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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相女[重生] (芸生生)


  走在她前头的谢翊,这才下意识地回了头,瞧见了那一地的血印子。
  他立马停下了步子,回头好几步,站定到她的跟前。
  他蹙着眉,深夜的山林里,只剩远处村庄传来淡漠的一道光,打在他深邃的侧脸上,一面向明,一面向暗,看不清楚神色。
  分明瞧不清他神情,但闻月却能嗅着周遭熟悉的气息,感知到谢翊像是在生着什么气。
  因为前世里,谢翊同她生气时,也最爱在黑暗的夜里,静静盯着她,却不置一言,只是沉默地望着她,叫她明白他在生气,在生闷气,该她花点心思哄哄他了。
  可这一世与前世是不同的。
  两人再不是夫妻,她也压根没哄他、同他服软的理由。
  正当闻月踌躇不知如何是好时,谢翊忽然慢悠悠地开了嗓,“没事吧。”
  “真没事。”闻月大大咧咧地在笑。
  “淌血了都没事?”
  “那是自然。”
  怕他不信,闻月落了背篓,从里头取出一捆草药,放口中嚼了嚼,准备往脚上涂:“医者尚能自医,这点小伤……”
  她最后“伤”的那个字音尚未吞下,谢翊已打横将她抱了起来。
  闻月一惊,那一口的草药,直接吞进了喉。
  只见谢翊轻松将她抱起,同时还不忘伸手一提,那背篓就顺顺当当地背在了他的背上。
  闻月不得不承认,谢翊到底是习武之人。
  如此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一丝多余,怪让人赏心悦目。
  无奈,当下她压根没欣赏的功夫,只因在他怀里的人,不是旁的人,而是她闻月本人。
  闻月急得冷汗直冒,她像个肝胆相照的忠臣,竭力在劝服昏君。
  “殿下您万万不能折煞民女啊。”
  谢翊一本正经:“你既受伤,举手之劳,不算折煞。”
  “这哪成?!”
  闻月也不敢挣扎,生怕牵动了谢翊胸口的伤口,再叫他抓住把柄。思来想去,她最终决定下一剂狠药:“在民女的家规里,若未婚女子让男子背了,是要嫁给他的。民女尚未婚配,还打算顺利婚嫁,还请殿下谅解。”
  谢翊却压根不当一回事儿:“如此黑灯瞎火,四下无人,此事只有你我二人知晓,可不作数。”
  闻月欲哭无泪:“这上有天地,下有神明,哪能不作数?”
  “快别说话了。”
  他一句话,就把闻月堵得死死的。
  她不敢造次,只得由他这么背着了。
  兴许是闻月不再言语,这漫长的回村之路,倒显得孤独许多。
  过了会儿,谢翊低了头,轻声问了句:“睡着了?”
  一日忙碌,闻月确实累坏了,睡着了。谢翊的怀抱有前世闻月喜欢的味道,她下意识地放下戒心,睡熟了,甚至都差点做梦了。闻声,她才揉了揉睡意朦胧的眼,抬头:“殿下,您唤我?”
  “嗯。”
  “殿下有话要说?”
  “不是。”他欲言又止:“只是山路漫漫,怪无趣的,便想找个人说话。”
  看吧,前世多情的种子压根没消。一无趣,首先便想着同姑娘说话。闻月忍不住在心底又啐了谢翊一口。可面上,她还是恬不知耻地堆满了笑:“殿下且说,民女听着呢。”
  “阿月。”
  “嗯?”
  谢翊一低头:“我听那儿巧儿说,以夷亭村的风俗,若女子叫男子见过脚,是要嫁给他的,对吗?”
  闻月浑身竖起汗毛,下意识地看向了自己在月光下那光秃秃的脚。
  与此同时,她感知到有一抹异样的目光,也一并落到了她脚上。
  她一抬头,猛地与谢翊的视线撞到一块儿。
  “咳咳……”闻月清了清嗓子,迅速反应道:“那是江南习俗,民女少时在北地长大,是外来人,不能算是正统江南姑娘。我们那儿,也没这说法。再者,我为医者,父亲自小教导,医者不能有礼节拘束,因为须臾之差,皆是生死。”
  “那便好。”
  没有如释重负的语气,反倒口气里有种说不出来的味道。
  闻月懒得深究,只要这一世能不再嫁与谢翊做妾,已能算是祖上烧了高香。
  后来,漫长漫长的山路上,谢翊都没再讲话。
  长久以后,久到闻月险些再次陷入梦乡时,他却又开了口。
  “阿月,你怕我对吗?”
  “啊?!”
