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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嫌弃的童养媳是锦鲤[穿书] (尹云白)


  苏晚想起原主在王家的时候,她在厨房做饭,洗碗,操持琐事的时候,从来都是自己一个人,没有任何人陪着她,也没有人和她交谈。
  她心里的快乐,完全是来自于给王家人提供了方便之后的满足感。
  王洛生从来没有帮过她干过任何活计,在王家人看来,这些理所应当都是她的活计。
  而沈临,从来都是不声不响的承担起更多,自从来到了沈家,苏晚干的,都是自己喜欢的事情,那些琐碎的、辛苦的,沈临、沈氏包括沈丫丫,都会主动去承担,承担不了的,也会为苏晚分担。
  这样,才像是一个家啊。
  灶膛里的火烧的很旺,苏晚只觉得身上暖烘烘的,舒服极了,苏晚想起三月里的恩科,这马上就到十二月了,离考试还有四个月,若是沈临能早一点去书院读书,他在恩科中考取功名的可能性就越大。
  自己去卖麻辣烫,也只是想了一个挣钱的营生,倒是没有想着做多大。现在沈临想出了这些主意,如此想来,也需要赶紧实行起来,这些事情,都需要沈临打理,还真是没有办法让他腾出空来早点去学堂。
  照这个计划,看来今年的恩科是不能指望了,只能是指望秋试了。
  若是在三四月的时候沈临去学堂学上几个月,想也是可以考中秀才。
  苏晚想了想,也不能太急于求成,还是先把眼前的事情做好吧,现在做的事情,是在为多挣银子打基础,只有多挣银子,沈临去读书,才不用担心花银子,才没有后顾之忧。
  这般想来,苏晚也没有之前着急了。
  王洛生从学堂回来之后,只觉得遍体生寒,前世,他鲜少受这样的罪,吃饭的时候,王洛生又郑重的和父亲母亲说了一下要将家和磨坊搬到青云县的事情,毫无疑问,又挨了王父的一顿骂,王父骂王洛生这是做着败家的打算,做着进城是去捡金子的白日梦。
  王洛生暗自神伤,今日沈临和苏晚摊子上的好生意深深的刺痛了王洛生,自己还是百无一用的书生,苏晚和沈临却已经大把大把的挣起了银子,王洛生觉得,有些窝囊,总之,就是觉得处处都不如意,似是处处都被沈临比了下去,而之前,他已经高高在上地俯视了沈临两年了。
  王洛生失魂落魄地回到了自己的屋子,照样,屋子里也冷的像是冰窖,现在,母亲和妹妹把家里其他的事情都照料不好,更别说是给他的屋子里面生火了。
  躺在床上仔细琢磨一阵,王洛生又觉得是自己太过悲观了,怎么说,自己也是青云县远近闻名的秀才,沈临就算是生意好,也不过是三教九流,和自己没法儿比,至于说苏晚,和云嫣比起来,更是一个是地上的土鸭子一个是天上的白天鹅。
  虽然现在苏晚那只土鸭子没有那么土了,但是究其内里,她还是一只鸭子,比起娶一个在街头卖吃食的妇人,显然是娶大才女杨云嫣要风光几十倍几百倍。
  自己也就是乍一下被他们的好生意刺激了,才生出这许多的胡思乱想来,实际上,自己和云嫣,是要比他们强千百倍的自己也是糊涂,怎么和这样的人比起来,还为这些事情而神伤。
  想到这里,王洛生心里舒坦了,看来,自己也要加紧把云嫣娶回来,把云嫣娶回来之后,这一切便都顺当了,自己的好日子,就能开始了。
  第二日苏晚和沈临又起了一个大早,照例是套着马车带着沈丫丫,路上还是碰到了王洛生,沈临还是和王洛生打了一个招呼,但是王洛生却淡淡的做了回应,态度又恢复了往日的高高在上。
  沈临也不多说什么,赶着马车往青云县的方向去了。
  就算是王洛生很是友好,车上有女眷,沈临也不方便捎王洛生一程。
  王洛生去了学堂,读书休息的空当,杨云悄悄过来找了王洛生,送给王洛生一个温暖的手炉。
  那手炉十分精致,外面套着一个秀芍药的锦缎套子,里面的内胆,竟然是黄铜制成,一看就价值不菲。
  杨云嫣穿着在青云县最好的衣料铺子里面买的流云锦衣裳,戴着的首饰也是成色上好的玉制成的。
  就杨云嫣这一身上下的衣裳和首饰,怎么也得花十两银子。
  杨云嫣的父亲是这书塾的先生,这个书院是青云县最好的书院,束脩格外的贵,先生挣的也多,并且,那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三节两寿之是更是要送不少,所以书塾先生家里都富裕。
  王洛生是重生而来的,自然是知道,杨云嫣家虽然富裕,但是也不至于富裕至此,之所以这般,是因为杨云嫣的父亲每年考试的时候还干些买卖试题的营生,所以杨家便不乏银子。
