瞅着屋里纷飞的纸张,他在心里哀叹了一声,看来收拾书房的下人又有得忙了。
“有事为何不进去?”长青端着汤药来的时候就瞧见木夏在门口一副郁闷纠结的模样。
木夏抬头,冲她道好,然后叹口气示意她自己看。
长青刚要进门,两只笔飞过来,好在她反应敏捷,往旁边一躲才避免了祸事,只是“啪”的一声,药碗和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带着汤药四分五散归天了。
屋里的两个人听见这声响,也立刻停了下来。
谢锦随拉开们出来的时候,头发衣裳全都乱成一团,不说话维持着自己高贵的模样与气质,步履匆匆离开,木夏疾步跟上。
孟长宁也好不到哪里去,长青无奈,服侍她收拾好之后又下去煎药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孟长宁还以为谢锦随不会有脸出现,谁知道他竟大摇大摆地走过来,坐在孟长宁的对面。
谢母刚想训斥两句,他便先开口道:“承平王府递了帖子来,说是七月七的乞巧节邀我与长宁前去赏灯。”
谢母蹙眉,“这女儿节都是未出嫁的男女前去的,他特意邀请你们做什么?”
谢锦随口气有些硬,“不知道,谁知道他想做什么。”
“我瞧着倒像是萱儿的做派,她既然是发了拜帖,那你便去瞧瞧吧,顺带也帮着长宁认一认人。”
谢母发言,谢锦随哪敢不从,“嗯。”
晚饭过后,孟长宁先回的房间,谢锦随进来的时候,孟长宁正在擦拭着架子上的银枪。
谢锦随绕到她身后,“你很喜欢这柄枪。”
孟长宁摸着上面的划痕,有深有浅,有的护养好了已经看不见了,有的像是一道刻进了骨髓的疤痕,永远镌刻在了上面。
“我在战场三年,都是它陪着我的。”
暗黄的灯光摇曳,人影散落在墙壁之上,她专心致志地擦拭着手里的□□,黑眸深深,低下头露出半截白皙的脖颈,弧度优美。
谢锦随忍不住开口:“孟长宁。”
“嗯?”
“有没有人说过你擦拭银枪的时候很勾人?”
谢锦随本以为她下一句就要暴跳如雷来揍自己了,可她竟然歪着脑袋,停下手里的动作,仔细思忖了一瞬,正色答道:“有。”
“谁?”哪个不长眼的居然敢抢他的台词!
“明月嫂子。”孟长宁回忆着往昔,“有一回我受伤了,明月嫂子给我送东西的时候瞧见了,就这么夸我。”
她话语中的怀念想忽略都难,谢锦随目色一暗,“你很怀念他们?”
孟长宁举着银枪对着灯光细看,银枪反光,还能看见里面已经变形了的人影,“怀念啊,我所驻扎的地方叫连宋城,从前是宋国的城池,只是后来宋国灭亡,被大庆、大夏和大周三分国土。由此连宋城才归入了我大庆的疆土。”
她放下银枪,开始细数连宋城的风土人情,“连宋远处靠着大漠,平日里黄沙漫天,想躲都躲不了,出去一趟便是一身灰尘。生活虽是贫苦了一点,但连宋人很热情也很有趣。”
孟长宁说到自己认识的人,脸上掩饰不住的雀跃,“萧大哥和明月嫂子就是连宋人,他们经营着一家酒馆,平时大家累了,就会去明月酒馆喝上一杯。”
她又想起什么好玩的事情,“对了,明月酒馆的顶楼是真的可以看见连宋城最美的明月,视野宽广,一览无余,大漠里的明月要比晋州的高,看起来也更冷清,可是大家在一起也就不觉得冷清了,不过要去得早,不然就叫别人占了地方了。”
那一夜谢锦随都在听她讲述连宋的风景和军中的趣闻,忍不住也带上了羡慕和好奇,他想有朝一日他也要去瞧瞧,只是后来他看见了连宋的风景却也看见了遍地的尸骨。
第14章 叫我谢夫人
七月七,乞巧节。
孟长宁一身月白衣跟在谢锦随身后,两人的着装在外人看起来倒是很般配。
孟长宁捅一捅前面人的腰,“等会儿用不用顾忌什么?”
谢锦随很自然地抓住身后人的手,越过无数明亮的花灯,“不用,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夫君我以蛮横无理的形象出名。”
孟长宁扬唇,眉间荡漾起了笑意,“那你那个表妹呢?”
