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天灾逃荒!携金手指找到失散家人 (水月聆风)
做衣服的活儿落到了金毓、金兰、金母、梁宏四人的身上。
拿着针线和布,金毓努力回忆着原主做针线活的记忆,试着缝了几针,动作又慢又笨拙,但好在没缝错。
虽然她继承了原主的记忆,有原主的一双巧手,可是她在现代从未做过衣服,这会儿一接触针线,还是很生疏。
她需要适应的时间。
好在她适应力很强,加上小手是真的很巧,不到一刻钟就能将针线应用自如了。
梁宏一边缝衣服一边笑着夸赞金毓:“小毓的针线活做得真好。”
金毓笑了笑:“伯父也不差。”
她真没想到,梁宏居然会女红。
第31章 法器买的“月事带”真好用
金母看着梁宏,见他飞针走线的速度一点都不比她和金兰差,忍不住感叹:“我这是第一次看到男子做针线活,这速度,这动作,够麻利的,小元他爹,你可真让人刮目相看。”
梁宏不好意思的笑着说:“你们不笑话我像个娘们就行。”
男人做的都是体力活,若谁家的男人做这种女人才会做的针线活,那是要被人看不起嘲笑的。
金兰和金母连忙摆手:“不会,不会,我们不会嘲笑你的,就是觉得稀奇。”
梁宏:“的确挺稀奇的,但这也没办法,小元和小月的娘去世得早,小元十一岁就放弃读书挣钱养家,不仅要进山打猎,回来还得照顾妹妹,我这个当爹的,没了右腿,很多事儿都做不好。两个孩子长得快,每年都得换衣服,一次可以请人做,次数多了就不行了,所以我就自个学着做衣服,多做几次之后就发现,做衣服其实也不难......”
他说得轻巧,可其中的艰辛外人难以体会。
金毓看了一眼梁宏,是个好爹呀!
妻子去世了,他的腿也断了,女儿又是个傻的,一般人遇上这种事儿,恐怕早就崩溃了。
但梁宏却坚强的活了下来,没有自暴自弃,也没有拿孩子发泄,为了孩子,还学会了针线活。
古代的棉衣样式简单,没有现代的复杂,也没什么花样,做起来挺快的。
金毓几人做棉袄的时候,梁元等人就负责照看孩子,捡柴生火做饭,每个人都在忙着,谁也不闲着。
不到两天,十四人的棉袄全做好了,为了赶路方便,棉袄没有区分男女,下装全做成了裤子,用的都是深灰色的料子,方领窄袖,虽然都不怎么好看,但胜在暖和方便。
穿上厚实的棉袄,金毓的身形看上去才没那么瘦了。
而金母的身形本就魁梧,穿上棉袄后更显壮硕,又是下身裤子的款式,一眼看去竟比丁达这些男人还更显男子气概。
金母看了眼水中的倒影,自恋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孩子们,过来瞧,娘是不是比你爹更俊。”
金毓三姐弟狂点头:“嗯嗯嗯,娘是最俊的。”
金母有些烦恼:“这走出去后要是有大姑娘瞧上我了怎么办?”
金父呵呵:“你怕是在做梦!”
金母冷眼瞪过去,金父立马改口:“那就告诉她们你已经娶......嫁人了!”
金毓等人拼命忍笑。
在此休息了两天,也不见有人过来,可见那些在他们身后进山的人,定是凶多吉少。
不是谁都会有他们这么好的运气的。
有了棉袄,金毓等人继续赶路,接下来的路程,他们没有遇上人,野兽和宝贝倒是挺多的。
什么狼呀虎呀狐狸呀都有,这些野兽在看到金毓的时候,都会忍不住想要靠过来,然而一抬眼就看到了野牛王,立马止住了脚步。
都很怕这个大家伙。
野牛王却很喜欢它们,一看到它们就欢喜的跑过去,就好像是小孩子遇上了好朋友一般,要去找它们玩耍。
众兽们吓得转身就跑。
这天,刚吃完晚饭,金母就忽然脸色大变,拉住金毓就钻进林子里。
金母一脸着急:“小毓,你赶紧帮娘买一包手机上的那种月事布,娘那个来了,哎呦!裤子都要脏了。”
金毓瞬间明白过来她是要买卫生巾,于是赶紧掏出手机,买了一包递给金母,教她怎么用。
金母一听就懂了,赶忙把这个东西用上。
前两日做衣服的时候,她本想顺带缝点月事带的,可小毓说手机有很好用的月事带,用了直接用火烧了就行,省事不用水洗,所以她就没做。
这会儿用上这么新奇的“月事带”,金母蛮喜欢的。
果然很方便呀!
