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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里的男炮灰 完结 (甜甜的汤圆)


  “什么啊,原来是陆老二的媳妇啊,我说你,你刚才那眼神嫌弃啥呢?你还不是嫁给我们村里了,有啥好嫌弃的,都是跟我们一样的人。”
  所以别动不动就嫌弃,谁嫌谁丢人啊。
  得知是陆老二的媳妇,孙红英知道这小媳妇有背景,但一口气不吐不快。
  不知道哪句话踩到她了,宋明宝炸毛,“我不是!”
  宋明宝歇斯底里地想骂人,结果喉咙跟堵了一样。
  “嘿!”胖妇人还要跟她争论,被人拉下来。
  她嘀咕了两句,瞧着她受刺激的样子,脾气去得也快,“我就说个实话而已,至于吗?谁都别嫌弃谁。”
  作者有话要说:  来吧,现实让你懂事。
  人都是咱们村的人,你嫌弃啥啊还?


第27章 负责煮饭
  孙红英脾气一下没了, 站那自言自语两句,叫钱来娣帮她收着衣服, 别被水流顺走了, 她看了眼宋明宝,匆匆忙忙离开回家拿皂夹去了。
  钱来娣, “早就该这样了, ”
  别人家便宜有啥好占的,占不着回回捡人骂。
  钱来娣还在心里嘀咕,她面前的人忽然蹲了下来, 慢吞吞地拿起肥皂抹在领口上。
  嗬,还是件白衬衫呢!果然是城里人, 穿的都跟他们不一样。
  不过, 刚才还红着眼呢?不生气了?钱来娣一头雾水。
  生气?宋明宝现在都不知道生气二字怎么写, 她的心情就像树上掉下来的柿子,摔了个稀巴烂。
  谁跟你们一样的人?!你们怎么能跟我比!就你们这个破地方!
  手里的肥皂对准领口也不知擦多久了。
  钱来娣不知该说啥, 随便找了个理由安慰她, 结果越安慰越糟糕。
  “我们村其实挺好的, 村里以前有几个女知青, 跟你一样都是城里来的,盼着回城去没个盼头,嫁了村里的汉子,现在都结了婚,娃都生好几个了,日子过得也挺好的……”
  宋明宝身体抖了一下, 死死咬着牙没出声。
  “算了,你一个‘土生土长’的城里人,肯定要时间适应的,诶!你这么洗太浪费了……”
  见她肥皂就往上面怼,碎屑都捏出来了,不是自家肥皂,她都心疼了。
  宋明宝无动于衷,仿佛跟她多说一句,她也变成她们这样的人了。
  见她没反应,钱来娣闭了嘴。唉,算了,这是刚嫁过来不懂事啊。得磨炼磨炼啊。
  哗啦啦几声,她回到堆放着自家衣服那边,蹲下身手脚麻利地洗起来。她洗完还要回去上工呢。可不能跟新媳妇比。
  哗啦啦啦,沙沙沙。
  一安静下来,水流声,竹叶声夹杂在一起。
  不知过了多久,胖妇人匆匆忙忙回来了。
  她气喘吁吁的,扫了钱来娣一眼,“呦,你都快洗完了?”
  钱来娣催她,“你快点洗,还能赶上上工时间。”
  胖妇人气都没喘匀就蹲下了下来,几乎同时,宋明宝端着盆站了起来。
  胖妇人抹汗抬头的瞬间,撇撇嘴。
  尤其坏心眼地对那挺直的背影喊了一句,“陆老二家的,你慢点走啊。”
  宋明宝没反应过来是喊自己,她还不知道村里人管乡巴佬叫陆老二。
  直到走到半道,遇上上工的妇女,昨儿才吃了喜席面的倒是认出她来了,好心地打招呼。
  “陆老二家的,”
  “陆老二家的,洗衣服呢?”
  “陆老二家的,这是打河边回来呢?”
  一个人喊,两个人喊,三五个都这么喊,路上没其它人应,埋头生闷气的宋明宝终于反应过来她们是在喊自己了。
  人没走远,乡下妇人压低了声音,但嗓门在那,其实压不压低都不影响别人听到。
  “她怎么低着头不理咱呢?”
  “还没适应吧,”
  “过段时间估计就适应了,”
  “也是,刚嫁过来都不适应,何况是个城里姑娘,等熟悉熟悉就好了。”
  昨日能请来吃饭的都是家里没那么多腌臜事的,至少不是尖酸刻薄贪小便宜的人,性子还算良善,因此她们没过度解释宋明宝不理人的行为。
  宋明宝耳朵一直在那嗡嗡嗡,听着她们的脚步声越来越远,后知后觉想骂一句:闭嘴,别叫我这么土的名字!
