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云看着那一碗泛着诡异黑色的汤水,一时间百感交集,不知道是先感叹一句夜风的鬼才手艺还是先感叹她家的小猫长大了!竟然都学会熬板蓝根给她了。
虽然瞧着那黑乎乎泛着蓝光的液体很诡异就是了,看着小猫一脸忐忑不安的表情,苏云还是接过了那碗“不明”液体。
入口之前,她悄悄低头看了一眼,还好还好,是正常现象,板蓝根煮含有青花素,煮得久了原本的青色慢慢被氧化,变成黑蓝色,虽然看着诡异,但却不影响它的功效。
“啊!是板蓝根啊!谢谢你。”苏云甜笑着接过那碗板蓝根,于很干脆地一口气干掉了它,喝完,还又对夜风感谢了一番:“谢谢你夜风,这板蓝根煮得不错,很甜,很好喝!”
毕竟是她家的猫,第一次收到的手信,当然是要好好鼓励一番啦!
看到苏云喝完了那碗汤药,还十分开心的样子。
夜风心里的忐忑不安全都烟消云散了,他长长地舒了口气,转身出去,又端进来一碗肉汤:“这是我熬的肉汤,你先吃一点。狼肉什么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先等你养好伤。”
“啊?哪里来的肉?”苏云有些疑惑,转念之间,她又忽得记起中午在院子里处理伤口的时候,丢在水井旁边的那头野猪,当时光顾着处理伤口,还没有来得及问……
电光火石之间,苏云脑子里浮现出一个念头,她捧着肉汤惊讶:“啊,这……该不会是你昨晚打的……啊,原来是这样……”
原来夜风并不是一言不发半夜就离开了这里,而是去山上猎来了野猪,这是在担心她没有吃的吗?即使要走也放心不下,所以一开始其实……他的心里一开始就是放不下她的吗?
想到这里,苏云再也忍不住,伸手撸了一把眼前小猫咪的脑袋,感动地说了一句:“夜风你真好!”
夜风猝不及防被摸,头顶传来一阵柔软的触感,柔柔的,软软的,直直地带起一阵奇异的痒意,浑身暖暖的,痒痒的,让夜风有了种奇怪的冲动,突然就好想在地上打滚……
苏云感动地摸了好几下夜风的脑袋,直到摸到夜风眼瞳有些微微涣散,眼看着夜风表情有些不对,苏云才意识到自己唐突的举动,怎么忽然就忍不住了呢?!
夜风的头发很软很细,有点类似于绒毛,却又比绒毛坚硬一些,摸上去手感非常好,啊,一不小心就上瘾了,本来只想摸摸一下的苏云,没忍住撸了个痛快,这会儿看着夜风软软垂下的耳朵,又开始不好意思了,她悻悻地收回手,垂下头,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继续乖乖地喝汤。
而另一边,苏云的手蓦然离开了夜风的头顶,他心里突然有些失落,身体也像是丢掉了什么似的,浑身不自在,感觉更痒了……
夜风的尾巴无力地摆了摆,难受…不舒服…
…想被摸…
于是心态迥异的两人就坐在床边难得的沉默起来。
苏云饿了一天,这会儿早已饥肠辘辘,肚子饿得咕咕叫,她喝了一口肉汤,暖意顺着喉咙落进胃里,唇舌尝到了满足的肉味,于是没吃几口,苏云就拿起勺子,迫不及待地大快朵颐起来,把刚刚的小插曲抛到了脑后。
夜风就这样在旁边静静地坐着,看着苏云吃得香,他也高兴,能喝能吃,代表着在慢慢地恢复,实在是太好了。
他在房间里守了苏云一下午,几乎是寸步不离,看着她就那样阖着眼眸,静静地躺在哪里,面容苍白,气息几乎弱不可闻,就像是死了一样……
夜风心里就忍不住地发慌,每看一眼,心就被揪一下,都要忍不住伸手去探她的鼻息,直到确认了她只是睡着,他才能不那么的慌张,如此反复了几次后。
夜风终于忍不住了,他轻轻地伸出手握着她苍白的手腕,这样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她心脏的跳动,只有感受到她的心跳,她的呼吸,他才安心,他才能确定苏云她只是睡着了,不是死掉了……
他就这样一直握着苏云的手,感受着她的脉搏,她的心跳,他不敢松手,他生怕,生怕,下一个瞬间,她就会悄无声息地离他而去。
就这样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午后……
现在终于又可以看到苏云醒过来,恢复了精神,真的是太好了。
苏云捧着碗,埋头吃到一半,突然又想起那具狼尸,再次催促夜风:“快去把它捡回来吧,快去快回,可别浪费了,我可是经历了生死磨难的!”
“可是你……”夜风神情有些犹豫,他不放心苏云一个人在家。
“没有可是啦!”苏云催促道,“哪有那么娇贵……你快去快回就好!”
