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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里的男炮灰 完结 (甜甜的汤圆)


  宋明宝划拉火柴故意划得很重,结果一下就着了。
  她弯下腰蹲身,以极其别扭的动作点火,就是不肯坐屁股下那张矮凳子,在她想来,凳子也不知放多久了,肯定不比那黑色的墙干净,她嫌弃。
  干柴一下就着了,宋明宝露出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得意表情,然后捡了大块的木柴往里面塞,许多年没干,动作有些生疏。
  到底还是着了,火光亮起,映得她脸色火红火红的。
  陆志城双手抱着胸,观看了半刻,找了根筷子,准备到时候搅一搅。
  结果人宋明宝偷瞥了他一眼,还在那记恨呢。
  她盯着那锅两秒,手下动作加快,往里不断加柴,一下噼里啪啦的,火越来越大。
  锅里很快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通常妇女都知道,煮饭先大火后小火,不然米黏在锅上容易糊,一不注意,半锅的米能给你糊成只剩一碗能吃的。
  看着越来越大的火,宋明宝肚子里的气越来越顺,恨不得一锅全糊了。
  陆志城垂着眸子,拿着筷子慢吞吞地搅拌,锅里泛起白色的泡沫,夹杂着遇热炸出来的红色红薯汁。
  事情如宋明宝想的那样,锅里翻滚得厉害,水越烧越少。
  陆志城一点反应没有,收起筷子,盖上锅盖。
  “看着火,我去拎水。”
  陆志城拎起旁边的木桶转身就走。
  宋明宝抬手擦去额头的汗,热得难受,撇开头深呼吸一口新鲜空气,明显是受不了了,喘了两下,她继续烧火。
  陆志城拎着水走到院子里就闻到了糊掉的饭味,香中带着些微焦甜,后者是红薯的味道。
  他嘴角微扯,反而慢吞吞地拎着水进去。
  听到动静声,宋明年刷地一下站起来,脸上带着得逞的快意。
  结果,陆志城放下水,淡淡地给她来一句,“不用烧了,”
  宋明宝面容一僵,眼睁睁看着他端起锅,放到地上,又从那破柜子里找出两个碗两双筷子一勺子。
  打开锅盖,饭和红薯的糊味铺面而来。
  宋明宝警惕地看着她,心里酝酿好了借口。
  结果他慢悠悠地拿勺子刮起上面的红薯饭,未烧焦的红薯饭刚好凑成一碗。
  接下来,他慢条斯理地用勺子刮下糊掉的红薯饭。
  金黄金黄的,如果忽略其外表,闻起来真的很香。
  “去刷牙洗脸,”
  宋明宝炸起的毛依然没有顺开。
  等她刷完牙洗完脸回来。
  陆志城一个人捧着那碗没烧糊的红薯饭吃得香,因为舍得放米,视觉之下,米饭沾上红薯,粒粒饱满。
  他的对面,一碗烧糊的饭孤零零地摆在那。
  宋明宝当下就炸了!!连名带姓地骂!
  “陆志城,你凭什么一个人吃好的?!”
  “我烧的火!你吃这么多也不怕撑死!”
  陆志城吃饭速度不快,就她两句话功夫,碗里的米饭又往下走了。
  得不到他的回应,宋明宝失去理智,气冲冲地想去掀桌子。
  一早起来烧火,忙这忙那,她还没吃过这种苦!
  陆志城仿佛提前知晓了她的动作,迅速端起桌上的两个碗。
  嘭——
  踢了脚没踢动。
  眼前停下一道阴影,宋明宝红着眼眶抬头,那人甚至还能平静地将那碗烧糊的饭塞她手里。
  宋明宝浑身一僵,冷气从脚底板窜到头顶。
  “闹完了吗?闹完了就吃饭,你烧这么大的火,我还以为你喜欢吃糊饭。”
  宋明宝手里仿佛捧着烫手人的炭火,她挣扎了,两下没挣开。
  她脑中浮现一句话:原来他早就知道了。
  陆志城语气温和,仿佛面前是个闹事的小孩,小孩闹了出啥后果,他就让她承担相应的后果。
  她记性不好,闹一次,他提醒一次,总有一天她会记得。
  半晌过后,宋明宝捧着碗坐他对面,敢怒不敢出声,眼睁睁看着他捧着碗吃得香。
  她低头看自己碗里的,鼻尖的味道不难闻反而非常香,但……卖相真的很不好看,糊了是东西,人下意识就会给它贴上难吃的标签。
  盯着手里那碗饭,宋明宝半晌没动静,一肚子的委屈和气火涌上喉咙,鼻子一酸。
  “我不吃了!”她蹭地站起来,丢下碗。
  她挺直了背脊,气冲冲离开厨房。
  陆志城刚好吃完,收拾好碗筷,那碗糊的,直接被他倒了。
  宋明宝气红着眼眶,脚下踩得踏踏响,回到房间,反手关上门,嘭地一声——屋子震了震。
  陆志城在院子里认真地洗碗,低着眸子,眼皮眨都没眨一下。
  那股子早起被使唤干活又没饭吃的气,一胀一缩,怎么都灭不了。
  宋明宝还意识不到自己的错。
  她只知道自己受不了这委屈。凭啥啊?让她烧火,还不给她饭吃?!
