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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成四个大佬的亲妹妹 (何案灯)


  “江宗义,你是个男孩子,当顶天立地、坦坦荡荡,恶言不出口,恶声不入耳才是。怎可终日碌碌,闲言碎语?”
  江小花吸着鼻涕,气鼓鼓的。
  江雨兰听了,胳膊肘撞撞自家儿子,江小花却不解其意,冤屈地看了她一眼。
  “夫子同你说话,还不谢过?”有些恼怒地按着江小花的脑袋,让他道谢。江小花都要难受死了,却只得照做。
  已经向两位家长说明了前因后果,夫子又说:“治疗的费用,江锋须负责到底。”
  “自当如此。”江敬武连忙应下。
  这事儿便算调解好了:江敬武赔医药费,阿木和阿瑾向江小花作揖道歉,言明日后再不动手打架,江小花回礼。
  江雨兰憋了一肚子的火气,想撒泼,又怕毁了儿子在夫子面前的印象,况且,医药费他们赔了,歉也道了,若再抓着不放,倒显得她得理不饶人。
  可还是咽不下这口气,明明就是江小花受了委屈,夫子竟然还帮阿木他们说话。
  也不知道江敬武给了他们什么好处。
  正怨愤难平地要走,夫子却又喊住了他们:“等等。”
  两边都停住,看着夫子。
  他似乎是考虑了一下,才不太自然地说道:“江宗义这个头发,是不是得打理一下?如此不修边幅,像什么样子?”
  江小花只觉得受了前所未有的重击,瘪着嘴巴,想哭。
  夫子不提还好,一提起来,就让他想起同窗们看他的眼神,跟他一个寝房的孩子就笑话过他,还问他是不是女孩子假扮的。
  现在夫子也说他了……
  好气,好恨!为什么阿娘要给他梳这样的头发、取这样的名字?
  更别说死对头就在旁边看热闹。
  一时间,江小花只觉得无地自容,捂着脸跑走了。边走还边张着嘴大哭,连续不断的声音和哈出来的气,使他看起来像个长了腿的开水壶。
  “小花,小花……”江雨兰拎着裙子要去追,喊了两声又想起儿子很讨厌这个名字,连忙改口,“宗义,你等等阿娘。”
  即便如此,江小花这个名字还是在同窗之间传开了。
  江小花越是在意,爱撩闲的孩子就越是这样喊他,他自然也就愈发厌恶阿木兄妹几个,成天琢磨着怎么给他们找事儿。
  但上次阿瑾打他的场景,被围观者一传,就成了类似“阿瑾只用了一拳就打掉了他满嘴的的牙,甚至连夫子都不敢管!”这种无稽之谈。
  硬生生将阿瑾塑造成了力大无穷、青面獠牙的活阎罗。
  江小花恨的那叫一个牙痒痒,每日除了学习,就是暗搓搓地琢磨着跟谁合伙,好报那一牙之仇!
  而随着他细心的观察,还真叫他找到一个合适的人选。
  那人,便是活跃在传言里的另一位阎罗——白面幽冥,刘越风!
  因他外形惹眼、举止奇特,一入学堂就引发了弟子们的热议,加上身边还总是跟着一个不明身份的小矮子,让人更觉得奇怪。
  若说那人是他的仆从,却与他们同在学堂读书;若说只是普通的同窗,却伺候他的衣食起居,显然将他当主子对待。
  更有甚者,刘越风只是微微一抬手,那人就知道他要做什么、拿什么,连话都不用他说。
  是以,书院便盛传:白面幽冥能够控制人心!
  而他身边那个小矮子,原本与他并无关系,只是在入学时不幸与他同寝,便被他吞了魂魄,制成了傀儡!
  江小花暗中打探,发现他们两人的相处,竟然真如传闻一般——他从未见过刘越风开口,可他身边那个叫宋昭的小矮子,却好似与他心灵相通似的,着实诡异。
  这个发现叫他激动得好几天没睡,想着,定要找个机会与他合作,让他把阿木、蜚蜚的魂魄都给吞了,让他们也当傀儡!
  虽然他也害怕,可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不做出点牺牲,怎么能达成目的呢?
  大丈夫,就要不择手段!
  要是让蜚蜚知道他的想法,非得笑晕过去不可。
  刘越风虽与常人有异,但也是□□凡胎,什么吃人魂魄、控制人心?简直一派胡言。
  -
  开蒙礼那天,招娣同她摆手,示意她不要说话,她少不得以为招娣是不想让别人知道她们认识,还难过了一场。
  后来招娣主动来找她,她才知道招娣为什么要把鬓角剃了,扮作男孩儿。
  原来,因刘越风腿脚不便,需要人日夜照顾,王麻子本想买个仆从给他使唤,最后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买。
  许是舍不得钱。招娣也不清楚,反正最后定下了她。
  因为女子入不了南寝院,别人还会说闲话,所以,王麻子就让她扮作男孩儿,化名宋昭,与刘越风同住,好贴身伺候。
  反正在家也是干活儿,还要饿肚子,在书院多好啊!有书读、有饭吃,只要照顾好刘越风就行,招娣做梦都想不到能有这种好事儿。
  不过,在蜚蜚都眼里,刘越风可不是那么好照顾的。
  他性子实在太怪了,什么时候得罪了他都不知道,不然能得个白面幽冥的称呼吗?
