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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苦情文里当团宠 (春水阳)


  所以她都是借了客栈的厨房,早一些自己给张汝轩做饭。而张汝轩愣是没看出来,只是觉得最近几天吃的饭比第一天来客栈的好吃多了。
  童彩花一连两三天都端着不一样的饭菜上楼,也引起了客栈其他人的注意。有几个也是吃不惯客栈的难吃饭菜,想让童彩花帮着多烧一份。还说要给钱。
  这跟谁过不去,也不能跟钱过不去,在合理的范围内,童彩花多烧了几分菜,因为在做饭的时候都用了系统给的调味料,所以味道让人尝过难忘。
  距离考试还有一天,童彩花中午做完饭,下午趁着厨房没人,又抽空做了能够带进考场去的干粮。
  考试三天时间,考生吃的东西都要自己准备,隔壁的点心铺虽然也在出售考试可以食用的干粮,但是味道肯定不行。不过充个饥罢了。
  听说考试会场环境艰苦,所以童彩花尽量想让张汝轩舒服点儿。
  热腾腾的馒头出炉,香味一直从厨房飘到后院。童彩花这次除了张汝轩的份外,只多蒸了几个。正好凑成一锅。
  童彩花坐在小厨房的门口,她性格开朗,短短几天的功夫就和客栈的人混熟了,人家也不管她。
  等馒头晾凉了,收起了张汝轩够吃的分量,瞧着那剩下的几个,她有些发愁。
  愁了没多大一会儿,就有人顺着刚才的香味来了小厨房,童彩花一见是个年纪和自己相当的男子。是个生面孔,这两日在客栈并没有见过。
  那男子看了看童彩花,又看了看旁边灶台上放着的几个大白馒头。
  “姑娘这馒头是你蒸的?”
  童彩花点头,上下打量着男子,穿的虽是朴素,但是身材健硕,腰间还挂着一把刀,明显不是要参加科考的考生。
  “这馒头要是没人要的话,能不能卖给我,我给你这些。”男子看着那馒头喉结微动,从怀里掏出了一小包银子。那数量莫说是买馒头了,就是买高级酒楼的点心都绰绰有余。
  童彩花没好意思收那么多银子,只拿了一点点,就把馒头给了男人。
  这人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她后来去问客栈的小二,小二也说不认识。
  很快到了考试当天,童彩花和张家管家一路送着张汝轩到了会场门口,考试会场外停了许多的马车,门口站着的人里三层外三层。
  距离考试还有半个时辰,这皇城放眼望去全是达官贵人,穿戴的衣服首饰也不是童彩花他们这种平头老板姓能够比得上的。
  科举考试不光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很重要,对于达官贵人的子孙来说也同样重要。达官贵人的子孙往往也拥有比寒门子弟更加优良的学习条件。
  而这天底下唯一不需要通过考试,就可以获得金钱和地位的,大概只有皇宫中的皇子了。
  半个时辰的时间过的非常快,随着会场大门的开启,成千学子蜂拥而至。张汝轩紧了紧身上童彩花帮他准备的行李,郑重道:“我会努力的。”
  童彩花笑道:“三日后见。”
  张汝轩走了两步,又突然回头,脸色微红,声音磕磕巴巴:“彩......彩花,我若是考上了的话,你能不能......”
  “能不能什么?”周围的人群嘈杂童彩花有些听不清张汝轩说话。
  张汝轩还没等说出来自己真正想说的话,就被后面的人推搡着挤到了前面。
  童彩花跳起来冲着张汝轩摆了摆手,嘴里喊着:“等你回来再说。”
  作者有话要说:  席真珩:我感觉到了危险,似乎有人在惦记我媳妇


第31章
  等到考生全都进了会场之后,守门的士兵重重关上了大门, 人群才开始不断的散去, 隔着一道门, 外面的人就算再怎么着急,也不能替里面的人做什么。
  张家管家为人和善,这几日也将童彩花对张汝轩的好看在了眼里,等人群散的差不多了,笑眯眯开口道:“童姑娘这三日可有什么打算?”
  童彩花看了看人来人往的大街, “我去街上逛逛。张老板有没有什么熟识的同样卖布料做成衣的店家?”
