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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 完结+番外 (圣城)


  陆子约拦住她,“这里虽是荒野,但我们仍在比试场上,城主怎会允许喝酒,醉了怎使得?”
  酒终究也不是孟婆汤药。
  明琇定了定心神,叹了一口气。
  好在这样的惆怅没有持续太久,李成壑从营帐中走出,目光扫过一众饱食餍足的人,众人立刻噤声,连篝火都好像被这人冰块似的目光影响了一样,变得微弱。
  他选在这个时候公布下一轮考题。
  明琇揉了揉太阳穴,暗道:“大家都累了一天,本来开个派对好好的,校长非要这个时候留个功课,这是何等的恶趣味啊!”
  李成壑:“近来边城妖狐作祟,不断传来牛羊被屠杀、小孩被掳走、妇女被奸.淫的噩耗。所以,此番的试炼,就定为猎妖。参与试炼者,需要签下生死状,只因妖物性邪,恐有不慎。试炼为期七日,尔等需以猎妖为目的,或取妖尾,或取妖丹为最终凭据。”
  有考生问:“可否结盟?”
  李成壑答:“可以。不过计算成绩只按照个人而非团体所得妖丹数。”
  “可以使用不那么光明正大的方式抓狐狸吗?”
  “只要能猎到妖狐,方式不限。”
  有个胆小的举起手,“我怕狐狸,我不想签这生死状。”
  “可以。弃考之人可在明日午时之前乘坐重明返回出发地。”
  李家箴言是“不拘一格”,从选拔弟子的方式中也可见一斑。
  猎妖……明琇食指大动。
  夜阑人静,沙漠离天空更近了,满天星斗似明珠洒落在毛毯上,伸手便能摘一颗星星。
  一入夜,明琇的眼睛就“活”过来了,就连那只白天瞎了的眼,晚上也亮得出奇。
  御剑极耗费体力,因此大多数前来投考的修士都已早早歇息。明琇却不得不溜出营帐,准备迎接今天最大的任务。
  左眼跳财,右眼跳灾。
  对别人来说,这句话只是个迷信。
  对明琇来说,却不是。
  她的右眼皮一跳,百分百意味着“灾祸”要来。
  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某城继续冷清清单机ing
如果这是一个单机游戏...
琇琇:AVG + SLG(冒险+策略)
陆正经:同上
沈锦鲤:Gal Game
李城主:SIM (模拟经营)#论如何管理好一座城、一所高等修仙院校、一家跨国商贸公司
依旧没有出场的李莲莲:……某城:这道题对你超纲了,你现在还是npc
下章出场的某灾祸:不管大家玩的什么游戏,立志搞出AO级(18X)游戏

