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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相女[重生] (芸生生)


  是夜,闻月独自一人立于县城市集。
  周遭红色灯笼连天,人声鼎沸,独她呆呆站在街中央,与这外界氛围格格不入。
  自打父亲去世后,闻月便不爱热闹。加之前世,辰南王府那一大家子女人,闹不完的事都让闻月烦心。因此,她最爱独处。
  可此刻,只她一人站在大街上,连个同她说话的人都没有,她还是感觉到了难得的孤独感。
  昨日,在闻月的医馆。
  巧儿临时提议,明日乞巧,想约谢翊一道去县城赏灯。谢翊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竟是一口应了下来。可过了会儿,又推脱说伤口尚未痊愈,担心人群推搡伤了身子,定要个大夫陪同。
  巧儿见状,立马想到了闻月。她本就担心与谢翊独处,难免生出些尴尬,多个熟人闻月不仅能照顾谢翊,还能缓解两人独处的尴尬。她一想,何乐而不为?
  于是,便生拉硬拽地把闻月拖进了县城的集市。
  至于闻月是如何落单的呢?
  闻月觉着,怪就要怪那个该死的谢翊。
  他平日里对巧儿便不冷不热的,可后来到了市集,他竟然破天荒地拉着巧儿,喊她一道去街末的花灯摊上买兔子灯去了。巧儿本就对他鬼迷心窍,如今他主动提议,巧儿更是将闻月忘了个精光,追着谢翊转头就跑了。
  而后,多余的闻月就被扔这儿了。
  闻月绕到街边,寻了处河堤旁的栏杆坐下。
  落坐没多久,身旁就来了一对男女。
  男人买了对簪子,正动作温柔地在给女子簪发。
  闻月见状,心底的怒意又多了一层。要不是谢翊这拖油瓶,或许今日乞巧,她还能同县城里的书生未婚夫一聚。指不定他也会送只簪子给她,郎情妾意,可不美妙。
  当然,闻月光也就是想想罢了。
  她特意坐远了些,不去打扰那对男女的甜蜜时光。
  闲来无事,她便捡了根树枝握在手上,对着地面胡乱画着。可此刻,她心底的那股怨气压根没消,不由地对着地面嘟囔:“死谢翊,臭谢翊……”
  口里念叨着,手上也不自觉地画了出来。
  待她反应过来时,一双黑靴已停在地面上那几笔字迹上。
  头顶传来谢翊低沉清灵的嗓音:“在叫我?”
  闻月见状,立刻慌了神,腾地从栏杆上坐起来,生怕被谢翊瞧见了她地上画的字,她还故意走进几步,险些快靠到谢翊的胸膛:“没没没,是您听错了。”
  他蓦地笑了,低了头:“所以你在这地上画得是什么呢?”
  “随便画的,您别看了。”
  眼见谢翊退了一步,大有要蹲下去查看的迹象。
  冒犯亲王名讳,那是死罪。
  思及至此,闻月顾不上其他,眼疾手快地伸出细长的两根手臂,牢牢地抱住了谢翊,一点点将他往街上挪:“我的字迹丑陋拙劣,千万不能污了您的眼。”
  谢翊倒是配合,她往前一步,他便后退一步。最后,任由闻月将他挪到了街中央。
  须臾之后,待危机解除,闻月才松了口气,她正想开口转移话题,可一抬头,就猝不及防地与谢翊低头的目光撞在了一块儿。
  她这才察觉,她至今还抱着他。
  这拥抱的姿势,在街中央,要多突兀有多突兀,甚至还有点儿惊世骇俗。
  周遭有人絮絮叨叨地在议论……
  “这年头未婚男女可真不害臊。”
  “是啊,是啊。”
  闻月不自觉地红了脸,吓得立马松开了他。
  可谢翊倒像是无所谓似的,甚至半歪着脑袋,饶有兴致地盯着她看。
  她只觉得脸烧得更烫了:“抱歉,刚无意冒犯了您。”
  “无碍。”
  谢翊嘴上说无碍,可那一双打量的眼,压根没从她身上挪开。
  闻月忐忑不安地绞着袖口,过了会儿,她忽然反应过来,来回往谢翊前后瞧了好几眼:“咦,巧儿呢?”
  “巧儿姑娘被她父亲接走了。”
  “接走了?”
  “正是。”
  闻月纳闷,巧儿约谢翊出门,定是寻了借口瞒过了村长的。既然如此,村长又是如何知道巧儿在此,又顺利将她接走的呢?