  闻月惊得一愣,难不成自己真是表现得如此明显,叫谢翊全然瞧出来了。不至于啊……她分明一直表现得十分谦卑有礼的。虽与上一世相比,对他稍显隔阂,可这一世他辰南王的身份摆这儿呢。
  大着胆子,闻月准备赌一把。
  她再次使出必杀技,堆着满脸甜甜的笑,昂起头,用仰慕的眼神,望向谢翊的下巴:“我不害怕殿下,我对殿下,是敬畏。”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闻月滔滔不绝:“殿下贵为辰南王世子,风姿卓绝,睥睨群雄,乃是我南施国上将,将将一个名号都能叫外敌闻风丧胆……”
  他蓦地打断她:“所以呢,你未来想嫁个什么样的人?”
  闻月心想,她怕他与否,与她心上人有何关系。
  谢翊的话茬子,跳转的实在快了些。
  可既然他问了,她便不能不答。
  拖着腮帮子,她仔细给他形容心上人的模样:“我想嫁个会读书,能识字的。”
  “为何如此执迷于会读书识字?”谢翊好奇。
  “因为啊,我先前受过不识字的亏。”闻月絮絮道:“所以呢,我就想找个会读书、会识字的夫君。如此婚后,他便能教我读书习字,生活安稳,一生足矣。要是字甚好,那便更叫我崇拜、倾心了。”
  尚未等她话音落下,谢翊忽然打断——
  “那你觉得我字写得如何?”
  心头似有陨石降落,重压在闻月蓬勃的心脏上,乱了节拍。
  兴许是月色迷了谢翊的眼,漫长的山路叫他混乱,才害他问出如此问题。
  为了杜绝闻月心中的那种可能,她趁他不备,立马从他怀中跳下,跪在他面前:“殿下的字,定然是一等一的好。只是民女已有了定亲的夫婿,眼里便觉得,他的字是民女见过顶好的。”
  不知是否是闻月的错觉,月下男人高大的身形似乎晃了晃。
  “哦?何时有的?”
  “两月前。”
  闻月补充道:“他是县里的教书匠,写得一手好字。代村里乡亲寄书信时同他认识的,居家稳重,是个好人。”
  谢翊没再答话,只一股脑地将闻月背了起来。
  他同她说:“剩最后一段路,马上就到了。”
  她没再拒绝,只说:“谢殿下。”
  也不知是她听错了,还是山林晚风吹碎了他的话语,让她听错了情绪。白日里那个爱她揪小辫子、故意找她茬的谢翊好似消失不见了,而此时此刻,他的口气里竟能感知出些许卑微存在。
  再后来,闻月好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里隐约听见,有个低沉沙哑的男音,在同她说——
  “原是我,来晚了。”


第9章 簪发
  闻月又接连等了三日,仍旧没等来谢翊的下属。
  谢翊伤已大愈,已能四处走动。
  闻月搬了个板凳,坐在前厅的屋檐下,心想这上京城的侍卫办事效率也忒慢了些。怕是属下还没到,谢翊都快能骑上马自个儿回京了。
  低矮的木板凳上,坐着个拖着腮帮子的少女。
  她刚起床没多久,头顶的发将将用烟粉色的丝带挽了挽,鬓角两侧还留了两撇乱发。分明是一派乱糟糟的形容,若在上京城,如此这般打扮出来便是流言蜚语要叫她不敢做人。可此刻,江南乡野,这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正遥遥地盯着远方出神,不知道又飘到了哪处天方夜谭。
  正院里,谢翊佯装挥舞木枝,锻炼体魄,实际一双眼压根没从闻月身上挪开过。
  见她似乎压根没注意到自己,他才故作巧合地凑了过去,同她搭话:“你日日在门口等谁呢?”
  她挠挠后脑勺,憨憨地笑:“闲来无事,乘太阳。”
  闻月总不能实打实告知他,他正盼着她的属下来呢。
  谢翊摊开手掌,对向阴沉的天。
  与此同时,一滴雨,清脆地落在了他的掌心。
  他忍不住戳穿她:“下雨天乘太阳,头回见。”
  闻月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正当她想着该怎么圆过去,却见他似乎是看穿了她的心思,问道:“很盼着我早点走?”
  “才不是。”她腾地从板凳上站起来:“殿下在此蓬荜生辉,只盼殿下岁岁年年皆处于此,才叫民女涕零。”
  他扑哧笑出了声来:“既然如此,那我便再多留几日。”
  说完,他捡了树枝,慢悠悠地挥舞着,往卧房去了。
  留闻月在那儿,无计可施。
  这谢翊怎生如此不识抬举,便是她的画外音也听不出来。
  她也够蠢,怎能顺着谢翊这虎狼之子的话音说下去。
  自作孽,简直不可活!
  转眼,乞巧节如期而至。
  夷亭村的风寒之症持续了半个月,如今终于顺利度了过去。村民们囤积已久的相聚热情,也被一并打开。而今又碰上乞巧佳节,无论是乡野,还是县城,皆是热闹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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