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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苦情文里当团宠 (春水阳)


  出乎意料的席真珩没有再说什么奇怪的话,反而一本正经:“这钱是预支给你的工钱,”
  “那这也太多了,你难不成还要走几年?”
  席真珩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强迫她收下银票,除了用这种方式外,他也不知道还能怎么让童彩花多记住自己一些。
  两人这次匆匆的告别,童彩花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席真珩,他在这个村里虽然是地主,可与别人的牵扯并不深。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着,童彩花刺绣的手艺逐渐变得精湛,不光能够帮叶红裳打下手,还能单独接单了。在两人的努力之下,短短四年时间,童家就咸鱼翻身,从当初的一穷二白,变成了现在吃喝不愁,还有点小富贵的人家。
  四年的光阴能够从里到外改变一个人,童彩花从之前瘦弱的小女孩彻底长成了一个大姑娘。不光皮肤白了五官张开了,身材也不似之前那般干瘦了
  冬天,地上积了厚厚的一层白雪,年节将至,童家早早的就挂起了大红灯笼。
  大黑狗在小院子里跑来跑去,家里前两天刚把养的猪给宰了,一股炖肉的香气从厨房往外飘。
  童彩花从屋里出来,穿着小棉袄,脖子处还有一圈白色的毛,衬得面容清丽可人,一早上起来她还有点儿迷迷糊糊的。
  抱着肩膀打了个寒颤,鼻子闻到了好闻的味道,顺着味就到了厨房。
  厨房半开着门,叶红裳正好打开锅盖,一股热气升腾,连带着肉香味钻进童彩花的鼻子。饿的她难受。
  “嫂子,啥时候吃饭啊。”
  岁月对待美人仿佛都格外的宽容,叶红裳的脸上非但没有一丝衰老的痕迹,反倒多了几分成熟的韵味。
  “马上了。”她说着递给童彩花一盘子的煮鸡蛋,让她先放饭桌上去。
  早上童家人向来吃的比较简单,快过年了,整个村子都萦绕着一种喜气洋洋的氛围。连带着童父每天都笑呵呵的。
  “彩花今年多大了。”
  叶红裳看了眼闷头吃饭的童彩花,替她回答:“彩花都十八了,这日子过得可真快。”
  童父也感叹道:“可不是,彩花一晃眼都到了能成亲的年纪了。”
  一提到“成亲”两个字,童彩花眼角微抽,伸筷子给童父夹了块白菜。
  “爹你多吃点儿。”
  吃的也没有堵上童父的嘴,他嘴里嚼着白菜叶子,嘴里还在喋喋不休:“前两天隔壁家的石老头还跟我说呢,要让彩花给他们家当媳妇。”
  叶红裳笑道:“那可不行啊爹,那石家的孙子成天不学无术,可配不上咱们家彩花。”
  童彩花听着这二人一会儿从邻居家的石老头,说到隔壁村的赵奶奶,恨不得把方圆几里的适龄男子都给她配个对。
  吃完了自己碗里的粥,她把筷子重重一放,出言制止:“爹,嫂子。我还不想嫁人。”
  叶红裳眉头一皱,“女孩子家怎么能不嫁人呢,说出去也不怕被人笑话。”
  童彩花心中翻白眼,懒得和这群古代人一般见识,反正她自己不嫁,童家人总不可能捆着她嫁人吧。
  正当她以为这个话题马上就要过去的时候,叶红裳话锋一转,叹了口气。
  “我记得之前真行还说要娶彩花呢。”
  童父看了眼童彩花,“可不是。当时他们两个小孩关系多好。不过真行那种人家咱们可够不上。这真行不也好几年没回来过了吗。”
  时隔四年,再提起席真珩,童彩花都觉得有点儿陌生了,她依旧会天天去席真珩家打扫。但仿佛是例行公事罢了。
  吃过了早饭,上午童彩花将今年最后一件衣裳绣完,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早上吃多了,中午没啥胃口,她休息了一会儿,逗了会儿狗,就去了席真珩家。但是刚一走到宅子门口,就见外面围了几个人。
  里面还不断有人出来往外搬东西。童彩花眉头紧皱,地上雪厚,她提着裙摆快速跑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彩花长大了~作者保证这是全书最虐的地方,后面只剩甜甜甜


第27章
  “你们在做什么?”
