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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 强推完结+番外 (我想上天)


  “这是我送你的,看看喜欢不喜欢。”冬秀递给她一对龙凤呈祥的绞丝金镯。
  这对镯子不如实心的贵重,却胜在造型精致灵动,细细的掐丝金线绕出龙凤的形状,各自首尾衔接,形成活扣,还有红色的宝石当眼睛点缀其上,设计很是巧妙,当初冬秀一见就爱上了,娉婷这小姑娘她还挺喜欢的,因此特地买来送给她做结婚礼物。
  娉婷已经上完妆,面部表情显得木木的,她望向冬秀,一双眼睛红彤彤的,可见小姑娘不久前哭得多么厉害,也是,不仅要到陌生的家里去跟陌生的人一起生活,还要远走它方,再见亲人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了,应该很没用安全感、很害怕吧。
  “多谢表姐,让你破费了,我很喜欢。”娉婷握住冬秀的手,很是感激,这礼物价值倒在其次,关键是这片心意。
  “哼~”旁边的五表姐却突然哼了一声,斜眼看了冬秀一眼,就撩帘子出去了。
  呃,去年五表姐出嫁,她貌似送的是一套银饰,她这是得罪人了吧。
  “别管她,都成亲了也不改改那刁钻的性子,以后有得苦吃,”娉婷皱皱鼻子,与冬秀做了个鬼脸,又悄悄指向她的脚:“表姐,你,你这是放脚了么?”
  冬秀今天已经被不少太太小姐明里暗里的指指点点了,她今天穿了一双缎面绣花鞋,软底圆头,舒服极了,大大方方的走在人前,自己破有种扬眉解气的感觉,好像孙大圣破出五指山,自此解封了、自由了,当然了,她能如此自信,那是因为有足够的底气啊:放脚可是她未来婆家的要求,别人管得着么。
  冯氏进到后院,自然有那碎嘴的人跟她说冬秀放脚的事,这事儿简直成了今天的大新闻了。
  冯氏自然很是愕然,她一直以为冬秀说谎了呢,还打算一会遇到了便用目光谴责她一番,给她个教训,不想今儿她居然大着一双脚来了。
  姑娘家放脚要承受多少流言蜚语她不是不知道,所以当初也没有强求,现在人家姑娘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把脚露了出来,这得多大的勇气啊。
  冯氏顿感百般熨帖,觉得这姑娘说一不二,诚实守信,而且心性坚强,正是一个好儿媳妇啊。
  看着那些八卦的嘴脸,冯氏不由出声维护:“这事儿我早知道!”
  轻飘飘一句,也不多过解释,却瞬间止住了那些想挑拨离间看笑话的人的心思。
  一时冬秀出来,冯氏见她大大方方的,毫无扭捏自卑之态,更是多了几分喜爱,拉着她的手直说:“好孩子!”
  这突如其来的热情,倒把冬秀弄得不好意思了。
  外面大厅,胡竞之与众位兄弟热切攀谈,他本来就温和圆润,惹人亲近,又机敏善谈,说起沪市的见闻来,更是天花乱坠,直把众人听得如痴如醉,只觉那仿佛是天宫一般的好地方。
  “今年沪市还有一个流行的,就是一本叫做《提刑官宋慈》的小说,那真是精彩至极,读来让人耳目一新,还能锻炼思维,使人更添几分敏捷,我们学校里的那些个同学几乎没有人不爱看的!”
  胡竞之才说完,江耕围就止不住的咳了几声,嘴里的酒都流到衣襟上,好不狼狈,幸亏大家都盯着胡竞之,没人注意到他,便忙悄悄的擦拭了。
  《提刑官宋慈》几个字一出来,江耕围还真是被惊到了。
  然后就又是骄傲又是自得,还有点做贼心虚,他只知道妹妹的小说赚了许多钱,可不知道这么受人喜爱呢,妹妹真是太厉害了,江耕围在人群里独自品味着这份隐秘的快乐,感觉真是妙不可言呐。
  “嘿,以后你要是知道这小说就是冬秀写的,还不得整天吹着捧着我妹妹啊!”
  江耕围看着未来的妹夫,默默的在心里YY着真相大白那一天的场景,妹夫肯定要惊得瞪掉眼珠子啦……
  这边胡竞之已经有些熏熏然了,突然灵机一动,笑着说道:“我给大家出个脑筋急转弯吧!这可是那本小说里顶有趣的玩意,保证大家从没听过。”
  “什么是脑筋急转弯啊,穈哥儿”“就是我出一个问题,你们快速的告诉我答案,不准长时间的思考,我数完一二三就要立马说出答案来,好,第一个问题,一个巡捕见了小偷立马拔腿就跑,这是为什么?”
