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朝当太后 (雁于飞87)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雁于飞87
- 入库:04.10
——刘健等人本来坚决反对放松的,汪舜华实在被吵得头疼,忍无可忍,拍案而起:“知道诸葛亮吗?”
千古文臣的楷模,不知道才叫见鬼!
“知道诸葛亮说的一句话吗?‘今民困国虚,决敌之资,唯仰锦尔。’季汉政权偏居西南一隅,却能够与曹魏东吴抗衡,不是他们对农民敲骨吸髓、横征暴敛,而是依靠蜀锦畅销,带来的巨额商业税,难道你比诸葛亮还聪明?”
下面都不敢说话了。
第152章 闹喳喳的朝廷(五)
四是农业税的问题。太后要求了要降低农业税,但是各部门都觉得这几乎没有什么可能,估计也就是提了一嘴。
倒是丘浚提出来:“要不就以目前的赋税为标准?”
汪舜华叹气:“洪武二十六年,全国有在册的承税田八百五十万顷,去年不到四百三十万顷。将近一半的土地流失,这些田税和人头税就摊在其他平民身上。——这个问题必须解决。”
张凤马上就说:“开国已近百年,田赋之弊端百出,其大者有飞诡、影射、养号、挂虚、过都、受献,这些都是豪民兼并农民田产的手段,久久相沿引为故业,结果是豪民有田无税,而穷民无田有粮。因此,必须清丈土地。”
汪舜华点头:“我看,也不要以建极元年为标准了,敬天法祖嘛。太祖皇帝出身寒微,最知道农民的艰辛,就以洪武年间所定为标准,重新丈量土地,编制新的鱼鳞黄册,把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按亩折算缴纳,此外不得再行摊派;以后滋生人丁,也不再加税。”
这自然脱胎于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和雍正的摊丁入亩。只是这个时候没有经历隆庆开关,银子太少,没办法作为唯一价值尺度;而且这年头物流成本高,只要确实有用的就行——国家收了银子还要去买粮,费事!
汪舜华牢牢记住有名的黄宗羲定律——每次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就是因为把那些新的杂税又算进去了。
群臣万万没有想到汪太后居然这样提议,都有点发愣,半晌才反应过来,伏地高呼太后英明。
汪太后都做出了这样的让步,下面自然就很有建言献策的积极性。
户部右侍郎杨鼎很担心这样一来田税会大量减少,但是张凤提醒他:“要重新丈量土地。谁都知道太祖皇帝定的标准不高,可架不住历代皇帝巧设名目,现在回到太祖时期的标准,那肯定节省了一大笔苛捐杂税,那么隐藏的土地人口自然就出来了。”
丘浚就提出:“以后各级地方政府不能乱收钱了。地主的佃租也要严格上限,别太过分,农民也要过日子不是?”
汪舜华点头:“宗室勋贵还有士绅凭借不纳税的特权,大肆兼并土地,尤其在荒年,实在是可恨!”
要限制土地兼并,拒绝赐田不过是杯水车薪,必须堵住政策的漏洞。
首先是佃租的标准,地主必须要和朝廷保持步调一致,不能超出朝廷的一倍。也就是说朝廷一亩地收一斗,你不能超过两斗;今年受灾,朝廷下令减免二分之一,你也必须减免二分之一;朝廷下令免税,你也一个子不能收,否则不仅要退还佃租,还要罚钱,严重的充军发配;是士绅的,首先革去冠带,永不叙用。——不要说少,现在的田赋,已经包含了土地税、人丁税、杂捐和徭役,不少了。
——这个是丘浚提的,汪舜华点头:“说得好。”
张凤马上就说:“现在五尺为步,步二百四十为亩,亩百为顷。按照洪武初年的规定,官田亩税五升三合五勺,民田减二升,重租田八升五合五勺,芦地五合三勺四撮,草塌地三合一勺,没官田一斗二升。只是苏、松、嘉、湖曾经帮着张士诚,所以籍诸豪族及富民田以为官田,按私租簿为税额。后来户部尚书杨宪又以浙西地膏腴,增其赋,亩加二倍。所以浙西官、民田视他方倍蓰,亩税有二三石者。历朝以来,有增有减,大抵苏最重,松、嘉、湖次之,常、杭又次之。因为赋税过重,导致这些年农民大量逃亡。”
汪舜华对江南地区多纳税没什么意见,倒不是因为张士诚之类的历史恩怨,而是全天下就这一块膏腴之地。“苏湖熟,天下足”不是开玩笑的,但是农民逃亡的问题也确实要解决,而且江南读书人多,要从他们身上挖肉,肯定也要做出适当的让步。于是下令,不要两倍,一倍就行。
