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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为我造反了(重生) (旺了个汪儿)


  今日的徐胥野与往日她所见的不同。
  他没有穿铠甲,也没有穿那一身玄衣,换上了一身青衫,碧色腰带束起窄瘦腰身,越发显得他腿长肩宽。间或一阵风吹过,拂过他泼墨般青丝长发,也吹起他的衣襟。
  宽袖长袍罩在修长且挺拔的身子上,那微微拢开的领口隐约可见一粒红痣。
  红痣落在奶白的肌肤中,如雪间映红梅。
  下巴肌肤光滑细腻,长出来的胡子已经被他系数清理干净,因为晒黑了些,脸蛋与脖颈颜色有些差别,反倒更显的那双桃花眼黑的发亮,一贯浅薄的唇,此时也有了几分血色。
  宋孟俞越走越慢,心间跳动的厉害,她知道他是极美的,她以为往常见到一身铠甲玄衣的他已是美的极端,却不成想,青衫才是最映他。
  今日的他,恍若浑身带了股氤氲的仙气,没了胡子的桃花面,竟让她再也抬不起脚,心里一直有个念头,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可以配得上他呢!
  她想不出,索性不再想。
  她自然也是配不上的,但这样的男子,谁不想一采芳泽呢。
  她心里存了奢望,手间不由颤抖,将白罐子递了过去。
  徐胥野一看到她,眉间的皱痕就深了几分,他抬手挡了,“孟俞姑娘,我伤口还好,不用再敷药了,你有这样的心思,不如多关心关心解毒之事。”
  一句话,叫宋孟俞吃瘪,她如今还留在军营里的唯一价值,就是研制解药。
  “王爷,我一大早就去山间采的草药,一直研磨到这个时辰,你不用,就白白浪费了。”她高高举起白罐子,翘起的嘴角拉扯出来的弧度很大。
  徐胥野没接,退后几步,他今日心情好,想着营帐里那个娇人儿和肚子里的小人儿,语气不由的轻快几分,“孟俞姑娘,你做好分内事,守好自己的本分,至于这药……”
  他话没说完,就听得燕泥行礼,徐胥野爱屋及乌,看到云雾初的贴身侍婢燕泥更是美滋滋,“燕泥昨夜睡得好吗?”
  燕泥手里拖着黑色药汁,曲着膝盖,“劳姑爷垂问,甚好。”
  她故意称呼徐胥野为“姑爷”,引的宋孟俞侧目。
  “王妃醒很久了,这安胎药要不您亲自打端进去?”
  徐胥野就等着这个机会来理直气壮靠近自家媳妇呢,自然一口答应,欢欢喜喜的接过托盘,昨夜云雾初的气一直没有消下去,能抱着她安眠还是沾了儿子的光。
  今夜能不能抱,就看这个了。
  他好生拾掇了一番,就为了雾初一个“丑”字,他一个大男人,早起沐浴,又寻了青衫,从头到脚都好生打扮一番,对着镜子坐看右看,头一遭体会到了女子梳妆的不容易。
  他端着药,又环顾了自己一番,颇为不确定,“可丑?”
  宋孟俞立即接话,“自然是极美!”
  燕泥被抢了话,心里不痛快,直接给徐胥野掀开了帘帐,“王爷,您请进。”
  哼,美也不是美给你看的。
  不肖多时,营帐里的声音就传了出来。
  某人讨好撒娇的调子高昂,“雾初乖乖,喝药药!不苦的,我刚尝了一嘴!”
  “我没嘴馋,谁嘴馋喝药啊,我替你试试温度。”
  “雾初,今天我不丑了吧,那你让我抱抱,再不济,亲一口也是可以的。”
  云雾初的声音被他亢奋的调子遮挡,营帐外的燕泥一哼再哼,得意十足。
  “我家王妃与王爷说到底也是新婚燕尔,某人想要钻空子,趁早死了这条心。”
  宋孟俞听着里面的动静,徐胥野又讨饶几句,她眉眼一历,讥讽道:“你家王妃这么不给男人面子?这不就是悍妇嘛。”
  “你懂什么,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王爷自己乐意的很。”燕泥回怼。
  “你都说了新婚燕尔了,既然是新婚,男人的新鲜劲还在,自然愿意陪着哄着,等时间久了,你就看吧。我们,走着瞧吧,”她话里阴阳怪气,话中有话。
  宋孟俞高挑的个子本身就很压人,燕泥气势不足,手上突然一沉,又听得她说,“拿好了,我弄了半天呢,小丫鬟,给主子端罐子这种事做过吧,端好了啊。”
  她说完,抬脚就走。
  眼里满是鄙夷,王妃?还怀孕了?那不就是大肚婆嘛?这有什么好炫耀的?
  她见过孕妇的身子,浮肿,肥胖,腰上都是肉,而她呢,风华正好,腰若纤柳,身姿凹凸有致,她本来还因为这位王妃的到来忧虑过几分,但现如今,真觉得没什么啊,一个孕妇哪有什么精力管男人呢?
