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连豪被气得朝后踉跄几步,捂着心口直喘气。
“你这个……这个……”
逆子嘛……苟君侯在心里暗自摇头,半点新鲜词都没有。
老二苟屏云和他妻子周氏倒是在一旁看戏看得津津有味,主母的儿子,侯府的嫡长子,他的亲哥哥在挨打,他却一声不啃还在旁边幸灾乐祸,一句场面话都不知道说。由此可见此人智商堪忧,脑子不太灵活,也就怪不得苟君侯失踪两年毫无音讯,苟连豪却依旧不肯向朝廷请封了。
他妻子周氏也是烂锅配烂盖,膈应人就很拿手,为人处世半点不会。听见苟君侯的豪言壮语,忍不住就拿眼睛去看李芸佩。此时要是给她手里塞一把瓜子,那简直是绝配呢。
李芸佩眼角余光瞟见了她这位喜欢找事的弟妹,心里一咯噔,又联想到自己以后前途未卜,不由得悲从中来,哭得更加真实了。
“好好好,”被气得不行的苟连豪连喊三声好,然后冷笑道,“骨头挺硬,你不说也没关系,总有人知道的……李文!”
噗通一声,一直低头不语李文推金山倒玉柱的跪在了苟连豪脚下。
“侯、侯爷,我可什么也不知道啊!”
“你不知道?”苟连豪牛眼一瞪,把李文吓得个半死。
“侯爷,”李文的演技十分高超,泪水说来就来止都止不住,“您也不是不知道少爷这人,他多狡……不,他多聪明呐,像极了您,他能让我知道什么吗?”
“哦,”苟连豪眯起双眼,“你一个人接近他的时候,竟然没看见那狐狸精?”
“真没有啊侯爷,”李文的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我找到少爷的时候,他是一个人,那位姑娘一直在车里呢,不过停歇了一夜我们就带着小爷回来了,那位姑娘一直被小爷护着,咱们也确实没见着!”
“果真?”苟连豪还是不太相信。
“果真!”李文痛哭流涕,他怕呀,苟连豪的脾气可不好,他从小在苟府长大,跟在苟连豪身边伺候过,以前可挨过不少鞭子。
“你这老小子,嘴里没句实话,”苟连豪一挥手,“去把张三给我叫进来,我要问问他!”
李文早知道有这么一遭,也不多说,委委屈屈的从地上爬起来,抽抽噎噎的就出去叫人去了。
张三就是去抓苟君侯那几十个兵中带头的,跟着苟连豪打过仗,后来当了他的亲兵,一直很受苟连豪信任。
张三很快进来了,也没进来,隔着远远的距离就对苟连豪一抱拳,弯腰叫了声侯爷。
“张三,我问你,这狗东西带的那个女人你瞅见了没有?”
张三如实作答:“瞧见了。”
苟连豪对李文和苟君侯冷笑了一声,继续问:“她漂亮吗?”
这话问得,还挺有水准。不问见没见过,直接问漂不漂亮,脑子稍微慢一点儿的就得着了套。而恰好,这个张三的脑子就不太好使,只听他的名字就知道了,没文化没受过教育,除了打仗是把好手,骗人业务实在不熟练。
“禀侯爷,”张三中气十足的回答,“没瞧见脸,就瞅见个人影!”
第76章
夜深了,苟连豪最终还是没把苟君侯打死,只是在得不到答案后,又狠狠踹了苟君侯两脚然后拂袖而去。他走之后,苟君侯就被郑氏指挥着仆人着急忙慌的抬回了房里。
整个侯府都开始热闹起来,请大夫的请大夫,熬参汤的熬参汤,好像苟君侯不是被打了一顿,而是被砍了几刀似的。
大夫很快来了,苟君侯也在几个下人的帮助下脱掉了因为血液凝固而粘在伤口上的衣物。大夫对此啧啧称奇,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苟大将军……哦不,苟侯爷打人的手法还是没变。
“你这个蠢货诶,”郑氏让仆人在苟君侯的床边放了一张椅子,就这样靠坐着看大夫给苟君侯上药,“你做什么为了个女人顶撞他?两年见不着你,没成想脑子还坏掉了。”
苟君侯一声不吭,枕着自己的手,微眯着双眼,一副快要入定的模样。
苟君侯不搭话,郑氏依旧可以自顾自的说下去,而且说话翻来覆去,表达的都是同一个意思,基本连词句都不怎么改,可她却半点没有不耐烦。
大夫是侯府聘请常住府上的,从苟君侯还是小孩儿的时候就在苟家了,所以对主母郑氏的做派也十分了解。但是,了解归了解,十几年了,他却依旧无法忍受郑氏唱经一样的念叨。说句大实话,有郑氏在的时候,他就连上药也是心烦意乱,行医水准不免要遭受影响。大夫不止一次想过,他要是成为了侯爷苟连豪,第一件事不是享受荣华富贵,而是抓着这婆娘,先扇她五六十个耳光再说。
这么一比较,同样是忍受了郑氏十多年的苟君侯就好多了,已经可以达到充耳不闻,完全不在意的程度。
大夫不由得感叹,果然,人和人还是有区别。从这么件小事就看出来了,人家小侯爷天生是块干大事的料啊。
郑氏还在喋喋不休,她盯着苟君侯,却眼神空洞目光无神。神情是有些怨愤的,就这样懒洋洋的靠着椅子,说着车轱辘的话。
大夫又感叹,这位夫人也是能耐人,一句话改两三个词,重复一次又一次,还就是不觉得累。
于是大夫在上药期间深刻的记住了两件事,一是苟君侯是个蠢货,二是他不该为了个莫名其妙的女人顶撞他爹。
因为大夫的工作环境不好,所以也无心仔仔细细的给苟君侯上药,潦草的处理了个大概就赶快走人了,反正药方子留下了,自然有下人来伺候这位小爷。
大夫走了,郑氏还没走,她盯着床上似乎已经睡着了的苟君侯看了半晌,然后突然冷幽幽的问。
“你在外面真有女人了?”