“娘,好了吗?”
“好了,好了!”金母提了裤子就跑过来,拉住金毓的手:“那玩意儿很好用,娘可稀罕了,以后都不做月事带了,每次洗月事带都很麻烦。”
她的月事早该来了,只是前段时间赶路劳累,又吃不饱,月事就推迟了好久,今天一下子来了,吓了她一跳。
金母看了金毓一眼,压着声音问:“小毓,你的月事早晚会来的,不必着急。”
她十三岁就来了月事,可她大女儿十五了还没来,她生怕她的身子有问题。
若是一直不来月事,那就是不能生的石女了,算不上完整的女人,人生可就完了。
“嗯,我不急,你也别担心。”金毓点点头,她是真的不着急,在灵泉的滋养下,她的身体想不好都难:“以前咱们隔壁村不是个大姐姐是十八岁才来的月事吗?说不定我也会是那个年纪才来呢!”
金母立马就想起她说的那人是谁了,那姑娘叫王春,因为一直没来月事,被人嘲笑辱骂说她不能生的石女,后来被自家亲娘卖给了一个老头做小妾,谁知当了小妾后没多久,她就来月事了,之后不到一年,就给那老头生了一个儿子,母凭子贵。
这事儿传得十里八村人人皆知。
“你说的对,咱们不能瞎想,我闺女这么好,肯定会来月事的。”金母语气坚定道。
回到队伍后,金母就凑到金兰的耳边,给她说了用卫生巾的感受,听得金兰都想赶紧来月事去试用一下了,但她的月事已经推迟两个月没来了,就很烦。
闲聊了一会儿后,众人就疲惫的睡了,野牛王见他们睡了,就看了守夜的丁达一眼,看得丁达心里发毛。
“壮壮,你看着我做什么?”丁达不解的问。
野牛王哞的叫声。
丑人,我要离开一会儿,照顾好我的甜人。
多天的相处已经让它明白,这些异类叫做人了。
但在它眼里,人只分为两种,一种是丑人,一种是甜人。
金毓是甜人,其余的都是丑人。
丁达没听懂野牛王的话,见它叫完后就走了,他也没多问,问了也是白问。
野牛王走后没多久,周围的树上就出现了十几只猴子,它们盯着金毓望了几眼,然后从树上下来,想要悄悄靠近金毓。
可才刚走几步,一只白狐就从树林里窜了出来,警告的盯着这些猴子。
猴子们不甘示弱,与它较量,把它按在地上打。
“什么声音?”丁达察觉到动静走了过来。
猴儿们吓得爬到树上跑了。
趴在地上的白狐狭长的眼儿一眯,转身躲到一棵树后。
见丁达走了,这才走出来,几个跳跃,来到了金毓面前。
它伸舌头舔了舔嘴角周围,看着金毓的眼神透着饥渴。
正要去舔金毓的脸几下,就被一只手掐住了脖子。
白狐:“……”谁特么的偷袭我。
它想反击,却挣脱不了那只手。
第32章 梁元发现自己是个“色胚子”
白狐挣扎不脱那只手,心里怕得要死,浑身都颤栗起来,想叫又叫不出声。
而手的主人则是梁元,他看着这只白狐,眼眸危险的眯起,见丁达看过来,就对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正打算提着白狐离开,金毓却醒了。
看到白狐,金毓还以为是狗,有些惊讶的问:“哪来的......不对,这不像是狗,倒像是......”她猛地睁大眼:“白狐!”
白色的狐狸,在这种深山里极为少见。
软又白的厚毛,短小的嘴,略圆的短耳朵,体长约莫半米,看着特别的可爱!
金毓忙将梁月放在她身上的腿拿开,起身走到梁元面前,看着他手中的白狐,双眼泛着奇异的光:“哇塞!真的是白狐,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之一,哎呦!太可爱了!又白又可爱,这眼睛,狭长狭长的,透着精明劲儿,是个聪明的小家伙。”
见她居然喜欢狐狸,眼底透着欢喜劲儿,梁元心底一动,问:“你喜欢?”
金毓点头:“这么可爱的小动物,我当然喜欢了,不过毕竟是野生动物,野性难驯,我不能养着它。”
而且野生动物喜欢自由,再怎么喜欢她也不能剥夺它们的自由,把白狐留在身边当宠物养。
除非这小家伙自愿,且不会伤害她的家人朋友。
想到了什么,她抬头对梁元说:“我不养它,但你也不能吃它,狐狸肉应该不怎么好吃,咱们现在也不缺吃的,就放过这个小家伙吧!”
梁元摇头:“我没说要吃它,太小了,才八斤左右的样子,没啥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