  江耕围跟周围人都是一愣,别人发愣是想不出答案,觉得不可思议,天下还有巡捕怕小偷的么?而江耕围愣住,却是因为这个脑筋急转弯他没在妹妹的书上看过,可见是这穈哥儿自己仿照着妹妹的脑筋急转弯自己编的,不愧都是爱读书的人,举一反三,这脑子就是聪明啊。
  胡竞之看众人说着什么这小偷武艺高强,巡捕打不过他或者这巡捕是假冒的,他其实也是个偷儿,怕被揭穿之类的猜测,心中暗笑,嘴里不慌不忙的数着:“1~2~”在座的人纷纷急切得交头接耳,不过答案五花八门,就是没一个答对。
  “巡捕看着小偷拔腿便跑,是因为他要去抓那小偷啊,哈哈哈!”胡竞之公布答案,得意的哈哈直乐。
  众人听了简直绝倒,可不是么,大家都钻牛角尖里了,哪能想到答案居然这么简单啊。
  “再来一个!”众人被提起了兴致,觉得这脑筋急转弯比划拳行酒令还好玩呢,果真新奇有趣,而且听完答案之后,他们觉得自己已经知道该怎么去解答了,再出一题肯定就难不倒他们了。
  “好,那就再来一个,要快速回答哦,我数到三就公布答案了。”
  “听好了,你们一群人比赛跑步,最后你超过了第二,请问你现在是第几名!”
  众人不假思索,纷纷说:“第一名,第一名!哈哈,太简单了!”
  胡竞之公布答案:“超过第二名,你自己就成了第二名啊,怎么会是第一名呢。”
  众人闻言,略一思索,纷纷拍案大笑:“好你个穈哥儿,从哪儿看的这样刁钻的问题啊,真是好玩!”
  大厅里闹闹哄哄的,声浪一阵高过一阵,连新房里也听得到。
  娉婷看了外面一眼,不无伤感和羡慕:“前几年我还跟兄弟们一起说故事玩呢,那时候真是快活,我要是个男孩子就好了!”
  冬秀何尝不是这样想的呢,在这样的世道,做女人有多难啊,她宁愿变成个男人,忍受生理的总总不适,换来一份自在行走于世间的自由。
  “我可真羡慕你,表姐,你能嫁给穈表哥多好啊,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亲戚,离得又近,想家了,抬抬腿半天就回了,哪像我……”娉婷忍不住又红了眼。
  “哎呦,好姑娘,快别哭了,一会儿花轿可就来了,仔细把妆哭花了!”
  “就是,就是,现在可不是哭的时候啊,出了门子再哭不迟哟。”
  屋内一堆妇人婆子围上去七嘴八舌的劝,冬秀心中实在憋得慌,世道艰辛,犹如洪水,而女人就是这激流中的一叶浮萍,一生只得随波逐流,飘荡零落。
  屋内屋外到处都是穿梭的人影,忙忙碌碌的惹人心烦,连个躲清静的地方也没有,冬秀也不敢到处乱走,只好又回到吕氏旁边,继续接受各种复杂目光的洗礼。
  好容易挨过这一天,冬秀只觉身心俱疲。
  一来为娉婷感到忧心,二来也是受够了众人的打量。
  她本以为自己真的能如猛士一般,敢于直面所有流言蜚语呢,哪知却差点在别人异样的打量目光里败下阵来。
  她第一次切实的明白了如芒在背到底是种什么体会。
  那些人毫不避忌的目光几乎要把她的双脚生生灼烧起来。
  在那些人眼中,她和吕氏估计是傻了吧,好好的小脚偏要放开,莫不是打算以后到了婆家还要下地去干活吧,好好的小姐,居然把自己弄得这样上不了台面,啧,真是白瞎了那张脸。
  胡家,冯氏看着微醺的儿子,责怪道:“你这病才好些,就不知道顾忌,怎么能喝酒呢,回头病又发了可别叫苦!”
  “娘说的是,以后一定注意,不过今儿实在高兴,跟兄弟们也好久不见了,这才多喝了几杯!”
  冯氏无可奈何的拧了把毛巾给儿子擦脸,又沏了杯浓茶与他醒酒。
  “今儿我可见着江家姑娘了,咱们可错怪了人家。”
  “嗯?”
  “人家姑娘真个把脚放了,今儿所有人都看见了,我也亲自仔细打量过了,绝不是作假的。”
  胡竞之听闻倒略清醒了几分,惊诧道:“她真的已经放了脚?”
  “那还有假,她今儿穿了双绣花鞋,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的,我一去就听见那些人在那嚼舌头,倒是委屈了人家姑娘!”
  胡竞之听了心下很是欢喜,不想自己未婚妻还是个果敢有决断的人,比他预想的无知村姑倒是强了不少。
  “那为什么说好的写信又变卦了呢,莫非她不识字吗?”这可不好,无知文盲比之裹脚还要更加可恶。
  冯氏笑道:“人家姑娘也是念过几年书的,还是给你保媒的那个五叔祖教的,你忘记啦?才女说不上,也不至于不识字,这事倒要怪我,我当初就忘记把你的收信地址给人家了,人家姑娘就是写了信也不知往哪寄啊,估计也不好意思找我主要讨要,我看还是你先写封信给人家寄过去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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