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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风华正茂 完结+番外 (木犀)

书名:农女风华正茂
作者:木犀
文案:
连恋爱都没谈过的金小楼穿越到了古代,还变成了一个小包子的娘? 带着一个傻相公和三分田地,先定一个亿的小目标。 宅斗?宫斗?做皇后不如当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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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穿越而来未婚产子

日光熹微。
金小楼只觉得头疼欲裂。
甫一睁开眼,身下猛然一股热涌喷薄而出,紧接着,是一声嘹亮清脆的婴孩啼哭。
“作孽啊,竟真叫她给生了下来!”床边站着一个上了年纪的婆子,将孩子抱起,伸到金小楼眼前,“看一眼吧,好歹留个念想。”
说罢,便像拎一只小鸡儿一般拎着婴孩,径直往门外而去。
金小楼脑袋里昏昏沉沉,只记得自己刚熬夜在无菌舱里做完实验,防护服都还没来得及脱呢,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
金小楼时常有这样的状况,毕竟年龄也不小了,稍微熬个夜就容易低血糖。
可谁叫她是农学院里新来的教授呢,自然要多做一些活儿的。
只是……这怎么再一睁眼,竟躺到了张古色古香的木床上?
这黄扑扑,灰沉沉的四面土墙,怎么看也不像是自己熟悉的环境……
正恍惚间,脑仁一疼,大段大段陌生又无比清晰的记忆瞬间涌入金小楼的脑海里。
这是……穿越了?
金小楼向来便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三岁能念诗,五岁学奥数,十岁古筝就过了十级,十八岁上了帝都最好的大学,同年就作为优秀交换生出国留学,五年后,念完博士回国,直接进了一流的高等学府任教,是校史上最年轻的教授。
可这穿越后……是什么鬼……
金小楼叹气,别人穿越都是做什么王妃,贵妃的,再不济,好歹也是大户人家里的次女,至少不愁吃不愁穿。
可这原主同样是叫金小楼,命途却多舛得可悲。
出生在穷乡僻壤也就算了,偏偏家里人丁兴旺,金小楼的娘是幺女,本就不受待见,还未出阁就和邻村的男人跑了,一年后才大着肚子回来。
无名无分的生下了金小楼便撒手人寰。
金小楼从小是下人一般的长大,受尽了冷眼和嘲讽,眼看着快到出嫁的年纪,终于能逃出金家这个火坑,九个月前,上山采猪草时,却被一个陌生的男人拉进了高粱地里……
不明不白的怀了身孕,连那男人的脸都没有看清,金小楼不敢声张,仗着自己身材瘦小,一直藏着掖着,直到今天,临到生产时,这桩丑事才被揭破。
本是要浸猪笼的,却因为血崩,生生死在了产床上,才使得这现代的金小楼阴差阳错的重生了。
“拖出来吧,把大人孩子一块儿绑了浸猪笼!”
金家掌事的外祖母吴氏拄着拐杖,用葛布手帕掩住口鼻,站在门口,看都不愿看金小楼一眼,只想赶紧抹去这个给金家丢脸的女人。
“真是娘俩一个货色,一门心思只想着勾男人的骚蹄子。娘,早当初要听了我的,将这小浪货一生下来就溺毙了,哪里还有今天这些事。”三舅母柳氏倚在吴氏旁边,最爱落井下石。
吴氏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心里头也怪自己当初心软了那么一时,竟留下了这样一个祸端,如此丑事,在金家接二连三的出,只怕村人背后都说他们家风不正!
招招手,金小楼的两个舅舅便一前一后的将她拖下了床。
不顾那满身的血污,径直塞进木篓里,用牛皮绳绑住了金小楼的双手双脚,长扁担一挑,如同抬猪仔一般的抬了起来。
“快走,快走,趁着现在天还未大亮,溺毙了她,拉后山上去埋了。”
吴氏拐棍一顿,两个汉子咬牙担起金小楼就往小石塘的方向走……


