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是她总以极大的恶意揣测他人,实在是白日李成壑明明动了杀气,后来却轻易放过了沈爱,很难教她信服。如果将妖狐群引来这里的人确实是李成壑,那么更佐证了她的猜想:沈爱的身份不简单。
那一招软剑横扫的威力至少有金丹中后阶。十六七岁就能达到这等境界,便是放眼整个灵界也绝对找不出十个手指头的先例,这样的天道宠儿,没道理还籍籍无名。
沈爱分明占了先机,却被自己搞出来的血腥场面给吓到了,“哇”地一声叫了出来,嫌弃得恨不得现在就回去泡个热水澡。
妖狐聪明,见她似乎格外害怕腌臜之物,便刻意释放出腥臭的气味。那是浓烈的狐臭,吸入会让人晕眩,甚至休克、窒息。
沈爱被熏得晕头转向,很快就倒下了。
明琇看得又气又好笑:所以说啊,洁癖要不得,传出去一个金丹修士被狐臭给熏死了,岂非让人当成冷笑话?
沈爱的应战经验严重不足,就好像是家财万贯却不懂得如何理财,战斗的时候一味挥霍灵力,章法极乱,更不讲谋略。见那些妖狐打算群起而上,明琇不得不暗中控制妖狐,让它们不得靠近。
明琇用的这招“牵丝戏”,可以控制他人肢体;白天她借剑用的那招叫做“烂柯”,可控制他人灵力;这两招都是傀儡鬼道的分支,她如今略有小成,待修炼入臻化,便可控制人的心神,化生灵为傀儡。
同时控制数十只妖狐,明琇渐感体力不支,那些空中无形的丝线一根根崩裂,眼见就要失效。明琇不得不冲出去,暴露自己以救沈爱。她略有迟疑,一方面她不现身沈爱就会死,另一方面,她若现身,那个击鼓之人便会发现她。
像明琇这样的人,必须谨小慎微,更不可暴露身份。由于种种原因,百家仙门视修鬼道之人为邪魔外道,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哪怕她此次来大匡城做好了终有一日会被暴露,现在也绝不是恰当的时候。若那意图诛杀沈爱之人就是李成壑,那他也绝不会放过明琇。
明琇还是走出了灌木丛,深吸一口气:留沈爱一条命,试试李成壑也好。
就在她做好决定的那一刻,鼓声再次响起,妖狐散去。
没道理想杀沈爱的那个人突然间良心发现了,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另一个人阻止了他。
又过了一会儿,沈爱醒来。她看样子吓得不轻,也管不了什么猎妖比赛了,捏着鼻子,匆匆跑回营地。
光滑的沙地上留下了一连串脚印,夜风一吹,了无痕迹。
保险起见,明琇在灌木丛后又等了许久才出来。
沙漠寂然无声,她走向那四只妖狐的尸体,无奈地动了动口型:
开饭啦。
第8章 不敢高声语
更深,夜如墨,星辰如挥毫泼墨时留下的飞白,在墨色中稀疏点缀。沙漠浩瀚,苍穹无边,太空旷寂寞,唯独那轮圆月像是画中留白,带来了此时此刻的真切。
明琇掏出一把匕首,娴熟地剖开其中一只妖狐的头颅,伸手掏其中的内丹精元。
作为一个在穿越前连只老鼠都没杀过的城市少女,这种时候,她习惯给自己洗脑:我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屠夫,我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屠夫……
如此重复大概三十遍后,换了一句新的口号:就当减肥,就当减肥……
大凶必须借用她的嘴巴和消化系统来汲取妖丹。在吃妖这方面,明琇称得上是个老饕。
各种妖物的妖丹的味道都有轻微的差别,比如肉食妖类的妖丹的口感一般比较劲道,嚼到牙根疼都嚼不烂,只能像吞药片一样生吞;杂食妖类的妖丹的味道比较苦臭,像是黄连和臭鸡蛋混合后的黑暗物质,绝对不能细品,一入口就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吞下;花草树木成了妖,妖丹也会带着植物原本的味道,有酸有苦,若是幸运的话,苦中兴许还能带一丝甜味。
只是妖丹无一例外,都是又腥又臭又硬,就像臭掉的鱼骨头,具备十分优越的减肥效果——在进食了这种东西后,明琇在之后的十二小时中必然食欲不振。
明琇因而变得非常纤瘦,穿上宽松的衣服,随时随地能飘起来似的,歪打正着地迎合了仙门“吴带当风”、“弱不胜衣”的审美。
掏出妖丹后,用手帕擦去了上面的血后,就可以草率地开吃了。她本以为妖狐是小型妖兽,妖丹大概也只有樱桃大小,谁知剖出来却发现至少有苹果大小。她没办法一口吞下去,只好忍着强烈的反胃冲动,将妖丹一口一口咬成小瓣,再囫囵吞下。
更深露重,妖血冰凉,明琇打着寒颤,坐在沙地上,对着四具散发着狐臭味的妖尸啃妖丹。
这样的用餐的环境实在惨不忍睹。所以,明琇渴望能有一壶酒。
若有一壶酒,那就不叫惨不忍睹,而叫摇滚!
