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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 强推完结+番外 (我想上天)


  “这是自然的,那田地在买卖之前也要先问过亲属族人的,若他们中没人收购才能托人找别的买家,三叔找了可靠的中人,对这一片的情况了如指掌,是不会发生这样的事的,何况签约时那些叔伯兄弟们还能拿一份画押钱呢,肯定没有闹事的,最后还有报官投税这一节,经了官府衙门就算过了明路了,怎么都错不了的,放心吧。”
  听他这么一说,这田地买卖可比她想象的还要复杂些啊,不过有三叔这么个老江湖在,的确不需要她来操心。
  买田倒是容易,办各种手续却很费时间,等一切打点妥当又是三月过去,江耕围也正式进阶为了一枚中产阶级的地主。
  曲氏对这一结果欢喜不尽,对一个徽州女人来说,还有什么比丈夫能守在身边更叫她们开心的呢,“一世夫妻,三年半”,有多少女人一辈子就跟那大明湖畔的夏雨荷一样“等了一辈子,盼了一辈子,想了一辈子”,过着真正丧偶式的婚姻生活,这其中的艰辛痛苦是无法言喻的。
  冬秀是真希望自己能做一辈子老姑娘,赖在这个简单而温馨的家里。


第37章 才子变形记
  乍然清闲下来,还真有些无所适从,以前招猫逗狗、摘花弄草是一天,护肤美容做锻炼也是一天,虽然无聊,倒也自在,想着总比朝九晚五的上班舒坦多了,可自从写了《提刑官宋慈》,她就越来越难以从这些事中得到乐趣了,有种“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感觉。
  索性还有许多从沪市搜罗来的书籍供她消磨时间。
  这一日,她正在房内看书,门外却传来两个小丫头的窃窃私语声。
  双红早已经嫁人了,现在跟她男人一起帮着照管她们家里的田地,现在都是带弟和春柳在服侍她。
  说起来,这两个小丫头的遭遇正是这个时代最典型的两桩悲剧。
  带弟,看名字就知道他爹妈对她寄予了怎样的期望,可惜她没带来弟弟,倒是一口气给她爹娘带来了六个丫头,一家子人为了求个传宗接代的儿子,那是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直到她娘英勇壮烈的死在了产床上;她爹还没有完成人生终极任务,哪有时间悲伤,转头就娶了个寡妇回来继续生,这寡妇倒是争气,居然一胎得男,自此奠定了在那个家里至高无上的尊崇地位,有了后娘便有后爹,为了让儿子过得更好些,都不需要那寡妇吹枕头风,他爹便自发自觉的主动卖起女儿来,带弟因为年纪最大还算个劳力,能当个使唤丫头,便留到了最后,不过在家里又添了个弟弟后,她照样被卖了出来,幸亏她长得粗苯人又憨傻,那种地方的人不想要她,人牙子也可怜她,辗转的就卖到她们家里来了。
  直到现在带弟还感激那人牙子呢:“哎,要不是那人牙子好心,我也来不了这么好的地方,一天三顿有饱饭,也没人打我骂我,活也轻松,要是我那几个妹妹也能交到这般好运就好了。”
  至于春柳,原本是秀才家的女儿,家境不算富裕,可也不愁吃喝,家里甚至还请得起长工帮佣,可惜那秀才屡试不第,心情愁闷,被人拐着抽起了大烟。
  这个时代抽大烟的人可太多了,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贫民百姓,那叫一个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谁也不拿这当回事,反正也没见人抽死了,抽过的人还都说好,体弱的人抽了气壮如牛,重病的人抽了苦痛全消,至于文人抽了嘛,那自然是文思泉涌、笔绽莲花咯。
  那些说鸦片姻不好的,都是抽不起的人,吃不着葡萄说普萄酸呢,他一个秀才公可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区区鸦片烟那还是供得起的。
  是的,这时候可不像几十年前,鸦片烟还是个金贵的玩意儿,只有上层人士才享用得起。
  当初为了把鸦片大量倾销给大清国,那些外国人可是不惜发起战争来维护贸易的,清政府打不过别人,居然脑洞一开,想了另一个出奇制胜的法子,鼓励民间自种鸦片,以此来加大贸易战的筹码,把外国货给挤兑出去。
  种鸦片烟可比种粮食赚钱简单的多了,在上面的号召下,山西、陕西一代的农民们纷纷把那最肥沃的土地种上了罂粟。
  华国农民的种植天赋那是毋庸置疑的,这罂粟甫一允许种植,鸦片膏的产量便果然大增,使得其价格一再降低,果然对洋人的生意造成了打击。
  在各位朝廷大佬们沾沾自喜于自己的奇思妙想时,殊不知有多少百姓因为这鸦片烟葬送了家人、土地、钱财和自己。
  鸦片烟的确是不贵了,给人一种谁都能抽一口的假象,就好比那猪肉,以前一年才能吃得起一回,平日里自然没人去肖想,现在降价了,一个月就能吃得起三回了,大家自然不再当回事了,反正挤挤扣扣也吃得起,可这鸦片烟毕竟不是猪肉哇,它是会上瘾的,一旦开吃,那就必须一天吃三回;一月吃三回还勉强供得起,一天三回就要了亲命了,偏偏还停不下来,接下来便要开始典当变卖了,一开始是器物、田地、房屋,接着便是老婆、孩子。
  不过三两年的时间,秀才把家当抽光后就开始卖女儿了,好在他还要几分读书人的脸面,没有为了多拿几个钱就把春柳卖到那下三滥的地界儿去,而是卖到了冬秀家里,而春柳从此也由个在内宅绣花的小姐,变成了伺候人的丫头。
  她们俩年纪还小,又有这样不幸的遭遇,冬秀平日里自然很是优待她们,尽量不叫她们干活,也不拘着两人出去玩耍。
  这会儿冬秀正好看得眼睛乏了,便让两个小丫头进来说笑解闷。
  她们来的时间长了,胆子也大了,加上平日里行动也还算自由,知道的新闻倒比冬秀多多了。
  “你们说什么呢,这么热闹,也说给我听听!”