第二章 急中生智保住性命

金小楼刚刚苏醒,方搞清了状况,即刻便要被浸了猪笼。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穿越,估摸着,兴许是熬夜太多,一不小心猝死了。
她还这么年轻,连恋爱都没谈过,一门心思搞科研,还妄想成为一个流芳百世的女科学家,却这么轻易的就死了。
金小楼不甘心。
好不容易有了这重生一回的机会,她不愿就此放弃。
脑筋飞速的乱转,在背脊刚刚挨到冰冷的池水,不自觉的一个激灵,浑身寒毛皆竖起来的刹那,她想起来了。
那日,金小楼好心救了那个蒙着面,一身黑衣的男人,却被男人恩将仇报夺去了清白,事后,金小楼蹲在高粱地里哭得撕心裂肺,直到日落昏黄,欲离开时,才发现一块羊脂白玉的玉佩,安安静静的遗落在乱草之中。
那玉佩形似锦鲤,尾端刻着两个篆体小字,通体莹润剔透得如同一块寒冰,在夕阳暗沉的微光下,泛着淡淡光泽。
金小楼向来没有念过书,大字也不识两个,但只一眼,她便认定此物必定不凡。
由此便悄悄的将那玉佩藏在了自己住的茅草棚子里。
从前的金小楼不识字,如今的金小楼却清清楚楚的知道,那玉佩尾端刻着的是“和颜”二字。
只是在脑子里有限的认知里,她也不明白这“和颜”二字代表了什么。
大舅金磊和二舅金顺手一放,竹篓便整个的瓮进了水里。
金小楼刚刚生产完,本就虚弱不堪,冷水一泡,口鼻浸入泥污,一口气呼不出来,差点昏死过去。
她狠狠的咬了自己的舌头,用深入骨髓的疼痛使自己保持清醒,因为她知道,此时若再闭上眼,就真的永远醒不过来了。
“舅舅……”金小楼的呼喊随着口中的鲜血一起溢出口。
可谁又有好心听她说话?
那两个男人残忍得令人心颤,不说将要溺毙的是他们亲生妹妹的孩子,共同生活了十八年的家人。
即便是一个陌生人,那可是活生生的一个人呐,怎么忍心就此活活淹死……
可金磊和金顺便连眼皮也没有抬。
“舅舅……孩子的父亲是和知县……”
金小楼拼了命的将嘴巴抬出水面,用尽最后的一丝气息,喊出来一句话。
说罢,脖子一软,便沉进了水中。
……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金小楼被反手绑在柴屋里。
虽是暑夏最热的天气,她却冷得发抖。
一抬眼,便看见金磊和金顺恶狠狠的站在她的面前。
见金小楼醒过来,金顺忙跑了出去,不一会儿吴氏就跟着进来了,严严实实的关住了柴屋的小门。
“你说,那野种的爹是和知县?此话可当真?”吴氏浑浊的老眼中冒出一丝精明的神色,将信将疑的盯着金小楼。
若这贱蹄子的话不假,那小野种的爹真是和知县,咱们金家岂不是和知县老爷攀上了亲?
吴氏的主意打得飞快,如今这孩子还小,刚生下来谁也瞧不出模样来,待把那孩子养大了,血脉亲情,总归是像他的,到时候他不认也得认,无论怎样都能敲上一笔钱财。
只见金小楼好半天才喘匀了气,良久,终是下定了决心一般,摇了摇头。
吴氏的脸色一瞬便沉了下去,扫了老大老二一眼,斥责道:“办事不力,处理一个祸端还生出这么多的波折来!直接活埋了事算了!”
说完便走,刚要开门,便听身后,金小楼嗓音呜咽响起:“孩子的父亲不是和知县,是和知县的儿子……和广坤……”
吴氏停住开门的动作,转过身来,盯着金小楼,一字一句的问:“你可有证据?”
金小楼点头:“那日,和少爷非礼我时,我从他身上扯下来一块玉佩……被我藏在屋子的草絮堆里……”
吴氏使了个眼色,金顺立马冲了出去,不一会儿就从金小楼居住的茅草屋内摸出来一块羊脂白玉的锦鲤玉佩。
待这玉佩交到吴氏手中的时候,吴氏满脸的皱褶子都要笑成了一团菊花。
金小楼心中暗自发笑,口里却一本正经:“当时我扯下了这个玉佩,和少爷也不生气,他说他自小被人夸赞’君子世无双,陌上人如玉’由此便命人打了这个玉佩来随身带着,他说这玉佩上是一个‘和’字一个‘颜’字,其实就是那句诗的意思,是夸赞他倾世的容颜。”
吴氏树皮般的干手摩挲着这上等的羊脂白玉,她不用问就知道这是块好玉,只是略一犹豫,还是出声吩咐道:“把桂枝叫来看看。”
大嫂黄桂枝是整个金家里唯一一个识字的人,是自小念过学堂的,本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没曾想九岁那年家族长辈得罪了权贵,整个黄家一齐落魄了,逃难来到了他们井口村,后来下嫁给了金磊的独子金大成。
待黄氏看过了玉佩,点了头,吴氏这才是实打实的信了金小楼的话。
人人都知道金小楼不识字,又生得蠢笨,即便是要编,也编不出这样的花儿来。
“看来那孩子果真是和广坤的种!”吴氏捏着玉佩睨了一眼金小楼,“你们娘俩这贱命先留着吧,给她解了绑。”
金小楼的双手刚刚松开,就听吴氏又道:“天都快黑了,还不快去做饭,你是想要饿死我们一家子吗?”
金小楼心底凉成一片,这原主从前过的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刚刚生产完,不到半天,还差点被他们害死,转过头来第一件事,竟是让自己去给他们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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