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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里的男炮灰 完结 (甜甜的汤圆)

  《穿成年代文里的男炮灰》作者:甜甜的汤圆
  【文案】:
  在一本年代文小说里,陆志城是个存在感只有两集的炮灰,替弟弟顶锅进了人保组之后,他的知青对象也变成了男主的对象。
  然而这一回,在救了某县长的娇女儿后,他换了个芯。
  他要娶大人物的女儿?还要受她的脾气?他取下眼镜擦了擦,微笑看着对面的娇小姐指手画脚,淡定道问她说完了没?某娇脾气立马闭嘴。
  谁又会想到,几年后,嘴上说不要的娇小姐,黏他黏得最紧呢?
  女主视角:嫁给一个土里土气的乡巴佬,娇脾气绝望又愤怒,只有作,才能平息她的心情。一天两天,她才发现,那个乡巴佬,该宠的时候宠她,严厉的时候拎着她面壁思过。好了,她一颗心也沉了,心甘情愿。
  内容标签: 异想天开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志城宋明宝 ┃ 配角:其它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不是男炮灰,是媳妇灰。


第1章 醒来
  炎炎夏日,柳阳县五平公社柳树大队第二小队忙得热火朝天。旱地里的豆苗长得绿油油的,一簇簇绿豆荚饱满结实。肥料下得足,野草跟着冒了出来,狗尾巴草都快豆苗高了,大家伙埋头苦干,势要除去地里‘潜伏的敌军’。
  远处一阵脚步声逐渐打破了这片宁静,那黑布鞋底也不知用啥料子纳的纳了几层,踩到泥土地上隔着老远都能听见声。刚有人这么寻思,来人的真面目就显现在大家眼前。
  打头的是个国字脸男人,身高一米七出头,穿着军蓝色工装,扣子扣的一丝不苟,衣服上不见一个褶子,他的身后跟着两个穿着灰色工装的人。
  再往脚上一看,嗬!皮鞋!难怪踩在地上的声那么好听……踏实响亮。
  瞧着三人装扮与他们这些灰头土脸的泥腿子天差地别,再者又是一副杀上门准备算账的模样,地里忙活的人没敢上去打招呼,好奇地看他们想干啥。
  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转弯路口,忽然有一人说了一句,“公社人保组的孙组长?”
  说话的是前大队长他儿子,前大队长去县里汇报工作时带他儿子去过好几回,来来去去认识几个公社办公的人不奇怪。
  “公社人保组的??他来我们二队这旮旯干啥?”接着有人惊讶地接了话。
  大家伙干活干久了都晕晕乎乎的,难得有个脑子清醒的拔高了声音,“我们队不是有人犯错了吧?”
  想明白这茬子,众人后知后觉地吸了一阵冷气,回忆起前几年有人从那出来后向他们普及过:公社人保组,那可不是个好地方,进去后能把你皮给折腾掉一层,出来档案上留底,以后子女都要蒙羞。
  “诶?他们往陆家去了!!陆家犯啥事了?陆家老二不是刚救了个城里姑娘吗?”
  无人回答他的问题,都杵在那纳闷呢。
  好奇心完全战胜了那点对人保组的恐惧,有人加快了速度几下弄完这块地,背起锄头忙跟了上去。
  陆家门口刚闹完,孙荷花送走一波人,冷汗还黏在背上,她转身脸色落下来,就刚才那大人物要吃人的模样,老二救的人别说给老三占点便宜了,不被他们记恨就不错了。
  想到房间里晕着的老二,前景光明的老三,孙荷花心思转了一大圈,脸上渐渐浮现怒气,脑子琢磨着让老二饿一顿,反正又不是没饿过。
  至于他还病着,会不会饿坏,她压根没考虑过。
  孙组长找来的时候,她一只脚刚踏进院子。
  孙组长公事公办的语气,朝着孙荷花道,“叫你们家里的人都出来。”
  孙荷花的肚子里的气咻一下胀起来,她转身就要骂,一看这眼前的人就是公家人,话到了一嘴一噎,脖子粗红。
  孙组长将腋下夹着的一本看不清封面的书拿在手上,黑黝黝的脸庞看不清情绪,打量了她一眼,命令的语气,“赶紧的!”
  孙组长的阵势更不像她一个老婆子能惹得起的,孙荷花抖了下身体一个字憋不出来。
  村子里的人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了,随便指个人都知道他是谁谁谁家的,跟哪些旁人沾亲带故。因而孙组长这么个脸生的人过来,不少好奇的人过来凑热闹了,这么多人挤在那,平常孙荷花早就开骂了。
  她心中忐忑,鼓起勇气正要再问些啥,抬起头见他不耐烦的神色,心里咯噔一下,老脸愣是挤出一个僵硬的笑容,“在,都在呢,我叫他们出来。你们是来办事的吧?”