明朝一石为十斗,一斗为十升,一升为十合,一合为十勺,一勺为十抄,一抄为十作,一作为十厘。折算一下,一升米约1.28斤,那么官田每亩应该纳3斤米左右,民田还不到8斤,重租田也不过10斤多一点,真的很少,但这只是田赋,如果加上人丁税和徭役,那就高的惊人。
张凤介绍:“目下税粮科极其繁琐,官田分十三则,从最高的每亩五斗九升七勺到最低的每亩一斗二升四合一勺;民田分四则,从每亩一斗五升五合五勺到每亩三合,共分四则十二等。此外,还有官地四则,民地二则,以及官山、民山、官塘、民塘各四则。”
当下反复争论,最后决定,首先是官田民田统一标准。
张凤指出:“此前田地使用大小亩这一口径,不仅麻烦,而且相差悬殊。宜统一计量标准。”
汪舜华这才知道,土地丈量居然标准不同,类似于大小斗,尤其在北方地区极为常见。可以想见,账面上同样一亩地,可能实际上有天壤之别。
因此下令,一律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
其次是官田民田纳税标准统一。丘浚就说:“此前官田课税重,民田课税轻。但是豪强富吏多占民田,而农民穷户多占官田。是以穷者越穷,富者越富。”
既然如此,那就不分官田民田,省得你们藏匿土地。以后把所有的田地划分为上中下三等分别进行征收:上等水源肥田、中等瘠薄田、下等无水高田。这样简单方便,好看好记,也可以实实在在的减轻百姓负担。
纳税的时候,中等田1亩实为1亩、上等田折为2亩、下等田折0.8亩。中等田每亩缴纳20斤米;只有苏、松、嘉、湖、常五地加倍。
现在的市场行情,1石米8钱银子,1石米重120斤,相当于后代的121.2市斤,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纳银的标准就出来了。也就是每亩12升,折合银0.08两。
汪舜华同意了这个方案。从此以后,原来的里甲、均徭、杂泛等项徭役合并为一,不再区别银差和力役,一律征银。一般百姓不再出力役,官府需要做工,则拿钱雇人应差;向百姓征收的役银也不再像过去按照户、丁来出,而是按照地亩来出;田赋及其他方物一律征银;以县为单位计算赋役数目;赋役银由地方官直接征收,以减少各种弊病。
然后是免税的范围。以前不仅宗室勋贵,甚至普通的读书人,只要考上了举人,就享受免税的特权,这也就造成大批小民甘愿投献土地;当然这都有范围的限制。按照规定,秀才可免80亩,举人免200亩,进士1000亩。但事实上,这些没有得到认真执行。因为这年头,读书人太珍贵,举人被能称为文曲星下凡,何况进士?既然前途无量,谁敢得罪?
但不得罪不行。国家要奖励军功,鼓励读书,税当然要免,但是超出范围的必须认真清理、足额纳税——宗室有赐田,这部分可以免,没什么说的;勋贵有一些有赐田,也要免,其他部分,就要照章纳税;以后初封公爵,赐田100顷,侯爵80顷,伯爵30顷,有功可以追加赐田;读书人嘛,秀才和举人还是以前的标准,进士升为十五顷,1800亩,毕竟给了一棍子,要给点甜枣——名相诸葛亮的家产就是薄田十五顷,你们享受和诸葛亮一样的待遇,服不服?另外就是,免税人死后,免税的特权就要收回,除非有特别重大的贡献,皇帝同意其子孙后代免税——这个是汪舜华提的。不能因为你家出了一个秀才,你子子孙孙都要免税,那到头来朝廷还能剩多少土地?——其实以前这种特权是不继承的,但马上要得罪很多人,因此需要一大帮干活的人,那就要舍点肉,给人家一点希望。那么,已经加了三孤三少的这些人,还有内阁大学士、集贤院学士、中央军校、五军都督府的高级官员,子孙后代就享有免税的特权,当然还是十五顷,当然如果子孙不争气犯了罪,特权就要收回;其他的尚书、侍郎等官,等下一波再说。超出范围的田地,必须和普通人一样缴纳赋税。
——这样的后果,肯定以后的额田会越来越少,但就这么些人,只要认真执行,也少不到哪里去;否则,要都像徐阶那样占据22万亩土地而不纳税,那才是药丸的节奏!
何况,汪舜华很清楚,在不远的将来,田税将不再是国家财政的支柱,而仅仅是遏制土地兼并、维护基层稳定的一种手段。
——与此同时,必须申明:严禁土地投献,违者以受贿从严治罪!
——还是要鼓励举报。农业税不能和商业税比,奖励的比例就要高一些,于是下令,举报一经查实,给追缴税款的一半——当然只有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