苟君侯睁开眼睛,看着面前华丽的床帐皱了皱眉:“谁给换的床帐子,真难看。”
郑氏充耳不闻继续说:“早点断了关系,我不喜欢外面那些野妖精。”
苟君侯终于抬头看了他娘一眼,郑氏是个衰败的女人……是的,除了衰败这个词,苟君侯简直找不到其他词来形容他娘。郑氏不过四十来岁,却死气沉沉,脾气也是多年如一日的古怪。容貌虽然不错,可是在那双瘆人的眼睛衬托下,也半点显露不出来。这世上好像没什么事情能让她高兴,一切美好的东西在她眼里都是粪土,而少数能让她发笑的,则一定是残忍荒谬的。
她早就是一个死人了,心已经死了,人却要一直留在世间给人找不痛快。
苟君侯真是不明白,像她这样活着,还有什么乐趣?
“我要是不呢?”苟君侯说,他一只手撑着头,饶有兴致的盯着他娘,想看看她变了脸色的模样,那是十分有趣的,而且多年以来百试百灵。苟君侯毕竟已经离开苟府两年了,还很有点怀念和他娘斗智斗勇的过去。
郑氏并不只是一个嘴碎无用的贵妇人,她手里头有钱娘家有权势,自己也有些可以支使的势力,所以在苟君侯小的时候是很难反抗她的。有那么几年,郑氏把这个儿子控制得死死的,就像一个玩偶,事无巨细统统要符合她的心意,不管是说话做事还是吃饭穿衣。
“你骗得过你爹,骗不过我,”郑氏喃喃的说,语气有气无力说出的话却很阴狠,“是黎家小子给府上送的消息,他家和我们早就是对头了,要是你倒霉他一定很高兴,我遣人去问问就是了。”
苟君侯看着他娘,突然失去了和她斗的兴致,这个女人早就不是他的对手,也早就无法掌控他一份半点。她要找人去问黎皓轩就去吧,黎皓轩这个家伙既然能为枫丫头挡刀挡剑,显然是不会透露枫丫头身份的。
只是仍然有一点,苟君侯暗自思忖。他娘能想到黎皓轩,他爹当然也能,谁不知道黎皓轩本来是和枫丫头定亲,他要是和李文他们异口同辞,可以瞒得过一时,却瞒不过多久。一旦枫丫头家突然宣布久病的女儿痊愈了,有心人再结合几人失踪和出现的时间,自然会猜到一些蛛丝马迹。
苟君侯还有更发愁的,枫丫头可不乖啊,万一她爹让她嫁人,她一气之下跑来大宁找他可怎么得了?
谭啸枫暂时还没这个想法,她甚至只在回来那天见了她爹那么一次,然后就被谭母打包带去了她一直‘养病’的庄子上。
做戏做全套,既然在养病,自然应该有养病的模样。谭母走时放出了风声,说是大小姐的病仿佛见好了,就带着一干仆人去了庄子上陪小姐。这两年来,这种事情已经很常见了,一来慕夫人丢了女儿心中痛苦,更加不愿意待在谭府看谭父那一众小妾,所以去庄子上散散心。二来也是为了让谭啸枫生病的这个谎言更加有说服力,女儿病了,母亲当然要时不时的去看看。
就这样谭啸枫被她娘带出了谭府,带到了一直宣称养病的宅子,除了一部分知道事情缘由的心腹家仆还带了一些不明真相的下人。有他们做见证,这个谎话的也变得越来越可信了。
谭啸枫呢就一件几个月的待在庄子上,每天喝很多补药,这是谭母非要坚持的,除了掩人耳目之外,就是她总是念叨谭啸枫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