  孙荷花暂时没想到家里有人犯法啥的。
  孙组长连个眼神都没分给她。
  孙荷花紧张地朝着院子里叫了几声,瞧见他手臂上的红袖章,心里打鼓,原本想要解释他们一家人辛辛苦苦干活不偷一点懒,争做勤奋标兵,结果连个大气都不敢喘。
  陆红兵是最早出来的,瞧见院子里的场景,赶紧将烟杆子别到后裤头,手在裤子上紧张地擦了擦,“这?”
  老百姓怕官是一贯的传统,更何况孙组长来者不善的样子。
  孙组长瞥了他一眼没说话,等了一会院子里人基本到齐了。
  他身后的人立马将一本泛黄的本子递给他,本子上夹着的钢笔刷亮刷亮的,一看就是高级货,陆红兵还是年轻时做地主家的仆人时在大少爷书房里见过,他眼睛一下子就舍不得移开。
  不知谁喊了一声,“吴队长来了!”
  吴向前,是他们柳树大队的队长兼书记,监督他们的生活工作,偶尔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吴向前每个月总要跑几趟县城去汇报工作,公社人保组的孙组长,他认识啊,正是因为这样,吴向前才紧张,柳树大队这么穷,不是为了公务谁没事会跑这里来?
  吴向前匆匆忙忙跑过来,打着笑脸,“孙组长,你这是?要不先去队里喝喝茶?”
  孙组长打开那本泛黄的本子,看见来人脸色缓和了些许,拒绝道,“不用了,我也不想打扰你们的,不过今天这事,我不得不扰了。”
  孙组长又恢复了严肃的样子,吴向前内心咯噔一声。
  他扫了一眼院子里的人,略疑惑,“你有两个儿子?”
  孙荷花紧张,“对,”话没说完她又摇头,“不,”
  说着,她推了老大一把,让他把病得不知死活的老二拉出来,省得拖累了他们。
  如今院子里正站着她大儿子陆志军,大儿媳妇钱月梅,以及三儿子陆志海,神色微不耐烦的小女儿陆月琴,老大的两个孩子还在外面玩没回。至于老二,上午救了那县里的姑娘,发烧正在床上躺着呢。
  孙组长眉头微皱,理都没理她,“陆志城是哪个?”
  话落的瞬间,他身后的两人立马上前,那坚硬挺拔的站姿,一看就是学过本事的。
  再不拦他们人就要闯进去抓人了,吴向前及时上前一步,“孙组长,陆志城犯了什么事?”
  陆家老二,在他印象里勤劳苦干,非常地积极向上。说实话,谁犯错他都不可能犯错。
  秉持着对敌人要像冬天般严酷无情的作风思想,孙组长在本子上写了名,刷地合上,“我接到举报,陆志城思想已经被资本主义所腐蚀,严重阻碍了我们当前的社会建设……”
  涉及到阶级斗争的事,吴向前私人情绪再强烈,那也没胆张嘴。
  孙组长扫了一眼身后哑然安静的人群,忽然有了生气的理由,同时举起手中那本书,怒气更甚,脸色胀红,“看到了吗?我手中这本《珍妮小姐》,写的是什么?是封资修的思想,我们的社会不进步,就是因为有你们这些拖后腿的人!嘴上说一套,私下却另一套……”
  孙组长的怒脾气说开就来,他这帽子扣下来,不少人缩了缩肩膀。离得近的孙荷花要不是大儿子扶着,腿一软就一屁股坐地上了。
  吴向前的大脑跟着嗡地一声,陆志城?学习封资修?
  人群中昏昏欲睡的陆志海,听到书名的一刹,身子板比死鱼还僵硬。
  他大脑嗡地一下,右脚下意识往后一移,极力降低存在感想趁机逃跑。但看了眼周围的环境,又死死忍住了,额头的冷汗不停冒出来。
  孙组长要带走的是柳树大队的人,吴向前有知情权。
  “前两天,我们抓到了一个贩卖某帝书籍的人,为了赎罪,他主动将买下书籍的那些人的名单交给上面,凭着这份名单,别的公社抓了一大批知青进行思想教育,昨天我还在自豪五平公社的人思想端正,又专又红,积极向上,结果呢?知青没出问题,一个根苗正红的柳树村村民却出问题了!”
  陆志海背后的冷汗一阵一阵的。贩卖某帝书籍的那人非常贼,一个卖书,一个登记,双方互相留下把柄。
  留名字之前,小贩就恐吓他这方圆百里的人他都认识,别想留个假名。陆志海当时脑子进了水,鬼使神差地信了书贩的话,就是下笔时‘海’字变成了‘城’字。
  那会买书卖书的双方都以为这种牢固的关系不会被打破,哪知今天局面?
  孙组长拿到名单的时候还以为这个叫陆志城的是个知青,没想到就是个小老百姓,根正苗红的百姓受过封资修的苦比旁人要强几倍,应该更恨封资修才对,结果呢?他反而伸长了脸给封资修去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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