  两个丫头见规矩最大的王妈不在跟前,便大着胆子与冬秀八卦道:“小姐你是不知道,隔壁村里出了件大事呢!”
  冬秀看她遮遮掩掩的,一脸“快问我什么事”的急切,便上道的问她:“什么大事?有人家里的牛被偷了吗?”嗯,牛可是一个农户家里最宝贵的财产之一了,而且还是偷窃,的确算是村里最常见的一件大事了。
  “不是不是,隔壁村有一家富户,他家有个17岁的小姐,不久前自己喝药死了!”
  “哦?”这倒还真是一个新闻了,好端端的,17岁的妙龄少女为什么会自杀呢,是遭遇了什么不平之事,亦或是被人所害?虽然不应该,但冬秀确实对此产生了些兴趣,谁叫这话题无形中带了些桃色意味呢,猎奇也是人的一种本能嘛,何况实在太无聊了,便是人血馒头,她,她不吃,也是想凑个热闹的。
  “这位小姐原有个未婚夫,本打算今年就要成婚的,那新郎却不幸病死了,这小姐是个烈性的,听到消息,死去活来的痛哭了一场,转头就吞药死了!”
  “这小姐和她未婚夫莫不是青梅竹马,自小一起长大的的吧?两人感情深厚,她一时受不了这噩耗的打击,想不开所以才自杀了?她家里人怎么这么大意,不看着不拦着,白白葬送了一条人命。”冬秀不无唏嘘的感叹,这可真是太可惜了。
  不想春柳却笑着摇头:“哪里呀,那小姐与未婚夫是娃娃亲,就从来没见过面,就这样那小姐还肯与他同死,不愧是大家出来的小姐,就是节烈!”
  “是啊,是啊,听说村里人人都赞这小姐好品性呢,而且这事连省里的大老爷都知道了,还着人送来了匾额和褒扬费,敲锣打鼓、鞭炮阵阵的一路抬着过来,不知引了多少人去看,比过年还热闹呢!”
  “是啊,大家都羡慕得不得了,都说这家老爷太太会教人,说不定以后还有皇帝老爷给赏赐的牌坊呢,那就更荣光了!”
  两个小丫头满脸歆羡,看着恨不得与那小姐一样,也挣下这偌大的荣光来。
  冬秀却气堵得不行,呵,这就是吃人的封建社会啊,被它迫害固然很可怕,但更可怕的是人人都心甘情愿的接受这种迫害。
  “那家的老爷太太没了女儿,恐怕伤心得很吧!”冬秀不死心的问。
  “那有什么好伤心的,这样光宗耀祖的大好事,高兴着呢,那家老爷还请了一天的筵席呢。”
  呵呵,女儿死了,父亲还要大张旗鼓的炫耀庆贺,要叫人都知道他女儿死得多么恰到好处、多么知情识趣么!
  冬秀简直毛骨悚然了,她不由得联想到自身,如果她的未婚夫也不幸去世了,吕氏是会重新给她寻一门亲事,亦或是,让她守个望门寡,从此青灯古佛,了此残生?
  她不敢猜,不敢想,吕氏固然是慈母,但也受着世俗的牵绊,可能唯一能保证的便是不叫她殉节吧。
  冬秀通过报纸,知道社会现在正处于一个急剧变革的时候,有识之士一直在大声疾呼改变,我们要变强、变富,重新回到天朝上国的地位,享受万邦来朝的待遇。
  这种改变自然也包括对女性的解放,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女性能够独立自强。
  就像那胡家少爷对冬秀的要求一样:读书,放脚。
  不可否认,解放女性的确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关节,报纸上也提了无数条对女人的要求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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