  “其实还好。”招娣悄悄说,“他只是孤僻些,顺着他就行了,并不吃人的,也不会控制人心,别听他们乱传。”
  想到大家都跟她一样害怕那张脸,蜚蜚就觉得好笑。
  招娣还一本正经地跟她解释,似乎不怎么怕他。蜚蜚这才放心,让她有事情就找自己和姐姐,会帮她。招娣自然答应。
  两人又讨论了些学问,许久才分开。
  招娣不想让人识破她的身份,所以是避着人来找蜚蜚的,两人搞得跟接头一样,招娣走了,蜚蜚才出去。
  还四下张望着,担心被人看到。
  所幸周围连个鬼影子都没有,这才放心,哼着曲儿往寝房走。但她长这么大没听过什么正经的曲子,哼的还是哭坟,只不过是欢快版。
  其实,之前她一直以为招娣在替她受苦,毕竟前生被王麻子买回去的孩子是她。现在得知招娣能来上学,自然为她高兴。
  本以为周围都没有人,一拐弯儿,却撞见阿瑾在拐角处的墙边站着,不知道来了多久。
  晚课还没开始,她吃完饭,借口回寝房拿东西,实际上却溜出来见了招娣。
  这会儿见到阿瑾,不知为什么有一种心虚的感觉。
  “你怎么在这儿?”不动声色地望向前方,没有看到招娣,神色稍定。
  ——招娣的真实身份,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虽然阿瑾不会乱说,但事关招娣的清誉,还是别告诉他了。
  阿瑾好像并没有发现招娣来过,只将手里的东西举给她看。
  是几包药。
  “谁的?你生病了?”蜚蜚紧张地抓着他的袖口,仔细观察他的脸色。但她对医术一窍不通,什么都没看出来,只得问,“哪里不舒服?”
  阿瑾不想让她担心似的,摇摇头,却控制不住的咳嗽了几声。
  “快别在这儿站着了。”牵着他的袖口往前走,蜚蜚说,“此处风大,你站在这儿干嘛?”
  阿瑾没有动。
  蜚蜚转身看着他,他才从袖口的暗袋里拿出一个巴掌大的油纸包,递给她:“山楂糕,吃吗?”
  酸酸甜甜的山楂味儿传来,蜚蜚顿时喜上眉梢,习惯地接过。
  “谢谢阿瑾哥哥。”活泼可爱的小姑娘,对待吃的却格外谨慎。
  动作轻柔的将油纸包揭开,夕阳下,红彤彤、亮晶晶的山楂糕闪烁着诱人的光泽,直接晃了她的眼。
  珍而重之的捏起一块,却没有吃,而是递给了阿瑾。
  阿瑾想伸手接,她却直接喂到了他嘴边。
  “快点,要掉下来了。”山楂糕表面光滑,蜚蜚不敢用力,担心碎了,就轻轻捏着一个小角。
  阿瑾只得张嘴叼住,嗷呜一口,全部吃下。下一刻,却被酸得眼睛都睁不开。
  蜚蜚大笑起来,眼睛都弯成了月牙,透着几分可爱的傻气。
  日暮西垂,面团子似的两小只,穿着书院统一派发的衣服,走在黑瓦白墙的书院内,说说笑笑的。
  阿瑾看着小蜚蜚被夕阳映照得通红的笑脸,到底还是没有问出口。
  即使他迫切地想知道,她为什么要偷偷跟那个男孩子碰面。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是不是不让写童养媳了?[狗头]


第42章
  “弟子规, 圣人训;首孝悌, 次谨信。”
  “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
  ……
  每日天不亮,朗朗的读书声便从学堂内传出来。
  蜚蜚眼睛都睁不开, 跪坐在桌前摇头晃脑的, 左上角的烛火也跟着她摆动。
  然而, 越摇晃,越是眼皮子打架——立体环绕的读书声平静而和缓, 比催眠曲还要好使。
  “醒醒。”阿瑾在旁边提醒她, “夫子来了。”
  蜚蜚猛地弹起身子,脊背挺得溜直,只小脑袋不停摇晃着,紧张地听着同窗们背诵的声音。
  起先只觉得耳边嗡嗡作响, 不知道他们在背些什么, 仔细听了几句, 才渐渐想起是哪一篇的内容, 边打哈欠, 边跟着背诵。
  “兄道友, 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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