可惜别说是酒,明琇连水都忘了带。
妖丹的味道卡在喉咙里,经久不散。
就在这时,远处飘来了酒香。
她确切地、闻到了酒香!
明琇:“我不记得我点亮了言灵技能啊。”
只见远处的胡杨树下,影子微微一动,似乎是站了一个人。
明琇蓦地警惕起来。人影离开暗处,向她走来,逆着月光,看不清他的脸,只能隐约看到广袖凌风,皎洁如月。
疏影在那白衣上氤氲流转,如沙漠里引了清泉,又如人间散了星云。
“好吃吗?”那人问。
此时,明琇正以一个双腿叉开的狼狈姿势坐在地上,右手拿着一把鲜血淋漓的刀,左手捧着咬了一半的妖丹。她可以想象自己的脸上一定沾上了妖狐蓝色的血液,混入恐怖片连特效都不用做。
那个声音很清透,和大漠的夜一样凉爽、开阔、神秘。
破天荒地,她的羞耻心隐隐发作,将半颗妖丹藏到背后,又用袖子抹抹嘴,挡住了半边脸。“不不不不好吃……”
毕竟做贼心虚,她着急对那人道:“看看看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吃妖吗?”
那人倒是实话实说:“没有。只见过妖吃人。”
怎么办他?
明琇一紧张就下意识搓手,额头上流下冷汗:为什么深夜会有一个人出现在这里?他有什么目的?要是他将她吃妖丹的事捅出去,就会暴露她是鬼修,甚至连寄生在她的右眼中凶煞也会一并被发现。
仙门普遍认为召唤凶煞附身的人都是十恶不赦、穷凶极恶之辈,终有一日会入魔危害人间,因而立有严令,一旦发现凶煞附体之人,必然是要连人带魂一并用圣火烧灭。
不如杀了他?明琇在背在身后的手中凝聚怨气……
为了保全自己,有时候不得不杀人灭口。
一步、两步、三步……随着那人渐渐走近,她手中的怨气一腔散尽——最终还是打消了杀人的念头。
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动这个念头。
尽管她的手上并不干净,但这并不构成她肆意杀害无辜者的理由。习惯于杀人这种简单粗暴的解决方式,才是真正被鬼道的戾气所吞噬,正应了仙门谶言。
杀人或许是最快的办法,但绝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式。
生啃妖丹的不一定是鬼修,还有可能是……单纯的变态或是脑残!
明琇灵光一现,为自己立了新人设:异食癖变态。
她眼一闭,心一横,生生扑到了男子身上,双手搂紧他的脖子,双腿往他的窄腰上一跨,张嘴咬在他的左肩上。
“哥哥真香!”她装疯卖傻,贡献了人生中演技的巅峰。
接下来,他一定会本能地用力甩开她!
如此一来,明琇无需解释,就有了逃跑的机会!
明琇像牛皮糖一样黏在那人身上,说什么也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脸,与此同时,往自己脸上抹上更多的妖血。月黑风高,在这张毁容的脸上又被涂了一脸蓝血,怕是鬼见了她都会两眼泪汪汪。
只要熬过今晚,明天就算他找上门来,也认不出她。就等着这个人恼羞成怒,将她重重甩开,然后乘机开溜。
那人的肩膀吃痛,发出了一声闷哼,却一动不动。
明琇虽于心不忍,但为了维护“变态”的形象,不得不加大了咬合的力道,甚至还咬出了一点血丝。
谁知,那人竟仍旧不甩开她,反而就着她这种熊抱的姿势,抱着她迅步离开了有四具狐尸的凶案现场。
这是什么情况?
二话不说就把一个变态抱起就跑的人也是变态吧!
他使用了瞬行术,明琇还没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情况,就被抱到了一间木棚。
一间坐落在沙漠里的、孤零零的木棚,周围响着骆驼的呼噜声。
都到了人家的地盘,明琇也晓得装变态没用了,便索性松开腿和手臂,破罐破摔地问:“这是什么地方?”
“我放骆驼时住的地方。” 男子回答道。
这声音有一丝耳熟。
明琇抬起头,终于看清了他的样子——惊得直接坐在了地上。
李、青、莲!
哪怕再过去十年,明琇也绝不会认错,就是这张脸、这个人——便是天下幻形术第一人扮演他,也无法模仿出他分毫神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