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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前夫的植物人爹爹冲喜 完结+番外 (池陌)


  顿了顿又郑重补充道:“你吃了我的药草,就是我的人了。”
  说完,她笑了笑,连喂了容璟好几片药草才起身通发。
  初夏时节,天已经很热了,小楼因为坐落在水上的缘故,十分凉爽,只是蚊虫比别处多一些,熏艾之后屋内又点了药草,才稍稍好些。宋朝夕从前在扬州时喜欢裸睡,左右关上门谁也不知道谁,来了京城后有丫鬟服侍,不好光着身子就只穿一件肚兜,如今嫁了人还光着多少不自在,想了想就留了一件肚兜。
  国公爷这张拔步床很宽大,睡五人都绰绰有余了,朝夕上去后并不会压着他。
  她绕过他,爬到里面去,忽而跟一个男人睡在一起她略显不自然。
  睡觉前,她看了眼容璟的脸,唔,吃了仙草后国公爷愈发白了,肌肤细腻不说,就连他脸侧的疤痕都淡不可见了,他一个男人吃了仙草,除了治病也得了一些附加功效,如今皮肤养得这么好可真是浪费了,也不知道这皮肤摸起来手感如何,这想法一冒出来便发疯似的扎根于朝夕脑中,她伸手纠结了一番,想捏又不敢触犯其威严,不捏吧,房门都关上了,谁管她做什么?
  想来国公爷要是醒来她绝不敢这样,既然如此何不趁他昏迷时试试?
  于是宋朝夕便摸了上去,唔,手感真不错,嫩豆腐一样,不愧是国公爷。
  她只摸了一下便很快缩回手,心虚地钻进被子躺下了,青竹进来吹灭了红烛,屋外传来阵阵虫鸣,换了环境宋朝夕睡得有些不习惯,只是她今日卯时没到就起来,忙活到现在实在乏了,几乎沾枕便睡了过去。
  次日天光微亮时青竹便进来了,按照风俗今日宋朝夕要去给老夫人奉茶的。
  青竹看到床上躺着的国公爷有些不自在,国公爷虽然昏迷,气场却强,让人觉得有他在就不敢造次了。
  宋朝夕笑着放下帷幔,坐在梳妆镜前懒懒打了个哈欠。
  大红肚兜衬得她艳光四射,吃了仙草后的肌肤果然挑不出一点瑕疵来,宋朝夕对此很满意。
  青竹梳了一把好头,她替朝夕绾了个精巧的发髻,又从妆奁中取出金镶宝石的蝙蝠发簪和点珠耳环,发簪中间水滴形的异形珠泛着粉光,尤为出彩。宋朝夕皮肤细腻,不用梳妆便已唇红齿白,风情万种,青竹没给她画的太浓,只取出石榴娇的口脂替她涂抹上,装扮好后朝夕既有国公夫人的端庄,又有新嫁娘的娇俏,板正而不失生动,尺度拿捏的恰恰好。
  宋朝夕一袭红裳,如果装扮的太隆重则会显得过于妖艳惹眼,这般中庸倒是更稳妥些。
  她正要出门,忽而想到什么,回头走到床边冲床上笑笑:“国公爷,你没醒我只能独自去给母亲敬茶了,希望你早日醒过来,总不好把这种场合都交给我去应对吧?”
  宋朝夕曾听父亲说过,对昏迷的人说话有助于对方苏醒。
  她决定以后多对容璟说话。
  因着离前堂太远,府里的丫鬟想替她叫轿子,被朝夕阻止了,她想自己走一遭,看看这梦中的国公府到底是什么样的。
  过了长长的水廊,进了前院的后门,宋朝夕碰到不少早起的下人,有人在议论昨日宴席的事,说是皇上晚上过来吃了喜宴,待了一阵子提前离席了,那之后到来的宾客才自在些,吃喜酒到了很晚。
  国公府和侯府完全不同,像侯府这种只有体面,却没有实在风光的,府中的楼宇走廊都已经很久没有修葺过了,国公府则处处维护得精致,府中的下人们比侯府多了不少,穿着打扮都十分体面。
  新妇敬茶本该是有丈夫陪同的,奈何容璟昏迷,只留她一人应付这场面,她倒是不紧张,这世间万事,紧张起不了作用,既来之则安之便好。
  她含笑进了大堂,身穿蜜腊黄色折枝牡丹如意纹褙子的老夫人坐在圈椅上,见她进门,先放下手中的剪纸贴花杯盏,笑道:“新娘子来了。”
  一屋人齐齐看去,这次冲喜来的匆忙,府中人得知消息也不过两三日的功夫,众人对这位老太太看上的永春侯府大小姐都十分好奇,要知道老太太眼光极高,从前有不少人家想把女儿嫁给国公爷,还没到国公爷面前,就被老太太给拒了,他们还想着不知道这是什么样的天仙,能入老太太的眼,今儿个一瞧,却都震了震。
  新娘子皮肤剔透,明明画着淡妆,却容光四射,气质亦是不凡。
  等你回过神时已经盯着她看了许久。
  高氏先回过神,笑了笑才说:“不愧是老太太看上眼的,真是标致极了。”