  第7章 烽戍断无烟

  右眼皮跳个不停。
  那家伙饿了。
  这意味着,明琇必须要在今晚猎到一只妖狐给那位当做夜宵。狐狸本来就是很聪明的动物,更别提是成了妖的狐狸。
  想要引诱或是威逼这样的妖出来,是一件需要从长计议的事。
  “不要‘从长计议’!爷饿了,现在就想吃妖!”一个声音说道。
  明琇的右眼里忽地冒出一团黑气——这团黑气就构成了她那比旁人更大的眼珠。一旦离开她的眼眶,右眼眼珠就变了色,从无光的纯黑变成了半透明,玻璃球似的,
  所谓“百分百出现的灾祸”指的就是寄生在她眼睛里的东西。谁又能猜到她那瞎了的右眼里住着一只恶鬼?
  人从来没有真正看到过自己的眼睛。而一切又都是眼睛看到的。
  她是否应该为自己大概是唯一一个看到过自己的“眼睛”的人而感到庆幸呢?
  这种事不能细想,否则就很恶心。
  那个声音委屈道:“琇琇,你怎么可以说爷是鬼?还很恶心?”
  黑气坚持认为“鬼”是比他低等的生物。准确地说,他是一只“大凶”,没有记忆,也没有名字。
  明琇叫他大胸弟……哦不,大凶弟。每逢月夜,沉睡在她体内的大凶就会苏醒,享用她的身体。她稍一不慎没有控制好心神,大凶甚至能读到她在心里面在想什么。
  他自称男性,却和她共享一个声道。如若在场有第二个人,一定会认为明琇在自言自语。
  “爷已经七天七夜没吃东西了。今晚你必须给我掏一个狐狸的内丹。”
  “爷饿了……”
  “爷饿了!”
  “爷——饿——了!!”
  大凶一旦饿了,就会不休止地重复说饿,直到明琇答应帮他猎食。
  “妖妖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妖妖?”明琇想再垂死挣扎一下。“沙狐啊,你想,沙狐没有妖化的时候多软萌可爱啊……”
  “不吃妖妖,那就吃琇琇吧。”愉悦的声音。
  “琇琇也可爱,琇琇还给你猎妖!卧槽,别真的吃我啊!”明琇感到心脏猛地一痛,那是大凶抓住了她的心脏。
  您那么厉害,为什么不自己去猎妖!?
  “爷不能去猎那些低等妖兽,那是自降身份,不上台面的。你们人类不是有句老古话吗,杀鸡焉用牛刀。”
  您都住进我眼睛里了,还想上台面??
  “是是是,您长得帅,说什么都对。”大凶的法力比普通人类高强太多,明琇只能迫于淫威,任他趋势。
  大凶弑主的先例数不胜数,用现代生物学的术语来,那就是“转主寄生”的自然过程。一只大凶可以在用尽原主的价值后将其吃掉,并换下一个合适的宿主的身体寄生。
  “那还差不多。算你有眼光。”大凶满意地说。
  明琇阿谀一笑。
  帅个屁嘞。虽然她从未见过大凶除了一团黑雾以外的造型,但厉鬼怎么可能有张寿终正寝的脸?这些年她见过的鬼也不比人少,厉鬼几乎都死得很惨,缺胳膊少腿已经算是很好的了,腰斩鬼,溺死鬼才是真的恐怖。
  她就是将灵魂卖给魔鬼的浮士德——“生前当及时享乐,哪管身后洪水滔天”。
  不,应该说这大凶比魔鬼还不上路,魔鬼至少还会满足浮士德生前的所有要求,这只大凶简直就是在生前剥削她,死后剥削她的灵魂。
  一想到今晚睡不成觉,必须给大凶抓一只妖狐,明琇就欲哭无泪。
  大凶道:“有人出来了。跟上去看看。”
  明琇扶额,又不是狐狸来了,也没什么好激动的。
  “嘿嘿,是个漂亮小妞。”
  “喂!请不要用我的声音说出这么猥琐的话!”
  沈爱竟孤身一人在深夜出来猎妖。她早些时候挨鞭子的伤还没好,眼下手还握不牢软剑,神情却异常坚定。
  大凶奸笑:“奶凶奶凶的小野猫,我喜欢。”
  明琇无情地翻了个白眼,心底里并不愿意承认大凶和她脑回路一致,不约而同地用“小野猫”来形容沈爱。
  大凶:“快跟上她!等远离营地,一旦落单,这丫头身上鲜活的气息说不定能引来妖狐。”
  明琇被他的无耻打败了。“您刚还说喜欢人家,为了一顿晚饭就情愿把她当诱饵了?”
  大凶理所应当地说:“她要是能给爷换来一顿晚饭,爷就更喜欢她了——舌尖上的记忆骗不了人。”
  “……您先睡吧,等我猎到了妖再请您用餐,晚安。”
  终于把天聊死了。
  明琇感到右眼皮又跳了一下,说明大凶已然回去。
  不过……大凶说沈爱身上鲜活的少女气息能吸引妖狐,确实有道理,这也是她目前有望找到妖狐的唯一一条路。
  明琇紧跟沈爱,离开了小城。
  大漠昼夜温差极大,白天还是秋高气爽,晚上却刮来北风,一下子像是入了冬。明琇穿着白天的衣服,朔风嗖嗖刮过,只能靠运动御寒。
  她一边哆嗦一边跑,突然觉得有些丧气,想到自己明明也是个少女,却被大凶排除在了吸引妖狐的人选之外,还真是鬼都嫌弃。今天看到沈爱,相貌好,家世好,周围人宠着才能养成天真骄纵的性子……说不羡慕,怕是假的。
  沈爱停了下来,似乎察觉到有什么不对劲。
  沙漠中瞬间出现了十几只沙狐,将沈爱团团围住!那些沙狐的眼睛是血红色的,妖气冲天,显然是已然妖化的妖狐。
  夭寿啦!
  明琇有点懵:她只是想吃顿夜宵,怎么来了顿满汉全席?按照就这阵势,沈爱怕是它们的小甜点了。
  夜风中隐隐传来了低沉的鼓声。明琇耳力极佳,是以沈爱听不到,她却听到了。
  总不见得妖狐出场都有BGM吧?
  她下意识联想到今天早上听到的鼓声。
  沈爱与众妖缠斗,灵气灌透软剑,嚯嚯挥出,同时与四只妖狐的利爪“锵”地交击,灵气震荡四开。只见那四只妖狐的躯体飞上天空,发出极其尖锐的惨叫,划破夜空,它们的肚子上被剑气所伤,瞬间裂开一道大口。随后,便是天降蓝色血雨——四只妖狐被一招开膛破肚。
  其余妖狐慑服,一时不敢靠近。狐首血红着眼,嗷嗷叫着。
  能成妖的狐狸,必然不只有兽性,智商少不了。可现在这些妖狐一味嘶吼而不说话,就好像得了失心疯一样。联系到鼓声,明琇想起白天陆子约说过,李成壑的黑水鼍鼓可夺人心智。
  既能夺人心智,是否也可夺妖狐心智?
  难道引来这些妖狐的是李成壑、目的就是假借妖狐之手杀死沈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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