  尚在闻月疑惑之时,谢翊却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提出了一只兔子花灯,塞给闻月:“既是巧儿走了,那兔子花灯,便送你吧。”
  少时,家境贫寒,父亲虽双手残疾,可每逢元宵、乞巧二节,也总会扎个兔子花灯给闻月。因此,对于她而言,乞巧节的兔子花灯是有特殊意义的。
  当下,那兔子花灯做工精美,连那架形的藤条,都被匠人磨得光滑圆润,一看便是这县城里的上等品。提在手里,重量轻盈,叫人不由地心生喜欢。
  换做任何人送她,闻月都会心满意足的收下。
  可偏偏是谢翊这冤家送的,她不敢收。
  咬咬牙,她追上他的脚步,把花灯递给他:“民女不喜欢花灯。”
  “那便扔了吧。”
  他口气轻轻,闻月却犯了难。
  如此好看的花灯,扔了实在可惜。
  闻月既心疼钱,又心疼灯,犹豫再三,见那小兔实在玲珑可爱,实在没必要跟谢翊怄气,便一路提着,欢天喜地地跟在谢翊身后。
  夜色愈沉,集市里人声鼎沸。
  闻月快走几步跟上他:“巧儿已返程,不若我俩也回去吧。更何况,如今天色已晚,您伤情初愈,实在不宜久留。”
  “都来了,那便随便逛逛吧。”谢翊头也不回,还在往街道更深处走。
  “可是……”
  “怎么了?”他停下步子。
  闻月定了定,道:“若换做旁人尚且能与殿下同行,可如今是乞巧佳节,民女已有……”
  “你已有未婚之夫,对吧。”谢翊朝她翻了个白眼。
  闻月点点头。
  正等谢翊收敛,与她回村,却见谢翊摆了摆手,道:“我已知晓,不必重复。”
  此言一出,她满腹的劝诫,只好全都回了肚子。
  谢翊在前,闻月提着花灯跟在后。
  他走得很快,左顾右盼,像是在找什么摊子似的。隔了好久,他好似发现了所寻之物,忽然在那簪子摊前驻足。
  他一顿,闻月立马也停下来。
  须臾后,他取过摊主的一对木兰簪,满眼欢欣地回过头来,直直看向闻月:“刚坐那河堤栏杆边时,我瞧你,似乎眼红这簪子。”
  听后,闻月一怔。
  瞧了眼那发簪,她将将想起,这与刚才坐她旁边浓情蜜意的男女是同一款式。
  她确实眼红那发簪,但她更眼红的是替她簪发之人。
  可若是旁人送,她也便心甘情愿地收下了。但偏偏是谢翊,他不行。
  闻月斩钉截铁地回:“没有,我未曾眼红。”
  谢翊却固执得很:“我送你。”
  “真不用。”
  闻月话音未落,他已付了银子,木兰簪也到了手。
  他说:“我给你簪上。”
  “不可。”她挡住他递来的手,轻声哀求:“南施国历来有规矩,挽发只能是夫君,殿下想必也知晓。民女已有未婚夫,要簪也该他簪!”
  闻言,谢翊的手蓦地一顿,动作也停了下来。
  闻月一抬眼,便瞧见那往日风光霁月的眸子,忽然黯了下来。此刻,他眼底有闻月不懂的情绪一闪而过,似是难过、又似遗憾、更似失落。
  分明周遭是鼎沸人声,可当下,两人之间只剩死寂。
  情绪像会感染似的,倏忽之间,闻月也停下了制止动作。
  也就是在她放松的那刻——
  谢翊忽然微眯了眼,眼底的情绪蓦地突变,从原本的无名失落,变成偏执疯狂。
  闻月从未见他眼底有过如此神色,整个人具是一惊。印象中,甚至连前世,她都从未见过他有如此神情,那种神情顽固、执拗,如同是……
  如同是一股力量,企图扭转天地。
  趁闻月不备,他的手已越过她的防备,落在了她的发上。
  在她出神之际,他已手段温柔地替她挽了发,簪了木兰簪。
  待一切水到渠成,谢翊的神情恍若也恢复了先前模样,瞧向闻月的眼带着波澜不惊的平和,不含任何情感,与从前毫无差异。
  这一刻,连闻月都开始诧异,是不是刚才发生在谢翊眼底的变化,只是她的一思错觉。
  他恢复了那副玩世不恭的模样,上下打量她:“这簪子称你,簪着怪好看的。”
  未等闻月开口,那摊主倒是抢了先,在一旁附和:“老头子卖簪几十年了,像公子与小娘子这般般配的夫妻可真是少见了。小娘子,你这夫君真是好眼光,这木兰簪可是今年乞巧节最红火的款式,买了定不吃亏的。”
  闻月打断摊主:“他不是我夫君!”
  摊主却对着谢翊,噗嗤笑了:“这位公子,看来您这小娘子的气还没消透。赶紧上前头去,那里的胭脂水粉最好,最能哄得女子欢心。”
  另一边,摊主还不忘劝闻月:“叫我说,夫妻吵架,床头吵床位和。小娘子的气,也好消了。”
  谁跟谢翊是夫妻!
  闻月还想跟那摊主争执,谢翊却拎着她的后领,跟老鹰揪小鸡似的,把她往前头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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