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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纪事 完结+番外 (秋烟冉冉)


  他将野菜篮子放在厨房门口,又将锄头放在院子一角,望向林二柱媳妇,“阿园二婶,这彩礼数,我们家拿得出来。”
  “子翊!”陆大娘子气得站起身来。
  陆子翊走上前,按着陆大娘子的胳膊,“娘,儿子一辈子只娶一次妻,您也只有一个儿子,值得热热闹闹办次喜事,不就是五十两么?儿子拿得出来。”
  “那好,我话也传到了,你家选个日子,带上媒人去找我们老太太,两家商议商议具体的纳采日子。我就先回了哈。”她弹了下袖子站起身来,笑呵呵进了堂屋,往前院走去了。
  陆子燕在前院扫着地,见她走出来,仍然没理她。
  林二柱媳妇却还笑着朝她打招呼,“哟,好灵巧的丫头,许过人家没有?”
  呼啦——
  陆子燕转了个身,将一堆夹杂着鸡粪的灰土扫向了林二柱媳妇。
  “哎哟喂,你这丫头……”吓得林二柱媳一蹦老高,拼命拿袖子扇灰尘,一闻还有鸡粪味,更是白着脸连连后退,“呸呸呸——”吐了好几口气。
  陆子燕不理,继续扫。
  气得林二柱媳妇咬了咬牙,恨恨着走了。
  陆子燕飞快将前院扫干净,放好扫把奔向后院。
  后院中,她大哥和娘,不知说了什么话,互相冷了脸。
  陆子燕瞧瞧这个,瞧瞧那个,“娘,哥,怎的啦?怎的一个个拉长着脸?”
  陆子翊没说话,走到一旁劈柴去了。
  “没啥事呢,燕子,去,将野菜择了,洗干净切好,一会儿烙几个野菜饼。”陆大娘子看了眼女儿,继续纺纱。
  “哦。”陆子燕问不出答案,提过篮子去择野菜,她一边择着野菜,一边说,“娘,家里面粉不多了,米也不多了,该买些回来了。”
  陆大娘子将手里的梭子一丢,恨恨说道,“买买买,家里有钱吗?”
  家里米缸都见底了,面粉也只够吃今天的,她更是有十五年没有摸过银子了,每天用的全是铜板,常年吃野菜和咸菜,地里的菜一年到头吃不上五六回,全卖了换钱,可儿子居然说要送给林家五十两彩礼?
  气得她不住地咳嗽起来。
  陆子燕吓了一跳,赶紧丢下手里的野菜跑上前,不住地拍着陆大娘子的后背,“娘,你咳嗽病刚好几天,大夫说你不能生气,你咋又忘记了?”
  陆子翊也扔了斧头,大步走过来。
  陆大娘子没好气地轻哼,“我气死了才好,一了百了。”
  陆子燕:“……”
  陆子翊眉尖微皱,“……”
  一家子正僵着时,前院那儿又有人高声说道,“陆大娘,陆大哥?陆姐姐?”
  陆子燕听出,这是林园弟弟的声音,“是园子姐的弟弟来了,我去看看。”
  一溜烟地跑向了前院。
  “娘,儿子自有办法度过难关,您别生气了。”陆子翊安慰着他娘。
  陆大娘子冷着脸,不说话。
  没一会儿,陆子燕又欢快地跑到后院来,“娘,哥,园子姐弟弟是来送回礼的,他带来了好多东西呢,有咱们三人的鞋子。还有两块上好的细棉布,还有一百斤大米一百斤细面,还有一只狼,哦,那狼皮已经剥洗干净了,狼肉也上了盐腌好了。”
  听女儿说了一堆话,陆大娘子的脸色才微微缓和了些,“我忙着,你们去看。”
  “是。”陆子燕一脸欢喜,“哥,走哇,看看你的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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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看文的亲们:女王节快乐!╰( ̄▽ ̄)╮
  另:发现看得不连贯时,回头看看上一章,上一章在昨天中午时全章修正了(囧)
  

