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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 完结+番外 (圣城)


  沈爱想了想,梳百合鬓花费的时间确实比较长,便改口道:“那就盘桓髻吧,盘桓髻干练些,方便活动,梳起来也快。”
  “盘桓髻是什么?”明琇虽在灵界呆了五年,但她大部分时间都活得很糙,是以对土著女子的妆发一概不知。
  “这都不知道?”沈爱在心里絮叨了好多遍“乡野村妇果然无知”,无奈妥协,“那就梳个最简单的双鬟吧,这总该知道了吧。”
  “双髻……四舍五入就是双马尾了。”明琇拍拍胸脯,“这个我会!”
  不到十分钟,明琇就搞定了沈爱的双马尾造型,甚至还发挥想象力,在她的脑后用发带编进头发里凹了个比心造型。
  沈爱顶着两条双马尾,一直延伸到她的腰间。她掏出她随身带的小镜子一看,眉头越蹙越紧,好似有什么不对:“这发髻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明琇道:“没见过才说明特别特别呀!大街上保准找不出第二个!别人一看就忘不了你。”
  沈爱终究江湖经验不多,尽管有些怀疑,但听到“一看就忘不了你”后,便决定保留这个发型。她受不了泯然众人,有个能在人群中脱颖而出的发型好像也不错。
  “唔……就这样吧。”
  明琇好不容易憋笑憋到了营帐外,一走出营帐,就忍不住仰天大笑——这人仗着有帷帽,早晨起来换上衣服、洗脸漱口后,连头发都索性不梳了,轻松出门,直奔早餐。
  沈爱赶到伙房时,伙房早就被搬空了。早起的修士已出门猎妖,也带走不少干粮和水,只剩下最后一个馒头。
  那个馒头在明琇手中。
  确切地说,是被明琇拿在手中、放进嘴里。
  明琇咬了一口馒头,沈爱的肚子就恰是时候地“咕”了一声。
  明琇含着馒头道:“尿?”
  什么?沈爱气得拍桌,怒道:“你、你还是女的吗?哪有修仙者像你一样污言秽语的!”
  明琇终于咽下了那口馒头,慢条斯理地说:“我说的是‘你要’,你要吃馒头吗?你听成什么了?”
  沈爱发现是自己听错了,当然不可能回过去重复一遍,明琇却很快反应过来。“原来你听成尿了呀。诶,‘尿’是污言秽语?不是吧?你怕是没听过真正的市井粗人说话……”
  “闭嘴!”沈爱不得不终止这尴尬的话题,“你自己吃吧!我才不吃这种粗面馒头!”
  沈爱又将伙房搜罗了一遍,发现只有锅里的粥还剩下最后一点点。反正剩下的那一点,用盛粥的大勺子都盛不起来,大概只有把头埋进锅里舔,或者把大锅整个抬起来倒进碗里,才吃得到。她面子上不好在明琇面前觊觎那最后一点粥,只好悻悻挪开视线。
  “哼,反正我可以等晚膳,那时我就是第一个拿,肯定有很多好吃的。猎妖可以缓缓,等今天去猎妖的人带回来消息我再行动。”
  听到“妖狐”二字,明琇喉头一哽,看着可爱的馒头,眼前竟不由浮现出和这馒头差不多形状大小的妖丹……不想不要紧,一想就止不住了,昨夜吃的妖丹的臭味好像又反上来了……“给你。”明琇将剩下的馒头塞给沈爱,扶着门框,感觉有点反胃。
  “你吃剩下的东西我才不……”
  明琇将馒头塞到沈爱嘴里,才暂时堵住了她的嘴。
  沈爱一边瞪着她,一边三下五除二地吃了个干净。明琇摇了摇头,不得不承认“真香”定理的普适性。
  沈爱吃完了馒头,起床气渐消,对明琇的态度也好了一些。“明琇,你白天也不去猎妖?”
  “我晚上再出去。妖狐是夜行生物,白天睡觉,晚上出来。”明琇道,“那些起了个大早出去猎妖的人八成也是扫兴而归。”
  沈爱沉默片刻,想到自己昨晚遇上的妖狐。“姑且当你说对了。我也等天黑了再出去猎妖。”
  “哦?你不怕?”明琇压低嗓音,“听说那妖狐可是很吓人的,那眼睛啊是血红血红的,爪子锋利得能一爪穿透人的骨头,对了对了,男狐还会奸.□□性……”
  沈爱捂耳朵,“闭嘴闭嘴!那又怎样!我还会怕那些小妖不成?这一轮比赛,我是一定要拿到甲等的!”
  明琇没想到沈爱这么执着,昨晚她被妖狐袭击差点没命,换做别人估计早就产生心理阴影了。却见沈爱眸光熠熠,“我会拜李青莲为师,写出了不起的诗文。”
  用的是肯定句,她是真的相信自己一定会得偿所愿。
  “你是文修?”这么个暴躁的小姑娘,说她是舞刀弄枪的剑修,明琇举双手双脚赞成,可说她是能安安静静地读书写作的文修,难免有点儿……
  沈爱叉腰道:“有什么问题吗?”
  明琇:“没!完全OK!我就是想听才女现场吟诗一首,让我开开眼界。”
