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您替我谢谢老夫人。”
“夫人您客气了,您是明媒正娶的国公夫人,整个国公府都会给您撑腰的,这些都是府里该做的。”
宋朝夕觉得奇怪,她在侯府没找到的认同感,竟然在国公府找到了,从前人们总说进了婆家如进地狱,可目前看来,婆家待她比娘家客气许多,她笑了笑,达达的马蹄声一路向前,马车晃悠的厉害,外头的嘈杂声让宋朝夕心里有些痒痒。
自打来了京城就没正儿八经出去逛过,也不知道这京城的青楼酒馆比起扬州的如何?
路途不远,宋朝夕走到一半,忽而想到什么,便对车夫道:“等等不走前门,直接去后门!”
冬儿一愣,眨眨眼,前门不走走后门!不愧是大小姐!
青竹有些疑惑,宋朝夕勾了勾唇,“你们等等就知道了!”
国公府的后门大部分时候都是开着的,宋朝夕从后门悄悄进去,没去别的地方,直接进了谢氏的院子。
谢氏正在院中煮茶,石桌边上,一个穿着浅色圆领长袍的少年,正躺在摇椅上晒太阳,少年皮肤苍白,嘴唇毫无血色,一双眼漆黑明亮,看人时眼神纯净,让人心生好感。
第28章
谢氏倒茶的手一抖,差点跳起来,“大小姐?您怎么来了?”
谢氏的屋子靠近后门,按理说新娘子婚后第一次上门,家里肯定要好好招待的,沈氏和蒋氏都该留着她说一些体己话,宋朝夕一时半会没空到她这才对,且看宋朝夕这样子,不像是从前门来,倒像是从后门进的。
一个新嫁娘,堂堂国公夫人,回门竟然从后门进来,这像话吗?谢氏没有女儿,可她如果有一定是会好好疼爱的,女儿嫁出去后想回一趟家简直太不容易了,娘家不成为女儿的靠山就算了,怎能在女儿回门时,这般磋磨?沈氏这个当娘的,还有人性吗?
宋程昱也坐直了身子,有些紧张地看向这位姐姐,宋朝夕瞄了他一眼,淡淡地点点头。
宋程昱手指紧紧攥住座椅,后脊挺直,紧张地连气都不知道该怎么喘了。
谢氏奇怪道,“大小姐,您在国公府一切顺利吗?怎么这么早就来我这里了?”
宋朝夕点点头,“我一切都好,姨娘切勿担心,我这次来是要给弟弟治腿的。”
谢氏一愣,以为自己听错了,治腿?是她理解的那样吗?
宋朝夕不多解释,直接打开多层的药箱,掏出手腕的垫布,放在宋程昱胳膊下,在宋程昱惊诧的目光中,她手指放在他的手腕上,直接给他诊治,宋程昱呼吸一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自己打扰了大姐姐治病,这位大姐姐果然像姨娘说的那般,潇洒风流,跟一般闺阁女子很不一样。他区区一个庶子,哪值得大姐姐这番挂念?他这副残躯已经注定治不好了,他不希望让大姐姐觉得他除了身体残疾,人也是废的,便想努力表现得顺从听话一些。
看样子大姐姐是学过一些医术的,只是她注定要失望了,从前父亲也很疼他,虽然庶子注定了不如嫡子,可在家中,教养都是一样严格的,姨娘也指望他努力读书考个功名,自小大家就说他聪颖,说他一定能高中状元,他自我期许很高,谁知一切都因为那次的坠马而化为乌有,父亲曾找过不少名医来医治他,但所有大夫的说法都一样,他的腿废了,注定此生与科举无缘。
人起起落落就是一瞬间的事,从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变为一个废人,只需要短短几个时辰,他起初不能接受,总想着会有奇迹,可是一年年过去,时间抚平了他的锐气,让他渐渐接受现实。
他已经是个废人了,大姐姐注定是要失望的。
宋朝夕诊完后不动声色,又挑眉给了宋程昱一个眼神,“弟弟,把裤子脱了吧!!”
谢氏:“……”
宋程昱:“……”
奇怪了,明明宋朝夕身为医者,说这话是没什么的,可配合着她的眼神,怎么都觉得她像在调戏良家妇男。
宋程昱脸红到耳朵尖,他哆哆嗦嗦地伸出细白的手指抓起长袍,眼睫毛轻轻颤动,一直低垂着,根本不敢抬头直视宋朝夕。
宋朝夕嫌他慢,伸手直接把他裤子给扯了,因着外头还有长袍,并没有走光的风险,宋程昱与朝夕是亲姐弟,不需要太避嫌,可毕竟年纪都大了,这么做总是不妥当的呀!
宋程昱想提醒她男女有别,却又怕说出来被这位惊世骇俗的大姐姐给骂一顿。
识趣地瘪瘪嘴,委屈兮兮地捏着摇椅把手,任大姐姐脱了他的裤子扔在一旁,怎么羞都不顾了。
宋朝夕捏了捏宋程昱的腿,宋程昱的腿情况确实很严重,大夫医不好是正常的,就是宋朝夕也没有十足把握能治好他这腿,可靠技术咱不行,咱可以作弊呀,咱有仙草呀!
