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穿越到海清河晏的太平盛世,总比流离失所的纷争乱世要好太多。
苏蘅在公主府中将养了大半年,也就接受了穿越这一事实,开始琢磨起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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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渐近,公主府中过年气氛渐浓。
苏蘅所居住的怀璧园院外也换了桃符桃板、天行帖子,贴了春联、门神、彩旗、金箔纸等装饰。
公主府幽静,加上怀璧园里伺候的人太多,苏蘅一个习惯自力更生的人实在不喜欢这么多人服侍的感觉,于是驱散了大半,只留下几个洒扫洗衣的仆妇和贴身侍女阿翘。
院子里没了人气,更是冷冷清清。
外头的万街千巷俱是繁华浩闹。歌舞百戏,鳞鳞相切,乐声嘈杂十余里,热闹传进来,真真切切。
苏蘅斜倚美人榻,左手杵着脑袋,右手握书卷。榻上一方乌木桌子,供着四碟时令鲜果及淡黄腊梅。腊梅香气馥郁,经过地龙暖气一熏,满室幽香。
苏蘅经日在屋里养病,肤色倒比从前终日在外浪游时白皙不少,此刻穿着藕粉色夹袄,粉粉白白,肤色如玉。
阿翘坐在榻下,看着自家小娘子的美颜,只觉得同春天枝头新萌的小花苞似的清新。
苏蘅的眼神虽然在书上,心思却早穿过庭院中经冬后枯落的花木往庭院外看去。她叹了一口气,书上说“闻到城中灯绝好,出门无日叹吾哀”①,可真应景。
可自从上次原身坠马之后,她病愈后便再没有出过公主府。
如今长公主和她爹害怕她这女纨绔再驭马上街,惹了祸,又出什么闪失,干脆将那日牵马纵她上街的仆奴管事韩闲、丁狁等人全数罚去汴京城郊的别院,更禁了她的足,不许她再出门。
穿越前她原本是某站的美食up主兼探店po主,每天或走街串巷发掘好吃的店,或开直播和粉丝互动下下厨,渐渐积累到五十万粉丝,这都是和人打交道的活儿。如今被禁足,却只能和婢女婆子打打交道。
“春过后数片片落花,日斜时听声声啼鸟——这怎么受得了。”
苏蘅长叹,还挺押韵。
她想起前世看的那么多古代美食散文,到了现在,她既然身处这个时代,又怎么能错过。长公主府中的吃喝不是不好,只是规限很多,就像国家机关单位的食堂,材料很好,做法却保守贫乏。
苏蘅前世最喜欢探的店是那些街边的苍蝇小馆子,市井吃喝总有种人间烟火气,带劲儿。
更何况宋朝的集市和商业是历代最兴盛的,史书中记载连皇帝都叫过宫外酒家的“外卖”,这更让苏蘅心向往之地馋。
作者有话要说: ①:陆游《岁首书事》。陆游是南宋人,这里借用,就当是平行时空里的陆游写的吧。
②:本文是仿宋文,因为女主穿越进的是“或然历史”,也就架空的历史。文中大部分内容基于史料,但小部分对当时风俗人文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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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苏子猪头肉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怎么光明正大地再次出府呢?
接下来几日,苏蘅对阿翘道自己在屋内憋闷,于是每日半晌午吃过饭后便穿得厚厚的出门,按时定点地在公主府中闲转,一是为了消食,二是为了探路。
腊月初到,才下过大雪。雪停后依稀有薄雾,楼阁迤逦,垂花廊婉转,并着小桥假山、水塘倒影全笼罩在薄雾庭霰中。
花园中有千峰笋石万树松萝,此刻都化作了千株玉,万朵云。
然则美虽美矣,但在大路痴加大俗人的苏蘅眼里看来——真的都差不多啊。
她这四通八达的古代豪宅之中转了几圈之后,便不知道自己是从哪个方向来的,想回也回不去。
偌大的公主府,她走了小半个月还没摸着大门在哪。
苏蘅糊里糊涂绕到一个偏僻的小院子,见眼前小院的厨房烟囱里升起袅袅白烟,然后鼻尖闻到一股熟悉的香味传来。
既然有烟火,便肯定有人,苏蘅打量着便进去问路。
刚走进去,看见一口大黑锅,锅中的汤正咕嘟咕嘟冒着小泡,升起白茫茫的水汽。
水汽后面坐着一个小老头,正填火加柴。
那老头不防有人走进来,抬起头被吓了一跳,定睛才发现是个笑吟吟的少女正揭开锅盖往里看。
他认得苏蘅,站起来惶恐道了声小娘子。
苏蘅有点惊讶,“老丈认得我?”但刚问出来,看那老丈诚惶诚恐面对她的模样,便已想到原身的脾气不好,只怕名声也不大好,传遍府中,不然何以这偏僻地方的仆人也这么怕她。
不过苏蘅并不在意这些细节,注意力全被锅里煮着的那个大猪头吸引了。
猪肉在本朝是贱物,非贫贱困苦之人不食,因此穿越来了这么久,她一次也没吃过。
糖醋小排,葱烧大排,爆炒肥肠,椒盐猪肝,青椒小炒肉,芸豆炖蹄髈,红油凉拌猪耳朵,青蒜苗炒猪血丸子。苏蘅咂咂嘴,摇了摇头表示遗憾,哎,二师兄全身都是宝,尔等如何不懂得欣赏。
这锅里的猪头肉看样子已经炖了很久,油汤白浓,皮酥肉烂,只是香气中含着一些不容易被忽视的腥膻气味。
苏蘅刚要开口问,小老头一副“被发现了”的沮丧表情,索性先说:“小娘子可千万别声张,这是苏相公想吃的。猪肉是贱物,长公主鄙夷,苏相公这才命老奴在这偏僻小院煮好悄悄送去的。相公平素没有别的嗜好,就好这么一口猪肉,小娘子若是说出去,公主必不会让相公再吃了……”
苏蘅觉得好笑,以前见过有人背着老婆抽烟喝酒赌钱的,她这老爹妻管严得这么清新脱俗,居然是背着老婆吃猪肉。
苏蘅奇怪,“老丈何不出去买些,如此不是更方便?”
