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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苦情文里当团宠 (春水阳)


  在镇上住习惯了,童彩花便带着童父去了附近最好的医馆看腿。大夫说童父的腿疾虽然不能完全康复,但想要摆脱拐杖是有可能的。只要按时服药,并且定期到医馆治疗。
  这么多年童父活的浑浑噩噩,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差点儿热泪盈眶,要不是在女儿面前觉得有些丢脸,怕不是要直接泪洒医馆。
  童彩花本来以为来了镇上会变得非常的忙,不成想反而比以前生活的要更加清闲。每天绣花的时间也没多少,其余时间就只有看书。童家人虽然还奇怪过她怎么认识字的,但都被她给蒙混过去了。
  以前的那个傻子童彩花再也见不到一点儿踪影。
  春雨绵绵,童彩花踩着地上的水坑去张老板的店里拿布料,进了店却不见张老板人,就连熟悉的店小二都没了踪影。
  柜台处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正低头打着算盘。一袭青衫,身材偏瘦。长相清秀儒雅。有点儿类似方林的气质。
  说起方林,他当然是最高兴童家人来镇上的人了,他等了叶红裳四年,也不介意再等四年。
  那年轻男子听到声音抬起头往门口看,就见一个穿着桃色衣衫的可爱少女站在那里,一双大眼睛正看着他。
  少女声音清脆洪亮:“张老板在吗。”
  “我爹和小二出门采购料子了,你是?”
  爹?童彩花一下反应过来了眼前这人是谁,这就是几年前张老板曾经说过的,和她年纪差不多大的儿子张汝轩了,如果说张老板的身上布满了铜臭味,那么他儿子就是浑身书卷气。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儿。
  “我是童彩花,你爹没和你说过我要来拿料子吗。”
  张汝轩看着童彩花脸一红,从柜台后面走出来,抱歉的笑了笑:“是你啊,常听我爹提起,料子我现在给你拿。”
  童彩花摆摆手:“不着急,正好我再看看丝线。”
  她在店里头闲逛着,一会儿摸摸这个一会儿摸摸那个,心里盘算着明天的衣裳应该描个什么样子比较好。
  张汝轩去旁边找料子,找到之后抱着料子正要叫童彩花。就见童彩花低着头抚摸桌上的布料,神情认真,乌黑的长发垂落在肩头,撒在布料上,似是比那绸缎还要滑上几分。
  童彩花心里大概有了图案,抬头就看见张汝轩傻愣愣的盯着她。
  她没忍住噗吱一笑,走过去接过他手中的布料,张汝轩反应过来,脸上泛红。
  “失礼失礼。我不是有意要盯着姑娘看的。”
  童彩花自然不会和他一般见识,告了别没有多待就离开了铺子。
  这一回家,开了大门,童彩花听见院子里传来了叶红裳的笑声,除了她之外,还有别人。
  她将布料先放到了主厅,进了院子就看见叶红裳正在和一个年龄相仿的妇人坐着聊天,那妇人她认识,正是隔壁孙家的媳妇周氏。
  周氏在他们一家刚搬来那天,就过来打了招呼,是个开朗爽快性子的人。以叶红裳的个性来说,很少会去和别人主动攀谈。就得是周氏这种人才可以。
  童彩花自然是乐得叶红裳有自己的交际,省着每天待在家里除了绣花就是做饭。
  叶红裳见童彩花回来了,高兴地站起来,向周氏介绍:“这是我小姑子彩花,彩花,这是周姐。之前来咱们家打过招呼的。”
  童彩花点头冲着周氏打了个招呼。
  周氏一看见她,脸上就笑,热情的开口:“彩花是真漂亮啊,那天我看了一眼就喜欢得紧。要是我家那丫头以后能像你一样漂亮该多好。”
  叶红裳也笑:“周姐,你家姑娘白白嫩嫩的多可爱。女大十八变,彩花也是大了才变得好看的,以前又黑又瘦的。像个小猴子。”
  童彩花站在一旁,也不知道叶红裳到底是在夸她还是损她。她在看着周姐,心里总觉得怪怪的,好像是忘记了什么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童彩花:太有魅力的人,到哪儿都是罪过
  席真珩:忍不了了,快让我出场


第28章
  周姐,周氏, 孙家, 邻居......