宋神医家的仙草,谁吃谁知道。
样子还是要做的,宋朝夕打开针包,取出毫针,一根根扎在宋程昱的腿上,没多久,宋程昱的腿便成了刺猬,打眼一看都是针,谢氏看宋朝夕手法娴熟,表情淡定,没有一丝犹豫就下针了,这才明白宋朝夕是真的会医术,她又惊又喜,“朝夕,你弟弟的腿还有救吗?”
“救是没救的。”
谢氏:“……”
宋程昱:“……”
宋朝夕瞥了他们一眼,又淡淡道:“但谁叫你们运气好,遇到了我,所以说这投胎也是一门技术活,弟弟要是投胎去别人家,这腿肯定是没救了,只能一辈子躺在摇椅上,荒废人生,但好在弟弟命好,有我这样的姐姐,有时候我都羡慕你们这些人,你说我怎么就遇不到我这样的好姐姐呢?”
谢氏和宋程昱集体沉默,仿佛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或许他们说什么已经不重要,毕竟宋朝夕把该说的话都说完了。
还是谢氏先反应过来,她攥着手帕喜道:“朝夕,你说真的?你弟弟这腿真有救?那他多久才能治好?”
其实腿治起来倒不难,但药粉需要朝夕定期调配,她不敢给宋程昱太多,怕被人觊觎,若手镯的事被人发现了,她肯定要有生命危险的。
“说起来弟弟的腿不难治,只是需要定期针灸按摩,按摩手法十分重要,我又不能天天待在弟弟身边,这样一来……”
“我来!”谢氏激动地拉着朝夕的手,素净的脸上有难掩的喜悦,“朝夕,按摩应该不难吧?姨娘别的不说,手还是挺巧的,你若愿意,可以把手法教给我,我日日替昱哥儿按摩,也省得你来回跑。”
宋朝夕点点头,也只能这样了,按摩只是为了活血化瘀,让双腿更快有知觉,不至于因为长时间卧床,肢体僵硬,但这毕竟只是辅助手段,真正需要的是强健身体,同时配以万能仙草。
她想了想,又道:“按摩倒是不难,只是有一种药需要弟弟内服,这药需要不断更改配方,每三日需要换一次。”
“我会让人去国公府取,大小姐,别说三日取一次了,只要能让我昱哥儿的腿好转,让我昱哥儿能恢复行走,姨娘我命都可以不要,大小姐您尽管放心好了。”
宋朝夕点点头,没再说什么,她捏起宋程昱白得有些病态的腿,温声道:“姨娘您看好了,我教您一次,待会您试试给弟弟按摩,有哪里不到位的地方,我会指出来。”
谢氏连连点头,让朝夕惊讶的是,谢氏虽然不是医者,可按摩却比她这个大夫还要到位,不愧是读书识字的人,理解能力强,说什么很快就融会贯通了,平日又经常做针线活,手巧手劲也比宋朝夕大,自然效果不错,宋朝夕又给了她两块刮板,让她每日晚上给宋程昱泡脚疏通经络。
谢氏感激涕零,她知道她不该盲目乐观,毕竟天下名医都治不好的毛病,宋朝夕一个闺阁女子怎么可能治好?然而或许是宋朝夕淡然从容的样子感染了她,她莫名就觉得大小姐很值得信赖。
她知道大小姐之所以替庶弟治腿是因为她送的那箱子添妆,她无意中的示好让大小姐把她划为自己人,若最后大小姐真的把宋呈昱的腿治好了,那她的那箱子添妆可算是送过最划算的东西了!
谢氏感激不已,等按摩结束她让丫鬟把最好的茶叶拿出来招待宋朝夕。
与此同时,沈氏和宋朝颜正坐在院子里喝茶,俩人气定神闲,孙妈妈看了看高悬的日头,不由提醒:
“夫人,今日大小姐回门,您要不要去看看?”
沈氏想到这个女儿就气,宋朝夕简直是来克她的,明明自己有那么多嫁妆,还要算计她的,真是没一点良心!她知道姑奶奶家是扬州首富后,气得差点把牙给咬碎了,这几日,她派人去找知情者打听,才发现,全家人都被宋朝夕给骗了!
什么在扬州受苦!她在扬州住的宅子比侯府大三倍,姑奶奶给她的零花钱是以万两计数的,姑奶奶家就她一个女孩,宠的跟什么似的,宋朝夕绫罗绸缎,锦衣玉食,那样的日子饶是她们侯府的人都没见过,就这样宋朝夕还好意思摆出受害者的姿态,凭什么呀!
“那么多嫁妆还要算计我们朝颜的,这样的女儿不要也罢!我不出去接她,老太太正在气头上,也不可能去,她一个人从大门下马车,娘家人连门都不给她开,如此一来,也能敲打她几分,她总该知道一个女儿家出嫁了是要靠娘家撑腰的,跟娘家处不好关系,以后还能有好日子过?”沈氏冷哼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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