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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福运小娘子 (衣布衣出)


  
他说出这些话时,语气中全都是浓浓的自豪。
  
顾天成笑问道:“这事儿是不是很难?做成了,就很有成就感?”
  
秦管事笑着谦逊:“让大当家笑话了,此事能成功,也是袁姑娘和我家大公子的成就。我等只要把事情做好,不要走样搞砸,便很满意了。”
  
结束了最后一道工序,从工匠房走出来,顾天成打量一眼周围,问道:“我在通州听你们说过,墨水作坊会设在通州,怎么最终转到了这里?”
  
提起这个,秦管事也是好一番感慨:“可是让大当家问着了,今日进咱们作坊的是您和大公子、大奶奶,若是换了其他人,我们这里是不接待的。”
  
包括知县和县衙的各种官差,就是能进作坊看看,他们也不会做这般详细的讲解。
  
所有这一切,都是蘸水笔的经营策略。把墨水和蘸水笔分开两地制作,是为了更好的保密墨水制作。
  
蘸水笔推出之后,一旦得到广泛应用,一定会有别家仿制。这个实在防不住,也管不了。
  
但墨水是有独家优势的,即使卖出成品,人们也很难辨别其中成分和制作过程。
  
而把墨水制作之地设置在牧良镇,则是想借诚运的光。
  
毕竟,牧良镇是诚运起家之地,算是诚运的地盘。有外来人想偷学墨水技艺,或者和作坊里的工匠私下有接触,更容易被发现。
  
秦管事说道:“袁姑娘和廖大老爷的意思,如果墨水制作的秘密能保住,这个生意咱们能独家赚很多年。”
  
顾天成听的暗自点头。
  
这个主意难说是谁出的,他家冬初和廖清溪那个老狐狸,都有可能想到这点。
  
不过,把作坊设在这里,的确有百利而无一害。只需让刘启元顺带留意一下,不费什么事。
  
但墨水作坊设在牧良镇,袁冬初和秦家在蘸水笔生意上的利益,以及生意的管理权,差不多就牢牢握在自己手中了。
  
以后,只要把账面整理清楚,不要亏了廖家的收入,并诚心对待廖家派来的管事和伙计,生意一准能稳定做下去。
  
他们一边说,一边往待客厅回去。于管事还拿了两个扁扁的小瓷瓶,是墨水样本,说好了,让秦向儒和顾天成试手的。
  
回到待客厅,顾天成惦记着试用墨水,不用歇息,伙计奉上的茶也被搁置一边,桌上已经摊开了一叠纸。
  
于掌柜把两个瓷瓶放在桌上,拔开其中一个瓶子的瓶塞。
  
周彩兰这里,则是半悦捧上一个精致的长条木匣子,放在顾天成手边。
  
秦向儒把匣子打开,里面是一支蘸水笔。原木色的鸡翅木笔杆,素面的,但原木的纹路非常漂亮。
  
笔尖赫然是黄金材质的,笔尖的两翼各有一个小小的竹叶纹路。
  
顾天成抬头,惊讶问道:“这支笔,好货色啊,你自己做的?”
  
秦向儒笑着摇头:“是通州送来的样品。”
  
“专门送给你的?”顾天成讶然。
  
“嗯,”秦向儒的回答有点含糊,“说是让我试试手感如何,顺便看看金属笔尖蘸取墨水,书写文字是否合适?”
  
顾天成拿起笔,仔细端向着。顺便还掂了掂,试了试手感。
  
笔杆的木料好,拿在手中有种温和厚重的感觉。
  
金色笔尖制作精致,两翼各有一个小小的竹叶标志。
  
顾天成暗道,这支笔就是蘸水笔中的精品了。那些讲排场的有钱人,一定愿意买这种笔,来彰显自己的品位。

[461.第458章 写一首“风雨”]
  顾天成近期也改用硬笔书写了,开始有点不习惯,但用了一段时间,便体会到蘸水笔的各种好处。
  
同样的,诚运的一些文书现在也改用硬笔。
  
因秦向儒最开始做出的蘸水笔数量有限,和廖家合作之后,蘸水笔就是有归属的物品。所以,诚运现在用的基本上都是鹅毛笔。
  
蘸取的墨水和毛笔一样,都是墨条磨出的墨汁。
  
至于诚运那帮糙汉子,本来学写字的时间就不长,毛笔字又需要常年的浸淫打磨。所以这帮人刚一接触羽毛笔,就特别带感,改用的极其顺当。
  
使用鹅毛笔所出的文字,其难看程度,也以几何量级下降着……嗯,反正入眼之后,基本上没有恶心反胃的不适了。
  
顾天成本身是有文字功底的,现在已经能熟练使用鹅毛笔。
  
但这时拿着秦向儒这只收藏级金笔,心理上就有种沉甸甸的感觉,似乎他手上不是拿着一支笔,而是握着大大的一锭银子。
  
周彩兰则满含期待的等他试用,半天没见动静,不由的催促道:“大当家试一试啊,看看墨水的颜色是否合心意。”
  