  童彩花猛地想起, 这周氏在原书里也是有的,但不是他们家的邻居。在原书里张老板虽然也帮着童家人找了房子,但是找的不过是个偏僻的小破宅子。根本不是现在这个。
  而孙家正是那栋房子的房东,当时的周氏对待叶红裳也同样是这般热情,但是热情的背后却是别有居心。
  周氏没有感觉到童彩花奇怪的视线, 还在和叶红裳喋喋不休的聊着天。童彩花没有打断他们的意思,一个人默默的回了屋。
  这几年日子实在是过得□□逸了,安逸到她都快忘了自己是在一本苦情文里面。虽然剧情如今早就被她破坏的乱七八糟。但该来的事情,哪怕偏离了原有轨道, 也总是会来的。就像是现在的周氏。
  几年以后才会发生的事情, 现在也提前出现在了身边。
  自从搬到镇上以后, 系统所说的主线任务进度就卡在了百分之五十的位置没有动过。系统也天天没个声音,也没有任务交待。
  这之后的一个月, 周氏几乎是天天都来童家串门, 还经常会送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叶红裳开始不收,后来收了也会回礼。
  童梓岳年纪不小了, 也不能一直像是个野孩子一样乱疯乱玩,在童彩花的授意下将他送到了镇上的书塾去念书。读书这事越早越好。
  童彩花知道原书剧情,所以很了解童梓岳的天赋,他是读书的材料, 并且还是个天才,当初寒窗苦读十载后,上京赶考一举考中进士。
  当时童梓岳开始读书的年纪可活活比现在大了七八岁不止,如果孩子出息的话,叶红裳的后半生就不用愁了。
  这一天童彩花依旧是一大清早送童梓岳去书塾,童梓岳所在的书塾在一所较偏的书院。
  孩子怎么都好,就是有点儿路痴,有一回让他自己早上去书塾,过了两个时辰,硬是绕迷路了,最后是被好心的路人领回家的。
  童彩花对此非常无奈,自愿认领了带童梓岳早上去书塾的任务,第一是她现在最闲,第二就是她也想没事多学习学习。
  书塾是允许旁听的,只不过别人家旁听的都是些丫鬟小厮,只有童梓岳一个,旁听的是自己亲姑姑。谁让她家不够富裕,不舍得买下人呢。
  书塾教童梓岳读书的是个年纪不小的白胡子先生,先生在二十年前曾经中过秀才,在那之后数次科考,都没有什么成果,久而久之便干脆当起了教书先生,先生虽是性格古板了些,但十分的负责任。
  童梓岳年纪小,个子也不高,坐在第一排,挺直着个背认真地听先生讲书,聚精会神的模样,跟个小大人一样。
  童彩花虽是想多学些东西,可那先生说话就像是催眠曲,又沉又慢听得她昏昏欲睡,最后干脆靠在边上睡着了。
  最近天气又开始有点儿变热了,这书塾四处通风却是十分的凉爽,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耳边出现了叫她的声音。
  “姑姑,姑姑!”童梓岳晃着童彩花的肩膀。
  童彩花迷迷糊糊的醒过来,书塾的其他学生已经走光了,先生也离开了。今天下学的时间倒是比平常早了不少。这先生平时不拖堂个半个时辰一个时辰的,都不舒服。
  “下学了?”
  童梓岳点点头,圆圆的小脸蛋上有些泛红。童彩花牵他手离开书塾的时候,他才不好意思的开口。
  “姑姑。”
  童彩花揉了揉肚子,眼下快到中午了,她早上吃的不多,现在有点儿饿了。
  “怎么了,肚子饿了?”
  童梓岳停在原地,握着童彩花的手紧了紧,犹豫了好半天才开口:“我想吃糖葫芦。”
  童彩花瞪着他,并没有说话,这给童梓岳吓得,赶紧摇头,“我不吃也行......”
  “就这?”
  童梓岳也没想到童彩花居然会是这样的反应,刚才下学的时候,他听同学说街上最近有个卖糖葫芦的。一时嘴馋。
  童彩花以前看多了那种任性的熊孩子,面对童梓岳这种要个糖葫芦都小心翼翼的孩子,简直是哭笑不得。他们家现在的日子越来越好了,虽说比不上书塾那些富贵人家的子弟,但是吃个糖葫芦肯定是没问题的。
  “走,姑姑请你吃两串!”她揉了揉童梓岳的小脑袋,这孩子发育慢,这都七八岁了还跟个小萝卜头一样。
  到了中午,街上的人也多了起来,天就要热了,这糖葫芦现在不吃的话,之后也没得卖了。莫不如说现在还有卖糖葫芦的,也是不容易。到了街上一个包子铺旁边,童彩花看到了买糖葫芦的。
  那糖葫芦的山楂又大又红,外面包裹着一层蜜色的糖衣,圆润饱满光是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
  因为还要回家吃饭,童梓岳怕零食吃多了吃不下饭,所以最后也只要了一串。
  姑侄二人一路走一路吃着糖葫芦,快走到家门口正好糖葫芦也吃完了。童彩花弯腰用帕子给童梓岳擦了擦嘴上的糖渍。叮嘱道:“回家别和你娘说这事,要不下次的糖葫芦可就没有了。”
  童梓岳郑重的点头,一副非常认真的模样。自从搬来了镇上,早午饭就都是叶红裳做的,而晚饭则是童彩花做的。平常他们俩回家,正好能赶上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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