承平王是大庆唯一的异姓王爷,按说起来,当是身份尊贵才是,与谢锦随一家也算不上有多少关系。
可昨日来之前谢锦随在房间里一点一点儿给她讲述承平王府与郁侯府之间的恩恩怨怨,让她想不记住都难。
早年间承平王还不是王爷的时候,承平王妃与谢母同出一族,碍于族姐族妹的关系,两家倒是来往得不算少。
按世人的眼光来看,陆萱与谢锦随也说得上是青梅竹马了,只可惜谢锦随这个暴躁竹马只想把青梅咬碎当果子吃。
谢锦随眉头都皱出褶子了,“她那个蔫吧性子尽会惹祸,你还是离她远一些好。”
听出谢锦随语气里的嫌弃,孟长宁窃喜,“你就不怕伤了小青梅的心?”
“呵——还青梅,绿菜园子还差不多,小时候尽替她挨打挨骂了。”
“那你们后来为什么没在一起?我看话本里写青梅竹马最是两小无猜,一般都会终成眷属的。”孟长宁发誓,自己真的是纯属好奇。
谢锦随见快到人多的地方了,随手便把孟长宁揽到身前,“我家没落了,她父亲又凭借战功封王,自然不用再委屈自己来讨好我了。”
谢锦随才没那么多心思花在与自己不相干的人身上,他东瞧瞧西看看,“怎么还没瞧见李九刘川他们?他们也该来了才是。”他拍着孟长宁的肩膀,“等会给你们正式引荐一下。”
“好啊。”
谢锦随站在一座假桥上刚瞥见穿着一身红衣,逗得旁边的小姐姑娘们哈哈大笑的刘川,正要上去叫他,就听见有人直呼自己的大名。
谢锦随转头,心里冷笑,就知道承平王府的事情少不了这个搅屎棍。
“谢世子好久不见啊。”
孟长宁看见眼前人一身绯红衣,面上风流竟然比谢锦随还多几分,应当说是风骚之感,毕竟他一眨眼,就让人觉得是在到处放电。
“这位便是世子妃吧?听坊间传言,世子妃身高八尺,力大如牛,一臂有常人的脑袋宽,宽头大耳,犹如母猪。如今瞧着倒是位英气的美人,是蔡某眼拙。”
蔡如斯边笑边观察二人的表情,旁边的人听见了,顿时笑得是前俯后仰,这坊间传言不可信不说,还是第一回 有人敢把传言当着正主的面说出来,这不是明晃晃地打人的脸吗?
孟长宁冷眼瞧着他,有关自己的传闻或许是真的不太好听,可有这么差劲?
谢锦随就没这好脸色了,他和蔡如斯早八百年前就撕破脸了,“呵——我妻子长什么样就不劳烦你操心了,就是不知道蔡世子在春香楼的相好怎么样了?我估摸着蔡世子这么久没去,头顶可能要应了你这姓氏,菜园子绿油油吧。”
“哈哈哈——”
旁边的人碍于蔡如斯与承平王府的关系只敢窃笑,可是刘川不一样啊,在一旁逗姑娘的刘川听见二人斗嘴的声音,麻溜儿地就赶过来了,正好撞见这“菜园子绿油油”想不笑都难。
他摇着自己附庸风雅的折扇,看热闹不嫌事大道:“只怕蔡世子此生是没法儿得偿所愿了,萱妹妹不愿嫁与你,你也不用去找个替身吧,这事儿我可得好好和萱妹妹说道说道,嫁人绝不能嫁你这种爱找替身的,不然以后谁还分得清正主和替身啊!”
“你!”蔡如斯最不喜欢的就是别人在他面前提起与陆萱的事情。
当年蔡如斯还只是个小毛孩的时候,对陆萱一见倾心,为了追陆萱,在全晋州都出了名的疯狂,什么蠢事都干过,只可惜最后落得佳人一句,“我偏爱锦随哥哥那样的风流才子。”
谢锦随和他的梁子也就算这么结下了,而蔡如斯为了自己的面子,转头就包了个春风楼的清倌儿,也将谢锦随的纨绔风流学了个十成十。
“我怎么了?我这可是为了萱妹妹的终生幸福考虑。”刘川用折扇拨开蔡如斯怒指着他的手指。“锦随,你说是不是?”
谢锦随冷哼一声,送他一个白眼,拉着孟长宁问刘川,“其他人呢?”
“在亭子那边呢。”
三人正想离开,孟长宁突然感到身后有人袭击,抬手就是一个过肩摔将人“嘭”的一声甩在了地上。
“啊——”周边想起尖叫声,孟长宁抬眼,只见方才还在看戏的公子小姐们,脸色都白了。
孟长宁拍拍手,然后淡定地走到浑身骨架都移位了的蔡如斯身边,伸出手要拉他起来,诚恳道:“实在是对不住,我在军中待惯了,本能反应。”
“还不快扶我起来。”蔡如斯一把打开她的手冲下人怒吼,背上火辣辣地疼。蔡如斯被人扶起来之后,伛偻着背部,“你!你!好啊!谢锦随!你好得很!我不会放过你的!”
刘川收起自己张大的下巴,竖起大拇指,悄声道:“嫂子果然好身手!”
孟长宁嘿嘿一笑,“意外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