反正她是极喜欢那个颜色的,觉得比墨条研出的墨汁亮堂,而又不失沉稳。
  
再加上不管怎么说,她也是蘸水笔生意名义上的主事人。如今墨水作坊又设在牧良镇,她能够掌握最新的制作进度,有很强的参与感。
  
虽然生意还没见利,但她的心已经在雀跃了。
  
冬初说过,能够放手让其他人发挥才干,也是一种能力,而且不可多得。
  
嘻嘻……她很相信,她很有这种让其他人放开来做事的能力。
  
她本身的能力的确有限,但照着冬初的说法,作坊有秦家和廖家共同管事,虽然有主辅之别,相互之间依然能起到监督作用。
  
只要大家伙儿都是为了生意,没有内耗……嗯,内耗这个词的意思,冬初给她详细讲解了。
  
没有内耗、没有不良企图,就可以让大家伙儿各尽其责。那么,她这个掌事人就不是名义上的,而是实实在在、非常称职、很合适的主事人选。
  
顾天成是墨水作坊之外,第一个试用墨水的人。虽然墨水的优点已经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但周彩兰很希望能有一个局外人给出中肯评价。
  
顾天成像个乡巴佬似的,明明手中拿着一个很有品味的清贵物什,却用散发着铜臭的心态衡量手中这支金笔的价值。
  
被周彩兰这么一催,自己都觉着好笑:“那我就试试,看看你们这蘸水笔专用墨水的效果。
  
他用手中的笔,在那只小瓷瓶中蘸了蘸,耳边听到秦向儒的及时提醒:“笔尖背面在瓶口略刮一下。”
  
顾天成明白,这是防止笔尖有多余的墨水,写字时会滴下来洇湿纸张。
  
只不过,秦向儒这声提醒稍显多余。因为顾天成使用鹅毛笔,也有这样的问题,需要同样的操作。
  
就在桌旁八只眼睛的注视下,不对,还有三人也在场。半悦、刘嬷嬷和星辉,也在一旁盯着看呢。
  
从顾天成有记忆以来,他就不知道怯场是什么,当下流畅的蘸了墨水,便往面前的一叠纸上书写。
  
众人都不吱声,屋子里很安静,笔尖划在纸面发出沙沙的声音,显得极为悦耳。
  
随着笔尖划过纸面,一行蓝黑色的字迹跃然纸上: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胡云不夷……
  
顾天成的字说不上多好,只能称得上工整。唯一有看点的地方,大约就是在这种工整之中,能看出落笔及收势中带出的飞扬。
  
一首“风雨”写了一半,顾天成便停笔了。二十多个字写下来,蘸水笔的笔尖居然还含有些许墨水,足见其使用效率之高。
  
只是蘸取一次墨水,写字也不多,却已足够体会这种墨水的好处,果然和他之前使用的研墨墨汁大不一样。
  
这种蓝黑色墨水看起来很显稀薄,但落笔写出的字迹却清晰悦目,落于纸上,一笔一画都是那么的匀净平整。
  
而不同于一贯的漆黑饱满墨色,这时的蓝黑色,配以蘸水笔的纤细笔画,字体显得新鲜靓丽。
  
大约就是因为这种匀净和液体的稀薄,落笔之后,笔画瞬间干涸,纸面平整如新。不像使用毛笔那样,书写之后,还得略略吹干才能收起。
  
更没有纸张因笔墨洇湿,干涸之后会出现的轻微皱折。
  
顾天成放下笔抬头,笑嘻嘻对周围四人说道:“恭喜几位了。你们这墨水果然神奇,书写效果如此之好,颜色也新鲜漂亮。”
  
周彩兰像是松了口气,其他三人也各有喜色。
  
秦向儒首先坐下,周彩兰还有两个管事也坐回桌旁。
  
周彩兰喜滋滋的说道:“咱们不止这一种,于管事还在试验另一种天蓝色墨水,现在也有些眉目了。
  
“那是个亮眼的颜色,怕是有人会嫌弃这种颜色轻浮,会不喜欢用。”
  
“是吗?”顾天成挑眉,你们这帮人挺能干啊。算起来,也就是两个多月的时间,他们居然做了这么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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