  ☆、045 陆大娘说:选个媒人上门问日子

  陆子翊跟着妹妹来到前院,果然看到摆了一地的回礼。
  “陆大哥,燕子姐。”小小少年林志,摸了摸自己的头,朝陆家兄妹憨憨一笑。
  陆子翊温和说道,“辛苦你了。”
  “嘿嘿,不辛苦不辛苦。”林志咧着嘴笑,“都是我大姐亲自准备的,我只负责送来。”
  陆子燕手里捧着三双新鞋,笑道,“你小小年纪就赶车走了五六里,还说不辛苦?比我厉害哩,我赶牛车走的最远的路,也只到我们村的另一头。”
  陆子翊轻轻拍了下林志的肩膀,“进屋吧,吃些东西再回去。”
  林志咧嘴一笑,“好勒。”
  昨天上学一天,他结识了不少新小伙伴。
  一群半大少年聚集在一起,聊的话题无非是谁最会打猎,谁最会爬树,谁的力气最大。
  男孩子们七嘴八舌说开来,比来比去的,发现就数陆子翊最厉害。
  他们说,陆子翊的箭术是金竹乡最好的,还曾空手打死过一头凶狠的野猪,挑得动二百来斤的担子。
  今天他又得知,陆子翊要娶他姐,他更是高兴了。大家眼中的英雄是他未来的姐夫,他能不神气吗?
  大姐叫他来送回礼,他一路上是唱着歌儿来的。
  林志跟着陆子翊,来到后院见陆大娘子。
  陆大娘子在纺纱。
  他按着林园的叮嘱,走到陆大娘子的跟前,十分恭敬地作揖,喊了声,“陆大娘,我家的回礼送来了,您过个目吧?”
  陆大娘子抬头,就看到一张透着苹果红的小脸蛋,和一双漆黑的大眼睛,头上用灰色布巾包着总角。
  这小小少年,跟他丢失的大哥有几分像,她抿了下唇,“知道了。”又接着去纺纱。
  林志眨眨眼,揣不透陆大娘子的想法。
  “走吧,我带你去吃东西。”陆子翊揽着他的肩头,带着他往堂屋走。
  “谢谢陆大哥。”林志高兴点头。
  陆家穷,也没啥吃的,陆子翊猜到林志会来,总不能叫小孩子喝着白水回家,他昨天便进了趟后山,寻了些鸟蛋回来。
  乡下的鸟儿随处可见,但寻到鸟蛋却不容易。
  鸟窝建的地方,不是在高高细细的树叉上,便是在密密的林子里,而这两处地方,一般人都是不敢去的。
  陆子翊打小就爬树钻密林捉蛇,他不惧怕。
  堂屋一角的房梁上,系着根手指粗的麻绳,绳子的末端系着个筛子大小的吊篮。
  吊篮吊得比林志个子还高,林志踮起脚,好奇地朝里瞧,可惜啥也瞧不见。
  陆子翊抬起手,从里头拎出一个小布袋,递向林志,“给,今早刚煮熟的。”
  林志接过沉沉的布袋,打开来看,顿时惊讶得睁大了双眼,“好多鸟蛋啊!”目测有三四十个呢!
  他明天去学堂,一定要跟同学炫耀一番。
  学堂里捡到鸟蛋最多的一个同学,也只捡了八个,而他这里有好几十个了。
  陆子翊微笑着,指着靠墙摆着的方桌,“坐这儿吃吧,桌上碗里装的是盐末子,剥开蘸着盐末吃,味道更香。”
  “好好好。”林志高兴得眼睛都笑弯了。
  陆子翊又走向厨房,端来一碗水放在他的面前,“这是温的。”
  “嗯嗯。”林志含着一口鸟蛋,连连点头。
  陆子翊笑着摸摸他的头。
  不过,林志可舍不得吃完,吃了三个后,小心问陆子翊,“我可以带些回去吃吗?”
  “这些都是你的,你在这里吃也行,带回家吃也行。”陆子翊微笑。
  “太好了,陆大哥真好。”林志捧着鸟蛋,像捧着一袋子宝石一样。
  陆子燕手里捧着面料走进堂屋,林志又忙招手叫她,“子燕姐,来,一起吃。”
  陆子燕是个懂事的孩子,摇头笑道,“你吃吧,我吃过好多哩。”
  其实,她吃的并不多。
  大哥偶尔寻到鸟蛋,全被娘拿来炒野葱了。而且,每次寻到的并不多,也就七八个,最多的一次是十个。
  鸟蛋又小,拌野葱炒了根本装不了一盘子,一家三口人,一人夹一两筷子就没了。
  今天一早哥哥叫她煮鸟蛋时,她就知道,这是送礼的,不能吃。
  但林志被林园调教过,有好东西时,不能独吞,要跟好朋友一起分享,他捧了一把塞到陆子燕的衣兜里,“以前是以前,可你现在没有吃的啊。”
  倒把个陆子燕惹笑了。
  看看快到中饭时间了,陆子翊叫林志吃了饭再回去。
  他喊过妹妹陆子燕,兄妹二人亲自下厨。
  陆大娘子朝厨房看去一眼,不管,只管纺自己的纱。
  因为有林志送来的大米,陆家今天做了过年才吃得起的大米饭。
  当然了,林志也一样。
  他就着狼骨头汤,高高兴兴吃了一大碗。
  陆大娘子看到桌上难得的大米饭,没生气摆脸色,但也没高兴地多话,一直闷声吃饭。
  林志是小孩子,倒也不计较。
  吃罢饭,陆子翊将林志送到大道上,他才回家来。
  见自己娘没有纺纱了,一言不发坐在后院里,他便走上前,说道,“娘,阿园是个懂事的姑娘,看,她送的回礼,就比别家的多。”
  “你送的也不少啊!”
  “娘,可有不少人家,只管收,不管回礼的,她有送回礼,说明记着恩啊。再说了,那六只狼也不全是儿子打的,有她的一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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