  童彩花拦在那个指挥人搬东西的中年男人面前,瞪着眼问。
  中年男人上下打量了童彩花一眼, 耐心的解释:“这宅子的主人把宅子卖给我了。”
  卖了?童彩花第一个感觉就是不相信, 纵使席真珩已经好几年没有回来过了, 但她也不相信他会把这老宅给卖了。
  可眼前的一切又让她不得不相信。那中年男人看出童彩花情绪的低落,出言安慰:“你是在这干活的吧?真是可惜了。”
  童彩花扯出一个无力的笑容,失魂落魄的回了家。
  叶红裳见她突然回来还有点儿惊讶,进了屋之后问:“彩花你怎么这么早回来了。”
  “嫂子......席真珩家卖了。”
  叶红裳也是一脸错愕,皱着眉头:“怎么突然就卖了, 真行这是真不回来了吗。”
  童彩花摇头,她这么多年都养成习惯每天下午去的地方,这突然就没有了。说不难过才是假的。
  过年那天,村里各处都是张灯结彩, 从一早上开始鞭炮声就响个不停, 童梓岳穿着一件小棉袄叫童彩花起床。
  一家人从早上开始吃的就格外丰盛, 昨夜刚下了一场大雪,天气冷的厉害, 哪怕是在屋子里都有点儿让人瑟瑟发抖。
  童彩花咬着猪蹄, 伴着屋外的鞭炮声开口道:“爹,嫂子。咱们家过完年就搬镇上去吧。”
  叶红裳的手微微一顿,“怎么突然说起这个了?村里不挺好的吗。”
  “好啥好啊, 这村里什么都没有,咱家也没什么亲戚在这儿。”
  “搬家太麻烦了。”叶红裳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也有点儿想要去镇上看看。这几年他们家已经攒了不少钱,若是搬到镇上去, 以后接生意也更省事。
  “这有什么麻烦的。”童彩花歪头看着童父:“家里都是些破烂玩意能扔就扔了。况且去了镇上的话,无论是爹的腿还是娘的疯病,都可以找人治了。”
  童父倒是习惯了自己这一双破腿,只是每到阴天下雨的时候还会疼痛难忍。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咱们家也不能一辈子困守在这小乡村里不是。”
  童彩花趁热打铁,又把镇上的诸多好处说与了二人。一顿饭下来,童父叶红裳二人,也动了心。
  过了十五,这个年基本也就算过完了,如今天冷路滑,童家人说定了等到开春之后就正式搬到镇上去住。
  至于房子的问题,就先托付给张老板解决,张老板知道这个消息高兴地不行,很快的就找好了一户距离他铺子很近的老宅。只等人搬过来。
  三月初十,清明前两天,童家人带着大包小裹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好长时间的小破屋。至于李响童彩花嫌烦,早就在去年把卖身契撕了打发他离开了。
  临行之时,村长还带着几个村民来送了他们,童彩花和钱大爷多说了两句话,还让他若是以后有事就给自己写信。
  童家一家子的老弱病残,路上耽搁了不少时间,初十早上走的,清明第二天的中午才到了镇上。
  童梓岳是第一次来镇上,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晃了眼,看什么都新鲜。这也让童彩花想起来自己第一来镇上的时候。
  马车直接将他们送到了新宅子大门口,据张老板信上所说,这是他好友闲置不用的空宅,正好让童家人住,租金便宜到不行。
  童彩花对此还有过怀疑,张老板这么个奸商,真会做这么好的事,不过她们一家人生地不熟的,现在也没别的选择。
  老宅的位置很不错,出门往前走一段就是主街,无论是买什么都很方便。
  宅子虽不算特别大,但是里面的东西一应俱全,不需要他们另外添置。以前一家人都要挤在一起,可现如今每个人都有了自己单独的屋子。
  童彩花本想选个最小的院子住下,但叶红裳却让她去了仅次于正房大的东厢房。
  放下行李,童彩花环顾着自己的新房间,心里面美滋滋的,终于不用再挤在一个只有床和柜子的小房间了。
  刚开始童家人住在这么大的屋子还很不适应,适应最快的反而是大黑狗黑黑,它有了能够尽情撒欢的地方。不过他们住了个十天半个月,也就都习惯了。
  张老板还是第一次见到叶红裳本人,颇为吃惊拥有这样好绣工的人居然会是这么一个美貌的女子。
  这几年来,叶红裳和童彩花凭借着精湛的技艺,渐渐在镇上也积累了一批回头客,谁让她们绣的衣服花样别致,颜色也格外丰富亮丽呢。穿在身上,街上的人都看个不停,可满足了不少妇人的虚荣心。
  这点也是要多归功于童彩花,她毕竟是个现代人,将现代的一些花样融合到绣品中。自然脱颖而出。
  从去年开始,不光是镇上有钱的妇人家会来订做叶红裳童彩花制作的成衣,就连京城都来了几单生意。给的价钱那叫一个高。
  童彩花开始有意减少了接单的数量,有些东西越是供不应求,价钱才越会抄起来。她们名声已经打响出去,之后慕名前来的不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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