  一回头,得,她们赶着上工,脚下走得飞快,人都消失在道路尽头了。
  她胸口重重起伏着,扫了眼周遭的环境,咬着牙端盆离开了。
  今天决定割豆苗,上工时间提前了,陆志城在晒豆苗那地忙活。
  “陆老二,我过来时碰见你媳妇了,咋她心情不好啊?”妇女就是随口问一句。
  陆志城微顿了一下,抬头对说话的妇女笑了笑,“估计是没适应过来呢。”
  四五十岁的妇女被眼前的男人晃了一下眼,嗬,陆老二啥时候这么好看了,她也就在心里嘀咕了一句。
  笑着打哈哈道,“我猜也是,等她她习惯习惯就好了。”
  家里没婆婆管,又没嫂子管,自由得很呢,跟城里生活也差不了多少了。
  “行,那婶子忙活去了,不然队长过来催人了。”妇女拿起镰刀,转身离开。
  妇人一离开,陆志城又若无其事地低头忙活自己的事。
  吴队长赶着开工前过来了,背着手,手里拎了个簸箕,里头放着两把镰刀。
  喊了一下,“有谁没来得及拿的,来这登记一下。”
  他看见陆志城空着手,多说了一句,“志城啊,你没拿吧?”
  陆志城才察觉自己忘了事,揉揉眉间,“行,给我一把。”
  吴队长没多想,他翻开本子登记,又对了名字,作了个镰刀的记号 ,“你拿去吧。”
  镰刀也就五六十把,割豆苗工分高,比挑豆苗捆豆苗的要多出一两个,因而每年都是来回轮着分的。
  他核对了名字,有人请假,剩余的那把是多出来的。
  吴队长一喊镰刀有多,立马有人过来领了。吴队长瞧着来人是个踏实干活的人,登记过后就给他了。
  拿了镰刀的汉子没马上离开,他叫马老三,家里排行第三,“队长,豆苗割完,稻子也要割了 ,咱们啥时候宰一只猪给大家伙解解馋啊?肚子里没油水,干不动啊!”
  年景好了之后,队里几乎每年都会杀一只猪,给大家伙解解馋鼓鼓劲。
  今年也一样,队里养了三头猪,杀一头,不愁过年没得分。
  那猪还是黑皮猪,肉质比白猪肉鲜美,如今养得四肢又粗又壮,身上黑胖胖的,两只耳朵又肥又大,半年来好多人馋猪肉吃都会去猪圈那逛一圈。
  可算等到收获的季节了。
  为了能吃口肉,忍太久了。
  低头干活的几人听到这话,随着附和起来,“队长,马老三说得对,我们都半年没吃猪肉了,啥时候给咱们补补啊。”
  活是要干的,但也要鼓励不是,啥也不用说,给口好吃的就行,吃一顿猪肉,他们的干劲能抵半年。
  吴队长背着手,非常爽快 ,“行,明天一早就杀猪。”
  他今早去猪圈看了下,肥了,可以杀了。
  一听队长同意了,马老三笑得露出一口大白牙。
  “队长,我明天一早过去帮忙!”
  “我也去!”
  难得有口肉吃,他们今天下午鼓足了劲干。
  陆志城刚吃完肉没多久,不至于馋,但原滋原味吃猪草和红薯藤长大的猪,肉应该不会难吃?
  下午的活特别多,往年要割到晚上天黑前的,今天倒是夕阳刚落山就弄完了。
  吴队长顿时觉得自己的决定是对的。
  陆志城到家时,天还未彻底黑下,一进院门,映入视线的是屋檐下的几件衣服,女式衣服光明正大地晒在那。
  陆志城洗干净手,过去收了自己的衣服,他低头扫了一眼,地上的水渍已经干了,估摸着他中午出门没多久洗的。
  他回来这么久了,屋里也没个动静。
  受刺激了?
  门开着,宋明宝靠床坐着,手里翻着本书,听见声响,头抬都没抬,书翻得哗啦响。
  陆志城微微放松了站姿,忽然道,“今天开始,你来煮饭?”
  是你来煮饭,而不是让你学煮饭。
  “我,”宋明宝张嘴就要拒绝,对上他认真而不是商量的眼神。
  她抿唇,“我煮就我煮!”
  答应怎么快?
  “嗯,现在就去?”
  陆志城带她去杂物间。成功地让宋明宝暂时抛弃烦恼事。
  她皱着眉头跟在他后面,丝毫不知道,在乡下,妇人能自己掌握粮食是多么自豪的一件事。
  首先她没婆婆管,就足以让别人羡慕嫉妒了。
  一共两个米缸,一大一小,大的约摸能装四十斤粮食,小的十来二十斤。
  把袋子里粮食倒进去,约摸装不满,不到一半。
  陆志城不是个会亏待自己的主,自然不会吃啥咽都咽不下去的东西。
  “这么少?!”宋明宝对于粮食的记忆太久远了,四年前她见过外婆家的米缸,那是满满的一大缸,还有各种苞米、玉米、花生、红薯。当然那会她不知道那是外婆家一年的粮食,这会更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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