  更可况……她笑出声……看到枕头那个帕子,这位王妃总该闹一闹吧……
  亏她绣了一夜啊……
  作者有话要说:  【两章一起发了】
  云雾初:本宫后宫都制衡的了,还怕你!
  宋孟俞:又胖脾气又大
  徐胥野:胖?哪里胖?脾气大?明明生气的样子也很好看!
  云雾顷:孟俞姑娘,你就是一出戏啊,嗑瓜子观映最好了


第75章 嘴馋
  西南边陲之地不算富庶, 连年战乱处处流民,因而, 要寻一处宅子实在困难。
  都说胎儿近不得刀光剑气,更是见不得血气杀伐,徐胥野忧心的很,昨夜一宿没合眼, 看着云雾初消瘦的脸庞想起她染了血的罗裙, 一夜哀愁,一夜怨憎。
  怨的是自己不能给妻儿一个安稳的生活,恨的是那高位上的人终究是不肯罢休, 他一颗七窍玲珑心怎么会想不到雾初怀着孩子千里迢迢来寻自己的缘由, 不用何行时多提,他就猜的七七八八了。
  大雪簌簌而下, 他想了很多,手掌之下孩子微小的动作牵动着他的整颗心, 他将额头抵上雾初的脖颈,贪恋的吸着属于她的味道。
  这样是不行的……这样时时处处担惊受怕,时时处处落在别人的威胁下, 时时处处要担忧安危性命的日子, 他不能再让雾初与孩子跟自己过下去了。
  反,这个字渐渐在心间凝结,“拥兵造反”,于雍勤王来说,不是做不到, 全在他想与不想。
  他还是一个人时候,如何都不打紧的,生或者死,无甚区别。
  他不怕死,死了之后,还能见见娘亲,父皇。尽管他们在世时,对他百般苛责,但终究身上流着的血做不的假。亲人,亲人,真正意义上,他的亲人不就是这两位。
  死了,或许是解脱。他早就想好,太后作妖,他就受着,一条烂命,早死早托生。但雾初闯进了他的生活,就那么,毫无征兆又理所当然的挤进了他的生命。
  还即将为他带来这世上新的血脉相连。
  他如何能不动容呢?此时,他无比清楚的明白,他早就舍不得死了。
  既然舍不得,那就造反吧。
  一念之间,造反,变成了定局。他怀里是自己愿意舍掉性命去爱的女人,和延续自己血脉的孩子。
  他这一辈子,能有如此光景,已是老天恩赐。光景浮光掠影,他要这点光,这点景,填满自己剩下的几十载。
  雪下了一夜,他将自己熬的一双眼睛通红,晨起腹部的伤口似是有发了炎,他皱着眉头起身穿衣,精神却是前所未有的好。
  临出营帐前,他捉住雾初的手吻了又吻,她睡的很浅,他动作已经很轻,还是将她吵醒。
  他轻声安抚,“我在这儿,你放心睡。”
  雾初无意识的应了一声,他不确定她听见与否,但还是又用极轻极轻的音道:“以后,能永远叫你放心才好。”
  未了,他嘴角绽放出一抹浅笑,笑意淡薄却深入眼底,他将云雾初绕在脖间的发拂开,伸手摩挲着她的下巴,“雾初,我们也来当当皇后好不好?我的雾初,定有母仪天下之姿。”
  云雾初的呼吸绵长,长而密的睫毛落在眼下,留下一小片阴影,她并没有听到徐胥野后面的几句话,只是下意识蹭了蹭他的手心。
  无限眷念,无限依赖。
  蹭的动作,恰如点头。
  徐胥野失言哑笑,笑意揉碎在眼中,眼中又都是这个女人乖顺的睡容,“雾初,我就当你同意了。”
  晨间厮磨,虽然都是徐胥野单方面的,但雾初在身边这件事,足以让他完全忽略腹间的隐痛。
  他骑马在方圆十里的地界中好生搜寻,终于找到一处居所,三进三出的院子拿给丞相嫡女住的确是寒碜的很,但所幸那宅子清雅有余,远离喧闹街区,后院还植有一小片林子,如今白雪絮絮,莹白一片,他凑近去看了看,竟然还发现两三朵含苞待放的红梅。
  红梅是傲物,一身傲骨不休,他伸出指尖摘下一朵,揣进袖间,心中却念着春日里的小白梨。
  他是个颇不拘小节的人,凡事,能应付便应付,他可以吃苦,但却不允许雾初跟着他吃苦。
  这处小院虽说离军营远些,但他快马两个时辰就能到,将雾初安置在这里,他更放心些,心里这么盘算着,顺势又去买了几个粗使的杂役小厮。
  等忙完这一切回去,天边已经现了霞光,他一身青衫,胯、下一屁黑色骏马,打远来,又打远去,接头巷尾的姑娘见这么一人,都难免娇羞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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