  不过前世王洛生参加过的那些考试,都是他自己实打实的考的,并没有用这个岳父的试题,这可是毁前途的事情,王洛生也认为以自己的才学,无需做这样的事情。
  此时杨云嫣身上的富贵让王洛生觉得心安,原本那种失去了什么的空落落的感觉得到了弥补,王洛生知道杨云嫣有多喜欢他,就像现在,杨云嫣眼里满是对他遮掩不住的爱意。
  王洛生相貌俊朗,更兼才高八斗,是青云县好多姑娘的里人,杨云嫣对王洛生也是实打实的喜欢,这越是喜欢,想起书生们昨日夸苏晚的话,就让杨云嫣觉得如鲠在喉,那个苏晚,处处都不如自己,却总是让自己不舒服。
  杨云嫣觉得苏晚这风头也不过一时,她迟早,还是要回到她本来的位置,成为一个低贱卑微的乡下姑娘。
  苏晚和沈临昨日已经商议好了,客人太多,而现在人手什么的的都不够,盲目的多卖,就容易手忙脚乱也容易出错,中午和晚上都各卖八十碗,就正好能忙的过来,人也不至于累坏。
  一来到摊位上面,没想到摊位前已经有一些人等着了,这是昨日没有吃到麻辣烫的和昨天听了麻辣烫的好吃的,这才一早就等在这儿了。
  苏晚实在没有想到,这早上还会有人想要吃麻辣烫,这本该是中午和晚上的吃食才对。
  不过,既然有客人,一切也都是昨日就准备好了的,也没有不卖的道理。
  反正就这一百六十碗,什么时候卖完什么时候收摊,恰今日要去看另一个摊子的位置,找打杂的伙计,还有能在另一个摊子上管事的做饭的,另外苏晚还想看看这青云县的院落。
  这回既然在青云县里做生意了,每日在青石村和青云县间往返,也要耗掉一些时间。
  这一眼看下去,明年是不用种地了,索性就搬出来吧,以后沈临读书也方便。
  沈临和苏晚刚从马车上下来,就开始忙活起来,在这空当,苏晚也告诉了食客们今日卖一百六十碗,卖完就要收摊了,另外以后早上的时候不卖,中午卖八十碗,晚上卖八十碗。
  早上候着的食客们都觉得自己今日真是赚了,往后要想吃,还没这么容易吃到呢,要是中午和晚上过来,根本挤不进来。
  还没到了中午,沈临和苏晚就卖完了一百六十碗,于是乎果断收摊,同时也挂出了以后的营业时间,还有中午卖八十碗晚上卖八十碗的规矩。
  立这规矩,也是为了苏晚不至于累坏了。
  沈临带着苏晚去看了沈临想好的那个摊子,是在南街的尽头,南街是卖布料胭脂水粉的街,也有几个点心铺子,这摊子在南街最里面的尽头,以前不知道是卖什么的,大概是生意不好,这地方便空着了,有一个破棚子,下面有两张长凳。
  苏晚对这个地方很是满意,姑娘们逛这些铺子,总会走到这个尽头,走到这个尽头便也容易被这些吃食吸引。
  苏晚抬头看沈临:“你怎么知道这地方,你是给谁买胭脂水粉来着。”
  沈临坦坦荡荡:“之前母亲和丫丫的手有些皲裂,我来给她们买过润手的脂膏,无意间便记下这摊位了,想到要再开摊子,我便想到了这里。”
  苏晚也只是随口一问,她并不怀疑沈临会和旁的女子有多的往来。
  看了地方,苏晚当即就决定租下来,沈临则是让苏晚在这条街上的茶楼里坐着,自己则是打听这地方的管事,雷厉风行的花了二两银子把这地方租了下来,然后沈临便去购置桌椅板凳,锅灶,锅碗瓢盆,小吃街那个摊位上的东西沈临都是见过的,苏晚买了什么器具他也买什么器具就可以。
  不过沈临并没有买和那个摊位上一模一样的东西,这一回买的东西,要更加的精致一些,毕竟这条街上的多是夫人小姐、姑娘们,东西精致一些更招人喜欢。
  苏晚和沈丫丫在茶楼听了一通说书,然后又去另一条街上好一点儿的酒楼吃了饭,沈临则是一直在忙活,苏晚还带着沈丫丫去看了看院子,看完回来,南街的尽头,已经有了一个摊子了,布置的很是得当,锅灶都安置在了合适的地方,共计放了八张桌子,能坐三四十个人,也是足够了。
  沈临告诉苏晚他已经想好和合适的人,这边的摊子,由杨家兄弟来打理就很是合适,沈临和杨家兄弟一个村子里多年,最是清楚杨家兄弟几个都是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做事的人,并且活也干的好,苏晚点了点头,按照她对杨家兄弟的了解,杨家兄弟的确是信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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