夜风本不想离开,但是苏云坚持了几次,反复要求,最后看见苏云如此坚持,咬咬牙,还是顺从地出去了。
苏云看着夜风担忧的眼神,欲言又止的神情,还是笑着挥了挥手,把他送出了门。
虽然狼肉不能浪费很重要,但是她想得更长远,没有谁可以一步也离不开谁,她不能永远地只生活在别人的庇佑之下,也不能永远地让另一个人畏手畏脚地替她担心,这样会连累他的……
她不能这样。
虽然她跟野狼互搏差点死掉了,但是从细节上来看,她已经能够拿刀刺中那头狼好多下了,而不是像刚刚穿越过来那会儿,弱鸡似的,连个棍子都拿不好。
她不能永远这么没用。
她不能永远只依靠着别人而活。
她也要让夜风安心,她能够照顾好自己,即使是他不在的时候。
所以她必须要让夜风出去这一趟。
第20章 杀年猪啦 ·
伤筋动骨一百天, 苏云开启了自己的养伤生活。
生活总是好坏相随,坏的是苏云脚伤严重,很多活再也不好干了, 好消息是,夜风彻底痊愈了, 青壮年劳动力正式上线。
苏云半瘫在椅子上, 手边是泡好的金银花茶,腿上是带着薄绒的小毛毯,身上是暖和的春日阳光,苏云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 心想, 如果还能有半碟瓜子嗑嗑那真的就完美了。
因为受伤, 苏云基本上是个废人了,只能窝在躺椅上, 指挥着夜风干活。
家里的野猪跟野狼都要赶紧处理了,虽然还是春天,天气却一点点热了起来。
突然间家里囤了这么多的肉,不赶紧处理一下, 很容易就放坏了。
夜风打回来的那头野猪足足有差不多一百来斤,差不多跟口水缸似的。
苏云今早起来看到的时候,真的是吃了一惊, “天呐,这头猪可真肥!”
夜风挠挠头, 表示, “这个不算什么, 算是小的了,深山里面有时候有变异种的野猪, 那才是真的大,大概跟半座房子差不多。”说完夜风还伸手比划了一下。
苏云看着他比划的大圆圈,诧异地瞪大了眼睛,“半座房子这么大?”
“是啊!就是可惜抓不住,那猪腿,差不多有水缸粗,跑起来劲很足,石头都能蹬飞,皮糙肉厚的,根本没有办法下手......”夜风回忆着,脸上一副很可惜的样子,“不然大概可以吃很久。”
说着他还砸砸嘴,一副十分可惜的样子。
苏云:……
好吧,吃货的脑回路果然是异于常人。
如果是她看见这么大的野猪,第一反应应该是赶紧跑吧,哪里还能想着捉来吃。
不过小山似的野猪,想想肉应该很多啊,红烧大猪蹄,碳烤小排骨,不错不错……
苏云砸吧砸吧嘴巴,决定今晚就煮个红烧猪蹄好了!
于是,在苏云指导下,夜风开始处理猪肉,“要先把猪血放盆里面,不然后面血会流得满地都是。”
夜风依言把猪头割了道大口子,将未完全凝固的血液放了出来,其实杀猪最好第一时间放血,否则血液混进肉里面就会又腥又臭,严重影响肉的口感。
昨天夜风直接割了块肉给她熬汤,野猪的肉质虽然紧实鲜美,但是腥味也是真的重,也是肚子饿的时候,来不及讲究,就吃光光了,现在得想办法好好处理一遍。
等待猪放血期间,苏云又让夜风把厨房角落的铁炉架子搬到了院子里,在上面架了口大锅,开始烧水。
待火升起来,水开始沸腾的时候,血也差不多放好了,接下来就是给猪剃毛了。
这头野猪非常的野,身上的毛又黑又粗,得用热水烫个两遍以后,才能用菜刀去刮。
夜风握着菜刀跃跃欲试准备按照苏云说的话,开始处理猪毛,他握着菜刀,很是新奇这个去毛方法,“这个是这样弄的吗?以前我都是直接剥开了。”
听完夜风的话,苏云微微一愣,“直接剥皮吃?这这…这也是个好办法,直接把皮去了,真省心省事。可是,皮富含有丰厚的脂肪,还有蛋白质,我觉得还是不能浪费吧。”
“蛋白质?”夜风满脸茫然,根本听不懂。
呃,忘记夜风是兽人了,蛋白质这种学术用语,对于夜风来说是难懂了点。
于是她简单解释道:“嗯,这个皮处理完了就很好吃!”
“好吃?!”简单易懂的吃货专用词汇,夜风很快就表示理解了,对于苏云的手艺,夜风向来是很信任的,干活的热情徒然拔高一个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