  坐在床头生着气,她视线落到屋中的摆置上,一股子悲凉徒然涌来,这么穷的地方!她才不要留在这里!谁都别想欺负她!
  冲动一上头,宋明宝气冲冲地就要去收拾东西。
  翻箱倒柜,昨天洗澡着急找衣服她翻了柜子,衣服凌乱地堆着,她胡乱往里头塞,结果不知哪件外套里掉出一沓钱。
  宋明宝随意捡起来,刚想随手一扔,视线落在熟悉的那沓钱上面。
  这沓钱还是钱丽当时塞给她的,不知想到什么,她生气地随手将钱一塞,暴力地收拾衣服,动作越来越慢……越来越慢。
  过了几秒,她又将钱找出来,塞进更安全的地方。
  钱丽的叮嘱,家人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工作,她离开也没地去。
  刚嫁人第一天就回去,那些人指不定怎么说她呢。
  原本收拾东西回家的,收拾着就变成收拾嫁妆了,倒是也合了昨日陆志城让她收拾嫁妆的主意。
  怒气未消,带着动作乒乒乓乓的。
  屋外,陆志城眼皮一跳,慢下来的动作逐渐加快,两个碗在他强迫症的逼迫下洗的干干净净的。
  宋明宝暂且是安静下来了,不吵不闹。
  虽然陆志城想改改她的脾气,但不至于结婚第一天就让她去干活,那太不人道了。
  扣扣扣
  “我去干活了,你今天在家呆着。”
  宋明宝都对敲门声有阴影了,她背着身,直接装耳聋,离都不想理他。
  宋明宝余光瞥着地上的人影,过了一会,人影消失,她才刷地下转过头,哼了一声。
  盖上木箱子,她站起来就往外跑。
  宋明宝摸向厨房,厨房里烧糊的气味还未散去,锅里干干净净的。地上连个饭米粒都没有。
  厨房就这么大,宋明宝不死心地扫了一圈,最后确认,陆志城是一粒饭都没给她留。
  宋明宝脾气一上来,下意识地想砸东西,看了一圈,随手拎起门角的木桶,她气愤地将桶抬到膝盖高了,脑中闪现那人的眼神,顿了一下,紧抿着唇放了回去。
  最后出门的时候,狠踢了厨房木门一下,也是恰巧了,门被踢松了一个螺丝,哗啦晃了晃。
  “不关我事啊!谁叫这屋子这么破的!”宋明宝埋怨。
  她转身就跑。门又是一晃。
  钱丽就这么一个女儿,宋明宝陪嫁的嫁妆比这个年代百分之九十九的女娃都要丰厚。
  一般来讲,娘家至少得陪嫁一套圆件(木制的脚盆、马桶等)、椅子、凳子、面盆架、丁香柜、平面柜、箱子等木器,新被褥等。
  钱丽不但把东西都添上了,私底下还补贴了其它东西。
  宋明宝没嫁妆‘多’的概念,从小宠大的,眼前的东西见过不少,理所当然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地在那收拾。
  若别人瞧见了,恐怕会喊上一句这个年代的名言‘养囧养强盗’。
  该装的装起来,最后这些东西还是占了半个屋子,她一收拾,感觉更乱了……
  她满头大汗地坐在木箱上,烦躁地踢了一脚乱七八糟的箱子,天气本就热,心情更躁了。
  肚子随之咕噜叫唤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说好更3的,但前2章字数太少,所以加上了第4章 :D


第25章 干活
  宋明宝就这么瘫着, 又累又饿,嫁妆丢得东一处西一处。
  新婚第一天, 陆志城在田里干活, 关键不见她媳妇身影。
  昨日还羡慕人娶了大小姐,眼红那一担担的嫁妆的, 心思不由得复杂起来, 啧,真可怜,陆老二以后要负责养娇小姐呢。对他们来说, 不干活的女人娶回来干啥?谁受得住。
  ******
  吴婶子吃人的嘴软,昨天分了一半饭菜给那些帮忙的, 剩下的全进了她嘴里, 估摸着能吃到明晚, 可是能省下好几顿粮食,她走路都带风, 谁都能看出来她今天心情好。
  她当年嫁过来第一天也没干活, 倒是没觉得宋明宝不干活奇怪。
  “志城啊, 这钱你拿回去。”吴婶子拿出一块折叠起来的布, 当着他的面小心翼翼翻开,正是他昨天留下的三块钱。
  “婶子,钱是给你的,”陆志城扫了一眼直接推辞。
  “宴席剩下的饭菜还有一些,那些就够了,不用再给钱了, 你收着。”钱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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