”
“日月部落背靠百兽山,前面是大海,与世隔绝,日月人不讨厌外来者,只要你不伤害他们,他们就会热情招待你,欢迎你成为他们部落的人。”
“这个部落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那就是穷,那些人的生活方式和野人很像,他们不识字,不会盖房子,不会种地,不会医术,以打猎和捕捞海鲜为生。也是因为如此,日月部落还有个别名,那就是野人部落,他们被诸国嫌弃,因为备受嫌弃,日月部落无法加入任何一个国家,连纳贡的资格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