  “可以,不过你先得回答我一个问题……”沈爱凑到明琇跟前,鼻子微微一皱,目光犀利,“老实交代,你昨晚去了哪里?”
  明琇摊摊手,“我就在营地周围溜达了几圈,晚上睡不着嘛。”如果沈爱推理的依据是她昨天回营的时候没有看到明琇,那么这个回答没有任何问题。
  沈爱斩钉截铁道:“你身上这身衣服是谁的?”见明琇像是在编理由,沈爱冷哼一声,打断道,“你这么穷酸,不可能卖得起上好的檀香!所以,你身上的檀香味,一定是昨晚你从外面带回来的!”
  明琇无话可说。“卧槽,少女你狗鼻子啊?”
  “你骂谁是狗呢?快如实招来!”
  明琇眼珠子一转,又想到了逗她玩儿的方法。“如实招来也不是不可以——只要沈爱姑娘当场作诗一首,不需要押韵,有诗韵即可。我满意了,就告诉你我去见的是谁。”
  沈爱道:“好!你说到做到啊!你可洗好耳朵,看我七步成诗!”
  自古文人多自谦。
  尤其是在这个时代,文人把自己的作品称为“拙作”,把展露才华称为“献丑”,把自己比作“白丁”、“愚翁”,哪有文人明着夸自己的?
  哦不,还真有。明琇很快就打了自己的脸:李青莲不就是位能把彩虹屁自产自销的主吗?他说过“将复古道,舍我其谁”,无论人品文风,都当得起一身骄傲、不可一世。
  且不论沈爱作诗的水平如何,这样自信心爆棚的状态还真有几分青莲之风。明琇被她的自信唬住了,屏息凝神地看着她的脚步,慢慢数着数……
  一、二、三、四、五……一百零七!
  沈爱在伙房里转了大概有七圈,突然停了下来。明琇还是乐观地想:从前七步成诗的那位是千古天才,沈爱还是个小姑娘,七圈成诗也不差的。
  沈爱清了清嗓子,“灶上一堆雪,又白又松软,本是天赐物,入府归红尘。”
  明琇:“嗯……嗯??”
  沈爱十足自信:“诗名《咏馒头》!”
  明琇这才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我知道了,原来‘灶上一堆雪’指的是白面馒头!这比喻……挺新奇的。”
  一个疑惑解决了,其他问题又来了。“馒头就馒头吧,你后面那两句‘本是天赐物,入府归红尘’又是什么含义?”
  “你一点想象力都没有吗?”沈爱摇头晃脑,连带着头上那一对歪歪扭扭的双马尾也跟着一晃一晃。
  明琇毕竟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做阅读理解扯淡的本事还是有的。当年她连迅哥儿的“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这句话都能分析出一篇小作文,深碍其中套路,分析一首小诗还有什么难的?
  明琇认真地想了想,“莫非是说,红尘中人人皆可以吃馒头,富人可以吃镶金馒头,穷人可以吃窝窝头,瘦子可以吃无麸馒头,胖子可以吃肥宅快乐汉堡包……咳咳,至少在吃馒头这件事上,人是不分贵贱的!这首五言绝句运用了比喻、借喻的修辞手法,朴实简练,妙趣横生。看似是写馒头,实际上,馒头这个意向表达了诗人深入民间,对于民间疾苦的同情和对人生道理的深刻哲思……”
作者有话要说:  可以养肥~如果可以陪我一同肥,给点阳光,苗苗会光合作用,长得更快更好
可能有点慢热,或者不热?剧情、人物和世界观还是要慢慢铺垫滴,顺便趁剧情还没完全展开欢脱一点嘛
ps这里的阅读理解是负分的,不具备实用价值

  第11章 白狗身上肿

  “喂,你说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沈爱道,“本是天赐物,意思是做馒头要先种庄稼,庄稼的收成要指望老天,那馒头便也是‘天赐物’,对不对?入府,指的是入五脏府,你想啊,馒头吃进肚子里,就变成什么……然后排出体外,是不是就‘归红尘’啦?”
  这么一听,真是十分得有道理呢!
  明琇捧腹:“哈哈哈哈!逻辑鬼才、鬼才啊!”
  明琇总算也瞧出了沈爱的写作水平。对于修文道的人,日常修炼的方式就是读书写字、吟诗作对。
  这也是变数最大的一门修行。有的人循序渐进,纵然没有极高的文才,经年累月,也能天道酬勤,结成金丹;而有的人,可能灵感一现,佳句偶得,写下千古绝句,一夜之间从开光期进阶金丹期也不无可能;更是有那些篇篇惊艳、句句绝句的天才,年纪轻轻就能臻于化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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