老丈自豪一咧嘴,“小的不才,老来别无专擅,只有这一手烧猪头的手艺,相公说外面的店家谁也比不得。”
苏蘅点点头,撩起衣袖,捻起小碗,从锅中夹了一筷子。肉已经被炖得极酥烂,用舌头轻轻一抿就在嘴里化作丝丝缕缕,只是这味道……
苏蘅轻轻皱眉,复而笑道:“老丈,你这肉炖好了,我替你送去吧。”要想出门,得到光明正大的许可岂非比偷溜出去好得多。
那老丈担心,欲言又止,但见眼前的小娘子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跋扈张扬,反而眉眼弯弯,便也松了口。
·
苏璋在书房内编撰官家所指派的《汴京食单》,手中虽然疾书,实则腹中已然咕咕。午膳时他特地少吃了一些,长公主以为他是冬困,也没多问,却不知他又馋这一口猪肉了。
有人敲门,苏璋看看窗边的小日晷,心中估算时间差不多,搁下笔,轻轻道:“老丈,进来便是。”
谁知站在门口不是王老丈,却是他平素天天由着一帮仆婢侍从簇拥赏花玩月,纵情声色犬马的小女儿。
平时这小女儿跟他并不亲,连面也不多见,印象里多着绮巾豪饰,但此刻站在门口,花绫鹅黄襦袄加青碧罗裙,裹着银灰鼠毛大氅,映着雪光,极是清爽。
苏蘅举起食盒,笑盈盈道:“爹爹,午点来了。”
她把食盒放下,却没有离开的意思。
苏璋有点不好意思,年逾不惑之年的中年男子,堂堂从四品驸马都尉,如何能毫无顾忌地在自家女儿面前举箸对着猪头肉这种贫贱食物大快朵颐呢?何况这小女儿平日终日只爱玩闹,和自己并不亲近。
苏蘅看出他的窘迫,面上不觉露出微笑。
她将食盒中切得飞薄如纸、码得整整齐齐的猪头肉取出来,道:“爹爹请用。”
苏璋脸上有一丝丝窘意,“这是……王老丈让你送来的,他人呢?”
苏蘅乖巧道:“儿恰巧遇见老丈在为爹爹炊煮午点,便自告奋勇前来了。”
说罢,她又从食盒的下层取出一小碗蘸水和一小碟黄瓜丝,道:“儿恐怕爹爹觉得不清爽,自作主张调了些蘸料和小菜,爹爹且尝尝看。”
宋人将正餐以外的一切果腹充饥的加餐都称作点心,不论甜咸,因此苏蘅将这肉称作午点。
苏璋有点犹豫。
煮好的肉明明已经有了咸味,如何还需要再蘸东西呢?况且,苏蘅自出生以来,一双手纤纤玉质,从来未曾沾过半点阳春水,这蘸水……能吃吗?
只是女儿说到这一步,苏璋也不好推脱。
苏璋夹了一片猪头肉,中间放了几条黄瓜丝,然后用筷子裹成一个小卷,在那碗深色蘸水中略点了点送入口中,举止斯文得体,颇有士大夫的风雅。
唔,竟然,出人意料的好吃。
苏璋的眼睛不自觉地亮了亮。
不同于从前王老丈把猪头肉砍剁成大块,这次的肉切得很薄,加上辛辣刺激的蘸水,回味中有芫荽和青蒜的香气;中间的黄瓜丝是解腻的妙物,肥腴的口感中又有爽口脆嫩的清甜,一口口下去不但滋味丰富,而且没有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