  “有几个,要不童姑娘先随我回一趟客栈,我写给你。”
  童彩花点头,跟着张管家一起回了客栈, 考生都去考试了, 客栈也空了大半, 安安静静的,倒让人有些不适应了。
  张管家给童彩花写了纸条, 上面罗列了三五家铺子, 都在京城的主街上,距离不远。
  这个时间京城街道上人不少,四周全是叫嚷着的商贩, 京城的街道层次分布的十分鲜明,最前面是一般平头百姓能够负担的起的铺面,卖的东西无论是胭脂水粉还是衣裳首饰价格都比较低廉。
  而走过人群嘈杂的街道,拐个弯就到了专供达官贵人才能负担得起的铺面。无论是内外的装潢, 还是里面的商品,都透着金钱的味道。
  张老板熟人开的铺子自然不可能是在那里。
  童彩花有的是时间,这京城就是不一样,稀罕的玩意不少,看的她眼花缭乱的,等在外面逛过了一圈之后,才打算去铺子里头。
  她路上仔细看了京城女子们所穿着的衣裳样式,和镇上的确有很大的不同,镇上的衣服比起样子,更讲究布料的舒适程度。实用比美观更重要。
  而京城的女子,很多身上穿的衣裳,料子是最花哨的那种,轻飘飘的,穿在身上主要衬托的就是一个仙气。
  比起那种俗气的碎花图案,她们更爱大片大片的花纹,比如刚刚路过的一个少女裙摆上就绣着一朵巨大的荷花。从脚踝处一直蔓延到腰间。
  京城时兴什么样的款式,在镇上果然什么都不知道,童彩花觉得自己幸好来了这么一趟,不然还真像只井底之蛙。
  她如今身上穿的是自己练手绣的衣裳,她不喜欢什么花花蝶蝶的图案,所以衣服上绣的是简单的白色云纹图案。
  这种图案的衣裳,这个时代女子很少穿,多是一些男子才会选择。
  但云纹的图案大气,造型飘逸,裙摆一走一动之间,活灵活现,真如天上的浮云般,童彩花这一路上,倒是也收获了不少人的目光。
  她逛了一会儿有些口渴,找了个街边的小铺子喝了碗豆花。旁边的一桌坐着几个男子在聊着八卦。
  童彩花又来了兴致,竖着耳朵听他们聊八卦,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最愿意聊的果然还是皇宫里那些事。
  之前在镇上童彩花就听过了,不成想到了这京城之后,听的还是这些。
  其中一个男子开口道:“皇上最近身体越发不好了,听说今天早朝都昏倒了。”
  另一个答道:“可不是,给下面的文武百官吓得不轻,有的人出来腿都飘了。”
  “皇上迟迟不立太子,终究是个问题。”
  “说不定早已秘密立储。只是没人知道罢了。”
  童彩花喝了口茶,碗里的豆花吃了个干净,皇帝秘密立储这事倒是真的,不过立得是谁她真的想不起来了。
  哪怕是换了个皇帝,对当时原书中的剧情也没什么影响。她便也没了兴致继续听这皇室秘闻。离开了小摊,去了张管家纸上所写的第一间铺子。
  这是一家主要出售定制成衣的店铺,铺面不大,和张老板在镇上的店铺差不多,两层的小楼。这个时间里面有三三两两的顾客。
  童彩花装作普通顾客的模样在店里溜达了一圈,这铺子的布料样式和张老板家的都差不多。
  店里的顾客待了一会儿就离开了,只剩下童彩花一个,柜台后的掌柜是个很瘦的中年男人,见童彩花衣裳的花纹好看,来了兴致走过来询问。
  “这位姑娘,可有什么看好的衣裳或料子吗。”
  童彩花摸了摸桌上放着的料子,滑腻柔软,“你是吴老板吧。”
  吴老板疑惑:“你认识我?”
  “我是张老板的熟人,你墙上挂着的那件绣芙蓉花衣裳就是出自我的手笔。”
  吴老板一惊,重新上下打量了童彩花一番,还未到成亲的年纪,就能有如此的绣工当真了不得。他铺子雇佣的那些绣娘有的四五十岁了,都没这样的灵性。
  “你就是童姑娘?张老板经常跟我提起你。真是百闻不如一见。那件芙蓉花衣裳摆在店里,有不少客人都询问过。”
  这吴老板原来也是生活在镇上的,和张老板关系不错,十年前举家搬到了京城,才开了这间铺子。生意一直都不错。也知道张老板几年前得了两个手艺了得的绣娘。绣的衣裳款式别致新颖,放到京城中也是独一份。
  童彩花笑了笑,谦虚道:“瞧吴老板说的,我水平还差得远,我这头一次到京城,往街上一看,这京城女子穿的衣裳那才叫精巧别致。”
  一整个上午的时间童彩花和吴老板聊得热火朝天,吴老板好几次想把童彩花挖到自己的店里来,不过都被拒绝了。
  毕竟她和叶红裳是一起的,也是一家人,哪有分道扬镳的道理。况且张老板对他们不错,这两年基本上该给的银子一点儿不少。
  这么攒几年钱,童家就可以自己租一个铺面做生意了。
  中午童彩花也没有回客栈,随便吃了碗面,下午去了剩下的几间铺子。基本都是专门卖布料的,而最后的一家则是首饰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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