  容国公府的人员构成并不复杂,容璟兄弟三人,哥哥容沣年近四十,妻子高氏的父亲也在朝为官,高氏家世不错,又替容沣生了一子一女,在府中极有体面。
  朝夕反应过来,端起托盘上的茶盏,给她端过去。
  高氏五官出色,想必年轻时也极美,只是看着有几分严肃,吃了茶,她笑道:“弟妹真是眉目如画,貌若天仙,想必二爷知道自己娶了这样一位娇妻,定然舍不得再昏睡下去,不日就会醒过来的。”
  老夫人是知道朝夕的医术的,之所以把朝夕安排在湖心小筑也是方便她照顾。从前宋朝夕没嫁时,照顾容璟很不方便,如今却不一样了,纵使大夫对病人再出心,也绝不会有妻子对夫君出心的,容璟以后只会越来越好,老夫人也是这样期待着的。
  国公府的老太爷去了有几年了,容璟辈分长,宋朝夕要伺候的便只有顾氏这一个长辈,她礼数周到,恭敬地给顾氏奉茶,又给她端了饭,温声喊了句:“母亲。”
  顾氏很受用,她已经很多年没听到新妇喊自己母亲了,这几个儿媳妇,就只有朝夕是她认真挑选来的,心里自然是满意的,她接过象征性地喝了茶,吃了饭,便把吃了一口的饭递给宋朝夕,这是本地的习俗,意思是新娘子从此就吃婆家的饭了,真真正正成了一家人。
  宋朝夕从前看过人家结婚,到自己做时没有慌乱,整个过程舒缓安静,有条不紊,屋中一干人都盯着宋朝夕,只觉得她一颦一笑都像入画一般,让人看了就移不开眼。
  结束后,老夫人从贴身丫鬟手里拿了对镯子递给宋朝夕,宋朝夕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原觉得这就是一副普通镯子,虽然成色很好,可对国公府和侯府这样的人家来说,一对手镯未必称的上是看重,可她接过手镯递给青竹时,余光看到高氏脸色不好,宋朝夕便心中有数了,这手镯不是一般物什,或许是传家宝也说不定的。
  高氏面上比方才热情了不少,宋朝夕端了茶给她,她说了几句客套话,便送了宋朝夕一个赤金累丝垂红宝石的步摇,宋朝夕含笑接过,没有受宠若惊,自始至终都淡淡的。
  老夫人扫了眼那步摇,又瞥了眼宋朝夕,笑意更深。
  老夫人左手边坐着一个形容俊美的男人,他穿一件玄色镶边宝蓝撒花缎面圆领长袍,脚踩粉底皂靴,虽然坐着,但看得出身材瘦高,跟容璟有几分神似,只是眼尾有些上挑,看着是放荡不羁的性子。
  宋朝夕疑惑地看向老太太,老太太笑道:“这是你小叔容翎,昨日就是他代替老二去迎亲的。”
  宋朝夕淡淡地笑笑,半低着头,很符合时下的礼数。
  容翎却有片刻失神,有些不敢相信地打量宋朝夕,他是吃花酒时被老太太叫人拎回来的,听说要他去给二哥迎亲,还觉得不可思议,这亲事简直太荒唐了,要不是二哥躺着,阖府谁能做他的主?
  昨日新娘盖着销金盖头,看不到模样,如今见了他不由呼吸一滞,这位二嫂的容貌也太出众了点,明眸皓齿,恍若天人,满京城找不出第二个这样的,纵然他常年流连花丛,亦不知该如何形容。
  可妖冶可清纯可娇俏可妩媚,说是万种风情也不为过了。
  穿着石青色宝相花刻丝圆领锦袍的男子站出来,这是大房容沣和高氏的儿子容彦,字佩衍,他五官清秀,身如玉树,嘴角始终挂着温和的笑,比容恒看着阳光一些,他边上跟着一个粉白撒花金色滚边缎面对襟褙子的少女,她面容娇嫩,嘴唇呈粉色,看人时鹿眼忽闪,自带三分笑意,很是可爱,这是高氏的女儿容媛。
  老夫人宠溺道:“容媛跟你年纪相当,也到了该议亲的时候,她啊鬼主意很多,喜欢跟人斗茶斗诗,没有一点女儿家的样子。”
  容媛气嘟嘟地哼了一声:“祖母又说我的不好,人家还想在二婶婶面前留个好印象呢。”
  老太太倒是稀奇了,略显讶异,“你谁的面子都不给,怎么就要在你二婶婶面前留个好印象了?”
  容媛眯着眼卖乖:“谁叫二婶婶长得漂亮,我就喜欢漂亮的人,所以祖母你别揭我的短。”
  老夫人被哄得一笑,“大家瞧瞧,还怪起我来了,难道我说的不对?”
  众人大笑,屋中一派和乐。
  容媛眨巴眨巴眼,一动不动地盯着宋朝夕,把宋朝夕看笑了,她这会轻松许多,从丫鬟手中接过半月型镶珊瑚玳瑁蜜蜡梳蓖递过去,容媛看都不看梳蓖,只脸颊微微发红,满眼渴望地盯着宋朝夕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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